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正確認識和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金融改革發展穩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經濟思想,沉著應對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堅定不移推動中國金融高質量發展。
一、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金融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系統闡明了金融理論和金融實踐的根本性戰略性問題,形成推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中國方略,構成習近平經濟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做好新時代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南。
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的天職和宗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經濟是肌體,金融是血脈,兩者共生共榮。縱觀歷史,金融一旦脫離實體經濟,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的本源。不能“就金融談金融”,更不能搞脫實向虛的過度衍生交易。我們要始終把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放在第一位,擺正金融工作位置,促進經濟和金融良性循環、健康發展。
金融是資源配置和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金融制度是經濟社會發展中重要的基礎性制度。我國很早就把金融調控作為宏觀經濟管理的重要手段,統籌管理貨幣發行和重要物資流通。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們黨在短時間內打贏“銀元之戰”和“米棉之戰”,抑制了投機,平抑了物價,保障了國計民生,毛澤東同志評價其意義不亞于淮海戰役。我們要深刻認識金融對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作用,強化貨幣金融和財政、產業、科技、就業、區域等政策協調配合,共同服務好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管好貨幣信貸是經濟健康循環的基本保證。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千招萬招,管不住貨幣都是無用之招。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追根溯源,就是要管好貨幣信貸總閘門,避免總量過度寬松。否則,就可能導致脫實向虛和投機套利,增加金融體系脆弱性,也會遲滯結構性改革步伐。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后,歐美日英等發達經濟體大肆擴張基礎貨幣,實行極限寬松財政金融刺激,引發了全球高通脹。我們要堅持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在精準擴大有效需求的同時,防止“大水漫灌”固化結構扭曲,推升債務和杠桿水平,削弱經濟持續增長的動能。
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維護金融安全,是關系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一件帶有戰略性、根本性的大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發展經歷過多次重大風險考驗,之所以沒有發生全面的金融危機,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們堅持預防為先、防患未然,從最壞處著眼,做最充分準備,爭取最好的結果,把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和早期階段。當前,我們要以更加主動的態度應對各類風險隱患,堅持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避免出現嚴重集中的“大震”,切實維護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
金融發展必須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和實體經濟多樣化的金融需求。我們深刻領會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增強金融報國情懷和事業心責任感,努力把維護最廣大群眾根本利益作為金融監管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一方面,引導金融機構強化小微企業、“三農”和扶貧等領域金融支持,優化新市民金融服務,持續提升金融服務覆蓋面、可得性和滿意度。另一方面,堅持“群專結合”,發揮企業、社區、各類社會組織和專業監管機構合力,注重發動群眾,使群眾成為防風險的重要參與者、治亂象的生力軍。實踐證明,人民群眾合法金融權益得到更有效保護,金融素養和法治意識普遍提升,在打擊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的天職和宗旨,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中國銀保監會持續引導金融機構強化小微企業、“三農”和扶貧等領域金融支持。圖為2021年1月14日,在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金臺鎮南田寺村的川渝柑橘現代種業園項目建設現場,中國工商銀行四川南充分行“流動汽車銀行”巴士開進了工地,為農民工制卡、補卡、宣傳金融知識等。 中新社發 李向雨/攝
強化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做好新形勢下金融工作,要堅持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金融改革發展正確方向。黨中央明確要求健全地方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的重大財政金融風險處置機制,中央金融管理部門要依照法定職責承擔監管主體責任,派出機構要自覺服從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積極發揮專業優勢和履行行業管理職責,與地方黨委政府密切配合、協同發力。
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取得重要成果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金融業發展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一是形成功能完整多樣的金融機構體系。英國《銀行家》雜志公布的“2021年全球銀行1000強”榜單上,中資銀行有144家。4家銀行和1家保險公司被列入全球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二是建立起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2021年末,滬深兩市股票總市值、債券市場規模、保險市場規模均位居全球第二。2021年,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占新增社會融資總量的37%,融資結構持續優化。三是加快金融數字化轉型。移動支付、線上保險、數字信貸等業務居于全球領先地位,金融產品日益豐富,服務普惠性明顯增強。四是開拓金融對外開放新格局。陸續推出50多項對外開放措施,大幅放寬金融業市場準入。2022年2月末,境外主體持有我國境內人民幣金融資產約10.5萬億元。五是構建現代金融監管框架。強化國務院金融委議事決策、統籌協調和監督問責職能。持續探索建設宏觀審慎管理、微觀審慎管理、行為監管相結合的金融監管體系。
