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有利于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持續深化,新一輪科技變革方興未艾,全球產業鏈趨向本土化重構。作為以數據為核心要素、以數字技術為主要手段、以互聯網為重要載體的新型經濟形態,數字經濟正全面融入人類社會各領域。以數字經濟壯大國內循環、協調推進“雙循環”,使其賦能于構建新發展格局,是我國加快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
數字經濟助推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
數字經濟的發展有助于形成統一開放的國內大市場,以更高水平對外開放參與國際經濟合作,推動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
數字經濟是暢通國內循環的新興引擎和有力抓手。國內循環是以國內市場為主體,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等環節相統一的循環體系。從生產看,數據要素具有非消耗性和正外部性,規模經濟效應明顯,有利于創新經濟增長路徑,使得效率更高的新興經濟范式逐步顯現;從流通看,智慧物流極大減少了人員接觸、顯著降低了人工成本,同時助力產業鏈上下游數字化融合,保障了國內市場的韌性;從分配看,數據要素借助數字技術,有助于增加就業崗位和渠道、提高靈活就業人員收入;從消費看,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增強供求適配性的基礎上,以平臺經濟為代表的新業態,降低了交易成本,促使消費升級。因此,在數字時代,數據要素和數字技術貫穿國內循環全過程,數字經濟能夠助力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立,暢通國內循環。
數字經濟為“雙循環”相互促進提供技術支撐和貿易空間。長期以來,由于地理距離、文化差異等因素影響,國內循環和國際循環的要素與產品存在明顯壁壘,難以實現相互促進,而數字經濟的全球發展從技術和空間兩方面促進了該問題的解決。一方面,電子商務的普及打破了地域對交易的阻礙,通用性數字技術提高了消費者對全球產品和服務的認知度與可得性,并通過遠程會議、智能翻譯等工具克服距離和語言障礙,從而加深本土企業與外部市場的互聯互通程度,為世界市場的建立提供強大技術支撐。另一方面,國際貿易從傳統模式向數字化轉型,貿易成本大幅節省,給各方主體爭取到更多自主空間,各環節附加值的增加反作用于數字化國際貿易,進一步助力全球交易形式的創新。同時,數字經濟對高技術的要求,有利于推動國際分工精細化與全球供應鏈體系化,顯著拓展全球生產網絡和貿易空間。因此,數字經濟可以提升內外循環的互動性和便利性,也為我國形成新的數字化貿易優勢提供契機。
數字經濟賦能新發展格局面臨的挑戰
數字經濟已成為我國加速經濟增長的新杠桿和市場發展的重要方向,正借助超大規模內需市場優勢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但也要看到,數字經濟賦能新發展格局還面臨一些挑戰。
數字技術原創性不強。數字基礎研究存在明顯短板,數字人才市場供給不足,技術研發以模仿性創新為主,數字產業鏈因“缺芯少魂”受制于人,數字技術的應用空間遠未被完全開發,應用范圍亟待拓展,數據要素的規模經濟效應尚未充分發揮,其對國內大循環的促進作用還沒有充分展現,難以打破我國在全球產業鏈中的低端鎖定。
數字經濟發展存在區域失衡。中西部、廣大農村等欠發達地區數字產業發展總體滯后,5G基站、大數據中心、物聯網服務中心等數字基礎設施的覆蓋嚴重不足,低端種植業、傳統重工業等產業的數字化進程緩慢,不利于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協同發展,降低了對國外優質資源的吸引力。
數字監管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數據真實性辨別難度較大,要素產權難以明晰,互聯網的匿名特征加劇了信息不對稱;數字領域相關法律、制度尚不成熟,監管優化未能跟上發展速度,一些平臺企業存在壟斷、泄露隱私信息等問題。
全球數字服務規則不統一。全球各大經濟體對數字經濟的規則訴求存在明顯差異,難以形成全球多邊一致性規則,國際化數字貿易缺乏統一的行為準則。出于對國家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考慮,國家間的數字信息交流存在較強壁壘,缺少暢通的國際數字共享平臺。
數字經濟賦能新發展格局的現實路徑
數字經濟賦能新發展格局是一項具有前瞻性、系統性的復雜工程,根據現階段資源稟賦條件,實踐中應重視以下方面的工作:
加快數字技術領域原始創新。聚焦人工智能、大數據庫等領域,通過政府扶持、金融支持等手段加大數字基礎研究領域的投入,著力提升高精度芯片制造、信息通信技術拓展、未來網絡構建等能力。大力發展數字領域教育,一方面增加相關專業的碩博點并擴大招生規模,著力培養本碩博一體化的數字人才;另一方面加強數字職業教育,強化崗前、崗中培訓,為實現數字技術原始創新提供強有力智力支持。建立健全數字技術集成創新體系,推進信息化手段在廣大市場中的拓展應用,更大范圍發揮數字創新的報酬遞增優勢和乘數效應。
均衡數字經濟的區域發展水平。統籌調配全國的數字資源,打破數字經濟地方保護與分割,實現區域數字市場之間的協同共贏。著力推進“5G+工業互聯網”“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大數據中心”等的跨區域共建共享,為國民經濟循環中的交易暢通提供持久支撐。聚焦養殖、石化、鋼鐵等亟待新舊動能轉化的行業,依托區塊鏈追溯、工業物聯網互通等數字平臺,制定一批具有推廣性的數字化轉型方案。
完善數字經濟相關立法。建立健全網絡安全、平臺經濟等數字領域相關法律法規,明晰數據產權、保護數據專利,構筑數據安全和隱私保障屏障,優化我國數字經濟賦能新發展格局的制度環境。充分考慮數字技術研發的長期性與風險性,大力扶持數字經濟小微企業,深入挖掘數據要素在產業鏈不同環節中的價值潛力,共建國內數字大市場。加強數字市場監管,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防止平臺企業利用數據、算法、技術等手段進行壟斷。
推進數字貿易強國建設。作為貿易第一大國,積極參與全球數字經濟治理,協同各方助力世界貿易組織盡快形成全球性數字服務規則,暢通國家間數字交易。協同共建國際數據收集、共享平臺,分級分類開放公共數據,打破國家間“數據孤島”,在保障國家安全、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的基礎上實現數據互聯互通。以共建“一帶一路”等為契機,提升對外貿易的數字化占比,拓展數字經濟伙伴關系,以更高水平對外開放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
(作者:張紅鳳、王瀟洋,系山東財經大學教授、山東省社科理論重點研究基地山東財經大學新舊動能轉換研究基地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