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從經驗史的角度,以2010~2020年的鄉村文化調研資料為分析基礎,以變遷中的三個不同類型的村落為分析對象,從村落空間改變、村民日常生活方式改變、文化組織形式以及資金和市場等角度,綜合考察了鄉村文化在城鎮化中的發展屬性及其變遷趨勢,指出,當下北方鄉村文化的發展呈現節日節奏和行政導向、新媒體主導與熟人隱形、資金取代榮譽等趨勢。這些趨勢構成一種新的鄉村社會現場。在這種背景下,如何重構新的鄉村文化現場、塑造技術與鄉土社會的新關聯,恢復鄉村社會的倫理秩序,是振興鄉村文化的關鍵,也是鄉村振興的節點之一。
【關鍵詞】鄉村文化 行政導向 村民 資本 熟人隱形
【中圖分類號】G249.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1112.010
李紅艷,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教授。研究方向為傳播與社會研究、鄉村傳播、媒介文化、公共傳播。主要著作有《觀看與被看 凝視與權力:改革開放以來農民工與媒介關系研究》等。
研究背景與研究問題
近代以來,鄉土中國與現代社會之間的關聯性始終是一個在歷史與現實語境中無法回避的問題。作為鄉土社會根基之一的鄉村文化,是個富有歧義的概念,其在理論和經驗層面均面臨諸多尷尬與顯而易見的困境。尷尬在于鄉村文化的含義和邊界始終無法確立;困境在于在城鎮化過程中,鄉村社會的變遷與鑲嵌于其中的鄉村文化之間彌漫著難以言說的沖突與張力。而在鄉村振興的視角下,鄉村治理能力的提升,同時意味著要妥善應對鄉村文化治理面臨的更多挑戰。
鄉村文化作為一種在鄉土上生長的傳統文化,是鄉民在長期生產與生活實踐中逐步形成并發展起來的道德情感、社會心理、風俗習慣、是非標準、行為方式、理想追求等,表現為民俗民風、物質生活與行動章法等,是農民生活的主要組成部分,也是其賴以生存的精神依托和意義所在。[1]鄉村文化作為農耕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滿足和豐富了農民的日常生活,也構建起凝聚人心的精神力量,形成了抹不去、忘不掉的文化記憶[2]。
然而,隨著20世紀70年代以來城鎮化改革的持續推進,中國的社會結構發生了重要變革,鄉村社會的傳統面貌與空間特征也隨之發生改變。[3]不同村莊的村民之間出現了雜居的趨勢,村莊自然邊界逐漸模糊甚至消失,傳統意義上的村莊正在消失。[4]
農業的現代化和農村的社區化是農民參與城鎮化進程的結果。在這個過程中,農民以各種方式離開了熟悉的社會關系網絡,在陌生的場景中展開新的生命體驗。這種生命體驗既是鄉村振興的潛在動力,也是鄉村振興人才培育的基礎。但在這種新的生命體驗展開的過程中,鄉村社會的諸多屬性也被遺棄、撕裂、轉換或融合。
同時,也正是在這個過程中,由于不再完全直接或間接從事傳統農業勞動,農民與土地之間的諸多聯系被切斷了,鄉村文化生活對農民個體而言便顯得格外重要。本研究試圖討論的問題是:隨著農民逐漸與土地分離、與村落的居住空間分離、與村落中的熟人社會關系網絡分離,農民參與鄉村文化的形式、渠道與動機發生了怎樣的變化?這種變化可以為從人的視角反思鄉村振興視角下的城鎮化、反思當下的城鄉關系提供何種借鑒?
這里的鄉村文化是指以村民為主體、以村落為場所,在鄉村社會的經驗世界正在發生的文化實踐形式,主要是指狹義的文化實踐形式,包括村民認知系統中的文化形式,比如傳統戲曲、節日的文化儀式,以及其他一些正在實踐的文化形式,如唱歌、跳舞、詩歌朗誦和其他民間的社會文化活動等。
對上述問題的回答,筆者認為將之放在經驗(史)視野中考察最為恰當。在文化變遷中,唯有個體的經驗是連續的,是不會斷裂的。“經驗的豐富具體性遭遇的最大挑戰是:經驗在形成的同時,幾乎面臨著被現代一般觀念化約的危險。”[5]費孝通先生在《江村經濟》一書中指出,“任何變遷過程必定是一種綜合體,那就是:他對過去的經驗、他對目前形勢的了解以及他對未來結果的期望”。[6]因此,經驗既是動態的,也是連續的;既包含了個人記憶的選擇,也包含了個體對未來生活的設計。透過經驗視野分析農民在城鎮化中對諸種文化生活的感知、體驗、描述與記憶,反思城鄉之間的文化勾連在何種意義上是連續的、動態的,具有一定的歷史和現實意義。
因此,對正在發生巨變的鄉村文化,從理論視角進行反思或者從政策層面進行解讀,固然各有優勢,但從正在經歷遷移的村民的經驗(橫向與縱向)角度考察鄉村文化實踐在流動的鄉村社會中的形式及其變化,能更加豐滿地呈現城鄉文化勾連的動態特征。從這種動態特征中折射出來的文化實踐形式,不僅是鄉村文化歷史變遷的鮮活佐證,而且可以作為當代中國文化變遷的有力標志。
基于此,本研究將從鄉村文化秩序的維護、傳統文化的部分延續、鄉村文化組織的傳播媒介變遷以及鄉村文化活動經費的變動幾個方面對上述議題進行觀察、描述與分析,以避免經驗的碎片化,并將歷史性經驗賦予當下的實踐之中,使對鄉村振興中鄉村文化變遷的研究更具動態性與歷史感。
資料來源
筆者從2011年開始參與中國農業大學在北京市A區進行的農民觀念培訓提升工程。該工程對農民進行培訓的主要目的是幫助其應對即將或正在發生的村落城鎮化過程中面臨的生活、心理、職業等方面的挑戰適應問題。培訓的第一年,只有少量村落拆遷,大部分村落處在等待拆遷狀態中。在后續幾年的培訓中,拆遷村落不斷增多,等待拆遷的村落也日益變多,未拆遷的村落漸漸成為少數。從2011年到2020年,農民培訓工作持續了十年。其間,筆者通過直接授課、參與式觀察、深度訪談、焦點小組、座談會等形式獲取了諸多一手資料。同時,筆者參與了對文化組織員的專項培訓(2015~2017年),并針對不同鄉鎮鄉村文化的諸多實踐形式,于2018年到2020年進行了實地調研。此外,筆者于2019年到2020年,對其中一些村落進行了鄉村文化典型形式的實地調研,選取的村落一部分為拆遷村,一部分為未拆遷村,還有一部分為處在拆遷中的村落。
