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城鄉融合發展是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重要舉措,城鄉融合發展的目標本身就蘊涵在共同富裕的內涵之中。城鄉制度壁壘、空間布局失衡、基本公共服務非均等化等問題制約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推進城鄉融合應基于整合式、系統化視角,構建制度融合、空間融合、服務融合“三位一體”的發展體系,建立城鄉要素有序流動機制,構建城鄉一體化空間,促進城鄉服務融合,彌合城鄉社會保障鴻溝。
關鍵詞:城鄉融合 城鄉關系 鄉村發展 共同富裕
【中圖分類號】F323 【文獻標識碼】A
中國已經進入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的歷史階段,但是城鄉分割、鄉村長期落后于城市的狀況,阻礙了中國農業農村現代化和共同富裕的進程。實現共同富裕,必須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正如《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中所指出的:“城鄉融合的主要標志為工農之間差別的消除”,城鄉融合發展的目標本身就蘊涵在共同富裕的內涵之中。樹立城鄉一體化理念,更加積極有為高效推進城鄉融合,是實現全體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共同富裕與城鄉融合關系梳理
共同富裕是推進城鄉融合的長期目標
共同富裕為城鄉融合提供了愿景,是城鄉融合的不竭動力和前進方向。對于農村居民而言,只有將對美好生活的追求轉化為不懈的發展動力,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發展方式,才能補足鄉村建設短板,彌合城鄉發展差距,搭上共同富裕的列車。而共同富裕本身旨在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將共同富裕作為城鄉融合的最終目標,能夠為城鄉融合注入源源不斷的動力。
當然,共同富裕并非是空中樓閣,也并非遙不可及,而是分階段、具象化的人類發展戰略,為城鄉融合提供了前進方向和持續動力。現階段,城鄉融合和共同富裕在步調和本質要求上具有協調性,同時在目標上具有統一性。即城鄉融合和共同富裕必須同步推進、相互協作。城鄉融合承擔著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任務要求,其實現深度、廣度和難度不亞于脫貧攻堅,而實現共同富裕更是無數共產黨人為之努力的長遠目標,必將久久為功。
城鄉融合是實現共同富裕的應有之義
共同富裕是一項長期且艱巨的系統工程,其實現過程具有多維性、全面性、廣泛性以及動態性。其中,經濟維度是能否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考量標準。農村經濟發展是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環節。隨著鄉村振興的深入推進,農村居民收入增長速度明顯快于城鎮居民,2022年前三季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義增速和實際增速分別快于城鎮居民2.1和2.0個百分點。同時,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也在進一步縮小,2021年,中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已經降低為2.5,比上年縮小0.06。但在城鄉二元體制下,城市經濟發展還是普遍領先于農村。
扎實推進共同富裕,一方面,要求經濟社會總體上具有較高的發展水平;另一方面,要求群體間和地區間的發展差距較小。而較小的經濟差距不僅意味著農業、農村、農民需要盡快擺脫低水平、低質量的發展方式和收入狀況,快速實現經濟的穩定增長,而且意味著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進一步融合,增強城鄉經濟的協調性和統一性,縮小城鄉經濟發展差距,構建新型城鄉協調發展格局,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撐。
城鄉融合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城鄉融合在實現共同富裕的進程中扮演著建構性和工具性的角色。中國作為傳統農業大國,城鄉發展不均衡問題由來已久,推進城鄉協調發展一直是處理我國城鄉關系的重中之重。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1年末,中國鄉村常住人口49835萬人,近5億人口仍居住在廣大的農村地區?,F階段,共同富裕的難點在農村,重點在農民。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不解決,共同富裕便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隨著脫貧攻堅戰的全面勝利,中國歷史性地解決了困擾中華民族幾千年的絕對貧困問題,在實現共同富裕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的一大步。但是,正如2020年8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經濟社會領域專家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所指出的:“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創新能力不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農業基礎還不穩固,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生態環保任重道遠,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會治理還有弱項。”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是解決新時代、新階段社會主要矛盾的必然選擇,也是將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經之路。
推進城鄉融合面臨的三重困境
城鄉制度壁壘抑制資源要素的雙向自由流動
