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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基層干部治理能力內涵解析與提升路徑

摘 要:領導干部的治理能力是國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具體體現。工作在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基層干部應該具備何種治理能力,取決于其在推進基層治理目標實現時的履職需要。根據2021年4月28日出臺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適應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基層干部要有針對性地提高十一個方面治理能力,即:政治領導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行政執行能力、法治示范能力、信息技術運用能力、群眾工作能力、信訪工作能力、統戰工作能力、運用媒體的能力、推動發展的能力、應急處突能力。為此,要遵循能力提升規律,在學習中提高,在實踐中磨練,在總結中升華。

關鍵詞:基層治理 基層干部 治理能力 能力提升

中圖分類號D63 文獻標識碼A

中國的國家治理能力,包括我們黨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之下有效治理國家的能力、政府機構履職能力,以及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的能力。領導干部的治理能力是國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具體體現,不同層級的干部,其治理能力要求不同。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治理,即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基層干部應該具備哪些治理能力,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在推進基層治理目標實現時的履職需要。202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出臺,明確要求,在新時代,要“建立健全基層治理體制機制,推動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提高基層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相應地,這就要求基層干部有針對性地提高十一個方面治理能力。

政治領導能力

基層社會是人民群眾生活休憩的家園。基層治理關系黨執政的社會基礎,關系國家政權建設和制度根基穩固。“黨的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必須抓好基層治理現代化這項基礎性工作。”這要求基層干部從政治高度認識基層治理,提高政治能力,包括領悟力、政治判斷力、政治執行力,做好基層治理工作。

第一,旗幟鮮明講政治。把基層治理置于黨長期執政這個大局中認識。基層作為整個國家治理體系的“末梢”,大量改革發展中的矛盾問題在這里匯集起來、折射出來,基層治理關系到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的實現,關系到黨的執政基礎的鞏固和群眾基礎的擴大,關系到國家經濟行穩致遠、社會安定和諧。如果基礎不牢,則地動山搖。

第二,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正確領會黨的基層治理宏觀部署,自覺推動完善適合中國國情的社會治理體系,即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在基層治理中,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推動共建共治共享,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

第三,提高政治執行力。深刻認識基層治理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作用,自覺夯實基層治理這個根基,打通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第四,加強基層黨建工作。以黨建引領,確保基層治理機制完善,基層政權堅強有力,基層群眾自治充滿活力,基層公共服務精準高效。在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題的同時,善于因勢利導,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向群眾深入淺出地宣傳黨的方針政策,用黨的理論、政策來教育、引導群眾,最大限度地聚集民心、整合資源、解決問題、拓展服務,從而打牢黨長期執政的群眾基礎。

組織協調能力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需要調用各方資源、調動各方力量。基層工作人少事多、權小責大的局面是客觀的、普遍的,也將是長期的、常態的。基層干部無法也不能包打天下。既要把基層小事當大事干,更要改變事必躬親的工作習慣,提高組織協調能力,組織好協調好各方資源、調動各方積極性,形成合力。

第一,發揮好村(居)委會作用。隨著國家治理重心進一步下沉,服務基層的大量政府資源嵌入村(社區)中,基層干部要推動以村(居)委會為組織主體,建立健全村(居)委會對村(社區)服務中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小區管理處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機制,強化村(居)委會的自治職能,發揮好其公共服務、公共事務、人民調解、治安保衛、衛生保健等作用。

第二,培育村(社區)社會組織。引導并充分發揮社區社會組織作用,特別是協助政府承擔事務性工作;為社區邊緣及脆弱性群體提供公益服務;發展慈善事業;在調解民間糾紛、維護社區公共安全和秩序、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中當好“調解員”“信息員”“聯絡員”“服務員”,推動社會組織實現更大作為。

第三,領導村(居)民自治,推動基層群眾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把政府管理與群眾自治協調好,優勢互補。增強基層群眾自治活力,創新基層群眾自治實現途徑,搭建便捷議事平臺,把“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先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制度化。

