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不誤農時抓好春季農業生產,確保糧食和“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不誤農時進一步抓好春季農業生產的通知》要求,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22日聯合印發了《統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農業生產工作導則》(以下簡稱“導則”),明確不得簡單化、“一刀切”和層層加碼,嚴禁以疫情防控為由擅自設卡攔截、隨意斷路封村、不讓農民下地,耽誤農時,影響春季農業生產。
導則共分9部分34條,針對沒有發生疫情的縣(市、區)和發生疫情縣(市、區)的防范區、管控區、封控區,區分不同區域、不同場景,對維護農業生產和人員物資流通秩序作出了詳細規定,明確了外出農民返鄉務農、農資和農產品流通、農機跨區作業、漁業捕撈作業等方面操作流程和具體要求。在嚴格落實差異化防控措施的基礎上,農民下田、農資下擺、農機上路和外出農民返鄉務農等有了可操作的指引。
導則明確,沒有發生疫情的縣(市、區),要落實常態化防控要求,保證農業生產正常開展。發生疫情縣(市、區)的防范區,在落實限制人員聚集等管控措施的基礎上,要保證農資農機、農產品流通和務農人員流動,確保農事活動正常開展。管控區要在采取核酸檢測、閉環管理等措施的基礎上,允許農民正常戶外作業,對大棚等封閉場所采取錯時錯峰、“兩點一線”等方式作業,確保農業生產有序開展。封控區要組織農戶等經營主體,委托服務組織開展代耕代種等托管服務,確保農時不耽誤、農田不撂荒。導則還明確了返鄉務農人員的返鄉條件,提出在落實精準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科學有序組織引導有返鄉意愿的農民盡早返回、在外地包地種植的農民盡快到位,及時投入春耕生產。
導則提出,要將化肥、農藥、飼料、獸藥、動物疫苗及其生產原料,種子、仔畜雛禽及種畜禽、轉場蜜蜂,農機及零配件等農業生產資料,糧油、蔬菜、水果、出欄畜禽、肉蛋奶、水產品等農產品納入常態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范圍,優先核發車輛通行證、優先承運、優先裝卸、優先查驗、優先放行,暢通物流配送。啟用通行證地區的收發貨單位可根據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類別,向所在地相關部門提出申請,由省級各相關部門按照輕重緩急、注重時效、安全便利的原則核發省級聯防聯控機制統一監制的《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
導則指出,要根據農機作業人員實際作業、是否涉疫等情況,精準實施通行管理,不得簡單以農機登記地、戶籍地、通信行程卡綠色帶星號為由阻礙跨區作業。嚴格漁業捕撈船員上船出港和靠港下船管理,落實遠洋漁業捕撈防控責任,優化自捕水產品入關流程。
導則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強農技服務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及時發現并積極協調解決春季農業生產和疫情防控中出現的問題,強化應急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