2017年召開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來,我國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取得重要成果。金融業系統性風險上升勢頭得到有效遏制,成功避免了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集中爆發,經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等極端情形的嚴峻考驗,金融業總體平穩健康發展。
金融資產脫實向虛勢頭得到扭轉。堅決清理脫實向虛、亂加杠桿、以錢炒錢活動,金融體系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明顯提升。2017年至2021年,銀行業總資產年均增速8.1%。同期,銀行保險機構信貸投放和債券投資分別增加72.3萬億元和25.7萬億元,其中,基礎設施和制造業貸款分別增加13萬億元和6.5萬億元。科技企業信貸和綠色信貸年均增速超過15%。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年均增速25.5%。金融扶貧成效顯著,基礎金融服務覆蓋率超過99%。保險賠款成為各種自然災害后恢復重建的重要資金來源,大病保險已覆蓋12.2億城鄉居民。
各種突出風險點的傳染性外溢性明顯收縮。穩妥化解若干不法金融集團風險,平穩推進包商銀行、錦州銀行、恒豐銀行、遼寧城商行等中小銀行風險處置和改革重組。過去5年,累計恢復與處置高風險金融機構600多家。堅決懲治掩蓋不良資產,嚴厲打擊做假賬。影子銀行風險持續收斂,2021年末高風險影子銀行規模較歷史峰值壓降約25萬億元,同業投資和非標融資大幅減少,保本理財和不合規短期理財產品接近清零。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合理滿足房地產市場融資需求,房地產泡沫化金融化勢頭得到根本性扭轉。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初步控制。一批債務金額巨大、涉及面廣的大型企業債務風險事件得到平穩處置。截至2021年末,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落地金額1.9萬億元。
社會金融秩序基本實現“由亂到治”轉變。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發布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加強系統治理、源頭治理。過去5年立案查處非法集資案件2.5萬起,涉案金額1.56萬億元。深入推進P2P網貸專項整治工作,約5000家P2P網貸機構全部停止運營,無牌照互聯網資管機構、支付機構、股權眾籌平臺、網絡互助平臺全部清退。堅決防止資本在金融領域無序擴張,常態化開展銀行保險機構股權和關聯交易專項整治,重點打擊惡意掏空金融機構的違法股東。依法將互聯網平臺金融業務全面納入監管。目前,平臺企業整改總體上順利推進。過去5年,監管部門累計處罰銀行保險機構1.6萬家次,合計罰沒122億元。
近年來,中國銀保監會更加主動地應對各類風險隱患,更好發揮現場檢查尖刀利劍作用,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切實維護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圖為2021年4月14日,中國銀保監會工作人員組織現場檢查進場會,對某保險機構進行現場檢查。 中國銀保監會供圖 周穎/攝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長效機制逐步夯實。金融系統黨的領導不斷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進展明顯,金融市場成熟度日益提高。推動建立健全職業經理人市場機制,堅持“政治強業務精”、“銀行家辦銀行”,金融人才庫啟動運行。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機構和體制持續完善,地方黨政同責、壓實各方責任逐步落實。常態化風險處置機制建設不斷推進,金融穩定法立法進程持續提速。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基礎框架初步建立,首批646億元資金已經籌集到位,存款保險制度得到加強,保險保障基金和信托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正在修訂完善。同時,銀行業保險業風險抵御能力持續增強。2021年末,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和撥備覆蓋率都較5年前顯著提高。保險業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達到232%。
金融反腐和處置風險一體推進。堅決查處風險亂象背后的腐敗問題,嚴厲懲治各類監管失守和違法犯罪行為。在監管工作中嚴格實行公私分開、履職回避、政務公開等一系列防止“靠監管、吃監管”的規章制度,嚴格落實“零物質往來”鐵律。隨著金融反腐治亂力度顯著加大,金融領域“強監督強監管”嚴的氛圍正在形成。一批市場影響惡劣的大案要案被果斷查處,一批官商勾結、利益輸送、違法侵占的腐敗分子被繩之以法。
金融監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日益提高。金融監管協調性大幅提升,在國務院金融委統一領導下,部門間、央地間監管協同合作明顯增強,監管盲區、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等問題顯著減少,金融機構經營行為更趨理性。完善監管法律法規框架,持續健全資本管理、公司治理、監管評級等審慎監管規則。積極參與宏觀政策跨周期設計和逆周期調節,加強金融監管政策與其他政策的協調配合。堅持改革開放基本國策,加強國際金融治理協調,積極推動多邊和雙邊監管合作。同時,不斷增強監管隊伍依法監管的能力和水平,從嚴整治監管隊伍,制定并實施非公務交往、個人投融資行為規定,構建與監管對象“親”、“清”關系,著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監管鐵軍。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取得重大成果,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國民經濟穩健運行和良性循環,贏得了先機主動和政策空間。2020年,面對世紀疫情的嚴重沖擊,我國及時推出數十項金融支持政策,較好地穩住了經濟基本盤,成為當年唯一實現正增長的主要經濟體。2021年以來,在疫情反彈和國際環境惡化的背景下,我國經濟出現了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金融工作面臨新的挑戰和更高要求。同時要看到,我國發展具有諸多有利條件,經濟金融具備良好基礎。我國主權信用堅如磐石,人民幣國際化程度和水平不斷提升,國際經濟界和金融界始終看好中國的增長潛力。
三、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務,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我們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繼續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基本方針,持續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自我革命精神處理風險隱患,敢于斗爭、善于斗爭,有力應對金融領域重大挑戰,牢牢把握發展的主動權,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