首先,相對嚴格的戶籍制度阻礙了農村勞動力要素向城市自由流動。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1年末,全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4.72%、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46.7%,城鎮化水平和質量大幅提升,但仍然有大量農民工及其子女難以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除農村勞動力的代內流動受限外,代際流動的自由度也相對較低。相關數據顯示,8.7%的農民工隨遷子女就讀于打工子弟學校,形成了隱形的代際勞動力流動壁壘。其次,農村土地要素的交易壁壘長期存在。城鄉土地交易價格的不對等直接影響了農村居民的土地收益和土地增值,進一步加劇了城鄉收入差距和發展不平衡。最后,自然資源要素管控嚴格。出于“非農化”“非糧化”等顧慮,城市資本下鄉受到較嚴的管控,在農村開展農業生產經營的城市資本面臨較高的投入風險,收益往往不如預期。
城鄉空間布局失調阻礙城鄉一體化建設
農村和城市空間所承載的資源差異明顯,在實現共同富裕的過程中發揮的價值功能各不相同。城市空間規劃不僅會對農村發展產生正向影響,同時也會增加負向影響傳遞的概率。一段時期內,中國城鄉空間規劃未放置于統一的框架下,很少從價值鏈協同的視角整合城鄉空間資源,部分城市將影響城市空間價值的生產、生活要素向農村輸送,造成農村要素承載力下降,影響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長期以來的大城市發展趨向,導致優質生產資源要素進一步向城市集中。如果繼續放任城鄉經濟地位的不對等發展,必然會進一步加重資源向城市傾斜的局面,最終影響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
城鄉基本公共服務非均等化加劇城鄉發展差距
一方面,農村基礎設施存在供給不足的困難。完備的生產性、生活性基礎設施是推進鄉村振興和共同富裕的物質保障。這些年國家一直在加快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尤其是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以來,鄉村建設行動無論是資金投入還是建設速度全面提升,但受歷史欠賬和鄉村自然稟賦等多重因素影響,農村基礎性設施的覆蓋廣度、深度以及強度顯然低于城市地區,不少農村的基礎設施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差距甚遠,甚至對農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和身體健康產生負面影響。部分農村仍面臨自來水供應數量不足和質量低下的困境;農村幼兒撫育機構以及中小學校的供給不足加重了城鄉發展差距,代際機會不平等問題成為實現共同富裕的一大阻礙。
另一方面,城鄉社會保障差距明顯,損害了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隨著農村社會保障政策的全面實施,農村的醫療、養老水平不斷提升,但政策的保障水平和范圍相對有限。與此同時,農村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的繳費金額不斷增加,但給付水平并未得到明顯提升,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功能的有效發揮。突出表征就是城鄉醫療、養老和教育水平不均衡,農村居民難以享受與城市居民相當的基本公共服務。
共同富裕視角下推進城鄉融合的邏輯理路
堅持共同富裕的長期發展目標
以共同富裕作為城鄉融合發展的目標,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共同富裕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協調統一,要實現共同富裕目標既要發展生產力,也要發揮生產關系的積極作用。在遵循經濟發展規律的前提下,不斷釋放市場活力、要素活力和主體活力,發展生產力,夯實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同時,要從實際出發,有步驟、有計劃的優化生產關系結構,消除損害人民利益和加劇人民貧富差距的各類負面因素,充分發揮生產關系的積極作用,與生產力相互協作、步調一致,最終帶領全體人民實現共同富裕。
新發展階段,我國生產力和生產條件都得到了極大的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明顯提高,歷史性地消除絕對貧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已經具備邁向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和體制機制支撐,而城鄉融合發展正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必要環節。
當然,以共同富裕目標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必須始終堅持目標與過程的統一。推進城鄉融合,既要胸懷遠大抱負,以共同富裕作為前進方向,不斷糾正自身可能存在的偏差和問題,樹立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遠大理想。同時,也要不斷豐富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手段和方式,構建多維度、多層次、多樣化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將城鄉融合發展作為社會主義建設的新事業,時刻將共同富裕目標融入到城鄉協調發展全過程。
增強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動力
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離不開經濟發展提供的不竭動力。共同富裕實現的前提和基礎是生產力的持續提高,即首先要將“蛋糕”做大,這意味著城鄉融合發展,必須借助制度改革和創新手段,將生產力大幅度提升,強化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物質保障和現實條件。
