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鄉村振興戰略提出以來,黨和國家一直把產業振興作為鄉村振興的基礎和關鍵。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江蘇代表團審議時強調:“農業強國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根基,推進農業現代化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要嚴守耕地紅線,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切實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要把產業振興作為鄉村振興的重中之重,積極延伸和拓展農業產業鏈,培育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不斷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把“發展鄉村特色產業,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作為2023年政府鄉村工作的重要任務。鄉村產業發展仍然是當前我國鄉村振興工作的重點任務。鄉村產業要發展,離不開生產經營組織和人力資源的協同發展。培育和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培養鄉村人才,正是發展鄉村產業的兩大關鍵要素。
培育和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推動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鄉村產業的關鍵引擎。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扎實推動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振興”“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建設現代農業的前進方向和必由之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城鎮化水平不斷提升,傳統農業發展模式已不適于當前社會主義現代化發展的要求。以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為主要代表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逐漸擔當起帶動農村農民增收致富、促進農業產業調整升級的重要角色。鄉村致富的重心在農業,鄉村產業發展的核心也在農業,鄉村若振興,必須振興鄉村農業。農業發展,不僅需要農業專家對農作物進行作物栽培、品種改良,更需要農業經營主體發揮強大的帶動作用。一方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所帶來的農業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有助于大大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組織效率,從而緩解當前農村勞動力短缺情況。另一方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推進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的重要紐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本身所具有的組織效能,在農業產業鏈的各個環節上發揮著巨大作用,能夠有效地降低農戶的生產成本、銷售成本,同時為農業企業提供優質的農產品原料,深入推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人才是促進鄉村產業發展的強大力量,是培育和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核心支撐。鄉村只有人才興旺,產業才會蓬勃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鄉村產業發展的動力引擎,發展鄉村產業,必須培育和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歸根到底是由人組成的主體。因此,鄉村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壯大,都離不開人才的引領和帶動。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才是最寶貴的資源,是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一些農村發展乏力,關鍵在于缺人才,缺發展引路人、產業帶頭人、政策明白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和壯大,需要管理型人才、技術型人才、文化型人才三方協同發揮作用,同時配合政府的資金幫扶,共同形成產業發展合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規范農業生產標準、拓寬農業產業鏈等現代化發展方式,可以有效推動我國鄉村產業調整升級。但當前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面臨著管理混亂、運行機制不完善、“空殼化”現象嚴重等問題。導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存在困境的一個重要原因便是人才的缺失。由于我國城鄉二元發展的不平衡、鄉村產業基礎薄弱、城鄉公共服務資源分配不均、鄉村基礎設施貧乏等諸多原因,造成大量青壯年人才外流,農村勞動力短缺。任何規范化的生產經營組織都需要管理者擁有較高的綜合素質。而當前作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要參與者的老人和婦女,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經營管理經驗少,組織能力較差,很大程度上直接阻礙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壯大,致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鄉村產業發展過程中無法發揮驅動作用。基于此情況下,健全人才支持政策,吸引本土人才返鄉、外來人才下鄉,鼓勵管理型、技術型、文化型等高素質人才積極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建設,對培育和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動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管理型人才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組織支撐。政府應完善基層管理型人才引進政策,鼓勵高學歷、高素質管理型人才下沉到村級黨組織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主要構成部分,當前我國許多農民合作社屬于黨支部領辦合作社。黨建引領農民專業合作社模式是我國在探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過程中的一大創舉。但村級黨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有著不同的屬性和職能,村干部文化程度較低、老齡化等問題較突出。若要黨支部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引進具有高學歷、高素質的優秀青年人才下鄉,發揮人才優勢,使村級黨支部組織規范化、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標準化,進而提高村級黨支部的組織力、領導力,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運行機制。
技術型人才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動力支撐。現代農業科技是農業產業現代化的核心動力。要全面提高技術型人才福利待遇,激勵技術型人才全身心投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技術培育。現在,許多地方政府會聯合高校、科研院所,聘請農業專家進行短期幫扶。短期的專家幫扶不如長期的技術人才駐扎。以解決城市住房、人才支持資金為引入條件,實施高素質人才聘任制,以此激勵高精尖農業科技人才下鄉,使技術人才常駐新型農業,進行技術幫扶。同時發揮利益聯結機制,鼓勵技術型人才入股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政府同時給予參股人才額外資金獎勵,全面做好人才激勵工作,使技術型人才無后顧之憂地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服務,為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服務。
文化型人才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精神支撐。文化作為一種精神力量,可以轉化為強大的物質力量,推動社會不斷向前發展。鄉村文化、鄉風文明的提升,可以提振農民精神,凝聚農村集體共識。鄉村產業發展不僅需要管理型人才、技術型人才為生產經營組織提供經營管理、科學技術層面的服務,還需要文化型人才在精神動力層面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持續文化力量,凝聚農民精神共識。一個組織若要有強大的凝聚力、向心力,除了擁有明確的團隊目標、規范的運行制度、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之外,還需要成員對組織具有強烈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成員對組織有了認同感、歸屬感,才能形成組織凝聚力、向心力,才能充分發揮自身主觀能動性,團結協作,積極工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生產經營組織,更需要農民之間通力合作。而能夠使農民凝聚在一起的紐帶,則是鄉村優良的鄉風文明和各具特色的鄉土文化。政府可以因地制宜,設置各具特色的鄉村文化事業崗位,合理制定文化型人才支持政策,堅持文化型人才引進政策和本土文化型人才培育政策相結合,“造血”和“輸血”策略相結合。在本土文化型人才培育方面,要深入挖掘當地有號召力、影響力的鄉紳、退休干部、退伍軍人等,鼓勵他們從事鄉村文化事業管理,根據自身所在村落,在村黨支部、當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擔任長期文化顧問,專門負責提高成員凝聚力、向心力;在文化型人才引進政策方面,政府可以采取多種激勵政策,如給予高工資待遇,提供縣直、市直編制待遇,提供學習深造機會等,鼓勵本土文化型人才返鄉從事文化事業。
健全新時代鄉村人才支持政策,鼓勵人才利用自己的能力、知識、技術服務于新型農業;反過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壯大也會推動鄉村人才個人素質能力的成長。在人才引領下帶動產業發展,在產業發展中助力人才成長,努力實現鄉村產業發展與人才成長的良性互動,這樣可以將人才振興和產業振興有效結合起來,雙向合力共同助力鄉村全面振興,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打牢中國式現代化的農業基礎,加快建設農業強國。
作者:祝邦政,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三農”理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胡鋼,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