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中國是全球氣候變化的敏感區和影響顯著區。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積極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在氣候治理領域取得積極成效。在減緩氣候變化方面,將“雙碳”目標全面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有效控制重點工業行業溫室氣體排放,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在適應氣候變化方面,把主動適應氣候變化作為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的重要內容,開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適應氣候變化行動,強化監測預警和防災減災能力。在體制機制方面,打造氣候治理“1+N”政策體系,形成全社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合力。在國際合作方面,切實推動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積極參與引領全球氣候治理,為全球氣候治理貢獻中國智慧、中國力量。
關鍵詞:氣候變化 氣候治理 “1+N”政策體系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
【中圖分類號】D820 【文獻標識碼】A
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推動落實國家自主貢獻目標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把應對氣候變化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基于中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和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責任擔當,廣泛深入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為全球氣候治理作出了一系列貢獻。
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積極探索綠色低碳發展道路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地貫徹新發展理念,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2015年和2020年中國政府先后提出和調整了與《巴黎協定》目標一致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2020年9月22日,習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鄭重宣布:“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一是制定中長期溫室氣體排放控制戰略,不斷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加快能源結構調整,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確立能源安全新戰略,推動能源消費革命、供給革命、技術革命、體制革命,推進水電綠色發展,加大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開發力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發展核電,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積極推動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化解煤炭過剩產能,支持煤炭安全智能綠色開采和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煤電行業清潔高效高質量發展,大力推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和散煤綜合治理,推進終端用能領域以電代煤、以電代油。深化能源體制改革,促進能源資源高效配置,強化能源節約與能效提升,實施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
二是有效控制重點工業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推動城鄉建設和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體系,推動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減排,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持續提升生態碳匯能力。全國31個省(區、市)均發布了省級“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相關實施方案或規劃,省(區、市)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分解、落實和責任評價考核機制得到實施。《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顯示,中國先后在10個省(市)和77個城市開展低碳試點工作,這些地區積極探索低碳發展模式、推動制度創新,碳排放強度下降幅度總體快于全國平均水平。
三是積極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重點企業節能減排行為的改變。2017年,國家發改委印發《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2021年,生態環境部公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并印發配套的配額分配方案和重點排放單位名單。這意味著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國碳市場發電行業第一個履約周期正式啟動。此外,生態環境部積極推動《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立法進程,不斷健全全國碳市場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市場上線交易正式啟動,首批納入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2162家,覆蓋約45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量。建立和完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已被用于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市場配額清繳抵銷或公益性注銷,有效促進了能源結構優化和生態保護補償。2022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發布,提出依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用水權交易市場。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不斷提高碳排放強度削減幅度,持續優化自主貢獻目標,以最大力度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在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方面成效顯著。2021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50.3%,基本扭轉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長的局面。單位GDP煤炭消耗顯著降低,過去十年下降超50%。森林覆蓋率和蓄積量連續30年實現“雙增長”,成為同期全球森林資源增長最多的國家,新增森林蓄積量已提前完成2030年目標。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一周年,截至2022年7月15日,碳市場碳排放配額(CEA)累計成交量1.94億噸,累計成交金額84.92億元。
