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老齡化帶來的養老問題必須引起足夠重視。智慧養老因其能夠提供便捷化、多樣化、專業化的服務,提升養老服務的精準管理和服務水平,提高養老資源的利用率,有效彌補傳統養老方式的不足,已經成為推動我國養老服務發展的重要引擎,為我國諸多養老難題的破解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有效的方案。
一、我國智慧養老發展現狀
我國智慧養老起步于2010年,經過2012年的探索、2015年的試點、2017年的示范等多個階段,到2021年進入了加快發展階段。在這期間,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制度,2015年國務院印發了《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2017年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與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制定了《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和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的通知》,2018年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公布了《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2018年版)》,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頒布了《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2021年三部委又制定了新的《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等等,對我國智慧養老產業進行了戰略規劃和部署,不僅明確了智慧養老的發展目標和要求,而且出臺了相應的配套政策,不斷優化智慧養老產業發展環境。各地方政府也積極響應,陸續出臺深化智慧養老發展的法規與政策,如上海、江西、貴州等省市出臺的《養老服務條例》,都將智慧養老的建設目標納入地方性法規;一些省市還出臺了地方性行業標準與管理規范,如上海市出臺了團體標準《智慧健康養老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江蘇省制定了地方標準《智慧養老建設規范》,浙江紹興市發布了《智慧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建設與管理規范》等,強化智慧養老的規范實施。不僅如此,一些省市還加強了智慧養老的實踐探索,如上海市搭建了智慧養老服務信息化平臺,設立了上海市養老顧問微信公眾號,開辟了“空中養老顧問”專欄節目,持續發布了智慧養老應用場景需求,建設了社區示范應用場景;浙江省建設了全省統一的“浙里養”智慧養老服務平臺,等等。目前我國智慧養老已經形成了主要包括可穿戴健康管理類設備、便攜式健康監測設備、自助式健康檢測設備、智能養老監護設備和家庭機器人五大類以及相配套的管理與服務系統、信息共享平臺在內的智能健康養老系列產品,正在探索實踐基于互聯網平臺的智慧健康養老綜合服務模式、智能居家養老模式、社區街道醫養護一體化等模式。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智慧養老市場規模近5.5萬億元,隨著老齡化程度的加深,預計每年將會以30%的速度增長。
二、制約我國智慧養老發展的主要堵點
當前,我國智慧養老產業雖然發展迅猛,也取得了不少成績,但阻礙智慧養老產業進一步發展的因素還有很多,落地難、應用難、推廣難等問題依然突出。
堵點一:尚未形成全國統一的、可遵循的智慧養老標準體系和規范,發展處于無序狀態。
當前,我國智慧養老行業標準體系欠缺,全國至今還未形成統一的智慧養老產品質量標準、認定標準、服務標準、系統標準、功能標準、技術規范和管理規范等。在國家層面上,雖然我國陸續出臺了一些有關智慧養老產業發展的政策文件,但多為指導性或建設性的意見,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操作標準和科學性說明,實踐指導性不強。在地方層面上,只有少數地區制定了行業標準與管理規范,但因沒有量化指標與標準程序而缺乏可操作性。標準的不統一不僅導致產品與服務的安全及質量難以保證,不同企業生產的智慧養老產品質量和技術高低不一,設備接口、數據格式等各不相同,不同產品與系統之間難以實現互聯互通,而且造成了相關資源利用率低下、重復建設、數據信息資源難以實現共享共用等諸多問題,使得經驗的總結和分享沒有規范化,不利于推廣,制約了智慧養老的普及推廣。
