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發現:
·公眾高度關注鄉村振興,92.35%的受訪者表示對鄉村振興“非常關注”或“比較關注”, 81.43%的受訪者表示對鄉村振興釋放新的發展潛力“非常有信心”或“比較有信心”。
·公眾普遍認為生態環境保護、公共基礎設施、農村消費市場、農業資源利用、鄉村人才培育等方面的潛力需要進一步激發釋放。
·公眾期待通過鄉村振興發展潛力的釋放,進一步提高經濟綠色低碳化水平,保障重要農產品的供給,促進內需水平和消費質量同步提升;不同地區的公眾對夯實基層治理的根基,支撐國內統一大市場建設,縮小城鄉和區域差距的期待有所差異。
· 公眾認為,激發釋放鄉村振興發展新的潛力,要加快完善城鄉融合體制機制、鄉村治理體系、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同時,加快數字鄉村建設、鼓勵干部放開手腳謀發展、突出農民主體地位等也是有力突破點。
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及時作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大戰略部署,“三農”工作重心發生歷史性轉移。當前,我國實現了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平穩過渡,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實現良好開局。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公眾對鄉村振興發展潛力的感知與期待,對于鄉村振興、經濟提振乃至實現共同富裕有著重要影響。對此,人民智庫于2022年7月8日—12日發起“鄉村振興,有哪些發展潛力”問卷調查,通過互聯網、微信公眾平臺等方式推送問卷,共回收有效問卷3515份,其中普通公眾占32.77%、有“三農”工作經驗的干部占13.03%、專家學者占12.32%、涉農企業人員占14.71 %、返鄉創業人員占15.65%、參與鄉村振興的社會組織人員占11.52%。基于調查得到的一些結論,對部分專家學者和地方黨政干部進行訪談,并搜集了近期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的觀點和看法,現將主要調查發現呈現如下。
公眾高度關注鄉村振興,對鄉村振興發展潛力持樂觀態度
我國成功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實現了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開啟了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的新征程,“三農”工作重心已歷史性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一項重大任務,需要全社會的共同關注與參與。本次調查中,92.35%的受訪者表示對鄉村振興“非常關注”或“比較關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舉全黨全社會之力打贏脫貧攻堅戰,推進鄉村振興,推動農業農村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有專家指出:“盡管‘三農’工作取得了顯著成就,但從脫貧攻堅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還面臨許多困難和挑戰,例如農業基礎還不穩固,城鄉區域發展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較大等。”調查顯示,部分人由于對鄉村振興戰略部署缺乏全面了解或者對農村發展存在刻板印象,表現出對鄉村振興的擔憂;但大部分公眾對鄉村振興發展潛力持樂觀態度。當問及“今后一個時期,鄉村振興的發展潛力如何”時,80.28%的受訪者認為潛力“很大”;進一步問及“您對鄉村振興釋放新的發展潛力的信心如何”時,81.43%的受訪者表示“非常有信心”或“比較有信心”。由此可見,正是因為公眾對當前鄉村振興所具有的發展潛力的高度認可以及對于這些潛力能夠得到有效釋放的堅定信心,使其對鄉村振興未來發展持有非常積極的態度與評價。
公眾普遍認為生態環境保護、公共基礎設施、農村消費市場、農業資源利用、鄉村人才培育等方面的潛力需要進一步激發釋放
鄉村振興發展潛力反映了鄉村經濟、社會、生態、文化等復合潛力水平的變化趨勢。了解鄉村振興發展潛力,把握帶動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優勢資源和要素,可為鄉村振興探索開辟新路徑提供參考借鑒。
本次調查,問及“鄉村振興還有哪些方面的潛力需要進一步激發釋放”,“生態環境保護”(39.37%)、“公共基礎設施”(39.29%)、“農村消費市場”(39.06%)、“農業資源利用”(38.46%)、“鄉村人才培育”(37.72%)等備受公眾關注。
生態環境保護。與城市相比,良好的生態環境是鄉村的巨大優勢和寶貴財富。然而,由于歷史欠賬多、生態環境問題累積多,實現鄉村振興、農業農村綠色高質量發展需要破解很多現實矛盾。近年來,通過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廁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為重點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人居環境面貌大幅改善;部分鄉村在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過程中,利用其獨有的自然生態優勢,發展文旅產業、綠色產業等,已經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康莊大道。進一步激發鄉村振興發展潛力,仍需深挖生態潛力,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地將鄉村所特有的生態比較優勢充分激發出來,推動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
