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出臺了多項政策措施,鼓勵支持老齡人力資源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提出,完善就業、志愿服務、社區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發揮低齡老年人作用;探索適合老年人靈活就業的模式。截至2022年末,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達2.8億。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老年人再就業成為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本期邀請相關專家進行研討。
老年人就業呈現不同特點
如何理解我國老年人就業的社會背景和意義?目前老年人就業呈現出哪些特征?
陸杰華(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副會長):我國已邁入老齡化社會,重視和做好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和利用不僅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順應人口發展變化、促進人口紅利向人才紅利轉變的客觀要求。
隨著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我國居民平均預期壽命持續增加,2022年我國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7.93歲。與此同時,自2012年起我國勞動年齡人口的數量和比重連續出現雙降,2012年至2019年間就合計減少了約2600余萬人。因此,重視老年人就業有利于延長人口紅利期和挖掘二次人口紅利,進而削減人口結構變化帶來的風險和沖擊,為促進經濟增長提供新的原動力。
2022年,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規模達到2.8億,占總人口的比例上升到19.8%。隨著人口老齡化速度的不斷加快和老年人口規模的迅速擴大,老年撫養系數或將不斷上升,可能會導致退休金和醫療保險費用增加,預計今后我國社會保障承受的壓力越來越大。因此,重視老年人就業不僅有利于增加老年人的自身經濟收入,提高其自身供養能力,緩解家庭的養老壓力,同時也將不同程度減輕社會負擔和國家財政壓力。
世界衛生組織在《關于老齡化與健康的全球報告》中對健康老齡化融入新的詮釋,認為其涉及一個人的全生命周期,老年人的正式社會參與是健康老齡化的一個重要維度。老年人就業是老年人社會參與的一種重要形式,不僅有利于通過再就業形式充分發揮老年人的技能、經驗、文化等方面的獨特優勢,更重要的是體現了全社會對老年人終身社會參與權利的認可和保護,這無疑將進一步提升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與安全感。老年人就業將使他們繼續發揮積極作用,創造物質財富,不僅緩解老齡化的諸多壓力,還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老年人的成就感和幸福指數,消除老年人離退休后的失落感,保持身心健康,最終實現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目標。
與傳統的勞動力年齡段(通常為15歲至59歲)就業狀況相比,現階段我國老年人就業呈現出明顯不同的特征,其中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一是老年人就業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近年來,國家和地方層面開始將老年人就業的權利保障納入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中。但是從現實來看,涉及老年人就業的相關勞動權利法律法規仍然存在著明顯的碎片化、滯后性特征,而且一些法律法規的針對性、操作性相對較差。
二是老年人就業主要還是以低齡老年人為主體。由于受到老年人身體健康狀況、退休前職業類型等因素的多重影響,目前60歲至69歲的低齡老年人就業水平遠高于中齡和高齡老年人。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60歲至64歲和65歲至69歲老年人就業分別占同一年齡組老年人口的34.43%和27.49%,而70歲及以上老年人就業比例卻下降到11.76%,比低齡老年人就業比例下降幅度十分明顯。
三是老年人就業呈現明顯的性別和城鄉差異性。值得注意的是,當下農村老年人的就業水平遠遠高于城鎮。例如,城鎮和農村60歲至64歲的老年人就業比例分別為18.83%和46.11%。此外,低齡老年人就業水平還存在明顯的性別差異性,60歲至64歲男女老年人就業比例分別為38.62%和25.17%,差距大于13個百分點。
四是老年人就業類型相對單一,且主要集中在體制外就業。2019年人口就業數據資料顯示,60歲至64歲低齡老年人就業人口中,64.6%的就業身份構成為自營勞動者,65歲以上自營勞動者的比例上升為76.9%,從一個側面表明老年人就業身份絕大多數為體制外就業類型。
職業教育培訓暢通老齡就業路
怎樣加強老年教育與就業崗位的銜接?