第四,推動完善社會協同體制,搭建互動平臺和載體,建立政府和社會的互動機制,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建立健全權利與義務統一、風險與責任關聯、獎勵與懲戒并重的制度。

第五,挖掘和整合駐村(社區)單位公共資源,運用共駐、共建、共享、共管方式,推動區域治理、部門治理、行業治理、單位治理與基層治理有機結合。

行政執行能力

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過程中,國家更多組織資源、人力資源、物質資源、金錢資源、政策資源、民生服務等下沉集聚到鄉鎮(街道)、村(社區),這既使基層有了更多權力,也將地方治理的某些問題和風險前移到基層。這個趨勢已經不可逆轉。與之相適應,基層干部必須提高行政執行能力,讓政府行政權力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第一,提高站位、端正態度。面對權力事項的增加,基層干部要敢于擔當、善于作為,主動適應基層自主權擴大的新形勢,從全局和長遠角度看問題,謀對策,從基層治理的小事著手,增強主動性,為把政府下放的直接面向群眾的權力事項、服務事項有效承接提供堅實的心理基礎。

第二,推動制度性能力提高。堅持權力公開、有序、有效運行。在基層熟人社會環境中,盡量減少情感因素羈絆,以不斷完善各項制度和辦事規程確保下沉權力和治理事項切實落實。

第三,要積極探索抓落實的正確思路、科學方法。堅持說實話、謀實事、出實招、求實效,把“雷厲風行”和“久久為功”有機結合起來,增強抓落實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第四,推進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引領、示范基層組織正確行使承接權力,保持服務性方向,避免行政化傾向。要把服務作為基層黨組織的自覺追求和基本職責,圍繞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服務黨員,加快基層黨組織領導方式轉變、工作方式轉型、活動方式創新,使服務成為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鮮明主題。

第五,正確看待、對待督導、督查工作。在督導、督查中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時有發生,必須整改。制度不可能完美無瑕,人也多少都會有弱點缺點。因此,一項工作的持續推進,適時的提醒、檢查、督促是必要的。這決定了督導、督查成為推動落實的重要環節和手段,也是提高執行力的有效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一定意義上說,沒有督查就沒有落實,沒有督查就沒有深化。”[1]基層減負、反對形式主義,中央一以貫之,但這與正常的督導、督查并不矛盾。

法治示范能力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基層治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環節,是法律實施的“最后一公里”。沒有這個“最后一公里”,“全面依法治國就無法實現”。基層治理法治化,要求基層干部提高法治示范能力。

第一,思想上信仰法律。基層干部做決策、開展工作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據、法定的程序、違法的后果,自覺當依法治國的推動者、守護者。干部法律信仰堅定,才能感染群眾、引領帶動群眾,讓群眾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堅定地信仰法律。

第二,將普法教育與依法治理行動有機結合。用生動的依法治理實踐,對群眾進行法治教育、示范。堅決糾正釣魚執法、粗暴執法、選擇性執法、運動式執法等錯誤傾向,在解決執法不規范、不文明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過程中,讓群眾受到法治教育,強化法治意識。

第三,把每一次為群眾辦事的過程,變成現代民主法治宣傳示范的過程,變成優良鄉風民俗弘揚的過程。決不搞“擺平就是水平”,決不讓“能鬧會哭的孩子多吃奶”,決不允許顧頭不顧尾,解決一件事卻引發一連串不良的連鎖反應,甚至摧毀群眾法治信仰。

第四,對于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執法不公、小官巨腐、宗族宗教勢力干擾、“村霸”巧取豪奪等依法整治、嚴肅查處。弘揚正氣,彰顯法治精神。

第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及國家憲法法律知識,用群眾聽得懂的語言去表達、傳遞法治理念、法律知識,在群眾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的法治氛圍,教育群眾養成有序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利的習慣。