這三種類型村落的變遷,以及變遷中的鄉村文化實踐的形式,可以從經驗史角度較為全面地展現中國北方村落的鄉村文化變遷態勢。本研究基于對這三種村落的考察展開,其中A村為已經完全拆遷的村落,B村為正在拆遷中的村落,C村為還未拆遷的村落。
A村,是一個700多人的村莊,全部拆遷,村民已全部搬遷到一個集中小區里,從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但仍然屬于村委會管轄。村里有地,但都已經被集體流轉。村民不再耕種土地,收入來源為外出打工、房屋出租和土地流轉。
B村,是一個在拆遷中的村落,有1000多人,村里的房屋已經拆遷,但是村民的回遷房還沒有蓋好,村民就在周圍分散租房,村里的土地集體流轉了,村民以外出務工為生。村委會沒有拆遷,維持原狀。
C村,是一個只有500多人的村落,沒有拆遷,村民依靠土地流轉和務工為生,村里還留下三分之一的土地由村民耕種。村民白天外出務工,晚上回村,部分村民還在從事傳統農業勞動。
文獻回顧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民進城的步伐,農民與土地逐漸發生剝離,農民的鄉村記憶與城市體驗的沖突造成他們在身份認同上的困惑[7]。在這個過程中,鄉村文化的發展現狀有積極和消極兩種研究視角。消極的視角提出鄉村文化衰落論,積極的視角則提出鄉村文化發展論。
鄉村文化衰落主要有兩種歸因模式:第一種是城鎮化和市場化的影響。一方面,農民的價值準則趨利化與道德市場化[8],鄉村社會中充斥著消費主義和生存的無意義感[9];另一方面,隨著年長者在鄉村文化秩序中被迅速邊緣化,鄉村文化面臨傳播主體缺位的困境[10]。第二種是政策導向導致的資金投入不足。在政府主導的文化建設中,以城市本位的城鄉統籌政策導向,使得鄉村文化建設的投入不足[11],當下的鄉村文化實踐常常將文化淹沒于物質力量和資本邏輯之中[12]。鄉村文化所呈現的文化認同危機,與外來力量對于地方性文化活動的直接干預密不可分[13]。在這一研究視角下,鄉村文化的邊緣化意味著文化傳承主體的喪失,“半熟人社會”中的農民與村莊的空間距離不斷拉開,對鄉村文化的認同感與歸屬感亦隨之衰減[14],鄉村及其文化往往被視為落后和需要改造的對象,導致其真正的價值和意義往往被忽視[15],鄉村文化始終處于弱勢地位[16],一些文化形式正逐漸消失[17]。
鄉村文化發展論的學者指出,鄉村文化發展有兩條主要路徑:文化“再生產”和鄉村文化主體再造。鄉村文化的再生產問題,學界的研究呈現“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種視角。基于自上而下的視角,學者們主要關注國家力量在鄉村文化生產中的作用,研究認為國家力量介入并未實現鄉村本土文化的繁榮發展,反而形成了包括行政邏輯導向下的價值困境、“發展主義”視角下的功能困境與“他者”視角下的行動困境[18]。基于自下而上的視角,研究發現,農民自發形成的文化大集、節假日自組織的文化活動、村鎮文化活動,再造了一種新的公共文化形式和文化空間。此過程中,村落的文化組織員成為農民和政府之間的中介,在一定意義上,多種因素合力正在重塑中國鄉村文化的實踐邏輯[19]。因此,認同鄉村文化“再生產”路徑的研究者認為,農村的大量消失并不意味著鄉村文化的消亡[20],因為鄉村文化自身的傳統并未斷裂[21]。在鄉村原生穩態的環境被改變后,鄉村文化的傳承是以“再生產”的模式來重建和更新的[22],研究者呼吁建立鄉村退出制度,重構鄉村文化再生產空間[23]、關注文化供給側方面的問題[24]、鄉村文化治理的媒介化轉向[25]、鄉村文化的外化路徑[26]、摒棄鄉村基層組織對鄉村文化的“選擇性漠視”[27]。
認同鄉村文化發展再造主體路徑者[28]認為,只有立足于現存社會內在需要和堅持社會文化觀念至上的農村社區,才能夠改變農民從情感認同但組織上孤立的狀態,造就社會凝聚力、社會認同感[29]。
現有文獻主要是側重于傳統—現代二元分立中的鄉村文化困境,從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鄉村治理的背景入手來提出各種觀點的。無論是發展論者還是衰落論者,其研究思路基本是一致的。就方法論而言,當下研究主要以質性研究為主,由于經驗資料的非連續性、斷裂性和片段性,導致現有研究整體呈現一種斷裂化與碎片化的趨勢。
本研究從經驗史的角度、以城鄉變遷中人的遷移為背景,考察鄉村文化的處境及其發展,進行系統化的深描,在秩序層面、組織層面、形式層面以及資金層面進行了逐一描述。
秩序層面:行政引導與“新”節日“節奏”
鄉村文化在不同的區域,雖然有不同的形式,還是始終維持了或隱性或顯性的秩序,但是快速的城鎮化和工業化進程在不斷解構著傳統鄉村文化的秩序價值,鄉村文化逐漸失去了認同的基礎,鄉村精英的標桿意義也日漸衰落[30]。原有的一系列慶典活動,如春節、中秋等民俗,本是與農耕社會下的生產與生活相對應的,這些活動同時也是鄉土文化的載體。在北京A區,鄉村傳統文化的活動周期雖然有差異,但依據傳統節日組織相關的文化活動,幾乎是所有村落的文化活動運作的規律。在這種程序中,村委會或者是依照鎮里的布置,或者是村民自發,或者是采取二者結合的形式組織文化活動。
