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鎮與農村的共同繁榮與發展,是實現共同富裕目標要求的堅實基礎。促進鄉村共同富裕,需要從“產業發展、要素流動、服務提升、治理有效”四個維度出發,加強頂層設計、推動落地實施。以產業發展為核心基礎、以要素流動為關鍵環節、以服務提升為顯性指標、以治理有效為重要保障,便終能調動各方面力量,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關鍵詞】共同富裕 鄉村振興 鄉村治理 【中圖分類號】D422.6 【文獻標識碼】A
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促進共同富裕,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農村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關鍵。由于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長期存在,在過去相當長的時間里,各類資源要素稟賦傾向于城市流轉,農村的各類資源要素相對交換不對等、雙向流動不順暢,鄉村發展長期處于不平衡不充分的狀態。這也造成了當前城鄉在生產條件、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要素流通等方面存在諸多差距,實現共同富裕任重而道遠、面臨重重挑戰。然而,挑戰的另一面,往往是機遇和潛力。在新發展階段,縮小城鄉差距、推進農業農村共同富裕,要始終圍繞鄉村振興戰略要求,積極構建產業發展、服務提升、要素流動、治理有效的四維發展模式,以期探索一套符合當前農村發展實際的體制機制、走出一條符合當前農村發展實際的共同富裕道路。
產業發展是核心基礎:大力發展鄉村富民產業,構建先富帶動后富的體制機制和濃厚社會氛圍
推進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產業是農村發展的基礎,只有產業興,農民持續增收才有希望,才能進一步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滿足農村居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制約農民收入增長的關鍵是鄉村富民產業發展滯后。我國農業全要素生產率不及非農產業的三分之一,25%的第一產業勞動力創造的第一產業增加值僅占GDP的7%左右①。目前,農業現代化發展的成效顯著,但農業競爭力仍然偏弱,農業功能相對單一、業態偏少,三次產業融合發展水平不高,產業鏈縱橫發展不夠,農業科技支撐和人才儲備不足。目前仍駐留在農村的近2億勞動力,農業就業占比偏高,收入增長的空間不大。
如何提高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從群體來看,要把“擴中”“提低”做為核心關鍵舉措,重點聚焦兩大類群體,第一大類是高素質農民群體,包括種養殖大戶、家庭農場主、返鄉農創客、農村藍領工匠、新型職業農民、鄉村民間藝人等,有效做大做強這類群體,是“擴中”的潛力所在;另一大類是低收入農戶群體,包括農村低保戶、低保邊緣戶等,這類群體是“提低”的重點對象,他們已經實現了脫貧,要在這一基礎上,持續提升其收入。從產業來看,關鍵是要立足資源稟賦、發揮比較優勢,宜農則農、宜工則工、宜游則游,避免一窩蜂地盲目上同類項目,要根據農業的不同功能,拓展不同的產業形態,擴展鄉村多元價值,把鄉村特色產業打造成鄉村振興的朝陽產業,把農村打造成農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創業就業的熱土,實現富民增收的多重效應。從機制來看,鄉村富民產業的根基在農村,核心是富民,關鍵是共建共享,可以通過合作、入股、吸納就業等多種方式,推動農民成為產業發展的參與者與受益者。特別是要充分惠及低收入農戶,鼓勵農村集體多設置公益性崗位,這些崗位可以優先安排低收入農戶,引導鄉村各類經濟實體優先吸納低收入農戶就業,促進他們努力從轉移性收入為主導的收入結構,向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齊頭并進的內生性增長方式轉變。
要素流動是關鍵環節:充分發揮改革的牽引作用,促進各類資源要素自由、平等對流
共同富裕背景下的新型城鄉關系,是一種城市與農村相互促進、互惠互利、共存共贏的協作發展關系。在這種發展關系下,不斷促進兩者之間生產要素進行雙向流動,提升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配置效率,為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發展格局。但在當前,打通城鄉要素自由流動的制度性通道,仍存在一些限制。調查發現,雖然引導人才回歸、資本下鄉的體制機制不斷健全和完善,但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制約,一些項目存在著引進難、落地難、兌現難的問題,雖然農村綜合改革不斷推進,但由于農村地區之間差異較大、歷史遺留問題較多、部分職能邊界不清,改革的制度落地還存在“效果短板”,特別是農村土地、產權改革的紅利釋放還不夠多,這些問題都需要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政策突破和資源集成。