堵點二:智慧養老產品和服務品類較少,使用復雜,缺乏針對老年人的人性化處理。
目前,市場上的智慧養老產品和服務更多的是智慧助老,重在滿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如出行、助醫、購物、安全等,能夠滿足老年人人際交往、情感交流、心理慰藉、文化娛樂以及知識再教育等方面的產品和服務較少,至于滿足老年人更高層次需求的智慧用老、智慧孝老等產品和服務就更少之又少了。有些智慧養老產品未真正實際考慮到老年人的使用能力,操作繁瑣不接地氣,導致老年人無法熟練使用;有些智慧養老產品沒有考慮到老年人的生理特征,操作界面字體太小,老年人一般視力不佳看不清楚;有些智慧養老產品并不“智慧”,所有這些都導致了很多智慧養老產品無法真正推廣普及。因此,當前我國智慧養老產品雖然看起來琳瑯滿目,但其實品類并不多,老年人的體驗感并不好,在實際應用過程中,常常面臨著接受度不高、不會用、不實用等問題。
堵點三:智慧養老產品和服務價格較高,老人未富先老,支付能力不足。
我國是在“未富先老”的狀態下提前步入老齡化社會的,人口老齡化的進程超過了人均收入的增長,居民財富還不能滿足消費屬性突出的老年人口的生活需要。我國大多數老年人的收入不高,且來源有限,雖然不少老年人通過各種媒體宣傳和示范體驗,也了解到智慧養老確實能夠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質量,但目前不少智慧養老產品和服務價格較高,已經遠遠超出大多數老年人的消費能力,只有少數退休金較高或子女經濟條件較好的老年人有能力購買和使用智慧養老產品與服務,一般的老人尤其是貧困、低收入老人根本無力承擔,這也是制約智慧養老普及推廣的主要原因之一。
堵點四:老年人自身的信息技術水平不高,智慧養老存在“數據鴻溝”。
智慧養老是以物聯網、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信息網絡技術為依托的,老年人由于生理、認知技能的衰退,以及思想觀念、知識結構等方面的原因,數字學習技能和使用技能薄弱,加上部分智慧養老產品沒有考慮到老年人的使用場景和智能水平,操作復雜,導致老年人產生抵觸情緒放棄學習和使用。絕大多數老年人因為“數字鴻溝”的存在,出行不會手機叫車、掃健康碼,進醫院不會用機器掛號,不會外賣點餐,更不會網上購物,逐漸與數字化社會脫節。由此可見,數字鴻溝已經成為當下影響智慧養老普及的重要因素。
堵點五:智慧養老缺乏專業服務人才支撐,“最后一公里”落地難。
智慧養老的關鍵不在于設備,而在于背后有沒有“平臺服務”。在調研中,有老人向我們反映:街道和居委會給老年人發放了智能手表和手環,基本上都是只管發放、不管老人使用,一發了之,至于老年人是否會使用以及使用后是否產生實際作用和效果,沒有人關心,有些老年人拿到手表或手環后從未戴過,有些老年人戴了一段時間后也不知道有沒有效果嫌煩就不戴了。智慧老專業人才和服務團隊匱乏,導致智慧養老后續服務能力不足,“最后一公里”落地難,老年人的感受度和滿意度欠佳。
三、全面疏通堵點,加快推動智慧養老落地普及的建議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要求:“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優化孤寡老人服務,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為貫徹落實好這一重要論述,建議從以下方面加快推動智慧養老落地普及:
第一,制定全國統一的智慧養老標準體系和規范,促進智慧養老規范有序發展。
建立行業標準和規范是推進智慧養老規范有序發展的基礎。政府應強化頂層設計,牽頭組織好智慧養老標準化體系和規范的建設工作。不僅要制定統一、明確的智慧養老產品質量標準、功能標準、認定標準等,也要制定智慧養老服務規范;不僅要制定智慧養老項目規劃、設計、建設標準,也要制定智慧養老項目運營、管理、維護等制度性和流程性規范;不僅要制定智慧養老網絡通信、信息安全、物聯/互聯技術等技術標準和規范,更要制定智慧養老信息基礎設施層標準、信息數據資源層標準、信息服務平臺層標準和信息應用系統接入標準;不僅要搭建智慧養老標準檢測平臺,還要出臺智慧養老監督檢查、信用體系建設等政策,等等。此外,還要大力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及各類社會組織發揮作用,制定行業自律規范,強化行業自律與監管,形成智慧養老行業自律機制。
第二,強化智慧養老產品和服務的人性化設計,豐富智慧養老產品和服務供給。