推進和實施適應氣候變化重大戰略,努力提高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和水平
中國是全球氣候變化的敏感區和影響顯著區。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把主動適應氣候變化作為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的重要內容,積極開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適應氣候變化行動,強化監測預警和防災減災能力,努力提高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和水平。
一是推進和實施適應氣候變化重大戰略。為統籌開展適應氣候變化工作,2013年,中國首次制定了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明確了到2020年國家適應氣候變化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原則以及主要目標,制定基礎設施、農業、水資源、海岸帶和相關海域、森林和其他生態系統、人體健康、旅游業和其他產業七大重點任務。2022年6月,中國編制完成《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要求更加突出氣候變化監測預警和風險管理,加強氣候變化影響和風險評估,明確了敏感二三產業等重點領域適應任務。
二是開展重點區域適應氣候變化行動。針對城市地區,制定《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暫行規定》等文件。其中,《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提出到2030年適應氣候變化科學知識廣泛普及,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全面提升等目標任務。2017年,選取28個城市開展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并取得了積極進展。《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暫行規定》則是致力于提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氣候韌性,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自然和生態環境的影響。針對沿海地區,組織開展年度全國海平面變化監測、影響調查與評估工作,嚴格管控圍填海,加強濱海濕地保護,提高沿海重點地區抵御氣候變化風險能力。在其他重點生態地區,如青藏高原、西北農牧交錯帶、西南石漠化地區、長江與黃河流域等生態脆弱地區,開展氣候適應與生態修復工作,提高其對低溫冰雪、洪澇、臺風等極端天氣的適應能力。
三是推進重點領域適應氣候變化行動。在農業領域,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啟動實施東北地區秸稈處理等農業綠色發展五大行動,大力研發推廣防災減災增產、氣候資源利用等農業氣象災害防御和適應新技術,完成農業氣象災害風險區劃5000多項。在林業和草原領域,優化造林模式,培育健康森林,全面提升林業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加強各類林地的保護管理,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實施草原保護修復重大工程。在水資源領域,完善防洪減災體系,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水資源優化配置和水旱災害防御能力;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推進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在公眾健康領域,組織開展氣候變化健康風險評估,啟動實施“健康環境促進行動”,開展氣候敏感性疾病防控工作,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衛生應急保障。
四是強化監測預警和防災減災能力。強化自然災害風險監測、調查和評估,完善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和綜合風險防范體系。建立全國范圍內多種氣象災害長時間序列災情數據庫,完成國家級精細化氣象災害風險預警業務平臺建設。建立空天地一體化的自然災害綜合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發布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實施自然災害防治九項重點工程建設,發揮國土空間規劃對提升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的基礎性作用,實現基層氣象防災減災標準化全國縣(區)全覆蓋。
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培養綠色增長新動能
深度調整產業結構是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途徑,是統籌協調經濟可持續發展和氣候治理的關鍵路徑。
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
嚴格控制并逐年收緊煤電、石化、化工、鋼鐵、有色金屬冶煉、建材等“雙高”行業準入門檻。優化重點行業產能規模,淘汰過剩產能,嚴格執行產能等量或者減量置換政策。今年6月,工信部表示,在去產能方面,1.4億噸的地條鋼全部出清,電解鋁、水泥等行業落后產能基本出清。同時,我國通過“互聯網+”和“中國制造2025”等行動計劃,大力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綠色環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并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5G等新興技術產業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高技術制造業、裝備制造業對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明顯增強。
提升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重點產品能效水平,推進用能低碳化、智慧化、系統化
組織實施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改造、內燃機系統節能、電機系統節能改造、余熱余壓回收利用、熱電聯產、工業副產煤氣回收利用、企業能源管控中心建設、兩化融合促進節能減排、節能產業培育等九大重點節能工程,全方位提高“雙高”企業的能源利用效率。通過持續努力,我國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在“十二五”“十三五”分別下降28%、16%的基礎上,2021年又進一步下降5.6%。與此同時,利用數字化手段助推重點行業能源管理升級,加快能源管控中心建設,全面收集、實時分析、管理優化生產過程的能源及相關數據,有效提升了能源精細化管理水平。
打造綠色低碳工業園區、綠色低碳供應鏈,實現制造體系的綠色轉型
近年來,我國利用工業體系脫碳化帶來的產業鏈重構機會,通過完善綠色采購、綠色信貸、綠色稅收等激勵機制,構建政府引導、市場推動與企業主導的三位一體的綠色低碳工業園區發展模式等途徑,引導供應鏈相關企業提升工藝水平、優化用能結構,基本實現了制造體系的綠色轉型。具體來說,政府引導園區內基礎設施由內向外延伸和城市基礎設施由外向內擴展,并制定準入機制,幫助園區建設基礎設施、公共平臺;市場則進一步推動園區產業向生態化方向發展,引導園區以龍頭企業為核心,帶動上下游中小企業集聚發展,逐步形成具有特色優勢的產業鏈和產業集群;企業則通過相互合作與研發創新在微觀層面提高效率。
促進綠色低碳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幫助傳統產業實現綠色低碳轉型
實施重大技術改造升級工程,支持傳統“雙高”行業加快高端化、智能化和綠色化轉型。2012年以來,我國技術改造投資占工業投資比重持續穩定在40%以上,成為提振工業領域綠色投資的重要力量。政府不僅通過稅收、補貼和綠色基金等方式引導企業積極采用綠色低碳技術,而且鼓勵銀行、擔保機構豐富綠色債券和綠色保險產品,為中小企業綠色創新與低碳轉型提供擔保服務和信貸支持。