一是圍繞“人”的改革。首先是要促進勞動力在城鄉間的自由流動,這是促進城鄉各類要素雙向流動的前提。要進一步深化人口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從創業、居住、公共服務等全套政策支持體系建構出發,不斷完善創新創業扶持和激勵機制,逐步消除人口雙向流動的戶籍壁壘,引導從農村出來的大學生回到農村、建設家鄉,鼓勵熱愛農村、有志于到農村創業就業的城市居民向農村流動,從而促進其他各種要素向農村集聚;要科學合理放寬城市落戶條件,在尊重意愿、維護權益的原則指導下,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村戶籍人口舉家落戶城市。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群體,與第一代農民工相比,他們的成長經歷、教育程度、利益訴求、價值取向和生活環境,凝結了他們對融入城市的強烈渴望,對社會保障的高度重視,和對自身權益的維護意識。
二是圍繞“地”的改革。土地是鄉村的核心資源。土地的資源化、資本化是鄉村振興的加速器。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使土地制度適應新發展格局,是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必須回答的課題,重點就是要做好承包地、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三塊地”的改革文章,激發潛能、釋放活力。例如,據浙江省的初步摸排,該省有46萬幢以上閑置農房,具備極強的盤活潛力,預計釋放價值在300億元到400億元,可為農民帶來巨大的財產性收入。這些土地資源的利用方式通常包括現代農業產業園、美麗宜居鄉村建設、農業社會化服務、土地規模化經營等。上述功用的開發都有賴于社會資本的參與。而這恰恰是城市的長項。
三是圍繞“錢”的改革。鄉村建設錢從哪里來?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基礎上,還應多元拓展。要聚焦人才、技術下鄉,集中打造能級高、作用強的雙創空間、星創天地、小微創業園,以人才回流為鄉村發展引入更多的技術流和資金流。要積極發揮金融政策的正向再分配效應,構建普惠性、多元化鄉村金融體系,探索與山海協作、“飛地”共同富裕、“一縣一策”等相適應的精準金融服務模式,加大對縣域綠色低碳建設、特色產業、村級集體經濟、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重點領域和對象的金融支持力度,探索面向新產業、新業態和靈活就業人員推出更加符合其多樣化需求的保險保障。
服務提升是顯性指標:加快提升農村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水平,以共建共享推動城鄉同質同標
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供給均等化,是履行政府再分配調節職能的重要方面。當溫飽生活已經不成問題,美好宜人的鄉村環境、舒適貼心的公共服務,便成為提升農村居民幸福感的直接元素。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的目標導向下,未來針對鄉村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投入會新增一個量級,針對鄉村的基建標準也將明顯提升。但這其中需要把握三方面問題,力求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有效率。
首先,要分清主次、把握節奏,堅持從農村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分層分步推進農村傳統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和新型基礎設施配建,推動市縣優質醫療資源下沉,促進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統籌縣域康養資源,逐步縮小不同群體社保待遇差。既要盡力而為,也要量力而行;既解決當務之急,打牢基礎性工作,又要避免陷入“福利陷阱”。
其次,要妥善解決好守底線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要看到,鄉村振興不是無條件、財政兜底的單向投入,應更加關注投入對鄉村的整體帶動,進而構建起農業農村經濟循環體系與造血機制。2021年,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印發《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1年)》,為企業投資、市場化運作鄉村振興項目提供了基礎依據。在政府投入基礎之上,要更加注重發揮市場的作用,通過機制創新引導多元主體參與,提高服務供給能力,降低服務價格和成本,在更高水平上、以更可持續的方式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生活需求與精神文化需求。