信息技術運用能力

現代社會,科技進步成為社會發展的引擎,是提高社會治理效能的重要推動力。近年來,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先進信息技術,成為強化基層治理支撐的必然選擇。今后,基層治理手段智能化已經是大勢所趨。基層干部要提高科學素養,增強信息技術運用能力。

第一,學會集成運用現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動創建起數據驅動、人機協同、跨界融合、共創共享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提高社會溝通、社會服務、社會治理的整體效能。

第二,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將基層治理內容及政務信息上傳網絡,如建立村(社區)“三資”管理信息化系統和社區物業招租平臺,發揮社區黨風廉政建設信息平臺作用,以科技手段促進資源優化整合和經濟活動規范運營。

第三,懂網用網。我國已步入移動互聯網時代,“如果不懂互聯網、不善于運用互聯網,就無法有效開展工作”[2]。基層干部要正視這個現實,順應時代發展,主動借助新媒體傳播優勢,使社會基層治理的現實網格與互聯網、黨的建設的現實網格與互聯網,都形成“雙空間”“雙網格”相互配合、相得益彰。針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方式多樣化、價值取向多元化、利益訴求差異化等實際情況,基層干部要善于借助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深刻把握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特點和變化趨勢,把線上與線下結合起來,把網上聽發聲與網下解民憂結合起來,走好“網上群眾路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網民來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網,民意也就上了網。群眾在哪兒,我們的領導干部就要到哪兒去。”[3]

群眾工作能力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贏得民心必須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在任何時候都要同群眾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聯系。新征程上,我國發展關鍵期、改革攻堅期、社會矛盾凸顯期“三期”疊加,群眾工作的對象、內容、領域和環境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做好群眾工作,我們黨面臨的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都可能集中投射到基層。“是否重視做群眾工作,是否善于做群眾工作,是衡量領導干部政治上是否合格、工作上是否稱職、領導能力強不強的一個基本標準。”[4]因此,基層干部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好群眾工作。

第一,依靠群眾,解決其共性問題。僅靠基層干部個人的智慧和力量不可能包辦群眾生產生活中遇到的諸多問題。基層干部要學會四兩撥千斤,推動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堅持“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群策群力。鄧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實際上群眾參與的事情,即使遇到困難,即使有的搞錯了,他們也能忍受,很少埋怨;相反,實行命令主義,搞對了群眾也不滿意。”[5]在新時代,“一切治理活動,都要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尊重人民首創精神,拜人民為師”。

第二,關心群眾,解決其個性化問題。市場經濟條件下,群眾訴求多元化、多樣化。隨著民主法治的推進,多數人的訴求得到重視,但少數人的個性化訴求容易被忽視。黨關心群眾,是無差異的,要實現良政善治,不能只算多數,不算少數。少數群眾的訴求與多數不同,但不同并不等于不對、不該。基層治理中,要暢通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訪制度,“時刻把群眾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時準確了解群眾所思、所盼、所憂、所急,把群眾工作做實、做深、做細、做透”[6]。從而讓每一個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及黨的關懷和溫暖。

第三,服務群眾,提高主動性和服務質量。對群眾,有呼必有應,無事不打攪。越是條件較差和情況復雜的地方,基層干部越是要知難而上,面對面、心貼心,切實解決好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實際問題。要創新工作方法,提高專業化水平和現代科技含量,整合各方資源,形成工作合力,高效紓難解困。

第四,化解矛盾沖突,維護和諧穩定。群眾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具體利益各不相同。基層各種各樣的利益群體,他們隨時可能因為自身的利益與國家、社會、其他群體之間產生各種各樣的利益糾紛和沖突。解決這些利益沖突,基層干部要推動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機制,平衡各方利益,維護公平正義。