鎮里的文化類比賽活動,是以村為單位組織的,每個村出一個隊伍參加比賽。拆遷村、未拆遷村和半拆遷村都一樣參加。在所有村落中,首先,各種節假日是鄉村文化活動的組織節點。鎮里要求逢五一、十一、清明、元旦、春節、正月初十的花會等國家法定節日和傳統節日,各個村落都要有文化活動,或者根據節氣來臨時舉辦各種文化活動。比如:七一是舉行紅歌比賽,由鎮里組織各個村參加;武術則是鎮里組織展演。每年的一月份還有農民的才藝演出,各個村要給鎮里上報節目。每年年終,鎮里組織村里舉行各種各樣的文化活動,相鄰村聯合的晚會、運動會、歌舞等活動很密集。政府組織培訓活動,每個鎮也會在年終組織各個村進行匯報演出,村民們的創作有三句半、跳舞、歌曲等形式。總的來說,無論是拆遷還是未拆遷,村落的文化活動秩序的主導者是區、鎮政府,具體實施單位為鎮里的文體中心。
對正在處于拆遷中的村落而言,各個村落的文化活動盡管也是以行政組織為主導的,但還是呈現不同的特色。這一方面與各個村的文化傳統有關系,另一方面則是村民與原有居住空間之間的分離有直接關聯。其中一個關鍵因素是:鎮里按照“新”節日禮儀對于文化活動秩序的設置,一定程度上與鄉村社會依據農歷安排生產生活的習慣有直接的關聯性。行政引導與節日秩序之間的關聯是村民日常生活方式的潛在延續。
比較而言,A村在拆遷之前,村里的文化活動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變化不大,村里沒有集會和廟會等民俗活動。拆遷后,鄉村文化活動主要是按照鎮里布置的文化活動任務來組織的。
A村婦女主任兼文化組織員:“鎮里怎么安排,我們就怎么干。一般來說,村婦聯只有跳舞唱歌活動。”
A村的就業專干:“有交叉工作的話,比如技能培訓,也會聯合起來完成。文化活動,主要形式是廣場舞和健步走。因為村民不好組織,一旦組織起來,就要多項工作一起完成。”
上述節假日的文化活動,以歌舞、歌詠比賽為主要形式,而慶紅五月、紅七月、七一、國慶節等則是由鎮里布置的或者村鎮聯合舉辦的文化活動,還有一些結合當地的社會生活需求而進行的,比如文明家庭、最美媽媽、最美婆婆等評選活動。
B村處在拆遷過程中,村民們已經搬走了,只有村委會所在地還保留著。因此,文化組織員組織文化活動的時候,地點都設在村委會。這導致村里在拆遷后完成鎮里的文化活動任務時,變得更加困難。因為B村村民被分散在不同地方,村里組織統一活動的難度很大。
B村的文化組織員:“這幾年村民居住分散,文化活動還是由村委單位組織,比如我們在組織廣場舞,參加者都是五六十歲的,我就開車去拉人集中練習,不考慮錢和往返的問題,只考慮安全問題,練完了我再把她們拉回去,因為村委會還沒拆除,我們就在這兒練習。”
B村分散居住之后,文化活動都是分散進行,每周日都有文化活動,去公園集中,以秧歌、唱歌、交誼舞為主。分散的文化活動主要按興趣組織、以日常性文化實踐為主。比如B村村民分散在幾處,有些分散的小區里有十幾戶村民住在一起,其中,有村里原來的文藝骨干,他們在小區組織廣場舞,合資購買一個錄音機。這樣的文化組織形式,無形中對原有的熟人社會關系網絡形成了沖擊,在這個過程中,傳統節日舉辦的周期性文化活動漸漸有衰落趨勢。
C村還未拆遷,村民集中居住,但是村莊在新農村建設中做了整體規劃。村里有一條主街道,橫穿南北,村北口有牌樓,寫著村莊的名稱,村莊的主街道兩旁是設計精美的村宣傳欄,宣傳欄的漫畫十分有特色,內容為以民間歌謠的形式宣傳傳統的鄉村倫理觀念,如尊老愛幼、孝敬父母、熱愛祖國、熱心公益等。村里年紀較大的村民,或種地,或從事村里提供的公益性崗位。年輕村民早上外出打工,每天晚上返回村里。與拆遷村和半拆遷村相比,鎮里針對未拆遷村文化活動的引導和組織形式有所不同,除了根據節日和年終節點組織各種文化活動外,鎮里還安排了諸如文藝活動下鄉、電影下鄉等活動。集中居住的未拆遷村和相鄰的村落通常會聯合起來,舉辦一些文化活動。
從這三個村落的情形來看,村落里的文化活動主要由鎮里的文體中心進行協調和組織,因為拆遷和正在拆遷的村落組織起來確實困難。主要原因是村民日常生活秩序發生了改變。未拆遷村的文化活動,組織起來相對容易,因為村民居住集中,盡管如此,村民們并非都有興趣參加,組織起來就需要動員。比如,鎮里每年會為每個村安排10部電影在村委會大院里放映,村民們可以自愿選擇去看,未拆遷的村民還有意愿去看看,已拆遷村的村民就很少去了。
概括而言,村落文化秩序主要是以傳統的節日和新法定節假日活動結合來延續和保持的。傳統節日中的文化活動,以春節為中心。新法定節假日的活動主要以五一、國慶或者三八婦女節等不定期活動來補充。由于節日儀式在村落的生活中扮演著調節鄉村日常生活的功能,根據節日的節奏組織文化活動,符合村民日常生活的規律,組織過程中行政引導和村民自愿是結合在一起的。這種圍繞節日儀式的組織和引導形式,恰好呈現了鄉村文化在鄉村社會城鎮化中面臨的諸多挑戰,這些文化形式的革新一定程度上也是對諸多挑戰的反應。在新節日儀式之外,鎮政府會根據本地的一些活動,比如在集市、廟會等其他形式中,組織村民進行文化創作與比賽活動,這些文化創作活動也通常是圍繞節日時間點進行,一般在年終舉行。
從三個村落的比較分析可以看出,鄉村文化的主要活動場所是村落空間,隨著村落空間的消解、分離與斷裂,鄉村文化的空間載體也開始碎片化。政府通過新法定節假日和其他一些日常文化活動的行政化組織,對于鄉村空間碎片化的趨勢是一種挽救。這種挽救是以行政主導、“迎合”村民的生活習慣來進行的,但依然是一種“運作形式”。
組織層面:被動地有計劃適應
變遷中的村落,旁觀者的眼光與村民本身的眼光之間,有著一種“不適應”的距離,這種“不適應”的距離便是:計劃中的房屋拆遷與個體農民對即將到來或者已經到來的“新”生活之間,出現了主動與被動地適應的差異。這種差異,換一個詞語,便是“不適應的距離”。在這種“不適應”的距離中,雖然依然是圍繞節日禮儀來組織文化活動,但是,一個不可逆轉的趨勢是鄉村傳統文化形式正在逐漸走向衰落。一些新的文化形式,諸如唱歌、跳舞以及與之相關聯的運動會、健步活動等,逐漸成為主導的文化形式。