尹德挺(北京市人口學會副會長,北京市委黨校副校長、教授):我國已邁入中度老齡化發展階段,鼓勵和保障老年人尤其是低齡老年人在就業市場上充分發揮作用,把老有所為同老有所養結合起來,是做好新時代老齡工作、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
老年人就業需求大體可分為三類,即以補貼生活費用不足為目的的“補償型”就業需求、以靈活就業為主要特征的“調劑型”就業需求、以實現人生價值和發揮專業技能為取向的“價值型”就業需求。老年人具備豐富的人生閱歷,在技術、經驗等方面具有一定優勢。但面對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和日新月異的職業要求,許多有參與勞動意愿的老年人常常面臨就業門檻高、求職渠道窄、競爭力不足、市場需求不匹配等問題,部分就業崗位局限于餐飲、保潔、保安、護工等服務行業。在這種情況下,發揮老年教育培訓的作用,提升老年人勞動技能,成為有效開發老年人力資源的重要抓手。
我國老年教育發端于20世紀80年代初期,國家出臺一系列重要文件對擴大老年教育資源供給、創新發展老年教育提出了明確要求。目前,我國已經建成包括國家老年大學、老年教育學習體驗基地和老年學校在內的各類老年大學(學校)近8萬所,積極開展老年教育教學,在校學員達到1000余萬人。老年教育培訓大多集中在興趣和技能兩大類內容上,健康、娛樂、交際、普法等項目內容較多,開拓以專業技能為支撐的技能型工作崗位培訓仍有很大潛力可挖,例如健康管理、體態管理、文化傳播、鄉村旅游、家庭照護、心理疏導等領域。
在老年職業培訓通往就業的渠道方面,全國各地正在不斷探索和實踐。目前,有社會機構專門開設針對老年人適應數字化生活的培訓,以促進老年人更好適應數字時代。然而,從整體上來看,老年人就業因受勞動權益保障不充分、職場法律風險較多等外部發展環境的限制,老年教育培訓與老年人就業之間的銜接渠道并不通暢。全國老年教育公共服務平臺雖然設置了“創新創業”“職業技能”等板塊,但其內容與老年人的實際就業需求匹配度不高,幫助老年人提升職業技能的效果還不明顯。此外,大多數老年教育機構并不以老年就業信息平臺功能為主要定位,尚未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廣泛的聯動關系,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機構在老年人就業中的作用。因此,需要健全老年教育機構體制機制,切實發揮其在服務老年群體就業指導與職業培訓中的作用,在暢通老年就業渠道方面下功夫。
明確職能定位,強化老年人就業指導與職業培訓相銜接的“混合式”發展模式。在現有教育格局的基礎上構建老年職業教育體系,適時制定老年人職業教育辦法,完善老年職業大學的制度規范體系。明確將做好老年人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作為老年大學的重要職能之一,做好老年大學的職業教育規劃、規范和布局工作,形成以老年大學為骨干、全國老年教育資源共享和公共服務平臺為支撐、高校和職業院校為輔助、充分利用社會資本的老年職業教育培訓辦學格局。深入挖掘現有資源,建立健全分級分類的老年職業培訓體系。明確國家老年大學、各省市縣老年大學、社區老年大學承擔的職業培訓任務,針對不同類型的職業培訓需求做出有針對性的培訓政策安排,為有意愿創業、再就業的老年人提供更為便利、系統的職業培訓服務。用好智慧數據教育平臺,持續優化線上線下融合的老年職業教育體系。加大對老年職業教育基礎設施投入,完善匹配職業教育需要的智慧教育設施,鼓勵老年人利用互聯網平臺開展學習,更好地幫助老年人跨越數字鴻溝,促進信息技術與老年職業教育有機融合。
優化教學內容,探索市場需求與老齡特點相銜接的“菜單式”培訓體系。緊緊抓住適老產業發展的新藍海,針對公共服務、休閑旅游、醫療保健、直播帶貨、銷售服務等老年人就業需求較為旺盛的業態領域設計專門課程,把職業發展的必備知識技能和就業市場的最新動態傳遞給老年群體,為其再就業做好準備。在設計教育內容過程中,不僅要充分考慮與就業市場的銜接性,還要考慮與老年人特點的匹配度。因此,要根據老年人的文化層次、生活狀況以及心理特點等屬性,選擇老年人較易接受的教育教學方式,充分利用既有教學資源,不斷挖掘新的教學資源,豐富老年職業教育課程設置。
打造人才樞紐,構建集開發、推介、評估、反饋相銜接的“一站式”就業促進平臺。促進老年教育機構教育功能與就業指導功能一體發揮,建立健全以老年大學等為依托的老年人就業服務中心。根據在校老年人既有資質和學習情況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庫。做好用人單位信息收集整理與聯絡工作,為有勞動意愿的低齡老年人推送職業信息、提供職業介紹、創新就業指導服務,推動其與勞動力市場需求無縫對接。
保障老年人勞動就業和創業權益
老齡人力資源開發應如何保障老年人就業和創業權益?