長期的發展經驗表明,制度改革是城鄉發展的關鍵,是社會進步的不竭動力。制度改革能夠為城鄉融合發展帶來新的活力,是城鄉融合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其中,阻礙要素流動的體制機制難題必須通過改革才能破解。要素流動制度改革的目的在于暢通城鄉要素自由有序流動,使得勞動力、土地、資本、技術等要素能夠實現在城鄉之間有序有效流動,構建良好的要素流動制度環境。產業制度改革和完善,有利于推動適合鄉村發展的優勢產業從城市向鄉村擴散,縮小城鄉產業發展差距,構建城鄉產業融合機制,不斷提升鄉村產業的現代化、規范化水平,開創鄉村產業發展新局面。
完善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機制
完善體制機制是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核心要求。共同富裕是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這意味著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實現共同富裕,不僅要求提高生產力水平、消除貧窮,同時也要將“蛋糕”分配得合理,使人人都能夠平等獲得經濟社會發展所創造的成果及其帶來的機會,避免貧富的兩極分化。在共同富裕目標的引領下,需要借助體制機制的完善,構建城鄉融合發展的生產關系,確保城鄉融合發展過程中的機會平等和成果共享不偏離共同富裕的核心內涵和要求。
首先,要注重生產關系的調整優化。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判斷標準??茖W合理的體制機制應當既能充分激發不同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同時也能保障其合理合法的發展機會和權利,給予每位勞動者平等的發展可能性。由此,必須避免私有體制機制下經濟發展的機會和成果被少數人所占有,大部分勞動者被排除在發展權益之外,所引發的貧富兩極化難題。尤其要注意避免具有壟斷性質的私有機制可能帶來的負面效應,包括對勞動者生產和發展機會、成果的剝奪,以及對廣大消費者權益的侵害等。
其次,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機制。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的公平性和共享性,是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和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社會保障機制不變革,農民難以獲得與城市居民相當的基本公共服務,鄉村富裕也就無從談起。由此,必須重視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機制不協調的問題,從社會保障的公平性和共享性入手,逐步消除城鄉居民社會福利差距,確保農村居民平等獲得醫療、養老等生存權利和機會,以及教育、就業等發展權利和機會,構建共治共享的社會保障體制機制,建立機會均等的城鄉發展格局。
共同富裕視角下推進城鄉融合的路徑選擇
建立城鄉要素有序流動機制,推進城鄉制度融合
城鄉要素自由有序流動機制是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制度保障。首先,要暢通“鄉—城”和“城—鄉”勞動力流動通道。既要讓農村轉移人口在城鎮能享受與本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進一步融入城鎮,加快市民化進程,在城鎮實現自己和家人的人生理想和事業目標;又要讓有志于到鄉村拓展事業或頤養天年的城市人口能夠通過合適的渠道,采取適宜的方式來到鄉村,保障其享有和城市居民相當的社會保障,鼓勵自愿投身鄉村振興事業的城市人才向農業農村轉移,優化人才資源配置。
其次,要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推進城鄉地權平等交易。一方面,要探索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實現形式和方式,在符合規劃和土地利用控制的前提下,賦予農村建設用地和城市建設用地同等權利,允許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從事非農生產,以繁榮集體經濟帶動農村共同富裕。另一方面,要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鼓勵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進行有償轉讓,進一步激發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
最后,要適度減輕城市資本向農村流動的管控力度,鼓勵城市資本向鄉村優勢特色產業轉移。重點是大力發展鄉村富民產業,培育資本對接有效載體。要科學謀劃城鄉產業發展,優化農村傳統產業,發展農村特色產業,構建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平臺,推進城鄉產業融合,提高農業比較勞動生產率和比較收益率,實現城鄉產業協調發展,進而為資本“城—鄉”流動奠定產業基礎。
構建城鄉一體化布局,推進城鄉空間融合
城鄉空間融合旨在彌合城鄉空間資源不對等的問題,暢通城鄉資源的平等交換和優化配置,應遵循公平共享原則,確保城鄉生態、產業等資源的協調匹配,構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城鄉空間一體化體系,消除城鄉空間資源交換障礙,最大化提升城鄉資源配置效率。
首先,要樹立城鄉空間一體化理念。推進城鄉融合,應當秉持城鄉相通、城鄉相等、城鄉相融的城鄉空間一體化理念,確保城鄉空間既獨立又相連、地位平等且有機融合。這一理念符合共同富裕目標所要求的空間分配正義,同時也是城鄉融合發展的必由之路。
其次,要建立城鄉空間資源的再生產體系。既要允許城市存在適度的農業用地,確保城市自身能維持基本的生態功能,為城市居民提供自然環境屏障,將鄉村生態的理念融入城市空間規劃中;又要有利于農村充分發揮其特有的資源稟賦優勢和地理區位優勢,利用好土地、自然環境等資源吸引城市環保產業集聚,推出創意農業和休閑農業等新型產業形態,融入城市產業發展的空間設計理念,強化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在空間布局上的互通性,取長補短,減少城鄉空間資源約束。