推動能源結構轉型,大力發展新能源產業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保障能源安全的條件下,中國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重要支撐,開啟了中國特色能源轉型新征程。
推動能源消費革命,培育綠色低碳生產與生活方式
嚴格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消費強度雙控政策,建立剛性能源消費控制體系,堅決落實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考核政策,把節能減排貫穿于工業生產全過程和各領域。2014年以來,以年均約2.9%的能源消費增長支撐了6.2%的國民經濟增長。大力實施電能替代行動(電代煤、電代油),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逐步減少對化石能源的剛性需求。“十三五”期間累計完成替代電8241億千瓦時。同時,通過多渠道、多元化、多媒介宣傳方式,強化社會大眾生態保護與資源節約意識,增強綠色消費的行為自覺。
推動能源供給革命,加快能源供給側綠色低碳轉型
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提升清潔能源和非化石能源在能源供應和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充分尊重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稟賦結構,積極推動煤炭潔凈、高效和集中利用,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減少煤炭分散直接燃燒。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發布的《中國電力行業年度發展報告2022》顯示,以2005年為基準年,從2006年到2021年,通過發展非化石能源、降低供電煤耗等措施,電力行業累計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215.1億噸。
推動能源技術革命,構建綠色智慧能源技術創新體系
推動能源轉型的根本力量是技術創新。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清潔能源承擔能源供應主力軍地位、終端能源電氣化提升和“雙側”改革相應的智能電網建設,都需要基礎研究的支撐和顛覆性技術創新。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不斷加快能源科技自主創新步伐,構建綠色智慧能源技術創新體系。在全球能源創新競賽日趨白熱化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儲能、氫能、智慧能源等一大批新興能源技術正加速迭代,成為全球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的催化劑和核心驅動力。
推動能源體制革命,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能源市場
積極推進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建立清晰的能源價格信號和成本傳導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在生產端和消費端協同推動節能降碳工作。2021年全國市場化交易電量3.8萬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達45.5%。積極落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要求,搭建綠色電力交易平臺,將愿意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一部分電力用戶區分出來,與發電企業直接進行綠色電力交易,通過市場化手段反哺新能源項目,幫助企業降低碳足跡以更好履新社會責任。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促進新能源開發利用與鄉村振興融合發展
牢固樹立能源發展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務人民的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用能、貧困人口用能作為能源發展的優先目標,加強能源民生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提高能源普遍服務水平。把推動能源發展和脫貧攻堅有機結合,實施能源扶貧工程,發揮能源基礎設施和能源供應服務在扶貧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新能源開發利用與鄉村振興融合發展,將產業振興與農村清潔能源工程建設相結合。截至2020年底,全國10萬個村擁有村級電站,全國光伏扶貧量達到1865萬千瓦,村莊平均收益20萬元左右,為設立公益性就業崗位、實施小型公益項目以及開展小微獎勵補助提供了重要保障。
謀篇布局“1+N”政策體系,形成政策合力和行動合力
通過“1+N”政策體系,讓每個部門、每個行業、每個生產者和消費者都投身到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中,落實自身的減排任務,形成全社會的行動合力。“1+N”政策體系中的“1”是指黨中央和國務院于2021年10月24日印發的《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管總體、管長遠的,在實現“雙碳”目標中發揮統領作用;“N”是指以2021年10月26日國務院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首的系列政策文件,既包括能源、工業、交通運輸、城鄉建設等分領域分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又包括各地方的碳達峰具體實施政策。目前,我國的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已基本建立(見圖1),各領域重點工作有序推進,“雙碳”工作取得良好開局,為氣候治理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撐。
科學統籌“雙碳”目標與經濟社會發展,強化氣候治理頂層設計
《意見》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綱領性文件,明確了“雙碳”目標總體要求,鮮明指出“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意味著未來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要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相協同。同時,《意見》系統謀劃了十大方面31項重點任務,進一步明確了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時間表與路線圖。作為“N”的頂層設計文件,《方案》確定了“碳達峰十大行動”,無論是促進能源轉型、推動節能降碳或是發展綠色低碳科技,都有綜合性的指導政策。《意見》與《方案》相輔相成,完善了我國氣候治理的頂層設計,推動建成目標明確、分工合理、措施有力、銜接有序的氣候治理政策體系。
聚焦重點行業,全面布局各領域的高質量發展戰略
聚焦各行業的重點任務與具體行動,部署有較高針對性、操作性和靈活性的系列政策,進一步補齊政策短板。在能源領域,國家發改委與能源局共同頒布了《“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等系列政策,推動我國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在節能增效方面,國務院出臺了《“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確了到2025年全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的主要目標。在工業領域,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要求持續優化產業結構和用能結構,建立以高效、綠色、循環、低碳為重要特征的現代工業體系。在城鄉建設領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從城市結構和布局、綠色低碳社區建設、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等多方面給出了降碳思路。在交通領域,交通運輸部等四大交通部門出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在推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方面,教育部印發了《加強碳達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在低碳技術領域,科技部等九部門印發的《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2022—2030年)》對前沿顛覆性低碳技術作出了具體安排。在鞏固提升碳匯能力方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林業碳匯項目審定和核證指南》,自然資源部公示《海洋碳匯經濟價值核算方法》,明確了森林和海洋碳匯的核算指南。除此以外,財政部印發《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發揮政策性金融對氣候治理的引導、支撐作用。
