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時代不斷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是探索農村經濟現代化新路的有效方式。目前,農村地區仍面臨人口老齡化、空心化、勞動力短缺等問題,同時伴隨著現代農業發展的社會化、專業化、規模化等要求,如何有效發揮雙層經營體制中“統”的功能成為一項重要的任務。在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過程中,應提升認識,開展多元化農村現代化培訓;協同共促,構建多元主體協同共治格局;強化監督,發揮科技的產業融合助推力;突破瓶頸,健全新型農村集體保障機制,從而推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不斷發展壯大。
【關鍵詞】“三農” 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發展邏輯 共同富裕 【中圖分類號】F321.32 【文獻標識碼】A
不斷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是探索農村經濟現代化新路的有效方式,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實現村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選擇,更是提升農村產業經濟市場適應性的關鍵步驟。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的“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為新時代推進農村產業發展、實現鄉村振興提供了重要遵循。對此,我們應從理論層面明確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邏輯,探索科學有效的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模式。
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邏輯
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是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出發,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之上而形成的成員明確、產權清晰、發展環境開放、參與主體多元以及收益分配合理的農村公有制經濟,其發展邏輯包括如下四個維度:
以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驅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20世紀80年代初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推廣,打破了集體統一經營的發展模式,催生出家庭和集體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模式。這一改革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有效提升了農業生產效率。但與此同時也導致農村集體經濟參與主體地位虛化、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不足、集體經濟發展逐漸邊緣化等問題。只有實現統分結合才能夠解決上述矛盾,實現優勢整合及互補。目前,農村地區仍面臨人口老齡化、空心化、勞動力短缺等問題,同時伴隨著現代農業發展的社會化、專業化、規模化等要求,如何有效發揮雙層經營體制中“統”的功能成為一項重要的任務,而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就是在這一大背景下發展起來的。在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驅動下,應積極構建包括股份合作制等在內的成員利益分配機制,并向農戶提供現代專業化的生產性、生活性服務,以讓農戶在股份紅利和集體幫扶中真正感受到集體的價值。
以新發展需求驅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2022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強調:“把強化集體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實現農民集體成員權利同激活資源要素統一起來,搞好農村集體資源資產的權利分置和權能完善,讓廣大農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在這樣的發展要求驅動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集體活動的組織者、農村資源的所有者、經濟建設的參與者、農村發展的利益相關者,應發揮出比其他農村組織更為突出的資源挖掘優勢、活動組織優勢、規模發展優勢,要通過整合資源實現入股分紅、建廠租賃、出租發包等,從而引領農村發展。而在這個過程中,應確保鄉村土地資源、生態資源、歷史資源、人文資源、農產品資源等得到有效整合、盤活、利用,從而實現創收;確保鄉村文化功能、鄉村生態功能、新型化的農業生產功能等得以充分發揮。
以城鄉要素流動需求驅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鄉村振興目標不可能在農村內部封閉的狀態中實現,而是要借助于開放的城鄉發展環境,通過建設要素自由流動、先進要素廣泛參與的渠道才能實現。但在過去的較長一段時間,大量的農村要素涌入城市,造成農村的發展要素和生產力不足,同時城鄉要素互通渠道不暢導致城市要素難以順利“下鄉”。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大量城市資源要素開始向農村流動,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對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即“三資”)的所有權優勢,和對外吸納整合資源要素的信息優勢、管理優勢、信用優勢、組織優勢等,另一方面要通過對內實行產權歸屬清晰、主體明確、分配明晰的現代農村產權制度,對外構建促進各環節主體積極參與的合作機制,來有效確保村集體、集體成員、外來主體之間的密切合作和科學分工,以確保其成為城市資源要素下鄉的合作對象,成為能夠有效承接城市資源要素的平臺。
以共同富裕遠景目標驅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在鄉村振興背景下,實現共同富裕的難點在農村,核心問題在于著力解決農民群體收入低、創收難等問題。而大力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對于解決以上問題就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在共同富裕遠景目標的驅動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通過充分發揮公有制優勢,盤活閑置的集體資源資產,以福利共享、入股分紅等途徑,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和經營性收入,并實現合理分配;要通過完善公共服務、建設公益事業等途徑,實現農民物質與精神的雙重富裕。
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現狀及問題分析
經營主體綜合素養亟待提升。目前,各項深化農村集體經濟的改革舉措不斷落實,但由于部分農民在認知和能力方面仍存在一定局限性,綜合素養尚未跟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要求,造成發展的內生動力不足。一方面,部分農民思想觀念滯后,知識儲備不足,缺乏長遠的眼光,在日常工作中空有想法卻不具備付諸實踐的規劃和能力。另一方面,農村產業融合程度有限,經營主體“多而不強”。產業發展相對單一,產業鏈難以延伸,總體競爭力有待提升。