第五,為群眾提供心理健康服務。改革開放、科技發展、社會變遷,使得社會光怪陸離。人們的能力提高速度、財富積累速度往往跟不上欲望、愿望增長速度,各種各樣的心理問題便會隨之產生,聚積在基層群眾中,進而導致形形色色的社會問題。基層干部要大力推動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搭建基層心理服務平臺,開展線上線下心理疏導和專業咨詢服務,提供必要的精神安撫與心理慰藉,及時解決心理問題,引導群眾養成向善向上、平和理性的積極健康心態。

信訪工作能力

根據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訪工作條例》,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采用信息網絡、書信、電話、傳真、走訪等形式,向各級機關、單位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規依法應當由有關機關、單位處理的活動。采用信息網絡、書信、電話、傳真、走訪等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稱信訪人。信訪在經濟社會發展不同時期,其內容、形式、頻率等都會發生變化。基層干部要順應信訪工作規律,提高信訪工作能力。

第一,思想上高度重視。信訪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個重要環節,是群眾當家作主、維護權益的重要渠道,是黨聯系群眾的重要渠道。做好信訪工作是我們黨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是干部站穩人民立場的真實表現。

第二,把信訪工作常態化。當信訪人通過信訪行使權利或維護正當權利時,黨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要依法依規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支持、指導、幫助。決不能當成麻煩制造者無情打擊,必須堅守共產黨執政為民的政治倫理底線。

第三,推進息訴罷訪與法治、德治教育相結合。新時代,經過各級黨委政府的不懈努力,信訪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存量還是新增信訪問題,往往都不是孤立的,涉及人數眾多、問題復雜。不能為了快速解決某個信訪問題,而不顧及不良社會反應。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處理信訪問題一定要依法依規可持續。對群眾信訪中提出的訴求,合理的解決到位,不合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到位,違法行為要依法打擊。

統戰工作能力

隨著經濟社會轉型和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不斷推進,統一戰線重心不斷下移,基層民族宗教工作、基層統戰工作任務越來越繁重。我國大統戰理念和格局使基層治理特別是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有了重要依托和抓手。新時代的基層干部要不斷提高統戰工作能力。

第一,吃透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圍繞促進民族團結、改善民生,推動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實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

第二,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宗教工作網絡和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責任制大框架下,堅持以“導”的態度對待宗教,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系,防范外國敵對勢力利用宗教搶占我國基層社會意識形態陣地,與黨和國家爭奪年輕一代,甚至對我國進行政治顛覆和滲透。要促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對家鄉的熱愛和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鞏固和發展黨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

第三,做好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一戰線工作。推動所在街道、社區、園區、企業等的黨組織落實統戰工作主體責任,團結包括民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技術人員、中介組織和社會組織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新媒體從業人員等在內的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充分挖掘并發揮其在基層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在鄉村振興戰略推進過程中,以基層統一戰線聯誼交友的辦法開展各界鄉賢工作,以基層統一戰線推進基層協商民主,以基層民主的辦法解決基層矛盾,促進基層治理,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運用媒體的能力

傳統的宣傳載體如廣播、電視、報紙等不可能退出歷史舞臺,新媒體又呼嘯而來。媒體尤其是新媒體對群眾生活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基層干部因此要提高媒體素養,增強運用媒體的能力。

第一,正確認識新媒體。新媒體在基層治理中是把“雙刃劍”。從空間上來看,新媒體以數字壓縮和無線網絡技術為支撐,利用其大容量、實時性和交互性,可以跨越地理界線,實現全國、全球傳播。新媒體打破了媒介之間的壁壘,模糊、消融了媒體介質之間,地域行政之間,甚至傳播者與接受者之間的邊界。新媒體用得好,能使基層許多工作更加迅捷地推展,用得不好會消減基層工作成效,甚至使工作陷入困頓或危機。

第二,把傳統媒體、新媒體有效融合,尤其要適應群眾閱讀習慣、接受心理的變化,用好新媒體,傳播黨的創新理論,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普及法律知識,推進權力公開,弘揚中華傳統美德,維護社會公序良俗。

