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與生物之間的關系十分復雜,嚴格區分“生物安全”和“生物威脅”兩個不同概念和問題,是明晰生物領域其他安全類概念和問題的一個重要前提。在此基礎上,人們還需要深入研究生物科學、生物武器、生物實驗等領域存在的各種更廣泛的安全類概念和問題。人類認識和防范化解生物威脅的歷史進程總體上是不斷上升的,但也存在著許多人類難以完全控制和化解的生物威脅。
【關鍵詞】生物安全 生物威脅 國家安全 【中圖分類號】D815.5 【文獻標識碼】A
人類本身就是一種生物,因而永遠擺脫不了基本的生物特性。因此,人與生物的首要關系,就是人與其他生物具有最低程度的共同特性,體現為“人是一種生物”。與此同時,人確實又不是一般的生物,然而問題的重要性并不在于人是不是高于其他生物,而在于人與其他生物到底是一種什么關系,應該是一種什么關系,應該怎樣對待其他生物。在是一種生物的同時,人與其他生物有著多方面的復雜關系,其中最基礎的關系是人離不開其他生物,當然不是離不開其中的某種或某些生物,而是人不可能存在于一個沒有其他生物的世界上。如果這個被我們稱作地球的星球只有我們,只有人,人類是根本無法生存下去的。這是人的生物特性及其生物性需要所決定的。
在與人的價值關系中,人類自覺或不自覺地把生物分成了兩類,一類是應該安全的生物,另一類是不該安全的生物
馬克思主義在強調經濟是整個人類社會生存發展基礎的時候,首先指出的是人與其他生物一樣,都具有“吃喝”這種生物性需要,需要通過吃喝等動物性本能來維持自己的生命。人雖然不可能與其他生物一樣直接從自然界獲得自己的生存條件,而要通過勞動生產等基本經濟活動才能滿足自身生存發展的需要,但作為生產勞動要件之一的勞動對象,則包括植物、動物甚至是微生物等各類生物。經濟是人類社會生存發展的基礎,但哪怕最簡單的經濟活動,都需要把不同的自然物作為加工和消費對象,其中包括生產人類基本飲食和保暖物品所需要的植物、動物,甚至微生物(例如食品發酵所需要的細菌)。離開植物,早期人類將無糧食、蔬菜、衣物和良好住所;離開動物,早期人類將無肉食、皮毛、絲織物及耕作和遠足的畜力;沒有微生物,人類不僅無法更好地加工食物、衣物,無法使飼養的各種動物生存(各種動物體內外都有特定的微生物菌群),而且自己的身體也會因為失去必要的微生物菌群而生病和死亡。微生物在人體中的寄生存在,是維持人類生命必不可少的條件,也是人離不開其他生物最鮮活的例證。
在早期生物學中,人們只是從吃與被吃的角度說明生物世界存在一種互相依賴的鏈條——食物鏈,即不同生物之間存在著吃和被吃的關系。現在,人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生物之間不僅存在吃和被吃的相互依賴關系,而且還存在著更廣泛、更多樣、更深層的相互依賴、相互滋養的關系,這種關系進一步被概括為“生物鏈”。作為“生物鏈”最頂端的生物,除了一些被人類馴化和通過生物技術培育出來的物種,以及只能寄生于人身體之中的微生物外,人基本上不被其他生物所依賴和依靠,不是其他生物所必需的食物和生存條件,但人卻永遠都與其他生物一樣,必須依賴和依靠另外一些生物才能生存和發展。
雖然在超越人類生存發展需要的本來意義上,即在客觀性本體論意義上,生物安全就是所有生物不受各種威脅和危害的客觀狀態,其中包括不受人類的威脅和危害,但是在與人類的關系中,以人類生存發展需要為出發點,生物安全只能是對人有益的、起碼是無害的生物在一定程度上不受威脅和危害的狀態。
