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核集團圍繞法治央企建設任務,踐行融入中心、服務大局的法治工作理念,積極探索和不斷深化法業融合,構建法務工作與業務工作聯動機制,成為中核集團防控法律風險的重要途徑和彰顯法務人員價值作用的重要平臺。
一是梳理法業融合關鍵領域,有序將法律管理要求嵌入業務制度和流程。聚焦頻發糾紛,以及可能造成嚴重損失或重要負面影響的重點業務領域推進法業融合,明確了公司治理、改革調整、財務資產、投資、國際化經營、采購與招投標、科技創新、股東事務、綜合管理等九個關鍵業務領域要將法律管理要求、法律服務節點有機融入制度流程,借助制度執行的剛性,保障法律服務融入業務的運行。實踐中,梳理出九個關鍵業務領域推進法業融合的131項業務制度,以業務流程為主流程,以業務法律風險防控實際需求為動力,逐一分析各業務制度需融入的法律服務要求與關鍵節點,以此為基礎,借助法務管理機構歸口規章制度管理工作的優勢,與業務制度編修同步,通過與業務部門充分溝通、對接,有序將法務管理要求融入到業務制度和流程當中,并通過流程表單化、表單信息化促進法業融合的落實。
二是建設縱向法業融合機制,提升法律服務的時效性和精細化程度。在“三重一大”事項方面,依據相對一致的指導原則,各層級建立重要決策法律審核清單和法律審核意見反饋機制,對列入清單的業務決策事項,法律服務自醞釀論證階段起即跟進,既避免事項出現不可彌補的法律風險,又與業務機構協作探討更優的實現事項目標的路徑,過程中的重要事項與上級法務部門、業務部門及時溝通,隨決策事項上報的還有總法律顧問、法務管理機構審核意見及業務部門響應情況,不但為上級單位法務機構、業務機構溝通奠定了基礎,也助力上級單位決策質量和效率提高。在重大項目管理中,承辦單位法務人員自項目起始即進入項目團隊,成為項目專門法律顧問,并逐級報備至事項最終決策單位法務機構;各上級法律部門同時指定跟蹤該項目的專門法律顧問,縱向上加強信息溝通,積極開展指導,與對應層面的業務專門人員對接合作,在各層面服務重大項目從可行性論證到立項決策、從談判簽約到項目實施的全過程。
三是及時開展經驗反饋,形成指引業務工作依法合規開展的重要成果。推進法業融合工作,把業務工作和法務工作容易出現的“兩張皮”現象變成了兩方面齊心做好的“同一件事”。在國際化經營中,法務人員深入了解了對外合作的主要國家、領域、已開展及擬開展的合作、已經遇到的法律風險及其處置、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風險等,會同業務機構,牽頭編制了涵蓋集團對外合作主要國家(地區)、滿足集團自身實際業務需求并體現核工業特色的國別風險防控指引,成為相關業務領域進入相應國家(地區),解決具體法律問題的必備輔導讀本,形成的涉外準據法、涉外合同通用條款示范文本等研究成果,為涉外重大項目談判提供了基礎支撐。在重要業務決策事項中,法務人員和業務人員不但更好的服務于具體決策事項,還及時反饋、總結辦理過程中的共性問題,集兩方面的力量完成了六分冊重要決策法律審核指引,涵蓋了產權轉讓(含無償劃轉)、增資擴股、清算破產、權益性投資(設立公司、股權并購、對外增資等)、科技成果轉化、擔保(提供擔保、接受擔保)等業務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