第三,重視網絡輿情。網絡輿情包含信息量巨大,網民關注度、參與度高,是社會輿情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越來越像社會的“晴雨表”,無時無刻不在反映著社會公眾情緒和思想的變化。網絡輿情管理是信息時代治國理政的難題,既影響群眾日常生活,又關系國家安全。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過不了互聯網這一關,就過不了長期執政這一關。”[7]當網絡信息海量且碎片化成為常態,輿情話題多,輪換快,難以預期和估算下一個網絡輿情爆發點,輿情應對如老虎吃天,難以下口、難找抓手,但避而不談,不報道、不評論的“老辦法”不管用,還可能引發二次網絡輿情。基層干部直接面對群眾,必須以真切的同理心、足夠的代入感,站在群眾的視角換位思考,“擇時”和“適度”回應網民關切。

第四,正確應對媒體。正確認識媒體傳播規律,善待媒體、善用媒體。既不能把媒體視為敵人,針鋒相對,也不能視為無話不談的朋友。要把媒體視為合作伙伴,合作重在及時、真誠。第一時間提供有用的、真實的信息,這些信息是媒體傳播需要的、是基層治理中需要群眾第一時間了解的、是受到群眾高度關注的,積極尋求互聯網管理部門、新聞單位、網絡媒體的支持。

推動發展的能力

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是解決我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一個政黨大力推動發展是其先進性的標志。中國共產黨從誕生那天起,就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狀態和一往無前的奮斗姿態,致力于推動國家發展。在農村,把集體資產、資本、資源盤活,促進經濟發展的任務繁重,要求基層干部不斷提高推動發展的能力。

第一,提高政策水平,擴大眼界視野,增強創新意識。基層干部要深刻領會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認真學習2021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的《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利用本地的優勢產業和資源條件,大力發展具有地域特色的、健康的、可持續的產業。

第二,堅持集體發展經濟的正確方向。團結農村各種人群,整合農村各方力量、各種資源,共同推進農村經濟發展。但要把集體發展經濟與發展集體經濟區分開來。是否發展集體經濟,要從實際出發,尊重群眾意愿,不一概而論,不搞“一刀切”。

第三,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宣傳和貫徹黨關于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政策,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營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環境、法治環境、市場環境、社會環境。引導非公有制企業踐行新發展理念。全面貫徹信任、團結、服務、引導、教育的方針,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愛國、敬業、創新、守法、誠信、貢獻。促進非公經濟領域“兩個健康”,即依法保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進一步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應急處突能力

風險與人類改造主觀世界和改造客觀世界的社會實踐活動相伴而生,只要有行動就會有風險,干的事業越大,遇到的風險挑戰越多。發展起來的問題不比不發展時少。在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新征程上,具有客觀性、普遍性、必然性、破壞性、不確定性的各種風險,往往會在不經意間或毫無警覺的情況下,以危機或突發事件形式呈現出來,帶來嚴重損失或負面影響。面對危機無處不在、突發事件隨時發生的新情況,基層干部要提高應急處突能力。

第一,增強危機意識。風險因素繁雜,各因素的作用疊加交織還是各自為戰,有著偶然性,這就導致風險何時轉化為危機,變成破壞性結果,其實是無法準確計算的。因而必須見微知著,從苗頭性問題中識別風險,善于通過偶然性發現必然性,及時捕捉傾向性、潛在性風險,早預警、早處置。

第二,推動健全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治理機制。在風險防控中形成合力,把預防和處置結合起來,降低風險防控成本。

第三,綜合運用科技手段和大數據資源,以全局性原則和動態性原則全面評估人流、物流、信息流及其聯系,提高風險感知、預判能力,實現源頭治理,并做好突發事件應對預案,未雨綢繆。