村落中有一些傳統的文化形式,其延續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家庭延續,一些地方文化的形式通過家庭代代相傳,勉強維持著;二是村落維持,行政組織和民間自發聯合起來,共同維持著原有的文化形式。這兩種形式在拆遷之后,都遭遇了不同程度的挑戰。
比如小驢會和小車會,這是北方農村地區比較傳統的文化樣式。
B村文化組織員:“小驢會是有倆人抬紙糊的,有一個推車一個拉車的,其實就是走著,但好像是坐車的、騎驢的,有的是弄一小輪或者驢腦袋,挺形象。村子拆遷之后,就沒法組織了。還有小車會,與小驢會不一樣,大家都可以參加。現在年輕人你讓他弄,敲著小鼓都敲不上來。一般都是歲數大的參加。像咱們這年齡段的人還能組織起來,再往后,可能不知道有這個(形式)了。”
再如C村有一個傳統文化形式:文武吵子。這種傳統文化形式中有打鼓的、唱曲兒的。
C村村委會主任:“這是老一輩傳下來的,村里春節、除夕,大伙聯歡,初一給大伙拜年什么的,就打文武吵子,挺熱鬧的。村里想把這個傳統文化形式延續下來。文化組織員把譜印下來了,打印了30多份,誰愿意就去參加。”
近幾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人群聚集性的文化形式,如廟會、鄉村集市等都被取消了。雖然后來恢復了一部分,但是這種“臨時中斷”的行動改變了農民們的日常行為。
在這些漸漸消失的文化形式中,逐漸被加入了新的文化要素。比如村里的春節聯歡晚會,在很多村落延續。如C村的春節聯歡晚會從2000年開始第一屆,至今已有20余年了。春節期間外出務工的村民基本都回來了,年輕人很多,晚會上人們唱歌、跳舞、詩歌朗誦、表演話劇等,自愿參加,十分熱鬧。
C村的婦女主任兼任文化組織員,是一位中年女性,本身十分喜歡文化活動。2018年婦女節時,她組織村民開村里的茶話會,“買點花生瓜籽、橘子,在禮堂把所有婦女集合起來,參加者自愿,想唱歌就上去唱,想跳舞就去跳舞。跳舞的村民上去跳了廣場舞。上去唱歌的村民拿著手機連著小音箱就去上臺了”。2019年C村繼續辦了婦女節活動。廣場舞形式成為村落的一種普遍文化形式后,C村村民們還根據參加廣場舞的場景創作了詩歌[31]。
通過詩歌可以看出,在沒有拆遷的村落中,即便是廣場舞這樣的文化形式,因為其場所通常都在村委會大院或者村落的中心地帶,起到了凝聚村民、重塑村落共同體的作用。而已經拆遷或者正在拆遷的村落,即使同樣跳著廣場舞,因為其場所的轉變,廣場舞僅僅成為一種文化形式,脫離了原有的村落空間和生活背景后,在唱歌、跳舞中,村民的詩歌中所蘊含的喜悅漸漸消散了。
費孝通先生有一段話描述了這種感受:“在人們心目中,停止這些慶祝活動,直接說明了社會生活的下降。由于他們期盼著過去的歡樂日子復而再來,所以他們不會拒絕任何可能采取的改善社會生活的措施。對社會變遷不會發生強大的阻力,上述這種心理至關重要。”[32]
因此,延續著的鄉村文化形式,無論是傳統還是現代,都意味著農民可以維持原來的生活狀態。一旦脫離了這種文化生活,他們便會有失衡感,這種失衡的感知在“不適應的距離”中,或許是鄉村文化在變遷中不斷延續的心理根基。
形式層面:新媒體主導與熟人隱形
研究指出,在鄉村文化的傳播中,他者視角較為突出,鄉村多作為被拯救的對象、被教化的對象出現,要從內生性視角重新審視群眾文化活動[33]。所以,應該把鄉村文化傳播作為鄉村傳播的一個分支進行關注[34]。但是,隨著居住空間的變化,從原來居住在一起,到分散居住,不僅增加了人員組織的難度,也改變了村民之間的交流方式。這種鄉村文化活動的組織,僅僅依靠行政引導的話,一個鄉鎮中部分村落的文化活動會變得十分被動,甚至是處于停滯狀態。
在未拆遷的村落中,村落之間也有較大的差異。傳統農業生活保持完整的鄉鎮,鄉村文化活動整體比較豐富,富有層次性。拆遷之前,村落傳遞信息的主要通訊工具是大喇叭,上門面對面通知在鄉村文化活動組織中依然占主導;拆遷之后,以微信群通知為主,面對面通知為輔。拆遷之后居住地太散,每個村都有微信群,村里的喇叭已經成為一種補充的、或者消失的工具。
A村拆遷5年了,村民們與居住在一個小區的其他村的村民們就在樓下自娛自樂,“每天上午下午小區都有活動,如果說組織村里邊人全都來參加活動,現在也不可能了。只是在微信群里說說,活動沒法辦了”。(A村文化組織員)
A村村干部:“我們村里面有個微信群,有時候發點什么信息通知,社保的、招聘、還有其他什么福利待遇,一般都是用村微信群,一家進一個人,就是本村人,做主的人。一般的上邊通知的各口有各口的工作群。我現在掌握村里邊全村的電話號碼,聯系不上就打電話。”
B村的文化組織員說起沒有拆遷的時候很激動,“晚上天天這樣在村廣場樂呵樂。不但要通知大喇叭進行廣播,還有發通知到戶,就是印個單子,發到各戶,確保每個人都能看見。打電話通知的是多數,沒有微信群,即便有微信群,也是少部分村民參加,因為不一定所有人都玩兒這個,年齡稍微大點兒的,就用不了這個微信”。
不參加微信群的村民,除了年齡之外,另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因為村民們現在看重隱私,覺得微信號是隱私,不想公開,但是會留下電話號碼。此外,有的村民覺得和其他村民關系不好,不愿意進同一個微信群。
沒有拆遷的C村,充滿了一片祥和的氣氛。熟人社會的關系網絡將村民“牢固地”關聯在一個社會網絡中。村民之間的粘合度較高,村民外出務工也是在附近,村莊常駐人口長期以來變化不大。在熟人社會中,村民們的行為圍繞著人情關系展開,行為準則是人情本身的規則,這種人情取向的行動規律就是“鄉土邏輯”。[35]