張成剛(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新就業形態研究中心主任):我國老年人口整體就業水平較低,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就業總人口中,60歲及以上占比為8.8%。老年人就業率偏低受多種因素影響,其中年齡歧視是老年人就業面臨的問題之一。年齡歧視指的是以年齡為基礎的就業歧視,包括在招聘、雇用、晉升、解雇和其他方面。以年齡為理由將老年人排除在勞動力市場之外,而不考慮其能力、經驗和工作表現,構成了年齡歧視。根據相關調查,76.86%的招聘崗位都對年齡進行了限制。技能不匹配也是老年人就業面臨的問題之一。隨著數字技術快速發展,老年人面臨技能不匹配的風險增加了。老年人使用互聯網的比例不足30%,更不用說掌握更加復雜的數字技術。未來隨著數字經濟進一步發展,將有更多老年人無法適應數字化的工作環境從而導致就業機會喪失。老年人的身體和心理健康問題也會對其就業產生影響。身體健康是老年人參與就業的前提。60歲至69歲低齡老年人中,身體健康的人群占比約為65.5%。老年人中的慢性疾病和身體健康問題是導致就業率下降的主要原因。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問題也會影響其就業狀況,退休后的老年人可能會面臨社交隔離和孤獨,這可能導致心理健康問題,并對其就業前景產生負面影響。
此外,由于老年人勞動力市場競爭加劇、退休金差異較大、照顧孫輩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老年人力資源的再開發和再利用面臨一些問題,如缺乏發展目標、勞動力市場不集中、沒有嚴格的管理體系等,因此我國老年人力資源尚未實現價值最大化。
對于老年人就業來說,有穩定的工作機會是重要訴求之一。根據調查,約72%的就業老年人認為穩定的工作機會對他們非常重要,不用頻繁更換工作或面臨失業的風險。此外,許多老年人希望能夠有相對彈性的工作時間,這樣可以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應對身體健康問題或照顧家庭的需要。老年人身體機能下降,無法承擔體力要求過高或工傷風險較大的工作。
目前,我國針對老年人就業的政策還未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也未建立專門為老年人提供再就業服務的機構或組織。根據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超過60歲的老年人再就業,與用工單位不再形成勞動關系,用工單位僅需支付報酬,并不涉及社會保險等。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中沒有規范低齡老年人在退休以后二次就業以及保障老年人二次就業的合法權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缺乏專門對于低齡老年人再就業的相關規定。即使老年人再就業時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在遇到勞資糾紛、工傷事故等情況的時候,可能也會因為老年人已經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不在《勞動合同法》適用范圍內而得不到應有的保障。保障老年人勞動就業權益和創業權益,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把開發老年人力資源作為發展我國老齡事業的一項重要舉措加以統籌規劃。將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建設、促進退休老年人再就業與延遲退休政策協同考慮。
二是加強制度構建,明確退休再就業人員的法律地位,保障老年人平等就業權益。需明晰退休再就業人員是否被納入勞動法律保護范圍,或雖然不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但仍具有特殊勞動權益,可以享受工傷保險權益等。應制定和執行反對年齡歧視的法律和政策,保障老年人的平等就業權益。此外,應加強反對年齡歧視的宣傳,提高公眾對老年人就業的認識和尊重,減少年齡歧視。
三是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對老年人的支持。公共就業服務為老年人提供技能培訓,使他們能夠掌握新技能和知識,以適應就業市場的變化和需要。公共就業服務為低齡老年人或生活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再就業機會,使他們能夠參與和貢獻社會。政府也可以為企業提供稅收優惠和其他激勵,鼓勵企業雇用老年人。
四是動員市場、社會組織、社區、家庭等多方力量,出臺配套政策措施,創建適合老年人的就業環境與社會氛圍,便利老年人融入社會,激發老年人的就業意愿。城鄉社區進行就業資源與服務整合并下沉至社區公共空間,建立適合老年人工作的各種崗位,通過有酬勞動和志愿勞動等多種形式,引導更多老年人積極參與社會建設。加強涉老社會組織建設,為老年人提供信息收集、勞資溝通、同業交流等服務。
“銀發族”再就業的國際經驗
在促進老年人就業方面有無國際經驗可借鑒?
