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對全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作出新部署,強調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基礎設施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以有效投資促進基礎設施現代化既是著眼長遠、兼顧當前的重要舉措,也是統籌安全與發展的現實需要,具有重大意義。
近年來,我國基礎設施整體水平實現跨越式提升,但人均基礎設施資本存量仍低于發達國家水平,且城鄉、區域間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較為突出。同時,基礎設施結構不盡合理、功能有待提升,在支撐產業轉型、提升城市生活品質、促進鄉村振興等方面還存在不足。現代化基礎設施更注重系統完備、高效實用、智能綠色和安全可靠,其有效投資具有擴大需求、優化供給的雙重作用,有利于保障國家安全。為更好加強跨周期調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應在布局投向、項目保障、資金配套、綜合效益方面更加注重投資效能和可持續性。
規劃先行,謀定而后動,必須加強系統謀劃、整體協同,持續優化布局和投向。與傳統“鐵公基”相比,現代化基礎設施要更好兼顧民生、發展和安全,優化布局、結構、功能和發展模式。現代化基礎設施應與重大戰略、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民生和生態需求聯動規劃,聚焦網絡型基礎設施、產業升級基礎設施及國家安全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其中,交通、能源、水利等網絡型基礎設施,以聯網、補網、強鏈為重點,著力提升網絡效益;信息、科技、物流等產業升級基礎設施則重點提升競爭力,并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和關鍵科技領域安全。應立足長遠,錨定堵點和薄弱環節,精準補短板、增后勁,更好釋放投資潛力和帶動力。
抓住重點項目這個“牛鼻子”,必須強化項目儲備和要素保障,適度超前開展投資。各地可圍繞重大戰略和規劃,統籌推進傳統和新型、存量和增量、城市與農村等不同領域基礎設施,加強項目策劃、論證和儲備質量。轉變“重建設、輕管理”觀念,提升科學謀劃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通盤考慮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維護的全鏈條成本及效益。對列入規劃、條件具備的項目,按“要素跟著項目走”要求,強化土地、用能、環評等支撐保障,推動項目適度超前建設。扎實做好市政配套等準備工作,協調保障用工和原材料供應,推動項目順利實施,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落實資金配套是關鍵,必須發揮中央和地方、國有和社會資本多輪驅動作用和資金合力。目前,專項債靠前發力對穩增長起了積極作用,但僅靠地方財力、專項債難以滿足基建的資金需求。基建項目普遍存在公益性強、投資周期長等特點,應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和投資回報機制,拓寬長期資金渠道,吸引國企、民企等主體協同投入。對公益性強的項目,加大中央與地方財政資金和國債、一般債投入;對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加快專項債發行和使用。同時,適當放寬市場進入、探索合理回報機制,調動民企投資積極性,規范開展相關特許經營模式。除增量投資外,支持以資產證券化、不動產投資信托(REITs)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形成投資良性循環。
聚焦項目全生命周期的綜合效益,必須兼顧穩增長和防風險,不留風險隱患,不搞“大水漫灌”。要精準有序實施一批既利當前又利長遠的項目,堅持精準有效投資導向,立足于項目全生命周期提升綜合效益,與不同投融資模式形成有機匹配,實現經濟、社會、生態、安全效益的動態平衡,更好發揮乘數和協同效應。同時,把握好超前建設的“度”,按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原則,注重中長期財政可承受能力,不盲目鋪攤子、上項目。壓實相關方風險防控主體責任,遏制違法違規舉債,加強項目舉債、建設、運營全過程的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