總體而言,無論是拆遷與否,各村活動基本上大同小異,因為都是鎮里組織的,每個村都要參加。在行政組織之外,也有村民自發的文化活動。自發的文化活動形式就是跳舞和唱傳統戲劇,比如評劇、河北梆子等(C村就業專干),村民自發組織的文化活動,也有兩種組織形式,一種是面對面,另一種就是組織微信群。
概括而言,在鄉村文化的組織媒介中,面對面的串門入戶、大喇叭和微信群共同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拆遷后外來者的共同居住,也會形成新的文化組織形式,這種新的文化組織形式會使得微信群成為主導的組織形式,大喇叭和面對面的傳播媒介,漸漸失效了。
資金層面:經費與榮譽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觀念融入鄉村社會,人與人之間關系中的經濟因素越來越凸顯出來。無論是鄉鎮之間還是村委會與村民之間,付出與報酬之間的天平越來越向經濟獲益傾斜,農民的經濟行為仍然是理性的[36]。對于鄉村文化的組織與參與而言也是如此。
從這個三個村落的調研以及筆者對其他村落文化組織員的訪談發現,首先,無論是拆遷前還是拆遷后,鄉村文化的經費使用與村主任和書記對于文化活動的態度有直接關系,這形成了鎮與村之間在文化經費上的一種博弈。其次,拆遷后的村落,因為村落本身空間的消失,文化活動經費也被“上移”到鎮里了。最后,正在拆遷中的村落和還未拆遷的村落,文化經費依然是由鎮里發放到村里,經費使用與該村村委會本身的管理形式直接關聯。
就上述三個村落而言,雖然A村拆遷5年了,但還保留了村集體資產。由于原來村落的文化基礎設施都建立在村落空間中,A村沒有文化基礎設施,相應的經費被“挪移”到鎮級層面了。但是A村拆遷后,唱歌跳舞等比賽項目增多了,這些文化活動主要是村委會為了完成鎮里布置的文化活動進行的,村民文化活動的積極性降低了很多。
“參加文化活動,偶爾會發個衣服,發個小獎品,就是沒有錢。如果需要演出服,還要自費。村里反正拆完了就沒有經費來源了,鎮里說發就能發,不能就發不了。村里的章拆遷后都放在鎮里。”(A村婦女主任)
無論是拆遷前還是拆遷后,依靠自愿原則來讓村民參加文化活動,原本就十分困難,因為青年村民主要外出務工,只有下班才會回來,沒有強烈的動機參加,除非有較大的經濟收益。但是,鄉村文化活動常常缺乏經費,或者經費為零。比如“組織舞會比賽一類的服裝基本自費的,在100元以下,沒拆遷之前,組織文化活動的時候,參加的都是有興趣的人。拆遷之后,也不好組織,年輕人沒空,40歲以下的人上班兒,五六十歲的人在家帶孩子”。A村文化組織員如是說。A村雖然拆遷了,依然要參加鎮里布置的文化活動,但經費短缺、人員分散使得文化組織員常處在有心無力的狀態中,因此并沒有與其他未拆遷、正在拆遷的村落一起比賽。
C村還保留著傳統村落的一切元素,村里的活動廣場供村民們自發組織娛樂活動,村委提供場地與活動用具。因為C村文化活動經常在鎮里和區里獲獎,村委會可以給予積極的財政支持。這些資金主要用來買服裝道具,要用發票報銷。C村村委會有專項文化資金,小型文化活動每次1000元,大型文化活動根據預算進行調整。參加一次活動,鎮里會撥點資金,但這個資金是打到村集體的賬戶里。村里的文化組織員向鎮里的文體中心反映,是不是可以將比賽的獎勵給文化組織員,這樣他們才有支配權,但鎮里規定經費必須走村里賬戶,不能走個人賬戶,每次活動經費在3000元到5000元之間。
這種鄉鎮之間的經費博弈使得鄉村文化活動組織更加被動。這對于三個類型的村落是一樣的。一個鄉鎮的文化活動的比賽設置,在村中落實的時候,主要是由村書記兼村主任決定是否參加,村書記認為既然經費已經劃撥到村里賬戶上了,應該就由村里統籌安排。某個鄉鎮2017年組織的文化活動比賽,有49個村落報名,到2019年就只有13個村落參加了,此后因為新冠肺炎疫情,文化活動基本處在停滯狀態。
鎮與鄉之間的經費博弈問題,主要是因為鎮里的文體中心與村里的書記主任之間沒有行政隸屬關系。文化組織員主要由女性擔任,承擔任務一般都是出于個人興趣。盡管報酬不多,對她們而言意味著身份被承認。這種被承認的感知,支撐著她們的興趣與名譽。
研究指出,當代中國鄉村文化生產實踐呈現行政性、重新秩序化與自組織性三種特征[37],鄉村文化是鄉村秩序的基礎,在從傳統向現代的演變中,鄉村文化的傳承變成了一個動態的過程,但其文化的本質會持續存在[38]。“鄉民雖然人還在鄉村,但其靈魂處于‘飄浮’狀態,并沒有將祖祖輩輩留傳下來的精神根基保留和傳承下去。”[39]因此,雖然經費是一個中介因素,但觸及了鄉村社會變遷的脈搏。原本將鄉村文化活動看作生活一部分的年長者,因為有各種羈絆,沒有獎勵就沒有興趣參加;而年輕人,時間和興趣都使得他們轉換了娛樂的導向,鄉村的文化活動無法吸引他們來參加。盡管經費是一個尷尬的因素,但如果經費充足,當下的鄉村文化活動組織是否會呈現生機勃勃的景象呢?這一點,還需要繼續觀察和探討。
結論
就本文對上述三個不同村落在空間重組遷移中,從秩序層面、組織層面、形式層面和資金層面對其鄉村文化實踐秩序的描述,初步得出如下結論。
第一,從秩序層面而言,隨著農民與土地之間關系的改變,以及伴隨著村民居住空間和生活方式的變遷,作為村落生活主要組成部分之鄉村文化的位置,被懸置起來。它不再與村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而成為行政導向下、以節假日慶祝活動“運作”的新型文化形態。從文化記憶視角而言,傳統節日的文化記憶融匯、交織和凝聚著歷史與現實的多元關系,是在各種關系推動下,傳統節日以儀式為中心建構的文化記憶得到傳承發展[40]。換言之,由于村落空間位置的變化,維系鄉村社會根基的人地關系力量正在衰退,使得鄉村文化組織與傳播的形式發生了改變。其中行政組織的引導與民間習俗的維護是合并在一起的,傳統節日與“新”節日共同構成了鄉村文化活動組織的秩序。