最后,要強化產業融合在城鄉空間融合中的地位。一方面,在農村土地、林業、空氣等資源優勢的基礎上,借助城市工業化的組織方式,規范農業生產經營,大力發展農業數字化,將電商融入到農業新業態中,如電商與休閑農業的銜接、電商與生態旅游的互促共進,形成農產品產業聯合體,拓展城鄉產業發展空間。另一方面,要充分調動城市、鄉村間資源的匹配互換,形成城鄉資源配置統一化市場,發揮城市產業集聚的規模效應、擴散效應,帶動農村產業發展,打造再生化、合理化城鄉空間,為共同富裕目標實現鑄就產業融合的基石。
彌合城鄉社會保障鴻溝,推進城鄉服務融合
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是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再分配的重要體現,也是提升共同富裕水平的關鍵環節。因此,不僅要關注農村公共服務供給數量上的不足,提高農村居民公共服務的供給數量;還要增強農村居民的公共服務保障力度,特別是農村困難群體的服務保障,防止其由于基本公共服務數量和質量的缺失,造成返貧風險增加。
首先,要加大公共財政對“三農”的支持力度。堅持將農村公共服務作為重點內容列入財政支出,加大公共資源的再分配力度,逐步調整和優化公共財政支出結構,擴大公共服務覆蓋范圍,特別是應盡可能將農村困難群體納入公共服務保障范圍,保證農村公共服務數量和質量能夠穩步提升,為農村社會保障提供堅實的、穩定的財政支持。同時,要注重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效率,既要讓更多農村居民享有與城市居民相當的公共服務水平,也要使得這類均等化的公共服務體系具有可持續性,為城鄉融合發展和共同富裕的實現保駕護航。
其次,要豐富農村公共服務保障內容。重點關注醫療、養老、教育、就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既要構建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的普惠共享機制,補足農村醫療衛生、養老等民生領域的短板,消除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建設和發展的制約因素,借助體制機制創新,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也要通過加快農村教育發展,構建公平公正的上升通道,為農村居民獲取平等的發展機會搭建橋梁,在做好代內公平的基礎上,向代際公平努力邁進,從根本上暢通城鄉協調發展渠道。
最后,要擴大公共服務實施主體。在明確政府服務主體地位和管理職責的同時,鼓勵和引導更多的社會主體參與其中。以政府政策為引領,將更多有志于服務鄉村、建設鄉村、振興鄉村的社會個體和組織納入農村公共服務建設體系中,擴大農村公共服務的實施范圍,增強基本公共服務的普及性和普惠性。同時,依托社會個體和組織培育農村公共服務的多元供給體制機制,創新公共服務方式,為農村居民提供全面、優質、可靠的公共服務,不斷提升農村居民的社會保障水平,縮小城鄉公共服務差距。
【本文作者 羅明忠,華南農業大學經管學院、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鄉村振興重點實驗室教授;邱海蘭,江西農業大學江西省鄉村振興戰略研究院特約研究員。本文系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項目“廣東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助力共同富裕的實踐探索與啟示”(項目編號:GD22TW06-10)、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項目“相對貧困視角下農機服務與農戶減貧作用機理研究:驅動力與支持政策設計”(項目編號:JJ21227)和江西省教育廳科學技術研究項目“鄉村振興背景下農業技術變遷對農村經濟轉型的作用路徑與規律研究”(項目編號:GJJ210461)的階段性成果;華南農業大學經管學院在讀博士生劉子玉對本文亦有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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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靜靜/美編:石 玉
Logical Approaches to Promoting Urban-Rural Integr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mon Prosperity
Luo Mingzhong Qiu Hailan
Abstract: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and an inseparable part of common prosperity which is constrained by problems such as institutional barriers, unbalanced spatial layout, and inequitable access to basic public services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Thus, efforts should be made to promote a development system with institutional, spatial, and service integration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from an integrated and systematic perspective. Namely, we should establish an orderly flow mechanism of urban and rural elements, build integrated urban-rural space, promote urban-rural integration of services, and bridge the social security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Keywords: urban-rural integration; urban-rural relation; rural development; common prospe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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