積極應對發達國家宏觀政策與法律的外溢性影響。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和烏克蘭危機導致風險挑戰增多,美歐經濟進入高通脹、弱增長時期,衰退風險明顯增加。隨著美聯儲政策加快轉向,國際貨幣金融環境正在發生重大改變,西方國家極限寬松政策的嚴重“后遺癥”加快顯現。要前瞻性做好應對外部沖擊的充分準備,未雨綢繆走在市場曲線和大國貨幣政策轉向的前面,努力營造于我有利的國際金融環境。要強化底線思維,妥善應對外部沖擊風險,切實執行反外國制裁法,以系統的經濟金融法律工具應對制裁,堅決反對“長臂管轄”,境內實體不得執行外國的法律限制措施。
穩妥防控和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近年來,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保障了城鄉金融體系的平穩運行,總體風險可防可控。但也存在實際風險高于賬面水平、存量風險處置難度較大、區域風險相對集中等問題。要健全地方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的財政金融風險處置機制,推動落實屬地維穩和風險化解責任。堅持“一行一策”、“一司一策”,繼續做好重點區域高風險機構處置工作。推動中小銀行多渠道補充資本金,用好地方政府發行專項債補充中小銀行資本政策。壓實金融機構風險處置主體責任,依法讓股東和債權人承擔風險損失,嚴防道德風險。支持市場化兼并重組,推動中小銀行區域整合,減少不當干預。進一步建設好商業銀行高管人才庫,支持以公開透明和市場化方式選聘中小銀行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
努力防范杠桿率反彈帶來的風險。受新冠肺炎疫情多點散發、政策靠前發力等因素影響,目前宏觀杠桿率上升壓力有所增加。必須加強宏觀杠桿率上升相關風險應對,特別是嚴防非金融企業和地方政府部門債務過快增長帶來的風險。做好大型企業債務違約監測預警,提前制定接續融資和債務重組預案,妥善應對不良資產反彈。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堅決打擊逃廢債行為,維護區域信用環境和金融秩序。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各地從當地實際出發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配合做好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防范化解,依法依規支持城投公司合理融資。
著力促進國民經濟實現良性循環。經濟平穩運行是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基石。要著眼于擴大有效需求,增加和改善金融供給,支持全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發揮消費對經濟循環的牽引帶動作用,為外貿平穩發展提供便利化金融服務。進一步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務水平,有效滿足新市民創業就業、購房安居、教育培訓、醫療養老等方面金融需求。落實落細各項金融紓困政策,支持交通物流循環暢通,強化小微企業和“三農”金融服務。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系,更好服務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專精特新”企業,加大對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中長期資金支持。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服務,著力推動煤炭清潔利用,支持能源資源保供穩價,防范綠色低碳轉型中的金融風險。
持續深化銀行業保險業改革開放。防風險的重點和難點,是以改革手段破除風險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要持續完善金融機構公司治理,防止內部人控制和大股東操作,堅決糾正各類違規關聯交易,對違規行為堅決做到零容忍。“一省一策”推進農信社改革,推動政策性銀行分類分賬改革,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推動信托公司加快轉型發展。強化保險保障功能,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完善健康保險服務,深化車險綜合改革。促進銀行業保險業數字化轉型,鼓勵大型銀行加快向中小銀行輸出風控工具和技術。引導信托、理財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樹立長期投資理念,支持資本市場平穩運行。有序擴大金融雙向開放,繼續引入資質優良、具備專業特色的外資機構,優化中資金融機構全球布局。
積極引導金融領域資本健康發展。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依法維護公平競爭,堅決反對壟斷,充分發揮資本在金融活動中的積極作用。把防止資本野蠻生長與推動資本有序發展結合起來,在金融領域為資本設置好“紅綠燈”。筑牢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防火墻”,加強對股東的穿透式監管,嚴防銀行保險資金被用于盲目“加杠桿”。堅持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堅持金融業務持牌經營規則,嚴厲打擊“無照駕駛”行為,堅決防止監管套利。完成平臺經濟專項整改,實施常態化監管,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
善于運用法治思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金融監管能力和治理水平現代化。用好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充分發揮存款保險制度和行業保障基金積極作用,織密金融安全網。豐富執法手段,強化與紀檢監察、司法、審計等部門協作,探索“紀法銜接”、“聯合審計”等新模式。提升執法效能,完善風險監測預警體系,提升非現場監管威懾力,更好發揮現場檢查尖刀利劍作用,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提高違法違規成本,保持行政處罰高壓態勢,規范行使自由裁量權,按照過罰相當的原則,努力做到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并重。
全面加強金融系統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黨的領導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最大政治優勢。要強化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強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和基層黨組織建設,切實發揮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堅決扛起中央巡視整改政治責任,全力以赴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使巡視整改真正成為推動銀行業保險業監管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新動力。秉持“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加強金融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決查處各種金融風險、亂象背后的腐敗問題。持續加強清廉金融文化建設,堅持懲治震懾、制度約束、提高覺悟一體發力,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引領帶動行業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