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看望參加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的民建、工商聯界委員時強調,要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障礙。李強總理在全國兩會閉幕后回答中外記者提問時表示,將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企業,促進各類經營主體公平競爭。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也是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重要保障,要切實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持續優化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創造更為廣闊的空間。
新時代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逐步確立
競爭政策的關鍵是創造和維護“公平競爭”。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進一步確立了競爭政策的基礎地位,公平競爭理念在實踐層面得到持續強化。針對一個時期以來廣泛存在的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經濟利益、部門保護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市場競爭不充分等問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為強化公平競爭理念提供了理論指引。2015年3月和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先后頒布《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兩份重要文件,先后提出“探索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和“逐步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標志著以公平競爭為理念的競爭政策開始在實踐層面得到全面運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再次強化和提升了公平競爭在公共政策體系中的作用和地位。之后,中共中央、國務院先后印發了《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等重要文件,修訂了反壟斷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使得維護和創造公平競爭的政策目標進一步清晰化、政策工具更加體系化。
營造民營經濟發展公平競爭環境的兩條主線
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伴隨著改革開放發展壯大。從歷史進程看,民營經濟從小到大、從少到多、從弱到強的過程,也是民營經濟方針政策不斷調整、優化的過程,兩者相互牽引、彼此激蕩。總體看,營造民營經濟發展公平競爭環境存在兩條重要主線:提高競爭性和維護公平性。
提高競爭性方面,在改革開放早期階段,我國總體處于短缺經濟狀態,重點任務是引入和培育市場機制,支持民營企業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以擴大生產,此時市場競爭并不激烈。之后,隨著我國生產力飛速發展,短缺經濟總體上于20世紀90年代末結束,并不時出現產能過剩問題,賣方市場轉變為買方市場,市場競爭逐步提高。在此過程中,提高市場競爭性不得不面對的關鍵性問題就是降低更多行業的市場準入,讓民營企業等非公有制經濟進入到原本只有國有企業的行業領域,特別是競爭性領域。首先,這需要政府干預從微觀領域退出,消除制約民營經濟參與更多市場領域、更大市場競爭的制度障礙,為此政策上改行業準入正面清單為負面清單,改投資審批制為備案制,改事前監管為事中事后監管等,為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創造了制度和政策條件。其次,這需要國有企業從市場化的競爭性領域有序退出,為此我國根據發展需要逐步明晰國有經濟的功能定位,通過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以深化國企國資改革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新的空間。最后,這還要求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必需的要素支持,為此我國建立現代金融體系,促進城鄉勞動力轉移,不斷適應民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需要。
維護公平性方面,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最為關鍵,這一點貫穿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始終。除了這個關鍵,促進民營經濟公平參與市場競爭還要解決兩方面問題。一是破解不少領域存在的行政性壟斷和自然壟斷問題。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向縱深推進,目前很多行政性壟斷已經被打破,但客觀上仍有不少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存在行政性進入壁壘。與此同時,隨著經濟新領域新賽道的開辟,新發優勢也讓部分企業獲得了自然壟斷特征,最為人熟知的是數字經濟領域,一些企業和資本憑借市場地位限制競爭并無序擴張,妨礙公平競爭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創新。二是破解地方保護主義和區域壁壘問題。我國經濟發展成就的背后是成功激發了企業活力和調動了地方積極性,但在地方稅收和經濟競爭動機之下,一些地方利用行政權力人為設置區域壁壘,比如扶持本地企業,阻撓和限制外地商品或服務進入本地市場,妨礙了公平競爭、降低了市場效率。目前,中央正在加快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地方保護主義得到有效遏制,市場整合程度持續提升,但歧視性、隱蔽性的區域市場壁壘依然存在。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民營經濟自身發展的不規范問題,比如假冒偽劣以及其他一些問題,其實質也是破壞了公平競爭。
破除制約民營經濟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四方面障礙
立足新時代,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和公平競爭理念,不僅是支持民營經濟等各類所有制經濟齊頭并進發展的內在需要,也是我國應對外部環境變化和國際規則競爭的需要。當前,我國民營經濟已經步入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為了更好支持其擔負起新時代的戰略使命,要從認識、體制、政策和執行等層面破除制約民營經濟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各類障礙,更好發揮政府在促進競爭和維護公平方面的積極作用,切實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一是正本清源,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認識障礙。民營經濟發展遇到的各類問題,歸根結底在于各方面對民營經濟的認識不到位,破解之道是解放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的系列重要講話是我們深化民營經濟認識的理論源泉。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了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始終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當自己人的堅定立場,同時創新性地提出了新時代實現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的新目標、新要求和新任務。要堅決破除凡事優先選擇國資國企的思想慣性,破除嫡庶之分,切實放下與民資民企打交道的思想包袱。
二是深化改革,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體制障礙。運行良好的制度是支持民營經濟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最大保障。一方面,要找準民營經濟準入難、融資難、回款難、中標難、維權難、轉型難等背后的根源,以新一輪全面深化改革為契機,堅持和擴大面向民營經濟的對內開放力度,切實廢止制約公平競爭的明規則,杜絕以各種理由設置障礙的潛規則。另一方面,要加快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細化反壟斷法相關的規定,建立和完善與數字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發揮好改革先行區、自由貿易區等試點作用,豐富競爭政策制度供給,筑牢公平競爭的法治和制度基礎。
三是普惠兼容,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政策障礙。產業政策和競爭政策在不同發展階段的優先序不同,目前我國已經步入高質量發展階段,除了少數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要形成競爭政策普遍優先的政策導向。將公平競爭理念內化于產業政策,推動選擇性、特惠性產業政策向普惠性政策轉變,進一步提升產業政策和競爭政策的兼容性。重點完善政府補貼行為,從補貼企業改為補貼消費者、從扶持企業改為扶持人才,以稅收優惠替代財政補貼。對于功能性的創新政策,也要以明確重點鼓勵的領域和方向為主,不指定具體的承擔主體,配套的公共資源應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
四是落實落細,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執行障礙。中央層面已經形成了落實公平競爭理念的頂層設計,應持續抓好政策落實落細。要發揮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作用,提升公平競爭的常態化監管水平。要優化競爭執法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權責配置,推廣“一枚印章管審批、一支隊伍管執法”經驗,避免就同一事項對民營企業反復檢查、多次執法。要用好紀檢、審計等手段切實打通政策執行的“最后一公里”,在執法層面切實促進公平競爭。要研究建立面向民營企業的公共信息供給,切實破除政府和企業之間的信息壁壘,幫助民營企業更好掌握涉企惠企政策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