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協同運營水平偏低。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發揮牽頭作用,帶領參與主體進行協同合作運營,使資源價值更大程度發揮。但從現實情況來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揮的帶動作用較為有限,協同運營水平仍有待提升。一方面,一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過多,有的已超出現有架構能夠承擔的限度,影響了其經濟功能的發揮以及集體財富積累。另一方面,很多農村經濟組織參與市場化經營的時長較短、經驗不足,創新能力有限。有的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賴政府補助,自我創新發展能力有限。
監管機制效能發揮有限。健全完善的監管機制對于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有序發展至關重要,但由于有針對性的監管機制尚不成熟,一些監管效能的發揮仍然受限。一方面,一些地區針對“三資”管理問題缺乏明確的監管機制。如在使用、監督、審批等環節存在標準不明、程序不全的問題,加上信息化普及度不高,許多財務信息公開透明度不夠。另一方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治理結構仍需健全。部分農村地區在改革進程中,簡單地將原有的村級管理與組織機制直接移入集體經濟組織當中,個別出現職能混亂現象,加上考核機制、收益分配等機制不夠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
經濟發展支持保障機制不健全。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需要以充分的保障機制作為后盾,現有的支持保障機制不足制約了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首先,一些農村地區對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缺乏整體、科學的規劃與統籌,導致協同發展機制不健全。其次,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進程緩慢。由于一些農村集體資產具有復雜性,資格標準不清,改革整體性互動性不足,加上城鄉之間人員流動性強,影響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確定、股權確定等。最后,財政支持力度不足。部分農村地區對集體經濟建設的財政資金扶持缺乏連續性,一些環節的實施可能因缺乏資金而受阻,有的由于資金扶持不聚焦,即便大量投入也難以形成足夠合力。
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探索方向與發展建議
提升認識,開展多元化的農業農村現代化培訓和宣傳。農村現代化是建設農業強國的內在要求和必要條件。針對村干部和廣大農村群眾,應加強系統的農業農村現代化培訓。一方面,充分提升農村干部的綜合素質。農村基層干部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骨干力量,許多村干部還兼任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應通過開展系統的學習培訓,促使村干部深入了解新型集體經濟的發展邏輯、演變趨勢、發展重點。另一方面,做好農村群眾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新媒體、短視頻等平臺向村民宣傳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價值,借助經驗分享會、參觀活動等方式,讓農民了解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成功案例,還要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有效實現黨的領導的堅強戰斗堡壘。
協同共促,構建多元主體協同共治格局。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需要構建多元主體協同共治的新格局,實現參與主體的多元化,這是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重要發展特征。第一,打造強有力的領導班子。在未來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過程中,應注重引才用才,優秀的集體經濟帶頭人能夠有效執行國家政策、科學經營管理,帶領村民走上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之路。第二,不斷吸引青年勞動力返鄉,加強涉農專業技術人才培育。創造吸引青年在農村發展的良好環境,在人才引進政策中給予收入待遇上的傾斜。此外,也要嘗試吸引社會組織、社會人士參與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
強化監督,發揮科技的產業融合助推力。“三資”是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重要物質基礎。加強對“三資”的監督管理,以科技加持來實現集體“三資”增值,是推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良性發展的關鍵舉措。一方面,使群眾廣泛參與對農村“三資”的監管治理,增強“三資”使用明細、收益情況、分配流向的公開透明度。另一方面,應借助科技研發實現產業引領,挖掘特色產業優勢要素,與農業院校、科研院所等開展產學研深度合作,借助科技為產業賦能;打造以規模農業為核心的產業價值鏈,確保一、二、三產業有機結合,真正將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做大做強。
突破瓶頸,健全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保障機制。第一,鼓勵聯合發展。針對區位條件優勢不平衡、資源稟賦存在差異等現實問題,相關部門應加強規劃,對村際、城鄉資源統籌進行綜合考量,以充分實現要素融合及優勢互補。第二,做好統籌謀劃。密切圍繞“三農”工作成立專項小組,將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納入地區經濟發展戰略中,并制定系統科學的制度體系。立足當地發展實際,制定縣、鄉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工作方案、扶持措施,以確保工作內容的具體化。第三,強化財政支持。政府應鼓勵金融機構建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名錄,并擴大資金信貸支持力度;發揮政府的農業信貸擔保作用,豐富擔保種類,從而為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持續壯大創造條件;健全農業保險體系,提升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風控水平。另外,政府要采取多種措施來優化營商環境,為推進農業規模經營創造條件,致力于推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持續壯大。
(作者為江西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研究生)
【注: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農業面源污染協同治理中的政農互動機理及政策優化研究”(項目編號:20BGL227)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王輝、金子健:《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自主治理和社會連帶機制——浙江何斯路村草根休閑合作社案例分析》,《中國農村經濟》,2022年第7期。
責編/谷漩 美編/宋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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