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意見指出,科技倫理是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科技活動需要遵循的價值理念和行為規范,是促進科技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當前,我國科技創新快速發展,面臨的科技倫理挑戰日益增多,但科技倫理治理仍存在體制機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領域發展不均衡等問題,已難以適應科技創新發展的現實需要。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完善科技倫理體系,提升科技倫理治理能力,有效防控科技倫理風險,不斷推動科技向善、造福人類,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不斷推動科技向善,需要懷有對生命的尊重。以人為本思想的前提就是要尊重生命、珍惜生命。例如,在進行科學臨床試驗研究時,要將知情同意作為倫理規范,尊重人的自主權和知情權,將人看作目的自身,而不僅僅把人看作是手段或工具,在看到生命的外在價值的同時也要尊重每一條生命的內在價值,認真謹慎地面對科學試驗,防止科研人員違反科研誠信原則、損害受試者和消費者身心健康或利益,反對將人視為僅有外在價值或工具性價值。此外,尊重生命也包括保護個人隱私,互聯網數據共享所帶來的雙重性雖促進了信息流通、知識交匯,同時也引發了人們對隱私泄露的擔憂,導致信任危機和安全危機的產生,任何以犧牲人的生命和損害人的利益的科技創新發展都不是真正的發展,這種不尊重生命的科學發展是不符合“善”的要求的。
不斷推動科技向善,需要保持對公正的追求。每個公民在社會中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因而在進行科學創新活動時應從公平正義的角度出發,公平正義是人類追求美好生活的永恒主題,隱含著對“善”的追求。因而,從“善”的角度來講,在科技創新時,一方面要追求“公平競爭”或“機會公平”,也就是說,在進行科學創新研究的時候,應從公正的角度出發,保證不同層次、不同領域的科研人員都能享有合理的科研資源,只有合理分配科研資源,才能確保科研資源的合理利用和妥善應用,促使科研事業百花齊放;另一方面要追求“享有公正”,一些利益化、商業化行為使得以公共資金發展的科研成果不能惠及全社會,沒有實現公平正義的理想生活追求,也就沒有達到科技向善發展的目標,必須下大氣力予以糾正。
不斷推動科技向善,需要進行負責任的創新。從科技倫理的角度來講,科技創新應該是負責任的創新。科研成果無論多么新穎和便捷,要在可控的狀態下才能真正惠及大眾、造福人民,否則只會給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帶來難以預測的風險與禍患。因而,科技創新要保證科研成果的可持續性和社會倫理的可接受性,才能達到“善”的追求。一方面,我們在研發創新時要堅持科研誠信,反對學術不端行為,對科研成果的真實性負責;在進行試驗研究時,要尊重人與動物的主體性,保護人與動物的安全和利益,對生命主體負責,同時也要防止科技污染帶來的環境破壞與侵蝕,對人類生存環境負責。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創新活動中會產生難以預知的后果,我們需要對科研成果在未來的影響做出預判,若是發生損害人類利益或環境破壞等事件,就能夠實現問責、追責,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與風險。科技創新應該是以正確價值追求為引領的創新,而不是不顧科學共識和倫理規范,違背學術倫理的創新。
科技讓善意更有力量,善意讓科技更有溫度。向善是一種有所為、有所不為的選擇,也是一種社會責任感的體現。科技向善則蘊含著豐富的人文主義關懷和生態主義情懷,意在倡導人類善用科技來放大人性之善。智能時代的科技創新發展始終面臨著一個如何向善的難題,“科技向善”不僅是科技事業健康發展的使命愿景,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時代課題。唯有讓善意和科技更加緊密地結合,才能重構科技倫理人文精神,促進社會經濟各項事業的可持續發展。(作者:徐永霖,新疆師范大學政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