無論其他自然語言中與漢語“安全”不完全對等的“安全”一詞,有多少超出漢語“安全”的含義,例如英語security就在具有與漢語“安全”對等的基本含義之外,還有“安全感”“安全活動”“安全行為”“安全能力”甚至“安全機構”等含義,而漢語“安全”的含義始終簡單單一,即客觀上“沒有危險、不出事故”的狀態,這在科學定義上可以更準確地概括為“不受威脅和危害的客觀狀態”。純客觀本體論意義上的生物安全,即純粹真理性和科學性意義上的生物安全,是由“安全”概念這種科學含義而生成的一個科學概念,因而也必須從“安全”概念這種原本的科學含義上來定義。這樣一種作為科學概念的生物安全,就是所有生物不受威脅和危害的客觀狀態。
在與人的價值關系中,從人類生存發展需要出發,生物安全常被無意或有意地認定為那些對人有益至少無害的生物安全,是人認為應該安全的生物不受威脅和危害,是這些生物對人有益至少無害時才可能獲得的生存狀態。由此,人類就自覺不自覺地把生物分成了兩類,一類是有益于人類生存發展因而應該安全的生物,另一類是有害于人類生存發展因而不該安全的生物。指向前一類情況的恰當概念,是“生物安全”;指向后一類情況的恰當概念,是“生物威脅”。
應該安全的生物:生物安全及其保障
作為事實和真理關系的科學概念,生物安全是一種超越人類價值需要、與人類親疏好惡無關的普遍性生物安全,即“萬物齊一”“生而平等”的所有生物的安全;而作為受制于人類價值和價值觀的哲學概念,生物安全則是一種由人類需要定義且受人類好惡制約的特殊性生物安全,即“人是萬物尺度”下那些對人有益至少無害的生物的安全。倫理和法律意義上的生物安全,就是這種以人為尺度的部分生物安全。與客觀真理關系中定義的生物安全科學概念普遍適用于所有生物不同,與人相關的價值關系中的生物安全概念不是一個完全科學概念,不具有超越人類價值觀的普遍適用性,不適用于所有生物,只適用于對人類有益或無害的生物。
以人為尺度的生物安全,首先是“生物資源安全”。在當代安全理論中,無論對于人類安全來說,還是對于國家安全來說,“資源安全”都是一個基本的構成要素或組成部分。這里的“資源”一詞,深刻揭示了人與自然關系中不可擺脫也不應擺脫的“人類中心論”。在包括人類安全和國家安全在內的所有安全理論中,包括生物在內的所有自然物已經失去了“齊一”“平等”的“事實關系”“自然關系”,而成為一種由人界定的“價值關系”“屬人關系”。即使在已經“資源化”的與人的關系中,資源安全及其包括的生物資源安全,也都不是那些對人有益至少無害的自然資源能夠保持不受威脅危害的客觀自然狀態,而是這些自然資源能夠不受威脅危害地被人開發利用,是人類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時不受威脅和危害的主體性社會狀態。當然,自然資源及其安全涉及的內容很廣,如土地資源、氣候資源、礦物資源、水資源、生物資源等,其中的生物資源及其安全與所有資源安全一樣,都是由人類生存發展需要界定的概念,因而不完全是一個科學概念,而更像是一個哲學概念。
在“生物資源安全”之外,生物安全還包括“生物生態安全”。“生物生態”與“生物資源”的不同在于,“生物資源”雖然客觀上只能處于相互依賴的生物體系之中,但“生物資源”概念并沒有包括不同生物相互依賴的含義,而是指向分門別類獨立存在的不同生物;“生物生態”雖然以各種生物資源的存在為前提,但“生物生態”概念強調的是不同生物之間不可分割的聯系,指向的是不同生物組成的生物系統及其相互依賴的關系。當然,“生物生態安全”同樣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與人無關的自然生物生態不受威脅危害,包括不受人的威脅和危害,是沒有人為因素的自然而然的生物體系;另一種是由人類需要出發認定、設定、決定的生物體系,包括由人類劃定的“自然保護區”的生物生態安全。
