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融合集群發展,構建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綠色環保等一批新的增長引擎”。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進行,綠色低碳產業成為大國競爭的新領域新賽道。我國綠色低碳產業搶占先機,在新能源汽車、光伏、鋰電池等領域形成了一定的國際競爭力,成為中國外貿發展的新優勢新動能。與此同時,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加快重構新能源產業鏈,意圖搶占綠色低碳領域競爭的戰略制高點,國際地緣政治沖突引發的能源危機,都加劇了綠色產業競爭的不確定性。為此,我們應在鞏固好綠色低碳領域優勢產業領先地位的同時,繼續挖掘增長的新優勢新動能,才能在國際競爭中保持競爭優勢。
大力推動能源技術創新,搶占全球能源變革先機
隨著能源產業由資源驅動轉向技術驅動,全球能源科技創新進入活躍期,可再生能源、儲能、氫能等新興能源技術正加速迭代升級。在此背景下,我們要緊抓世界能源技術革命新機遇,大力推動能源技術創新,搶占全球能源變革先機。
高度重視能源技術自主創新。我國已在新能源技術裝備制造領域鍛造出長板優勢,但部分關鍵零部件、專用軟件、基礎材料對外依賴較高,面臨受制于人的供給風險。針對這種形勢,我們要提升引領性、顛覆性能源技術創新能力,力爭在大規模儲能、智能電網、先進核電、氫能和燃料電池等重點領域取得突破,實現能源科技創新從“跟跑、并跑”轉向“領跑”。
堅持系統觀念推動能源技術創新協同。以全局思維整體謀劃能源轉型,實現多項創新技術協同。構建傳統能源與新能源“多能互補”新的格局,促進傳統油氣能源產業實現低碳轉型,與新能源產業互聯互通、融合發展。推進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與安全替代,實施清潔能源“多能互補”與耦合應用。
通過體制機制改革挖掘能源創新主體潛能。推動能源價格市場化機制建設,營造下游充分競爭的油氣市場體系,激勵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創新潛能,鍛造新的競爭優勢。支持企業牽頭組建跨行業、跨技術領域的創新聯合體和研發聯盟,成為推進能源技術與現代信息、新材料和先進制造技術深度融合的推動力量和主體,創造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
科學調整關鍵礦產戰略布局。面對當前全球能源關鍵礦物質爭奪加劇的情況,必須堅持底線思維,在能礦戰略布局上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動仗。圍繞能源變革,打造政、產、學、研多部門多層級合作的關鍵礦產技術攻關機制,加快對關鍵礦產的尖端提取、回收和再利用等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強化關鍵礦產供應鏈戰略伙伴關系,擴大我國在全球綠色低碳供應鏈上的話語權。
培育綠色低碳產業集群,吸引集聚全球資源要素
當前全球分工產業體系和區域布局正在進行廣泛而深刻的調整,我們要把握機遇,培育綠色低碳產業集群,吸引集聚全球資源要素,重塑新的產業競爭優勢。
培育綠色低碳產業并向優勢地區集聚壯大。在產業基礎好的地區乘勢而上,重點依托產業集群和產業集聚區,推動關鍵綠色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應用,推動綠色低碳產業數字化智能化升級。加強新材料、信息產業等配套產業建設、加大人才教育培養和引進力度,推動產業鏈、創新鏈、教育鏈與人才鏈的協同融合,培育壯大我國綠色產業優勢。
從綠色低碳產業鏈關鍵環節入手打造特色產業集群。強化新型儲能等關鍵產業的牽引作用,帶動上下游企業聚集,做強做大產業集群,培育新的產業體系。大力支持市場競爭力強的頭部企業,培育獨角獸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動綠色低碳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實現融通創新。
加強國際合作,營造開放條件下的綠色低碳產業生態。堅持高水平對外開放,利用好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產業配套優勢,吸引全球綠色低碳相關投資、技術、人才等要素的流入和集聚。落實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與相關支持政策,吸引外資投入清潔低碳產業領域。完善鼓勵外資融入我國清潔低碳產業創新體系的激勵機制,嚴格知識產權保護。建立技術創新國際合作平臺,推動關鍵技術聯合攻關。
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提升“綠色”影響力與話語權
我國應積極參與全球氣候談判議程,推動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提升我國的“綠色”影響力與話語權。
一是基于國內稟賦條件,把握好能源轉型節奏。結合我國當前發展階段與產業結構,以我為主、先立后破,堅持“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則推進能源轉型,提升中國在國際治理中的“綠色”影響力和引領作用。適時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覆蓋范圍,培育以我為主的交易中心和定價機制。
二是搶抓國際綠色行業標準與規則制定先機,主動制定綠色低碳相關行業國際標準。加快在新能源領域成立行業標準組織和產業聯盟,支持龍頭企業主導和參與重要國際標準制定。積極參與國際環境產品清單制定與擴圍,為參與國際談判提前布局,掌握綠色貿易主動權。
三是加強多邊氣候對話,形成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先導。借助建設“綠色絲綢之路”等,推進與其他國家在綠色基礎設施、綠色能源、綠色交通、綠色產業、綠色貿易等重點領域的互聯互通,加強氣候應對南南合作。加強與歐盟的氣候政策對話和綠色合作伙伴關系,堅持全面、準確解讀和落實《巴黎協定》。加強我國城市、企業、科研機構等的全方位國際綠色交流合作,增強先進綠色低碳技術交流與轉讓。打造我國碳中和標桿示范,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形成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先導。
(作者:邢斐、蔡嘉瑤,分別系華中科技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