在智慧養老產品與服務設計、開發的過程中,企業要樹立“以老為本,為老服務”的理念。應深入到老年人群中去調研,了解老年人群體的實際需求,動員、鼓勵更多老年人參與其中,根據老年人的反饋,及時更新并調整產品和服務設計方案,杜絕“養老不智慧,智慧不養老”的現象。要注重智慧養老產品和服務的升級,在滿足老年人基本安全需求智慧助老的同時,開發生產更多的能夠滿足老年人更高層次需求的智慧用老、智慧孝老等產品和服務,并應根據老年人需求結構的變化及時升級迭代。要以“適老化”為核心,加強技術創新,智能設備必須簡單、易學、安全、便于使用,所提供的服務要著力凸顯優質高效,在技術進步的同時,價格也要越發親民化,真正向老年人提供有用、好用、愛用、用得起的智慧養老產品。
第三,提高老年人的支付能力,讓老年人購買智慧養老產品和服務暢享無憂。
大力發展經濟,增加社會財富,這是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的根本。積極轉變思路,向“人才”要“紅利”。應大力發展教育,提高教育質量,提升勞動人口的整體素質,只有勞動力素質提高了,勞動生產率才能提高,社會財富的創造效率才能提高,經濟才能高質量發展。經濟發展了,社會財富增加了,國家富足了,政府才會有更多的財力用于提高養老金,增加老年人的各項社會福利。同時,應多途徑擴大家庭養老資金來源,比如通過進一步優化和完善國有股轉持辦法,將一定比例的上市公司國有股劃轉社保基金持有,做大養老基金盤子。再如,鼓勵企業為職工建立個人養老基金,以緩解國家財政的壓力;鼓勵地方財政設置以家庭為單位的經濟困難老人家庭養老補助,特別是對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老年人,各地應根據地方財政水平和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適當增加農村老年人尤其是欠發達地區老年人的養老補貼,以緩解這部分老人及其家庭的經濟壓力。加大力度實施“積極老齡化”,構建老年群體再就業政策與法律法規體系,開拓老年人再就業市場,搭建老年人再就業平臺,開展多樣化、個性化就業培訓,鼓勵、支持老年人根據自己的身體素質和智力素質,從事力所能及的社會勞動,通過再就業增加經濟收入。將與保障貧困、低收入失能失智老年人基本安全需求密切相關的智慧養老產品和服務,納入基本養老公共服務的范圍,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切實解決政府托底及特殊困難老年群體無實際支付能力的問題。除此之外,政府要在“智慧養老”服務用地、設施、養老服務人才扶持政策等方面,給予智慧養老產品和服務提供企業優惠,幫助其降低成本,變相提高老年人的支付能力。
第四,持續開展信息技術和智能設備操作培訓指導,幫助老年人跨越“數字鴻溝”。
加強老年人的信息技術和智能設備教育,是老年人跨越“數字鴻溝”的根本途徑。為此,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出臺了《關于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的實施方案》,各省市紛紛依托社區、學校、公益組織、志愿者等,面向老年群體開展形式多樣的數字技術和智能產品使用培訓班、興趣班等,開展“數字掃盲運動”;動員、鼓勵家庭年輕成員通過手把手地教老人使用智能設備、應用軟件,幫助其逐漸克服對數字技術的恐懼,提高老年人運用數字技術的能力;通過體驗學習、經驗交流、互助幫扶等,激發老年人學習智能技術的熱情和積極性。例如上海市將“開展100萬人次長者智能技術運用提升行動”列為2021年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梳理歸納出包括就醫、出行、亮碼、掃碼、聊天、繳費、購物、文娛、用機、安全在內的老年人亟需解決的智能應用十個場景,聚焦這些高頻事項,持續開展了“長者數字生活‘隨申學’”活動,幫助老年人變“數字鴻溝”為“數字紅利”。
第五,不斷加強智慧養老專業人才和服務團隊建設,提高智慧養老服務水平。
智慧養老產業集合了信息、硬件、醫療、護理、康復、心理、教育等多個領域,需要專業型、復合型的高素質人才和服務團隊來推進落實。智慧養老服務提供企業,應根據提供的服務項目配備相應的專業服務人員和團隊,如醫療、護理、康復、心理、食品與營養、計算機、社工、法律、教育、金融等專業背景的專門人才,并應定期加強培訓,使其既有技術精度,更有人文溫度,讀懂老年人真實的需求,提供高水平的精準服務,提高老年人的感受度和滿意度,切實解決智慧養老“最后一公里”落地難的問題。(作者:吳韜 上海健康醫學院副書記、院長;肖正磊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廳副廳長;董勁威 陜西省民族宗教委員會黨組副書記、主任;錢芝網 上海健康醫學院學科規劃處教授;周亮 上海健康醫學院協同科研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