在人類社會早期及國家出現后數千年歷史上,動植物保護和生物安全都沒有成為人類有意識的自覺行為和概念,因而人們總是把生物安全歸為非傳統安全問題。事實上,人類歷史上之所以很少講動植物保護和生物安全,是因為對人類有價值的動植物長期以來基本上處于安全狀態,是一種安全的存在,人類因此也就不會有相應的生物安全意識及相應的生物保護活動。生物安全意識和生物保護活動,通常是在生物不安全情況下才會出現。盡管如此,生物安全本身并不是在生物不安全的現代社會才出現的。生物不安全情況的出現,只是催生了人類的生物安全意識、概念和相應的生物保護活動。生物安全問題在生物不安全的現代才被人們意識到的事實,不足以否定生物安全在生物處于安全狀態的人類社會早期就已經存在。安全狀態下的生物安全,其出現的時間遠遠早于不安全狀態下的生物安全。不安全狀態下的現代生物安全是生物安全,安全狀態下的古代生物安全也是生物安全。因此,生物安全是一個非常傳統的安全問題。
無論是在古代安全狀態下,還是在現代不安全狀態下,包括生物資源安全和生物生態安全兩種情況的生物安全,其具體內容都非常豐富,例如生物物種安全、生物多樣性安全、生物基因安全、植物種子安全、珍稀動物安全等。對此不作深入討論。這里需要強調的是,無論是生物物種安全、生物多樣性安全,還是植物種子安全、珍稀動物安全,以及生物基因安全,在人類安全體系中,包括倫理關系和法律關系中,都是對人無害的安全,是至少對人無害的生物及其對人無害狀態下的安全,而不是超越人類生存發展需要和安全的絕對安全。為此,早已存在的動植物保護,以及當前人們強調的生物安全保障,都是有限的相對保護和保障,而不是無限的絕對保護與保障。對于威脅危害人類生存發展的生物來說,人類就不會讓它們安全,也不應該去保護和保障它們的安全。
不該安全的生物:生物威脅及其防范化解
人類離不開生物,并不是說人類離不開任何一種生物。人類在離不開某些特定生物的同時,卻可以在不同程度上離開另外一些生物,甚至還必須警惕、防范另外一些生物,例如致病的細菌和病毒、傷害人類性命的豺狼虎豹、傷害人類生活所需家畜和其他生物的生物。在人類安全體系及相應的生物倫理關系和生物法律關系中,有些生物不是應該保護的生物,也不是“生物安全”概念能夠合理指向的生物。與這些有害生物相應的合理概念,不是“安全”和“生物安全”,而是“威脅”和“生物威脅”。在人類社會早期,由于生物資源的相對充足和生物生態的相對良好,人類不會關注和重視生物安全,甚至根本就忽略了生物安全。相反,由于生物威脅的明顯存在和時常發生,早期人類對生物威脅則一直比較重視甚至是非常重視。
早期人類雖然不可能認識到所有的生物威脅,或者說不可能認識到威脅人類安全和發展的所有生物,但卻能夠注意到也必然會重視那些明顯存在的生物威脅,例如毒蛇猛獸對人類生命安全的威脅和危害、某些野生動物對人類家養牲畜的威脅和危害,還有毒株雜草對人類自身生命和所種糧棉植物的威脅和危害。在我國農村廣大區域,歷史上就發生過不少嬰幼兒甚至成人被狼叼走和吃掉的悲劇性事件,這一點在魯迅的《祝福》和陳忠實的《白鹿原》中都有描寫。再如,面對各種“害蟲”對農作物的威脅和危害,人類早期也沒有太好的辦法,只有在現代科技推出各種農藥后,才得到比較有效的防范和化解(農藥副作用是另外一個問題)。關于“害蟲”與“益蟲”的劃分,非常明顯是從人類視角出發的,是基于對人類生存發展的價值關系而作出的。“益蟲”應該安全,需要保護;“害蟲”不該安全,需要消滅。如果說這是一種“人類中心論”,那么人類可能跳不出“人類中心論”,問題只在于“極端人類中心論”和“溫和人類中心論”的區別,而且這種區別還是從人類出發、以人類為尺度考慮和衡量的。至于早期人類還無法明確認識的以細菌病毒為主的某些微生物對人類生命的威脅和危害,長期處于早期人類自然目力及前科學時代經驗和思想之中,人們常常會受到非常嚴重的實際傷害,因而也不能不努力用想象填補經驗和知識的空白,設想出各種神秘力量來進行解釋,并力圖通過同樣神秘的巫術等原始手段來防范和化解這些神秘莫測的威脅和危害。
