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顏克高 湖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導,湖南大學民政部政策理論研究基地研究員
基層“土規定”,雖然美其名曰“因地制宜”,但大多成為解決民生問題的“攔路虎”。“土規定”為何頻頻出現,又該如何規制這些治理“偏方”,以構建良好的政策執行生態,形成有序的基層社會治理格局,使各類惠民政策能真正落到實處,成為亟待破解的現實課題。
堅持科學導向,完善政策設計。首先,在充分考慮各地情況的前提下,國家惠民政策應盡可能使政策內容簡單、明晰,提升政策的明確性和可操作性,減少基層政策執行主體隨意變通政策的空間和機會。同時,健全規范政策制定和執行的長效機制,更加突出要求基層政策執行主體遵循合理、公平、公正、公開、民主等法治原則。其次,基層在執行政策時要做到“上接天線,下接地氣”:全面理解掌握政策方案,吃透中央政策精神,確保政策沿著正確的方向執行,讓國家的各項惠民政策落地不變味、不走樣。同時,了解百姓訴求。在頂層設計的框架下,堅持依法依規,因事因勢施策,切不能胡亂加碼,更不能以犧牲群眾其他利益為代價,去“綁架”群眾執行相關政策。
理順利益關系,科學定位政府職能。一方面,從理順各級政府機構的利益關系入手,消除“土規定”出臺的利益驅動力。不僅要從縱向上整合中央與地方、下級與上級之間、政策執行者與制定者之間的利益,合理劃分好人權、財權、事權,克服狹隘的地方本位主義、保護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行為和思想,保持政策執行的暢通性和一致性。更要從橫向上協調各政策執行機關之間、各地方行政部門之間、人民群眾與政府部門之間的利益,以保障群眾利益為出發點,保證國家利益、局部利益和個人利益的均衡。另一方面,通過科學定位政府職能,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堅定維護和保證中央的權威,強化中央的宏觀調控能力,同時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因地制宜,保證政策執行的靈活性和準確性。
注重倫理價值建設,提高執行人員素質。政策執行者的素質是影響政策執行的重要因素。只有政策執行者的思想覺悟不斷提高,政策理解能力、執行能力不斷提高,各項政策才能得到切實貫徹實施。具體而言,一是要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形成以提供公共服務為核心的責任意識,始終將增進人民利益作為所有政策執行活動的標準。二要樹立依法施策的理念,嚴格按照法定職責權限抓好政策落實工作。嚴厲打擊各種利用政策尋租的腐敗行為,保證政策的嚴肅性,保持權力的純潔性和合法性,讓“土規定”無地自容。三是要樹立高效行政的觀念,采取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各種措施,促進基層執行主體準確認知政策的核心要義和基本思想,提高基層執行主體的政策認同感和政策執行水平。
強化監督問責,完善執行控制體系。首先,強化信息公開制度建設,充分利用網絡平臺、新聞媒體等加大政策信息的宣傳力度,加強政策執行活動的透明度,防止政策執行中的“暗箱操作”。其次,確保監督機構的獨立地位,將公共政策中的執行與執行的監督分開,不受政策執行部門的影響,及時反映政策的執行情況,以便迅速糾偏。再次,加大對“土規定”的懲戒力度,明確問責主體和問責對象,對于在政策落實過程中打折扣、搞變通、亂加碼的行為“零容忍”,依紀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最后,完善社會監督制度,鼓勵多方參與監督,將政策執行過程全方位地置于廣大民眾、社會團體的直接監督之下,實現國家監督與社會監督的有效銜接,壓縮政策變通和職權尋租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