因地制宜精準施策,梯次有序開展各地區的碳達峰行動
我國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資源稟賦、各地區經濟發展階段、能源結構、產業結構差異明顯,各省市必須在嚴格落實《意見》《方案》和“十四五”規劃的基礎上,充分結合區域發展特性,因地制宜精準施策,梯次有序推進碳達峰目標的實現。各區域碳達峰政策各有側重,如華北地區煤炭資源豐富,更為關注煤炭安全高效開采、清潔高效利用,加快傳統能源結構改革;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華東地區各省份主要以加快新能源對傳統化石能源的結構替代、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為主要任務;西南地區和西北地區有較好的發展新能源的自然條件,重點工作任務也主要圍繞著新能源發電項目開展。從區域向下延伸,各地區從省到市、從市到縣上下聯動確定地方碳達峰目標,科學合理制定碳達峰方案,積極組織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
構建中國特色的制度體系,實現多維主體聯動
中國自2007年成立由國務院總理親自擔任組長的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以后,2021年又成立了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集中力量、協同聯動,共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減排相關工作。立足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通過構建環保督察、目標責任制、中央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等多種制度,實現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中央政府與中央企業的多維聯動。在氣候治理領域,中國特色的制度體系具有根本性、全局性、戰略性顯著優勢,有利于中央政令的高效執行和有效落實,為我國氣候治理工作打下堅實的制度保障。
構建地方競爭與區域協同治理模式,充分激發地方政府參與氣候治理的積極性
中央綜合考慮各地區的發展階段、資源稟賦、戰略定位、生態環境等因素,將碳排放強度指標納入各地政府的目標考核體系,對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指標實行協同管理、協同分解、協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統完善的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并將其作為地方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等的重要依據,充分調動地方政府在氣候治理中的積極性與能動性,有效發揮中央對地方政府的引導與指引作用。此外,中央以環保督察履行監督地方職責,壓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強調黨委和政府在生態環境責任認定上承擔同樣責任,使得環保督察更具威懾力,對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起到了重要作用。
構建中央企業負責人雙碳考核制度,發揮央企在氣候治理中的領頭雁作用
中央企業是國家重大戰略的重要支撐、應對重大風險挑戰的骨干中堅,發揮央企在氣候治理中的重要帶頭作用尤為必要。自2022年8月1日起,國務院國資委發布的《中央企業節約能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辦法》突出強調了中央企業承擔減排降碳的企業責任,要求建立健全中央企業節約能源與生態環境保護考核獎懲制度,實施年度及任期考核,將考核結果納入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體系。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通過統籌設計規劃目標、綜合協調多方資源、積極動員各級領導干部、科學設計激勵與懲罰機制,將中國特色的制度優勢成功轉化為實際的氣候治理效能,為全球氣候治理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立足全球視野,切實推動氣候變化國際合作
中國呼吁國際社會緊急行動起來,全面加強團結合作,堅持多邊主義,堅定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堅定支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確定的目標、原則和框架,全面落實《巴黎協定》,努力推動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
積極開展氣候外交,為《巴黎協定》的達成做出歷史性的貢獻
中國領導人近年來開展了一系列氣候外交活動,顯著提升了中國在全球氣候治理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使國際社會更加深刻地認識到中國對于氣候變化的重視和氣候治理的主張。2015年11月30日,習近平主席在氣候變化巴黎大會開幕式上發表重要講話,提出了全球氣候治理中國方案,為《巴黎協定》談判最后階段提供政治推動力。2016年4月22日,中國簽署了《巴黎協定》。2016年9月3日,習近平主席與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向聯合國秘書長交存參加《巴黎協定》法律文書,為《巴黎協定》快速生效作出了歷史性貢獻。2020年9月,習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作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莊嚴承諾。2020年12月,習近平主席在氣候雄心峰會上宣布中國國家自主貢獻一系列新舉措。2021年9月,習近平主席又在第七十六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宣布中國不再新建境外煤電項目的決定。
主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談判,為推動全球氣候治理指明前進方向、注入強勁動力
中國積極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主渠道談判,推動達成《巴黎協定》實施細則一攬子成果。牽頭建立氣候行動部長級會議機制,有力維護和推動氣候變化多邊治理。積極參加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牽頭“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領域工作,得到了聯合國秘書長高度評價和國際社會普遍贊譽。參與發起全球適應委員會,李克強總理親自為全球適應中心中國辦公室揭牌。積極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截至2021年底,中國已與35個國家簽署39份氣候變化南南合作諒解備忘錄,并通過援助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物資、建設低碳示范區等方式與有關發展中國家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此外,截至2021年9月,我國累計舉辦45期應對氣候變化主題研修班,邀請了120余個國家近2000位相關人士參加。通過推動全球氣候治理進程,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我國已成為全球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參與者、貢獻者和引領者。