人類認識和防范化解各種生物威脅的歷史進程,總體上是不斷上升前進的。隨著經驗的不斷豐富,知識的不斷積累,特別是現代科學理論及科學技術的出現及迅速發展,有害生物及生物有害性方面對人類的威脅危害程度相應地不斷減弱和下降。曾幾何時,現代科學技術的強大威力極大提升了人類在大自然面前的自信,人們不僅相信自然的秘密即將被現代科學理論徹底揭開,而且更相信現代科學技術將使人類無所不能、無往不勝。在世紀之交前后構建自己的國家安全學理論體系時,筆者根據歷史事實,把“蟲”和“疫”列在了威脅國家安全的“天災”之中,但現代科技的巨大成就,特別是醫療衛生技術的空前發達,使一些人對此不以為然,認為科學技術和醫療衛生技術的發展,已使“蟲”和“疫”不再可能威脅人類安全和國家安全。當時只能說,在國家安全學理論中列入“蟲”“疫”之類的生物威脅,是對歷史事實的概括,是具有普遍性和普適性的國家安全學理論需要概括進來的歷史內容。然而無情的事實是,非典疫情和新冠肺炎疫情,再一次證明人在大自然面前的渺小及無知、無奈和無助。當然,人在自然面前的渺小,與人在自然面前的偉大一樣,都是相對的。同樣,面對疫情在內的種種自然災害,人類的無知、無奈和無助,與人類的有知、有為和有力一樣,也都是相對的。這就是說,人類一方面越來越多地了解和揭示了自然及生物的各種秘密,并且在越來越大的程度上控制和化解著自然及生物的各種威脅,同時也還存在著許多人類不了解、不知道的自然現象、生物現象,存在著許多人類難以完全控制和化解的自然威脅、生物威脅。
今天,人類對生物威脅的認知依然還不完善,還有許多問題處于人類知識和科學的視野之外,但人類總體上已經明確了生物威脅的存在及其對人類安全的威脅和危害,已經有了比以往更多更深的認識,也已經有了防范化解生物威脅的一些有效辦法、方法、技術和手段,包括基因科技在內的生物醫療衛生技術和手段。雖然疫情使人們認識到,面對各種生物威脅,特別是各種難以預測的生物威脅,現代科技和現代醫療衛生技術的作用還十分有限,但新冠肺炎疫情之所以沒有造成像黑死病那樣恐怖的巨大災難,之所以沒有造成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亡國滅種的結局,也是科技和醫療衛生技術發展的結果,是人類對各種疫情認識及防范化解能力不斷進步的結果。就像對于有益于人類的生物和生物有益于人類的方面,我們需要不斷強化和改善各種生物安全保障措施一樣,面對有害于人類的生物和生物有害于人類的方面,我們還需要不斷提高和改善生物威脅防控能力,強化生物威脅防控措施和手段。
人與生物之間的關系十分復雜,嚴格區分“生物安全”和“生物威脅”兩個不同概念和問題,是明晰生物領域其他安全類概念和問題的一個重要前提。在此基礎上,人們還需要深入研究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物武器、生物實驗等領域存在的各種更廣泛的安全類概念和問題。在生物與人的關系中,包括生物與人的安全關系中,人是衡量各種安全問題的尺度和坐標。因此,人類既需要從客觀事實和真理的角度出發,對生物及其相關的安全類概念和問題進行科學探索,形成客觀的科學認知,同時也需要從人類生存發展和安全需要出發,對生物及其相關的安全類概念和問題進行哲學思考,最終形成有利于人類安全和人類發展的哲學判斷。
(作者為國際關系學院國家安全學院公共管理系教授)
【參考文獻】
①劉躍進主編:《國家安全學》,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
②劉躍進:《當代國家安全體系中的生物安全與生物威脅》,《人民論壇·學術前沿》,2020年第20期。
責編/趙橙涔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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