第二,就文化活動組織層面而言,村落的文化活動更多是在回應行政的訴求。就農民個體而言,隨著日常生活節奏和方式的改變,村民對傳統的鄉村文化形式的認知出現了“陌生化”困境,鄉村文化當下的實踐既是外部力量的推動,也是文化自覺的表現,亦是地方力量行動推動的結果。在多重力量的相互作用中,鄉村文化不斷地選擇調適著自身的實踐邏輯,表現出了既非完全的“自治”,也非完全的“他治”[41],而是在代際斷裂、空間遷移中一種無所適從的狀態。
第三,就文化活動的形式層面而言,村落文化的組織者和參加者群體,持續出現代際更替的不在場現象。鄉村文化組織者均為年長的女性,且缺乏代際更替的在場延續性。這種因素也會導致鄉村文化的根基漸漸被削弱。加之,鄉村社會轉型中,鄉村權力結構發生了從“權力的文化網絡”到“權力的利益網絡”的轉型。鄉村社會結構和權力結構的轉型促使鄉村治理的轉型,表現為治理主體多元化和組織基礎利益網絡化[42],使得文化活動與文化組織之間張力與沖突時時存在。新的鄉村文化形式,日益受到新媒體比如短視頻等的影響,參與者出現了代際分離趨勢。
第四,就資金層面而言,文化活動的經費在不同的村落治理中出現了兩難局面:一方面受限于村落空間變遷與日常生活方式變遷的影響,出現了經費上移的現象,另一方面受限于鄉村治理體系中村書記和主任對于文化活動在村落治理中的認知差異而采取的差異性態度,這兩種局面與上述三個要素混合在一起,形成了資金層面文化組織者的困境:他們一方面十分珍惜文化活動帶來的職業榮譽感,另一方面由于經費缺乏無法吸引村民們參與。
余論
文化作為社會、經濟活動的“深層脈絡和意義結構”決定了表層的規則和運作方式[43],就這個意義而言,如何重塑鄉村文化、建設鄉村文化,理應成為當下鄉村社會發展的核心問題與價值訴求,也是實現鄉村振興目標的具體行動之一[44]。因為“文化一詞無法像任何社會指令或個體指令一樣自動開始運作。其現代含義的出現表明了朝向整體性評估的努力,但是它表明的是一個過程,而非結論”。[45]作為一個過程,本研究認為還需要繼續討論如下問題。
首先,生活空間和生活方式改變后的村民,如何延續鄉村文化的基本精神?在鄉村社會,土地是一個有效的粘合劑,以“當地感”與“歷史感”為依托,在這二維空間中建構了鄉村意義[46]。在城鎮化的沖擊下,鄉村文化何以持續生產與發展成為了關鍵的議題。
其次,鄉村振興中的鄉村文化治理,如何與鄉村文化的現狀結合起來?研究認為,中國農村基層的治理由四個要素構成:秩序性、參與性、成本性和穩定性。[47]鄉村治理由此被分為三個類型:良好的秩序、基本型善治和改進型善治[48]。因此,要建立鄉村現代文化治理體系,要促進鄉村文化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合作、優化鄉村文化治理技術、提升鄉村文化治理能力[49]。基于“整體性”空間生產思路,研究指出,應將資本、權利、文化意識和生活體驗等領域聯結起來,重新確立資本在鄉村空間的規范和準則、維護鄉民的差異權利、重建鄉村帶有審美意味的“家園感”,方能建立一個具有現代性意義的文化空間。因為“新聞傳播的速度和我們自身的移動速度都通過我們所認為的過去而明顯延長了我們的現在感。……人們活在當下,卻總被過去所包圍”[50]。因此,需要不斷從過去中突圍,也要從當下不斷延展到過去的時空中,否則當下的信息系統就只能是當下的,文化信息也就只能停留在文化活動形式本身,由此,我們便失去了文化原本的傳統性和歷史性。而通過培養農民的文化自覺意識,形成農民、市場與政府間的合力,由此出發來探索中國鄉村文化的現代性模式[51],不失為一種較為恰當的選擇路徑。
最后,在文化消費與生活境遇的關系發生變化的過程中,如何理解鄉村文化的物質性和資本的關系?從文化消費角度而言,文化一方面提供了各種手段來讓村民獲取消費物資,但另一方面也限定了人們的要求。比如,文化消費的數額在一定范圍內被認為是適當的和必要的,超出了就需要規定[52]。安定簡樸的生活理念始終影響了村落里人們對于文化消費或者文化活動參與所需要經費使用的心理與行為。在這個過程中,“情感在移動中發生變革,倒未必是被金錢異化,而是對于這些人來說,情感過于奢侈——它原本在艱難人生中也不過是一個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更因為生活的重壓而空間被壓縮到最小”。[53]當移動中的村民,生活的空間縮小后,所渴望的看似表面上是文化消費的問題,其實是如何緩解生活變遷所帶來的不適應的問題。
總之,“真正把人們維系在一起的是他們的文化,即他們所共同具有的概念和準則”。[54]對于鄉村社會而言,無論是空間位置改變,還是生活方式變化,都是外在的形式。如何在這種外在形式變化之中,維護與培育新型的共同概念和準則,或許是未來鄉村文化發展需要關注的核心命題,我們拭目以待。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新媒體在鄉村治理中的角色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21AZD144;牛暢、韓蕓、韓梓純、張冉冉、宋佳杰、冉學平、唐薇等同學參與了部分調研工作,特此致謝)
注釋
[1]楊同衛、蘇永剛:《論城鎮化過程中鄉村記憶的保護與保存》,《山東社會科學》,2014年第1期。
[2]呂賓:《鄉村振興視域下鄉村文化重塑的必要性、困境與路徑》,《求實》,2019年第2期。
[3]李友梅:《快速城鎮化中的鄉土文化轉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10頁。