公共基礎設施。完善的公共基礎設施,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基礎。近幾年國家高度重視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聚焦農村水、電、氣、路、網等基礎設施建設短板,持續加大投入,農村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但對標中央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要求,當前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例如,一些地區城鄉通達性較弱、公共基礎設施不完備、公共服務供給不足。農村公共基礎設施也是鄉村振興亟待補齊的短板,應進一步優化提升生產生活性基礎設施,加大對鄉村公共醫療、義務教育和文化基礎設施的投入,尤其要補齊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人群的民生短板,為實現鄉村全面振興打好基礎。
農村消費市場。農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以及普惠金融的發展,為鄉村消費潛力的釋放提供了經濟基礎。2022年上半年,鄉村消費品零售額2.77萬億元,與去年基本持平,恢復到2019年的98%。伴隨著量的增加,鄉村消費也實現了質的提升,智能電器、電子產品、新能源汽車等不斷進入農家。農村消費潛力不斷釋放,有效擴大了內需,對經濟拉動作用日益增強。深挖農村消費市場潛力,將進一步激發鄉村振興發展潛力。
農業資源利用。土地是農村經濟的命脈,是農業農村發展的重要生產要素。隨著新型城鎮化加速推進和農村人口轉移,“空心村”“空心戶”不斷增加,農村大量的林地、耕地、住宅及宅基地等處于閑置或半閑置狀態。盤活農村閑置土地資源,可緩解農村人地供需矛盾突出問題,激發鄉村振興新潛力。此外,農業不僅具有生產功能,更具有生態、人文和服務等多維功能,這些都是目前鄉村振興有待深挖的重要資源。
鄉村人才培育。人才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關鍵和基石。當前,農村發展面臨人才困境,普遍缺少教育、科技、醫療、文化和管理等方面的人才,新型職業農民雖有所增長,但仍然滿足不了農村發展的需求。因此,激發鄉村振興發展潛力,要把人力資源開發放在首要位置,不僅要盤活農村存量人力資本,實施就地取“才”,更要打通人才要素融入鄉村振興的渠道,實施多方聚“才”。
此外,“鄉村文化建設”(37.61%)、“產業轉型升級”(37.24%)、“農村能源轉型”(36.56%)、“科技創新賦能”(35.62%)、“要素配置結構”(35.42%)等也是公眾認為鄉村振興需要激發潛力的方面。通過激發釋放上述鄉村振興各領域各方面的發展潛力,有利于在鄉村形成人才、信息、資金、產業等匯聚的良性循環,從而真正實現農業更有奔頭、農村更有看頭、農民更有盼頭。
公眾期待通過鄉村振興發展潛力的釋放,進一步提高經濟綠色低碳化水平,保障重要農產品的供給,促進內需水平和消費質量同步提升
本次調查中,當問及“您希望鄉村振興發展潛力的釋放能發揮哪些作用”時,“提高經濟綠色低碳化水平”(50.78%)、“保障重要農產品的供給”(49.99%)、“促進內需水平和消費質量同步提升”(48.51%)位列前三,且不同群體的選擇傾向保持一致性。在新發展格局中,“三農”不僅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壓艙石”和“穩定器”,更是形成強大國內循環的戰略核心環節和動力源泉,作用關鍵、潛力巨大。鄉村振興發展潛力的釋放,將進一步改善當地民眾的生活水平,增強其消費能力和消費意愿,繼而擴大國內需求和國內市場,為國內經濟實現大循環提供充足的原動力,最終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同時,鄉村振興發展潛力的釋放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必經之路,不僅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更能承擔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保護生態環境、實現農民富裕等重任。
此外,分別有47.85%、47.68%、47.14%、45.41%的受訪者表示期待鄉村振興發展潛力的釋放有利于“夯實基層治理的根基”“支撐國內統一大市場建設”“縮小城鄉、區域差距”“增強宏觀經濟體系的韌性”。將上述四項與居住地進行交叉分析,我們發現不同區域的公眾需求有所不同。
從日常居住地看,鄉鎮村(54.97%)的受訪者對“縮小城鄉、區域差距”有更多期待。居住在鄉鎮村的居民直接享受到鄉村振興的成果,因此更加期待早日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共同富裕。地級市(49.39%)和縣級市(48.46%)的受訪者對“夯實基層治理的根基”比較關注。縣域是城鄉融合的載體,也是城市文明與鄉村文明的對接點。隨著越來越多的人口由農村遷入,縣域居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需求日趨多樣化,不僅關心收入是否穩定,基本公共服務能否滿足,也更加關注社會是否安定有序。省會城市(48.45%)和直轄市(48.40%)的受訪者對“支撐國內統一大市場建設”更為關心。鄉村振興發展潛力的釋放,為土地、資本、信息、人才等資源要素在城鄉間實現互通有無與優化配置創造可能,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省會城市和直轄市地方發展實力和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能力較強,居住在此的公眾對城鄉發展差距感受較少,往往更加關注鄉村振興能否為城市發展帶來新的活力。
激發釋放鄉村振興發展新的潛力,要加快完善城鄉融合體制機制、鄉村治理體系、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
鄉村振興旨在通過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的全面振興,解決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村發展不充分的問題。發展潛力能否釋放,對鄉村振興的速度、質量乃至走向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前述調查顯示,公眾對鄉村振興發展潛力充分肯定,對鄉村振興釋放新的發展潛力充滿信心。那么在公眾看來,鄉村振興釋放新的發展潛力,有哪些主要的突破點?
