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月16日電(記者韓鑫)近日,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共提出15項具體舉措,幫助中小微企業應對當前面臨的困難,進一步推動穩增長穩預期,助力中小微企業調結構強能力。
針對中小微企業當前面臨的生產經營困難,《措施》在政策支持、融資促進、擴大需求、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穩價等方面多措并舉,全面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信心。其中,明確提出將政府采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續到2023年底,持續加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同時,支持中小企業參與國家科技創新項目建設,推動擴大汽車、綠色智能家電消費以及綠色建材、新能源汽車下鄉,開展跨境撮合活動,解決中小微企業訂單問題。
針對中小微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方面,按照《措施》,中央財政將通過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繼續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和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到2023年底,累計培育創新型中小企業15萬家以上、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8萬家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萬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