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導 王大樹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40多年來,我國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市場逐漸發育,形成了規模龐大的國內市場。2022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戰略高度明確了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這既是我國市場由大到強轉變的主動選擇,也是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
當前,中國正在從最大的世界工廠向最大的消費市場發展。我國擁有穩居世界前列、最有潛力的消費市場。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市場應該是又大又強的全國統一市場,具體來講,要兼具如下幾個特征:
一是高效規范,高效率是市場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規范性是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的前提。市場功能強大的一大特征就是高效率。因此,破除妨礙商品、服務和生產要素市場化配置的體制機制障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流通成本,釋放市場規模效應和集聚效應,能夠提升市場主體活力,通過提高效率來推動生產可能性邊界的持續擴張。與此同時,市場規模拓展能發揮超大規模市場具有豐富應用場景和放大創新收益的優勢,通過市場需求引導資源優化配置。
經濟運轉需要有良好的市場基礎制度和規則,規范性是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的前提。高質量市場要以規范為要求,打造全國統一的資源和要素市場,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通過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建立市場運行的規則,確保市場價格信號、市場主體行為、市場運行秩序等納入規范化、法治化軌道,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開交易,公平競爭。
二是公平競爭,這是市場提升效率的動力源泉。在市場競爭中只有公平才能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推動市場規模持續擴大,拓展經濟發展空間。要加快清理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克服破壞公平競爭的不利因素,規范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通過競爭形成合理的商品和要素價格信號。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和靈魂,為此,全國統一大市場應強化反壟斷法律規則體系,修改完善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實行競爭中性的原則,打造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
三是內部、對外充分開放,推動要素資源充分流動。建立全國統一大市場不是強化控制、封閉僵化,而是要做到內外開放政策聯動,更好地推動要素資源充分流動,促進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的深度合作,增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為國內經濟乃至全球經濟培育增長動能。
全國統一大市場不是“自我封閉”的國內市場,眼光不能局限于國內,而要利用好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從市場規則、基礎設施等方面加強與全球市場互聯互通。從長遠來看,做大做強國內統一市場是為了利用超大規模市場來積聚資源,以龐大的內需市場引領和推動外循環,增強應對復雜國際競爭和抵御外部風險的能力,打造國際競爭合作的新優勢。要推動商品和要素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流動,在全國范圍形成統一市場體系;同時,在國內充分開放的基礎上,實現國內與國際市場有效對接,推動重點領域主要消費品質量標準與國際接軌,深化質量認證國際合作互認,推進內外貿產品同線同標同質,提高中國品牌在國際上的認知度和影響力。更重要的是,知識產權制度會增強對創新的激勵,通過全國統一大市場引導創新資源和創新要素有序流動與合理配置,完善自主創新成果市場化應用的體制機制,有利于以國內大市場為“內核”強力吸引海外高端要素資源向我國匯聚,塑造參與國際競爭合作的新優勢。
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是《意見》對國內統一大市場的基本要求,除了這三點以外,全國統一大市場還要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功能強大:市場不僅具有高效率的價格信號傳遞功能,還要有引導資源有效配置的指引功能,以及有利于社會穩定發展的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分配功能。第二,機制靈活:市場價格機制和供求機制可以實現雙向調節,價格機制作為“看不見的手”能準確地反映和及時地調節供求關系,而供求關系也可以反過來反映和靈活地調節價格關系。第三,體系完整:市場的門類齊全,結構合理。不僅要有規模巨大的商品市場,而且還要有發育良好的要素市場,由此實現資源、商品和要素的優化配置。第四,環境優化:能夠最大限度地為企業降低各種制度性和非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摩擦成本,提高市場主體在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