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是在原有農村集體經濟基礎上的創新和發展,是產權明晰、成員清晰、權能完整的農村集體經濟。
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要與建設美麗鄉村、推進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民增收相結合。要因村制宜創新村集體經濟發展模式,拓展村集體經濟發展渠道,大力推行“黨支部+合作社+基地+農戶”模式,鼓勵引導村黨組織創辦領辦合作社,充分挖掘企業經營者、當地的致富能人,通過與企業合作、村村抱團、政策扶持和產業帶動等方式,進一步盤活“沉睡”資源,把低效的資源開發起來,打造一批有亮點、有特色的村集體經濟發展典型,實現產業發展多元化,不斷讓村集體經濟活起來。
村黨組織要堅持以黨建為引領,不斷提升基層黨組織引領發展能力,助力村集體經濟產業化、規范化發展,開辟出村集體增收的新渠道。要落實村黨組織書記抓村集體經濟的主要責任,結合村莊的實際情況,大膽創新和實踐,科學謀劃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為村集體經濟發展指明方向。駐村幫扶單位要充分發揮好本部門的職能優勢,與村黨組織一起謀劃好適合村莊發展的產業,全力支持幫扶村集中精力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推動村級集體經濟提質賦能,讓村集體有收入,讓群眾的“錢袋子”鼓起來,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云南省昭通市彝良縣委組織部 楊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