第四,處變不驚,果斷處置。一旦突發事件發生,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沉著應對,當機立斷。個人一籌莫展的問題,要及時向上級領導請示匯報,得到上級支持,或與有關領導、有關部門會商,傾聽意見,尋求良策,不能知難而退或采取鴕鳥政策,延誤時機。

第五,重視教育培訓,將包括風險識別、風險預警、風險處置原則、風險處理程序、各類風險的不同特征及處理技術等風險教育培訓納入職業教育培訓內容,從理論與實踐結合上,加強群體性安全演練和風險防范訓練,有效避免災害、風險發生時的無措與混亂。

結語

基層干部治理能力的提升是有規律的。最主要的:一是學習中提高,在學中干。通過自學、專題培訓、各種職業資格考試和學歷教育考試等,不斷學習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新知識,不斷增長見識,“要珍惜光陰、不負韶華,如饑似渴學習,一刻不停提高。”[8]學習中,既要讀有字書,也要讀無字書,“沒有眼睛向下的興趣和決心,是一輩子也不會真正懂得中國的事情的。”[9]二是在實踐中磨練,在干中學。要“事不避難、義不逃責,大膽地干、堅決地干。”[8],要主動到信訪維穩、應急處置、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等一線崗位磨練意志、錘煉品質、增強群眾觀念、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三是在總結中升華。及時總結自己的經驗,并通過各種方式,積極參與基層干部的經驗交流,學習借鑒他人經驗,把基層黨建、產業發展、服務民生等基層治理工作中的一切好做法,為我所用,補短板強弱項,養成在觀察世界的同時反思自己,在改造世界的同時總結提煉經驗的習慣。這也是領導干部走上成熟、成功的智慧和捷徑。

【本文作者為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黨建教研部教授】 

注釋

[1]習近平:《沒有督查就沒有落實——在與浙江省委督查室干部座談時的講話》,《秘書工作》,2015年第1期,第4—6頁。

[2]《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加快推進網絡信息技術自主創新 朝著建設網絡強國目標不懈努力》,《人民日報》,2016年10月10日,第1版。

[3]《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336頁。

[4]《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結業式上強調 群眾工作是社會管理基礎性經常性根本性工作》,《人民日報》,2011年2月24日,第1版。

[5]《鄧小平文選》(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72頁。

[6]習近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黨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個方面工作》,《求是》,2013年第1期,第3-7頁。

[7]習近平:《加快推動媒體融合發展 構建全媒體傳播格局》,《求是》,2019年第6期,http://www.qstheory.cn/dukan/qs/2019-03/16/c_1124241424.htm,2019年3月16日。

[8]《習近平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青年干部培訓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 信念堅定對黨忠誠實事求是擔當作為 努力成為可堪大用能擔重任的棟梁之才》,《人民日報》,2021年9月2日,第1版。

[9]《毛澤東選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89—790頁。

責編:李 懿/美編:石 玉

Meaning Analysis and Improvement Path of Governance Capacity of

Primary-Level Officials in the New Era 

Liu Bingxiang

Abstract: The governance capacity of leading officials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and embodiment of national governance capacity. The governance capacity of primary-level officials working in townships (subdistricts) and urban and rural communities depends on the objectives to perform their duties. According to the Opinions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nd the State Council on Strengthen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Primary-Level Governance System and Capacity issued on April 28th, 2021, to better adapt to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primary-level governance system and capacity, primary-level officials need to improve eleven abilities accordingly, including political leadership, organization and coordination, administrative execution, demonstr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T application, communication with the general public, handling of public complaints, united front work, media use, development promotion, and emergency response. Therefore, primary-level officials should upgrade their governance capacity through constant study, practice, and summary.

Keywords: primary-level governance; primary-level officials; governance capacity; capacity improvement

聲明:本文為《國家治理》周刊原創內容,任何單位或個人轉載請回復國家治理周刊微信號獲得授權,轉載時務必標明來源及作者,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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