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支柱,肩負著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重任。當前,國有企業監督仍然存在機制不健全、機構不完備等問題,且此類問題越往基層單位越明顯。對此,應按照國有企業管理結構和各層級的不同屬性,探索運用分層分類的監督方式,加強對國有企業重點領域和重要崗位的有效監督,讓專責監督更精準、更聚焦、更有力地滲透到企業內部。
強化對國有企業的政治監督。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重大政治原則。必須把加強政治監督擺在對國有企業監督的首位,確保黨中央關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落實到位,保證國企發展不偏向、不越軌。要聚焦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戰略,聚焦全面深化改革開放、促進共同富裕、推進科技自立自強、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等重點任務,加強對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黨章黨規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對重要政策、重要任務推進以及巡視巡察整改完成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將政治監督嵌入政策落實、改革重組、股權轉讓、對外投資、合作經營、財物管理、選人用人等國有企業治理全過程和各方面,善于透過業務看政治,從政治視角審視、識別業務問題背后的政治風險、政治隱患。
壓實國有企業“關鍵少數”主體責任。國有企業一把手是企業發展的“領頭雁”,在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整體工作中既是“領航員”又是“掌舵手”,是最難監督也是最需要監督的重點對象。要緊盯國有企業一把手履責情況進行監督,圍繞其肩負的“把方向、謀大局、抓大事”重任,探索運用調研監督、國有企業負責人向紀檢監察機構述責述廉等監督方式,及時了解掌握一把手工作實績,充分運用紀檢監察建議、談心談話、問責等有效方式,督促其盡心盡責謀發展、辦實事。要緊盯國有企業一把手行權用權進行監督,國有企業一把手集決策、經營、人事、財務等諸多權力于一身,極易成為不法商人圍獵腐蝕的對象,必須通過有效監督制約,督促國有企業一把手行使權力始終在制度規定的框架內運行,重點加強對國有企業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監督檢查,防止出現搞“一言堂”甚至“家長制”問題,督促一把手不擅權、不濫權。
鉚住重點崗位、重點事項加強監督管理。千尺大廈的安全穩固離不開四梁八柱的有力支撐,國企中層是國有企業的骨骼和經脈,是支撐國有企業正常運行的“梁”“柱”。《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出臺后,除了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外,在管理、監督國有資產等重要崗位上工作的人員,都被納入監察對象,從法律層面強化了對國有企業中層人員的監督制約。針對國企人員配備結構,加強對中間層級的監督管理,必須擇其重者而為之,瞄準重點人、重點事發力。在重點人員方面,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關鍵崗位干部的管理監督,特別是掌握“管理權”“審批權”“執行權”的中層干部,如部門經理、總監、車間負責人、會計出納等人員。在重點事方面,要吃透部門職能職責,緊盯選人用人、資源開發、投資融資、大宗采購、產權處置、工程招投標等事項,重點加強廉潔風險防控。要突出用制度管人管事,對重點人員明確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對重點事項細化審批和監管流程,確保國有企業中層干部充分發揮“中流砥柱”作用。
深化對國有企業大額資金使用和重要資產分配的全覆蓋全過程監督。國有企業基層單位人員多、分工細,結構復雜、面廣量大。強化對國企基層的專責監督,必須聚焦再聚焦,從具體點位著手,緊盯國有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監督。國有資金和國有資產是國有企業發展最重要的兩大基礎,這兩本賬管理清了、監督好了,對國企基層的監督也基本覆蓋到位了。要通過管住國有資金和國有資產來實現管人管事,按照全覆蓋全流程監督要求,詳細掌握國有資產和國有資金的總體規模、分布情況、運行情況、使用情況、效益情況等,通過“清單式”“列表式”“透明式”監督方式摸清國有企業家底。要推動落實公開機制,建立健全國有資金和國有資產監管重大信息公開制度,通過設立公開平臺,對國有資金和國有資產流向,按時間、按節點依規依紀依法及時準確披露,讓每一筆資金、資產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創新監督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通過大數據等信息化方式查核問題,準確掌握資金、資產的去向和使用情況,一旦發生異常,及時提示預警,做到監督不留死角。
(作者單位: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