[4]呂效華:《變遷語境下農村文化可持續發展路徑選擇》,《科學社會主義》,2014年第1期。
[5]舒可文:《經驗史系列》,北京:中信出版社,2020年,總序。
[6]費孝通:《江村經濟》,北京:商務印書館,2018年,第21頁。
[7]楊同衛、蘇永剛:《論城鎮化過程中鄉村記憶的保護與保存》,《山東社會科學》,2014年第11期。
[8]陳文勝:《城鎮化進程中鄉村文化觀念的變遷》,《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4期。
[9]賀雪峰:《鄉村建設的重點是文化建設》,《廣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4期。
[10]丁永祥:《城市化進程中鄉村文化建設的困境與反思》,《江西社會科學》,2008年第11期。
[11]盧婷婷、翟坤周:《城鄉二元結構下的農村文化建設:現實邏輯與動力機制》,《新疆社會科學》,2012年第5期。
[12]翟坤周:《后全面小康時代鄉村振興的“文化想象”:意蘊、場景及路徑》,《北京行政學院學報》,2020年第6期。
[13]趙旭東:《文化認同的危機與身份界定的政治學——鄉村文化復興的二律背反》,《社會科學》,2007年第1期。
[14]李磊、俞寧:《人口流動、代際生態與鄉村民俗文化變遷——農村新生代影響鄉村民俗文化變遷的邏輯路徑》,《山東社會科學》,2015年第11期。
[15]李松:《城鎮化進程中鄉村文化的保護與變遷》,《民俗研究》,2014年第1期。
[16]盧婷婷、翟坤周:《城鄉二元結構下的農村文化建設:現實邏輯與動力機制》,《新疆社會科學》,2012年第5期。
[17]徐曉軍、張必春:《當代中國農村文化的風險與危機》,《學習與實踐》,2007年第8期。
[18]羅哲、唐邇丹:《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結構轉型:從“城市文化下鄉”到“鄉村文化振興”》,《四川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5期。
[19]李紅艷:《當代鄉村文化生產的實踐特征及其理論價值》,《人民論壇·學術前沿》,2018年第13期。
[20][法]孟德拉斯:《農民的終結》,李培林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5頁。
[21]孫慶忠:《離土中國與鄉村文化的處境》,《江海學刊》,2009年第4期。
[22]趙旭東,孫笑非:《中國鄉村文化的再生產——基于一種文化轉型觀念的再思考》,《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1期。
[23]高靜、王志章:《改革開放40年:中國鄉村文化的變遷邏輯、振興路徑與制度構建》,《農業經濟問題》,2019年第3期。
[24]孟祥林:《“離土背景”下鄉村文化發展的力量組合與發展對策》,《合肥師范學院學報》,2019年第9期。
[25]沙垚:《鄉村文化治理的媒介化轉向》,《南京社會科學》,2019年第8期。
[26]高山、談國新:《鄉村振興視域下的鄉村文化:一種研究思路》,《長春大學學報》,2019年第11期。
[27]顧海燕:《鄉村振興的內在動力與外在激活力——日常生活方式的文化治理視角》,《云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1期。
[28]季中揚:《鄉村文化與現代性》,《江蘇社會科學》,2012年第3期。
[29]孫斐娟:《進入現代世界的農民文化命運與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民文化認同再造》,《社會主義研究》,2009年第6期。
[30]趙霞:《傳統鄉村文化的秩序危機與價值重建》,《中國農村觀察》,2011年第3期。
[31]紅日落下了西山,月芽兒悄悄爬上了天。夜空的星兒偷眨著眼,俯著身兒屏氣靜心向村街內看。村委會大院內,幾盞白熾燈亮閃閃光燦燦,燈下舞迷們扭的美、舞的甜。播放器唱著“民族風”,舞迷們步調一致帥氣沖宵漢。悠然刮來一陣夜風,柳梢兒,情不自禁手舞足蹈的來演練,一用勁兒甩掉下睡懶懶的蟬。……小青蛙輕快蹦出塘不再做聲響,小蟋蟀輕輕兒躍上小草的尖,呆呆的瞪直了眼,告誡同伴兒別亂喚。群星璀璨給今夜放出溢彩,啊——夢在仙境中。男人女人樂開了懷讓世界充滿了愛。
[32]費孝通:《江村經濟》,第120頁。
[33]沙垚:《鄉村文化傳播的內生性視角:“文化下鄉”的困境與出路》,《現代傳播:中國傳媒大學學報》,2016年第6期。
[34]沙垚:《鄉村文化傳播》,《新聞與傳播研究》,2015年第12期。
[35]陳柏馮:《熟人社會:村莊秩序機制的理想型探究》,《社會》,2011年第1期。
[36]韓喜平:《關于中國農民經濟理性的紛爭》,《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1年第3期。
[37]李紅艷:《當代鄉村文化生產的實踐特征及其理論價值》,《人民論壇·學術前沿》,2018年第13期。
[38]趙旭東、孫笑非:《中國鄉村文化的再生產——基于一種文化轉型觀念的再思考》,《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1期。
[39]徐勇:《“根”與“飄”:城鄉中國的失衡與均衡》,《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2016年第4期。
