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物質貧困不是社會主義,精神貧乏也不是社會主義,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必須堅持物質富裕和精神富裕相統一,同時還應從法治層面和國家安全層面為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為此,既要完善促進共同富裕的高質量發展均衡機制,又要完善促進共同富裕量力而行可及性機制,還要規范收入分配秩序、規范財富積累機制。
【關鍵詞】共同富裕 時代內涵 機制建設
【中圖分類號】D616 【文獻標識碼】A
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中國共產黨的使命任務。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也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我們堅持把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現代化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著力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堅決防止兩極分化。”新征程上,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切實推動共同富裕取得實質性進展,需要從物質生活、精神文化、法治建設、國家安全等多個層面來把握共同富裕的科學內涵,切實推進共同富裕。
全面理解共同富裕的科學內涵
一是從物質生活層面,共同富裕的首要內涵是實現物質生活層面的富裕。促進共同富裕關鍵在于提高國民經濟收入水平,消除貧困和改善民生,逐步解決收入差距、城鄉差距以及地區差距等問題。因此,應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緊緊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舉措,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衣食住行急難愁盼問題,試點社區規劃建設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幼兒園、托兒所、老年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食堂、家政服務網點等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就是從共同富裕可及性角度具體改善人民群眾物質生活條件。總之,只有不斷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不斷夯實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二是從精神文化層面理解,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物質生活和和精神生活都富裕。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現代化。”物質貧困不是社會主義,精神貧乏也不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不等于物欲橫流的現代拜物教,必須促進物的全面豐富和人的全面發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要不斷推進文化自信自強,圍繞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要廣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以偉大建黨精神為源頭的中國共產黨人精神譜系,弘揚中華傳統美德,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提高人民道德水準和文明素養,要在全社會弘揚勞動精神、奮斗精神、奉獻精神、創造精神、勤儉節約精神,增強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精神力量。
三是從法治建設層面理解,促進共同富裕需要規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體系,鼓勵勤勞創新致富。因此,在促進共同富裕的歷史進程中,產權保護和資本規范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在一定程度上法治建設既是共同富裕內容的重要補充,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制度支撐。筑牢共同富裕制度保障之基,一方面從激勵創新創造角度出發,推進共同富裕要做好產權及財產保護,鼓勵勞動者創造財富,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另一方面從規范市場運行的角度出發,為資本設置“紅綠燈”,探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發揮資本的積極作用,同時有效控制資本的消極作用,為中國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從國家安全層面理解,實現共同富裕需要安全穩定的內外部環境。面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只有增強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堅定維護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確保糧食、能源資源、重要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確保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才能為促進共同富裕創造穩定的內外部環境。為此,一方面在謀劃共同富裕藍圖的過程中要把握大局、總攬全局、應對變局,敢于面對各種重大困難考驗,戰勝各種重大風險挑戰;另一方面在推進共同富裕的過程中堅決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綜合研判,統籌謀劃,保持定力,有力應對,牢牢掌握我國發展和安全主動權,筑牢中國人民共同富裕基石。
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實施路徑
首先,破解難題、補齊短板實現充分均衡的高質量發展。當前,應著力解決“東西南北”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城市之間、鄉村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等城鄉發展不平衡問題,經濟與社會、經濟與生態發展呈現的不平衡問題,創新能力不夠強,質量和效益不夠高的問題。科學完善公共政策體系,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持續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絕不能出現“富者累巨萬,而貧者食糟糠”的現象。共同富裕高質量發展均衡機制既要著力破解難題、補齊短板,又要考慮鞏固和厚植原有優勢;共同富裕高質量發展均衡機制不是搞平均主義,而是更加注重發展機會公平、更注重資源配置均衡;共同富裕高質量發展均衡機制就是補齊我國經濟發展中的短板,推動城鄉協調發展、區域協調發展,優化三次產業、內需與外需、投資與消費的關系,促進我國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
其次,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中國式現代化是人口規模巨大的現代化,在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進程中,應把西部欠發達地區特別是老少邊窮地區和東部發達地區、農村和城鎮、中產階級和底層人民群眾之間的居民收入及實際消費水平差距縮小到合理區間;通過發揮基礎設施賦能共同富裕的可及性引擎作用,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國內外歷史經驗均已表明,基礎設施建設能夠提升區域城鄉經濟的均衡程度,降低貧困發生率;而民生公共設施建設又是有效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和效率的可及性機制;區域城鄉借助全國統一大市場公共服務體系獲取生產要素或者出售產品和服務,撬動全過程效率提升或者成本下降,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打通制約經濟循環的堵點,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從而促進就業崗位兜底幫扶及收入水平提升。因此,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實現共同富裕可及性機制的著力點,在教育、醫療、養老、住房等人民群眾最關心的領域精準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及其產品,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實推進共同富裕。
最后,規范收入分配秩序、規范財富積累機制。應堅決防止兩極分化,促進共同富裕,實現社會和諧安定。從分配制度上來看:一是完善初次分配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完善生產要素參與分配機制;二是再分配應通過救濟、補助、轉移支付、專業培訓以及高質量社會公共產品的供給,促進機會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三是鼓勵、引導和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和社會群體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同時,還應當健全含個人所得稅、財產稅等在內的直接稅體系,逐步提高整體稅制中直接稅的比重,提高稅制的累進性,提高我國稅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加快建立現代化財稅體制為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撐。
(作者為廣東財經大學副校長、教授、博導)
【注:本文系廣東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專題研究項目“廣東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研究”(項目編號:GD22TW06-08)階段性成果】
責編/韓拓 美編/宋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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