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研究員 昌忠澤
中共中央宣傳部6月23日舉行“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聚焦黨的十八大以來金融領域改革與發展情況。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持續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穩步擴大金融開放,統籌發展與安全,有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高風險影子銀行規模較歷史峰值壓降約25萬億元、過去十年累計消化不良資產16萬億元、恢復和處置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600多家……十年來,我國統籌金融發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果,金融風險整體收斂、總體可控。
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對維護金融穩定和促進經濟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黨的十八大后,中央對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進一步給予高度重視。2015年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通過“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置換工作,完善全口徑政府債務管理,改進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辦法”,以實現“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的底線”。2017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強調“金融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力,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并指出“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要把主動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學防范,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著力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著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
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明確指出“要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的攻堅戰”。作為第一項重大“攻堅戰”,防范和化解重大風險工作被提到了更為重要的歷史性高度,而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正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隨后,各金融監管部門積極制定相關實施方案并開展專項整治計劃,其中,人民銀行2019年金融穩定工作會議將“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確定為今后一段時期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務。
2021年,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強調,“要堅持底線思維,增強系統觀念,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統籌做好重大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工作。”2021年末,中國人民銀行積極出臺《宏觀審慎政策指引(試行)》,在界定系統性金融風險相關定義的前提下,提出要通過建立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以提高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監測、識別、評估、防范和化解能力。指導思想和政策措施的緊密配合有力保障了守住底線和防范化解工作的持續推進。
總體來看,我國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上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效,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維護了國家金融穩定和人民財產安全。例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三去一降一補”政策的實施有效降低了宏觀杠桿率;經過多次大力整治,網絡非法借貸、非法集資等互聯網金融亂象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等等。
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是今后一段時期全國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務,更是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平穩發展的重要保障。守住系統性金融風險不觸發的底線,需要政府部門和市場主體雙向合力共同推進。
第一,堅持“房住不炒”,嚴格落實房地產行業“三道紅線”,加強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首先,中央多次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減少購房投機行為需要金融部門加強對流入房地產領域資金和購房者貸款資質的監管審查,可以通過適當提高非剛需購房者的首付比例來引導健康的商品房消費觀念。其次,“三道紅線”的出臺對房地產企業提出了明確的降杠桿要求,繼續穩步落實推進這一政策對降低房地產行業風險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應考慮到購房者利益。最后,加強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避免預售資金非法挪用,不僅能夠保障項目建設的順利進行,也是防止房地產企業風險上升的有效途徑。
第二,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發行審查制度,合理規劃債務資金用途,推動債券市場化改革。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發行制度,剝離政府對城投債的隱性擔保屬性,健全債務評級機制,是防止地方政府債務隱性風險積累的重要舉措。其次,地方政府債務的資金投向直接影響了未來的收益率和還債能力,合理規劃債務資金投向,平衡好投資收益與經濟增長的關系,有利于地方政府債務實現可持續性發展。最后,當前地方政府債務的投資主體依然以金融機構為主,應擴大投資主體類型,活躍二級交易市場,避免債務風險積累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
第三,健全完善金融防控體系,穩步推進人民幣跨境結算國際化進程,推動構建國內國際“雙循環”格局。當前,國際形勢復雜多變,一方面需要健全完善我國金融防控體系,緊密關注外部風險沖擊以及時調整應對策略;另一方面,推進人民幣跨境結算國際化,對保障我國對外貿易穩步開展具有重要意義。最后,持續推動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是增強我國金融市場穩定性和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