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深入推進依法治企,不斷改革創新集團法律管控體系,針對業務領域多、差異大、產業鏈長和下屬企業多、規模小、分布散等特點,建立了以區域法律中心為載體的集約化法律服務共享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改革完善法律管控體系
集團現有12個業務板塊,所屬骨干企業68家,境內外上市控股子公司7家,業務遍布全球20多個國家和地區,業務領域多,大多數業務都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各業務板塊所屬企業數量多,分散在各有關省區市,基本上都位于偏遠地區,這些特點給法律管控體系建設帶來了不小的挑戰。多年的實踐證明,法律管控體系無論是采用分散模式,還是集中模式,都需要各個企業設立法務管理機構或在相關部門設置法務崗位來實現法律管理和服務的全覆蓋。但是,隨著業務擴張和法治建設的深入推進,法律管控乏力、法務人員配置不足、素質與能力參差不齊等問題逐步顯現。
經過多方調研、深入論證,集團逐步建立了垂直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的矩陣式模式,即:按職能劃分的縱向管理關系和按執行任務劃分的橫向管理關系形成的管理矩陣。除了按照企業層級形成的縱向管理關系外,探索創新設立了區域法律中心作為橫向法律服務機構,地點設在在三級企業比較集中的省區,為該區域內各板塊公司所屬統一提供法律服務,該區域三級企業及其下屬企業不再設置法務機構或者崗位。2017年以來,集團陸續設置了山東、山西、河南、西北、貴州、廣西、東北等7個區域法律中心。本著全覆蓋和將風控端口前移的目標,統籌全公司內部法律資源,適度打破法人、行政區域邊界和管理層級限制,設置區域法律中心統一服務和管理區域內企業的法律事務。區域法律中心與集團、板塊公司的法律機構環環緊扣,形成了“兩級管理、三級服務”的法律管控體系框架,即:集團法律合規部為“權威綜合型的法律管理與服務機構”,板塊公司法律合規部為“權威專科型的法律管理與服務機構”,區域法律中心為“全科醫生型的法律服務機構”。
集約化法律服務共享模式運行情況
集團提出“兩個100%全覆蓋”,即:全面實現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要決策100%經過法律審核,全級次企業法律審核的覆蓋率100%。為了有效整合資源,強化專業隊伍,改變過去基層法律隊伍零散、不穩定的局面,針對所屬企業分散的實際情況,創新形成了“一橫三縱”的集約化法律管控模式,建立了法律服務資源共享機制。
一是采用市場化手段充實總法律顧問隊伍。2017年以來,集團創新用人機制,通過獵頭、公開招聘等方式選聘了8位總法律顧問,施行市場化薪酬,開展市場化考核模式,著重從組織協調能力、法律專業水平、企業法律工作經驗等方面進行考察,建立了高素質法律人才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工作機制。集團和各級企業的總法律顧問從2016年的4位擴充至目前的18位,對法治工作快速加強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為保障總法律顧問高效履職,有效發揮“頭雁”效應,2018年集團印發《總法律顧問工作規則》,明確總法律顧問的職責、權限、責任以及工作流程,為其發揮牽頭推進依法治企和法律審核把關作用提供制度保障。集團每季度召開一次總法律顧問座談會,總結交流工作經驗,研究討論集團重大法治問題,并組織開展年度述職工作,總法律顧問的專業骨干作用和團隊合力得以充分發揮。
二是通過集約化方式共享法律服務。在專職專業的總法律顧問帶領下,跨區域、跨板塊的區域法律中心很快組建起法律團隊,探索形成有效管用、符合各區域企業實際的法律服務機制,較好解決了基層人才缺乏、引不進、留不住、用不好等問題。集團及時總結各法律中心的實踐經驗,制定了《區域法律中心管理暫行規定》,為區域法律中心的規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依據。幾年來,各區域法律中心的工作得到了集團和有關板塊公司領導的充分肯定,所服務企業的滿意度也比較高。
三是縱向完善板塊公司的法律工作機構。集團以中鋁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銅業有限公司、中鋁資本控股有限公司等三個板塊公司為主體,開展縱向集約化的法律管理和服務,要求實現三級以下企業的法律審核覆蓋到底,完成縱向整合。三大板塊公司的法務人員隊伍迅速建立,實現了法律審核的全覆蓋。以中鋁國際為例,2018年6月之前,本部沒有獨立的法律機構,本部和所屬企業均沒有專職總法律顧問。通過集約化整合之后,本部聘任了專職總法律顧問,成立了獨立的法務與風控部,下屬8家重點企業聘用了專職總法律顧問,其中7家設立了獨立的法律事務機構,法律人員數量實現翻番,占在崗職工總數的7‰。
四是加大業務培訓和資源共享力度。在健全法律工作機構、充實專業人員隊伍后,集團加大人員培訓和資源共享力度,每年舉辦法律專業人員培訓班,為法律人員提供系統的業務培訓。同時要求所屬企業的法律培訓、普法宣傳等成果要在集團內共享,避免重復,所有板塊公司、法律中心多次開展延伸至全集團的培訓和成果共享,實現培訓資源在全集團的共享,為各級企業法律人員提供了更多專業培訓機會,促進了法學理論和業務技能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