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網紅”似乎已經成為一種新興職業。越來越多年輕人通過做“網紅”改變了人生軌跡,獲得某種成功。同時,“網紅”還具有相當大的社會影響力和輻射力,因此“網紅”作為一種職業已經開始引起年輕人的興趣。當然,“網紅”作為一種職業選擇,也引發了不少社會爭議。
事實上,“網紅”不是今天開始有的,從互聯網普及之時起,就一直有“網紅”現象,過去的“網紅”往往是制造出網絡上轟動一時的新聞事件的主角,或者是出于宣傳目的在網上營業的演藝明星。而“網紅”成為一種現實的職業選擇,是在直播和短視頻等新的社交方式出現之后,這些新的方式給年輕人提供了更多的表現平臺,也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這些空間互動性更強,傳播力更強,黏著力更強,給了想成為“網紅”的年輕人更多的機會。在其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由于網絡效應,往往三四線城市和鄉鎮的年輕人獲得了在網絡上更多的展現機會,有了更多的可能性。他們引起關注的方式也相當多樣,有才藝表演、知識普及和直播帶貨等。這些都是網絡生活發展帶來的新變化。
從總體上看,現在的“網紅”群體中有相當大一部分在傳播積極內容,包括非遺傳承的展現、傳統戲曲的傳播,還有各方面知識的科普,這些都受到了社會的肯定和好評,也是年輕人積極面對生活的表現。比如因疫情失業的越劇演員陳譽通過抖音直播唱戲,靠網友打賞支持開啟了新事業;河南民間劇團“麥田鄉音”依靠直播間收入,養活了整個戲班;黃梅戲演員程程本為湖北某民間劇團的當家花旦,現在則是擁有72萬粉絲的抖音戲曲主播,把直播間當作新舞臺。至于唱、跳、喜劇等表演和直播帶貨的主播,只要其內容不消極,表現相對健康,對于觀眾來說也是減壓放松的一種方式。這些都促進了社會生活的活躍。
另一方面,一部分“網紅”的網絡活動中確實存在低級無聊庸俗的表現,傳播了消極內容。做“網紅”門檻較低,而收益頗豐,因此許多年輕人躍躍欲試,形成激烈競爭。一些人在這樣的競爭中難以把握自己,為了流量喪失積極正面的追求,為吸引眼球失去對內容基本的把控力,而且他們獲取的部分收益也沒有依法合理納稅,最后導致了負面影響。
因此對于新興的“網紅”職業,社會層面的職業監管和“網紅”自覺承擔社會責任都不可缺少。一方面社會要加強監管和教育,讓進入這一行業的人認識到堅守底線的必要性,對于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相關部門應給予嚴厲處罰。平臺和相關的利益方也應承擔起相應責任。另一方面,進入這個行業的“網紅”也需加強自律。他們要有底線意識,要守住社會公序良俗的底線,守住法律法規的底線。同時他們也要對內容有更高的追求,多發布積極、有益于社會的內容。這些都是“網紅”需要注意的。
“網紅”成為一種新興職業是社會新的發展,我們需要正視其中的復雜性。
(作者為北京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