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間,多地提出了2023年新增上市公司目標數量,并明確了補貼標準。比如,有的地方提出對在國內上市或掛牌的本市企業給予20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的資金補助,有的地方甚至明確對科創板首發上市企業分階段給予總額不超過1500萬元補助,力度不可謂不大。
上市公司是地方經濟的領頭羊,其數量也是反映地區經濟活力的重要指標。加速培育上市公司,尤其是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科創公司,是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加快區域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重要舉措。財政補助作為一種調控手段,可被政府用來實現多種政策目標,能充分體現政府整體戰略規劃意圖,且中間流程少,作用明顯。但如果一味比拼高額補貼支持企業上市,搞數量指標考核,甚至拔苗助長,那就要辯證分析了。
首先,企業成長有其自身規律,尤其是科創企業,不是砸錢就能速成的。反過來,不上市的企業同樣可以成長為參天大樹。對于扎實發展的企業來說,政府補貼除了能夠降低上市成本,其他方面意義并不大。而對于那些投機企業來說,巨額補貼反而鼓勵了他們去賺“快錢”,有的甚至會為了拿到高額補貼,不惜鋌而走險搞財技“吹氣球”,搞上市變現。因此,地方政府培育上市公司初衷雖好,一旦急于求成,甚至搞硬考核,就有可能弊大于利。
其次,政府補助政策作為重要宏觀調控手段,對于區域產業結構調整與城市經濟效率提升確實具有正向意義。但是,政府的“有為之手”既不要缺位,也不能越位,要用對勁、用巧勁。培育上市公司,要發揮政府作用,但更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地方政府應更多在產業導向、產業布局、產業集成等方面出臺支持政策,保障企業創新創業發展的各種要素需求,下大力氣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這些才是促進當地經濟增長的治本之策。在資本市場的“賽馬”中,有的企業已淪為空殼公司、僵尸企業,如果地方政府還給這些企業高額補貼,不但浪費了納稅人的錢,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延緩了經濟轉型升級的步伐。
此外,在全面注冊制下,地方政府對于上市公司的心態要更加平和。全面注冊制下,發行上市不再“神秘”,全過程各環節向社會公開,更加規范、透明、高效,上市關鍵靠企業質量,企業的上市預期也更明確。上市不是企業發展的終點,恰恰是企業做大做強的起點。那些“多一家公司上市就是政績,多一家公司退市則臉上無光”的認識是片面的。上市公司群體壯大的確可以拉動區域經濟增長,但即使在全面注冊制下,能被市場選擇上市的企業也只是少數佼佼者。
培育上市公司,地方政府應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堅持監管與服務、規范與發展并重,鞭策和支持其專注主業,追求卓越。企業發展壯大了,掛牌或者上市自然就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