趙碧倩(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率先經歷人口結構的轉變,隨著人口壽命延長、健康水平提升以及勞動年齡人口減少,老年人越來越被看作重要的人力資源,銀發工作者已經成為勞動市場上的重要力量。為了促進老年人更好發揮作用,部分國家采取逐步提高養老金法定領取年齡或退休年齡的方式,延長參與勞動力市場的時間。此外,通過禁止年齡歧視、出臺老年就業促進政策、完善老年就業服務體系等措施,積極促進有意愿的老年人再就業。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方面經驗做法。
構建老年人就業公共服務體系。積極構建老年人的公共就業服務,將老年人納入就業服務對象,在人力資源市場上設置老年就業招聘專區,提供專門的就業服務場所。日本在全國各地建立了數百家公共職業安定所向求職老人提供就業咨詢,另外還專門設立銀發人才中心,聯合社會團體和民間企業,向擁有短期臨時就業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短期工作機會。自1975年第一家銀發人才中心在東京成立,到2020年,日本銀發人才中心實體已達到1335家,會員人數69.8萬人。
積極開發適合老年人的就業崗位。重視創造適合老年人的就業機會,考慮老年人年齡、身體健康條件的特殊性,開發適合的工作崗位,設計靈活的工作時間,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韓國啟動老年人工作崗位項目,開發了市場型項目、人力派遣型項目、老年實習生項目、老齡親和企業項目等多種形式的崗位項目。德國成立退休專家組織,目前專家庫中擁有超過12500名來自各個行業領域的專家,自1983年成立以來已在170多個國家執行了60000多個專家派遣項目。
加強促進老年人就業的政策激勵。在鼓勵企業吸納老年人就業方面,日本對積極雇用70歲以上老年人的企業給予表彰,并提供各種形式的補貼,還為積極向老年人提供就業機會的企業設立高齡者雇用專項資金等。在老年人個人激勵措施方面,各國主要通過養老金領取差異化制度設計、年齡專項補貼、調節稅收、創業獎勵、優惠利率貸款等,加強對老年人個體的激勵,增加老年人就業的動力和創業的熱情。
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和老年人職業能力開發體系。重視老年人的教育培訓,積極提升其就業能力和技能水平。法國創立了世界第一所老年大學,目前已建立起較為完善的終身教育體系。日本將老年人接受教育作為基本人權,出臺《終身教育振興法》《職業能力開發促進法》等,保障老年人職業能力開發方面的權利,創辦高齡者大學、老年學院、福祉大學等教育機構,設立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和職業能力培訓專門學校,設置家庭照護技巧、職業技術、老年志愿者培訓等靈活多元的課程內容,還面向老年群體開展了“ICT無障礙支援活動”等,填補老年人的數字鴻溝。
多方面強化對老年人的勞動權益保障。將“同工同酬”作為重要原則,保障老年人在工作和勞動報酬上擁有同等權利。同時,還在勞動合同、工作形式、安全健康、工時休假、解雇保護等多方面給予老年人保障。俄羅斯勞動就業部在招聘原則、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以及假期四個方面保障了再就業退休員工的福利,規定在工作形式上使工作場所和任務與老年員工的工作能力相匹配,不能強迫與退休員工簽訂臨時雇用合同等。德國法律規定,在雇員規模10人以上的企業里,老年勞動者享有免受解雇的優先權。日本制定了《高齡者安全與健康保障指南》,出臺老年人無固定期限雇用改簽等政策,并保障以從事非正式工作為主的老年人勞動權益。韓國法律規定,在招聘、錄用、晉升等方面,無正當理由不得以年齡為由實施不利待遇。
加強尊重老年人力資源價值的宣傳引導。較早進入老齡化社會的國家,積極開展宣傳教育,為促進老年人就業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英國“變老”運動等年齡多樣化教育活動、日本“65歲+”活動等,加強了對老年人才的重視程度。德國聯邦教育與科學部門制定了一個旨在提高公眾關注人口變化對就業影響的宣傳項目,傳播關于平衡年齡結構變化與保持企業創新能力方面的知識。韓國取消“準高齡者”和“高齡者”的表述,期望改變“高齡者”一詞所帶來的負面認識,更加強調老年人具備的社會經驗和資歷。
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的加深,很多領域需要老年人繼續發揮作用,一些老年人也有繼續就業的愿望,其他國家的經驗做法對于我國促進老年人就業有所啟示。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健全老年人就業權益保障法律政策。研究完善老年人勞動權益保障的政策法規,加強勞動力市場年齡歧視治理,禁止以年齡為由在招聘、薪酬、福利、解聘等方面進行區別對待,充分保障老年人就業權益。二是多方拓展渠道增加老年人就業機會,完善老年人就業政策服務體系。加強對老年人的公共就業服務,鼓勵建設老年人力資源市場、開發老年人才庫等,在重點領域開發適合老年人發揮作用的崗位,發揮各類涉老社會組織作用,為有意愿就業的老年人積極拓展就業渠道。結合老年人就業方面的實際需求,開發適合老年人的教育培訓項目。三是加強宣傳教育,優化支持老年人就業的社會環境。推動樹立積極老齡觀,引導社會對人口老齡化的認知,為老年人再就業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