[40]王丹:《傳統節日研究的三個維度——基于文化記憶理論的視角》,《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20年第1期。
[41]余珍、馮鈺偉:《生計方式的變化與變動中的鄉村秩序——以柏林彎社區文化實踐為例》,《廣西民族研究》,2018年第1期。
[42]鄭永、張大維:《社會轉型中的鄉村治理:從權力的文化網絡到權力的利益網絡》,《學習與實踐》,2015年第2期。
[43]劉守英、王一鴿:《從鄉土中國到城鄉中國——中國轉型的鄉村變遷視角》,《管理世界》,2018年第10期。
[44]張鴻雁:《“文化治理模式”的理論與實踐創新——建構全面深化改革的“文化自覺”與“文化自為”》,《社會科學》,2015年第3期。
[45][英]雷蒙·威廉斯,《文化與社會》,高曉玲譯,長春:吉林出版集團,2011年,第311頁。
[46]閆惠惠、郝書翠:《背離與共建:現代性視閾下鄉村文化的危機與重建》,《湖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6期。
[47]鄧大才:《走向善治之路:自治、法治與德治的選擇與組合——以鄉村治理體系為研究對象》,《社會科學研究》,2018年第4期。
[48]鄧大才:《治理的類型:從“良序”到“善治”——以鄉村社會為研究對象》,《社會科學戰線》,2018年第9期。
[49]吳理財、解勝利:《文化治理視角下的鄉村文化振興:價值耦合與體系建構》,《華中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1期。
[50][美]段義孚:《人文主義地理學:對于意義的個體追尋》,宋秀葵、陳金鳳、張盼盼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020年,第154頁。
[51]閆惠惠、郝書翠:《背離與共建:現代性視閾下鄉村文化的危機與重建》,《湖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1期。
[52]費孝通:《江村經濟》,第111頁。
[53]劉大先:《“裸命”歸去來》,《讀書》,2016年第8期。
[54][美]羅伯特·芮德菲爾德著,《農民社會與文化》,王瑩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年,第18頁。
責 編/馬冰瑩
An Examination of Rural Culture from an Empirical Perspective
Li Hongyan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mpirical history, the analysis is based on the rural culture research data from 2010 to 2020, taking three different types of villages in change as the object of analysis, and comprehensively examining the development attributes of rural culture in urbanization and its change trend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village space change, villagers' daily life style change, cultural organization forms as well as capital and market, etc. It can be seen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e in the northern countryside now shows trends such as festival rhythms and administrative orientation, the spread of technology and the withdrawal of acquaintances, and the replacement of honour by money. These trends constitute a new rural social scene. In this context, how to reconstruct the new rural cultural scene, shape a new connection between technology and vernacular society, and restore the ethical order of rural society is the key to the revitalization of rural culture, and one of the nodes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Keywords: rural culture, administrative orientation, villagers, capital, acquaintance withdraw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