最后,要注意鄉村治理中的文化因素,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鄉村文化振興。鄉村治理長效機制的關鍵因素是轉變產生和形成于農耕文明經濟基礎之上的小農經濟觀念。如果這種思想沒有隨著鄉村的現代化進程進入社會主義文明階段而同步發生深刻的現代性轉變②,那么即便物質條件獲得再大的改善,鄉村振興的效果也不能長久維持。但現代化不是一味的西方化。在吸收現代文明先進經驗的基礎上,我們更應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融入鄉村振興,從而根本推動鄉村文化傳承和鄉村精神文明建設③。
治理有效是重要保障:尊重農民主體地位,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構建治理新格局
郡縣治,天下安;鄉村治,百姓安。鄉村振興要夯實鄉村治理這個根基。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是有序推進鄉村振興的基本前提,是整個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也是實現鄉村共同富裕的重要內容和基本要求。當前,農村社會加速轉型。鄉村治理必須積極適應治理主體、治理事務、治理制度的諸多變化,以“變”應“變”,“變”中求“效”。這其中,“黨建總攬”是前提,自治是核心,德治是基礎,法治是保障,必須堅持多方有機結合,以一個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農村社會環境為共同富裕保駕護航。
首先,要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貫穿鄉村治理全過程,促進鄉村治理與農村基層黨建深度融合,突出農村基層組織戰斗堡壘建設,強引導之能,提組織之效,打造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農村工作隊伍,做到有人辦事、能辦好事。
其次,要激發農民主體地位和主觀能動性,創新完善村民議事形式和程序,尊重并充分發揮農民首創精神。創新、建立鄉村民主治理的法規制度,建立完善用人機制,充分發揮鄉村中農民自治組織的作用,才能真正為鄉村治理打下良好的基礎。隨著新農人、新鄉賢群體的不斷壯大,要在拓展鄉村產業、實施鄉村建設、開展村莊經營等領域,全方位鼓勵和引導各類村民和主體參與政策制定、活動實施、進程監督和成果分享。
再次,要堅持引導、教化、干預多措并舉,讓德治在基層開花結果。一方面,強化政府有為引導,不斷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鄉土文化相融合,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構建鄉村價值觀體系中的主導性地位和引導規約功能,持續發力、久久為功;另一方面,積極培育鄉村治理內生力量,發揮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凝聚人心、穩定社會的積極作用,引導鼓勵民眾自覺抵制、摒棄不合時宜的習俗觀念。
最后,要充分發揮科技的力量,創新運用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物聯網等先進信息科技手段,拓展鄉村治理應用場景,將技術優勢與制度優勢結合起來,提升鄉村社會治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如果說發展好是“做大蛋糕”,奠定物質基礎;分配好是“切好蛋糕”,踐行共建共享。那么,在共同富裕大背景下,無論是在做蛋糕時還是在切蛋糕時,都應將農民農村放在極為重要的位置,一起謀劃、一并考慮,做到統籌設計、融合推進、留足份額。唯有這樣,方能一個步子跟著一個步子,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步步為營,年年有成,積小勝為大勝。
(作者為中共紹興市委黨校文化與統戰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注:本文系2022年度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年度課題“新時代浙江民營企業家獲得感研究”(課題編號:22NDJC311YBM)的階段性成果】
【注釋】
①羅明忠:《以鄉村富民產業發展推進共同富裕》,《南方日報》,2022年1月17日。
②胡惠林:《沒有貧困的治理與克服治理的貧困——再論鄉村振興中的治理文明變革》,《探索與爭鳴》,2022年第1期。
③舒坤堯:《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鄉村文化振興》,《人民論壇》,2022年第2期。
責編/李丹妮 美編/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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