調查結果顯示,“完善城鄉融合體制機制”(39.54%)、“完善鄉村治理體系”(38.83%)為眾多受訪者所選擇。隨著新型城鎮化加速推進,以及城鄉融合發展的提速,完善城鄉融合體制機制對于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意義,越來越為公眾所深刻理解和感知。本次調查中,對于鄉村振興的新動向,48.79%的受訪者關注“城鄉融合發展”。對此,有專家提到,“激發鄉村振興發展潛力,要著力破除戶籍、土地、資本、公共服務等方面的體制機制藩籬”。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讓農村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一直是鄉村振興的重要保障,備受各界關注和期待。2022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強調“突出實效改進鄉村治理”,將“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放在首位。有專家指出:“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是建立健全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的前提。在鄉村振興的過程中,單個農戶往往缺乏組織能力和意愿,也難以承擔相應的組織成本,這時就需要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因此,要把黨建引領貫穿于鄉村治理的各方面全過程,切實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為激發鄉村振興發展潛力提供組織保障。
調查發現,“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38.29%)、“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37.81%)也備受關注。對此,有專家指出,“通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和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可以激發鄉村振興發展潛力。同時,要積極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村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使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始終充滿活力”。而產業興旺是解決農村一切問題的前提,加快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大力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有助于激活鄉村振興發展潛力。本次調查結果顯示,通過發展新業態新模式來激發鄉村振興潛力,公眾期待“做大做強農村電商,打通城鄉市場流通渠道”(53.40%)、“加大土地、金融、資金等政策支持力度”(49.76%)、“做精做深鄉村旅游,挖掘農業多元功能”(48.79%)、“轉變發展理念,破除等靠要思想”(47.80%)。
此外,還有部分公眾認為“更好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37.78%)、“加快數字鄉村建設”(37.21%)、“鼓勵干部放開手腳謀發展”(35.85%)、“突出農民主體地位”(35.08%)也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釋放鄉村振興發展潛力的有效突破口。進一步分析發現,涉農企業人員(42.36%)和返鄉創業人員(40.91%)選擇“更好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的比例較高。對此,有專家指出,“政府要做好鄉村振興的頂層設計,發揮‘組織規劃、資源整合和服務管理’等作用,但政府不是鄉村振興的主體,應遵循‘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規律,充分調動挖掘鄉村本身的內在動力,才能激發鄉村振興潛力”。有“三農”工作經驗的干部(43.01%)選擇“加快數字鄉村建設”占比最高,他們最期待通過數字鄉村建設“完善農村新基建,以數字化賦能鄉村產業創新”(54.80%)。隨著以移動互聯網、5G、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為代表的信息技術日益融入農業農村各個領域,要素資源配置效率得以提高,價值創造模式得到改進,數字鄉村建設取得一定成效,但數字基礎設施薄弱、人才短缺、農業數字化轉型不足等問題仍然存在。有專家指出,“不僅要在農村地區加快布局5G、人工智能、物聯網等設施,實現數字技術與農業的深度融合,打造農業全產業鏈,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而且還應在軟件方面下功夫,提升農村干部和群眾的數字素養,引進數字經濟專業技術人才”。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關鍵靠人。”本次調查中,對于鄉村振興釋放發展潛力的突破點,有“三農”工作經驗的干部(37.55%)和返鄉創業人員(37.28%)多選擇“鼓勵干部放開手腳謀發展”。很多受訪專家和干部表示,營造一個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讓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放開手腳大膽工作、開拓創新,對于鄉村振興戰略的落實以及發展目標的順利實現,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另外,“三農”領域學者(39.95%)和參與鄉村振興的社會組織人員(36.91%)多選擇“突出農民主體地位”。農民群眾既是鄉村振興的受益主體,也是鄉村振興的建設主體。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調動農民群眾廣泛參與到鄉村振興中來。同時,激發鄉村振興發展潛力,需要有大批能夠扎根農村的“新農人”發揮骨干和帶頭作用。而“三農”領域專家學者、參與鄉村振興的社會組織人員不僅在高效整合社會各界優質資源、提升“新農人”群體就業創業的能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對動員更多群眾參與鄉村振興事業進行了諸多有益實踐,因此他們對“突出農民主體地位”感觸最深。
【執筆:人民智庫研究員 劉春霞】
責編:程靜靜/美編:王嘉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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