【人才是第一資源·筆談】
高質量的鄉村振興,與高質量的人才息息相關。
2023年全國兩會,在江蘇代表團審議現場,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現在推進鄉村振興,需要大量的人才和優質勞動力。我們的年輕人、知識分子,也要雙向流動。”
人才振興,是鄉村振興的基礎。做好新時代鄉村人才工作,必須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鄉村振興人才隊伍,激勵各類人才在農村廣闊天地大展才華,為鄉村振興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
鄉村振興 人才先行
鄉村振興是一項系統工程,也是一場硬仗,需要集聚產業管理人才、鄉村治理人才、農業科技人才等各類人才的聰明才智,勠力同心,共同攻堅克難。
以服務發展,來明晰鄉村振興人才的內涵。凡是能夠促進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統稱為鄉村振興人才,包括各類鄉村生產、經營、管理、服務、科技等領域的人才。
重視鄉村振興人才的開發利用,尤其是對于鄉土人才的開發利用,樹立“有用就是人才、人才就在身邊”新理念。鄉土人才不只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中堅力量,而且,其在多年實踐積累中通常具備一技之長,是促進農業發展、農村穩定和農民增收的主力軍,在生產生活實踐中的示范引領和帶動提升作用難能可貴、不可或缺。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以黨建引領做好鄉村振興人才工作。2021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強調“鄉村振興,關鍵在人”,提出“堅持加強黨對鄉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全面培養、分類施策”“堅持多元主體、分工配合”“堅持廣招英才、高效用才”等一系列人才工作原則。做好新時代鄉村人才工作,必須堅持黨管人才原則,下力氣培養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鄉村振興人才隊伍,為鄉村振興提供堅實人才支撐。
把握“三農”發展的人才需求
近些年來,隨著城鎮化的推進,鄉村發生了深刻變化。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工作必須深入洞察新時代鄉村發展的現實需要,在深入把握鄉村振興內在規律和發展趨勢的基礎上,應立足于構建全產業、全鏈條、全場景的人才矩陣,系統化搭建鄉村振興人才培養體系,完善高等教育、職業教育、企業辦學等多方發力、協調推進的人才培養格局,培養更多知農愛農新型人才。
高校尤其是涉農高校,需要勇擔強農興農的時代重任,主動發揮教育優勢,積極作為。在突出價值引領,厚植青年學生的“三農”情懷,增強其為農業農村現代化而矢志奮斗的內驅力的同時,積極調整和優化學科專業布局,構建和完善全方位服務“三農”人才培養體系,錨定農業領域重大發展需求,將科研、教育和產業融會貫通,加快推進新農科建設與“三農”人才培養模式創新,涌現出更多的“科技小院”,強化和提升學生自主探索和解決問題的能動性與實踐應用能力,培養和鍛造具有扎實學科基礎、原始創新能力、應用轉化能力的高層次人才。
職業教育具有服務鄉村振興的獨特優勢,尤其在培養新型職業農民、促進鄉村特色產業發展、適應數字技術賦能鄉村發展需要方面作用顯著。隨著以信息技術為代表的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的到來,鄉村經濟新業態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擁有現代生產經營理念和先進管理經驗的人才,離不開用數字化工具武裝起來的“新農人”。高職院校應在了解農村產業規劃和鄉村振興需求的基礎上,聚焦產業關鍵崗位所需要的核心能力與知識結構,在專業設置、課程模塊、教學核心環節方面進行精準對接,提高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適用性。
鼓勵企業深度參與人才培養過程。深化校企合作和產教融合,加強產教供需對接,校企聯合建設農業產學研示范基地、創新創業基地,開展適應產業變化和技術變革的專項培訓,推動人才培養鏈、科技推廣鏈、農業產業鏈精準對接。
健全鄉村振興人才保障機制
鄉村振興,關鍵在人。無論是培育特色農業,還是推進農業科技創新,都離不開人才的支撐。農村人口老齡化、缺人才、留不住人等問題,是目前制約“三農”發展的重要因素。
當前,我國城鄉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依然存在,城市對人才有著強大“虹吸效應”,吸引更多人才服務鄉村,必然要求加強鄉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保障力度,提高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的均衡性和鄉村公共服務質量,在鄉村形成人才、土地、資金、產業、信息匯聚的良性循環上下功夫,并在此基礎上健全待遇留人、事業留人、感情留人相結合的鄉村振興人才激勵保障機制,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推動各地建立鄉村人才培育提升長效機制,激發鄉村建設的有生力量。加大農村帶頭人培養力度,實施“定制村官”培育工程、農村本土人才回歸工程等,鼓勵吸引本地外出務工和經商人員、退役軍人等返鄉創業,建立鄉村工匠、“田秀才”、“土專家”等農村實用人才挖掘和培育政策,在大力引進“高精尖缺”人才的同時,充分發揮本土人才在鄉村振興中的重要支撐作用。
二是建立產業政策與人才政策統籌謀劃機制,聚焦產業鏈打造人才鏈。將產業的政策、項目、資金與人才政策一起研究、一并實施,打通束縛創新創業創造的堵點,為鄉村人才干事創業構建系統性支持和服務政策。
三是健全縣域專業人才統籌使用和選拔管理制度,圍繞事業發展激發人才活力。明確縣級黨委政府對鄉村人才管理權限,完善“縣管鄉用”“縣管校聘”等管理模式,適當以體制內崗位尤其是教育、醫療等社會事業部門崗位留人用人。推行農業農村專業人才和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改革,完善鄉村高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為鄉村發展所需的各級各類人才提供持續上升空間。
總之,只有以更大的格局招引人才、以更好的平臺育優人才、以更活的機制用好人才,以更優的服務保障人才,才能激發鄉村人才“活水”,賦能鄉村振興。
(作者:張暉,系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農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