保持戰略定力,積極參與和引領全球氣候治理
面對疫情后綠色復蘇和應對氣候變化等多重挑戰,世界各國需要加強團結,共克時艱,重信守諾,遵循《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確定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等原則,通過強化務實行動與合作來實現《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巴黎協定》目標,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
就國內工作而言,隨著“雙碳”政策的不斷完善和《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的出臺,我國參與全球治理的國內基礎將更加牢固。一是繼續加強統籌協調,持續完善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組織實施好“碳達峰十大行動”,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保持戰略定力,不搞“碳沖鋒”,不搞運動式“減碳”,有序有力有效推進“雙碳”工作。二是大力推動能源革命。加大新能源投資力度,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規劃建設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加快構建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提高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改造升級供電煤耗超過300克/千瓦時的煤電機組。三是大力推進產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推動重點行業能效達標改造,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推動碳市場穩定發展。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四是大力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引導綠色低碳消費,倡導綠色出行,開展綠色低碳社會行動,使綠色生活方式成為社會新風尚。加強森林可持續管理,力爭10年內植樹700億棵。
就國際而言,積極開展多邊和雙邊對話交流和務實合作,推動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一是在國際氣候談判中,中國既要承擔起大國責任,也要與自身經濟發展需求相平衡,并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要求敦促發達國家履行出資義務。二是開展氣候變化領域多邊和雙邊合作交流,加強與周邊國家的氣候變化合作,推動形成中日韓、中國—東盟、瀾滄江—湄公河、中非等重要區域環境與氣候合作機制。三是深化與聯合國相關機構、政府間組織、國際行業組織等多邊機構的合作,建立長期性、機制性的氣候變化合作關系。四是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積極落實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十百千”倡議和“一帶一路”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計劃,推進低碳示范區建設,開展多種形式的能力建設培訓。落實中非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同時繼續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加大對包括小島嶼國家、最不發達國家在內的其他發展中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支持。
【本文作者 孫永平,華中科技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長、經濟學院教授,全球氣候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張志強,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對外合作交流部主任、副研究員。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項目編號:21ZDA089)階段性成果;華中科技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助理研究員張欣宇、經濟學院博士生蔣經寧對本文亦有貢獻】
責編:羅 婷/美編:石 玉
Successful Practices and Precious Experience of China’s Climate
Governance in the First Decade of the New Era
Sun Yongping Zhang Zhiqiang
Abstract: China is a climate-sensitive region that has witnessed its profound impact. Since the 18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China has achieved positive results in climate governance, by implementing Xi Jinping Thought o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and taking actions to tackle climate change. In mitigating climate change, it has incorporated “carbon peaking and carbon neutrality” into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plan in all respects, effectively controlling the discharge of warm-house gases by key industries and developing renewable resources. In adapting to climate change, China has made adaptation a major component in executing the national strategy for actively responding to climate change and has promoted and implemented major adaptation strategies, launching adaptation actions in key areas and sectors and strengthening capabilities of monitoring, early warning, and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 In institutional mechanisms, it has created the “1+N” policy system of climate governance and formed a joint force for the whole society to address climate change. I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China has effectively promote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climate change and contributed Chinese wisdom and Chinese strength to global climate governance.
Keywords: climate change; climate governance; “1+N”policy system; Xi Jinping Thought o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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