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經濟一體化、行業競爭加劇和互聯網技術快速發展過程中,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有效監督管理尤為重要。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過程中存在監管手段信息化水平不高、金融技術創新手段不足、互聯網金融思維融入深度不夠等問題。為此,可健全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體制機制,高效科學引導小額貸款公司穩健發展。
【關鍵詞】小額貸款公司 監管 互聯網金融創新 【中圖分類號】F832.0 【文獻標識碼】A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數據,截至2021年9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6566家,貸款余額9353億元。小額貸款公司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點到面,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解決了農村經濟個體的資金缺口問題,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現實要求,對轉移和分散銀行的信貸風險、加速社會資金總量的擴充、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和完善多層次信貸市場建設等發揮了積極作用。
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監管方式方法創新不足。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方式取決于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模式。鑒于分層監管有助于鼓勵監管創新和多樣化,也有利于監管競爭和金融創新,就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機制而言,我國在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過程中采用中央和地方分層監管。總體上看,中央層面著重在宏觀上發揮政策制定和指導作用,地方政府則注重在微觀上通過二級監管模式落實具體的監管工作。模式差異容易帶來多頭監管問題,對監管部門而言,既增加了協調難度和監管成本,又降低了監管效率;對小額貸款公司而言,則面臨多重審查帶來的較高監管成本,影響企業的正常發展。
監管手段信息化水平不高。現階段,借助互聯網信息技術進行金融監管還是新鮮方式,非現場監管技術面臨不少挑戰,人工智能技術在金融監管領域運用方面還處于起步階段,尚不能精準分析和預測監管事件。雖然小額貸款公司已被納入到國家金融監管機構監管行列之內,但是國家層面的小額貸款公司技術化、智能化監管目前仍然很難運用到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由于監管經驗不足、自身職能繁雜和監管專業化程度不夠高,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沒有多余的“人、財、物”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方式進行信息化創新,而往往通過借鑒銀行業的監管方式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監管,即采用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監管方式缺乏現代化技術手段,耗時、耗力,監管效率普遍不高。隨著信息化進程的加快,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呈現迅猛發展的態勢,精通互聯網技術的人才不熟悉金融監管規則,熟悉金融監管規則的人才不精通互聯網技術,“精通互聯網技術+熟悉金融監管規則”的復合型人才的缺乏是導致監管方式方法創新不足的原因之一。
金融技術創新手段不足。金融技術的創新發展并非僅僅由金融機構“獨木式”發展,而是在現代世界科技整體發展和經濟一體化的大背景下,同各種經濟體對金融資源的發展要求密切相關,需要在“抱團”中實現金融技術的創新發展。金融技術創新對小額信貸行業的發展至關重要,既可以為小額貸款公司效率的提升提供可靠的物質保證,也可以推動小額貸款公司創新發展,還可以大大拓展小額貸款公司現有金融資源的可分配界限。與此同時,金融監管需要在監管循環體系中積極融入金融技術創新思維,改變當前行業監管過程中面臨的“機制滯后—技術缺失—回饋不及時”困境,同時扭轉當前監管部門對某些業務監管不到位的局面,在監管過程中通過融入更多的金融技術創新,真正在踐行普惠金融、彌補傳統金融服務“盲區”、服務中小微企業和助力鄉村振興中發揮積極作用。
目前來看,小額貸款公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滯后,社會信用觀念淡薄,懲罰機制不健全,既不利于小額信貸行業監管創新技術的發展,也影響了國家“支農支小支微”的發展。金融監管技術創新不足,無法形成有效的信用報告揭示金融市場的風險,很難對金融風險進行有效防范,信息不對稱現象仍然存在,交易成本沒有得到有效降低。由于各省市對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方式不一,增加了信用體系建設的難度。小額貸款公司客戶的信用信息很難獲得,更難以被征信系統所收錄。而央行征信系統中的征信數據往往很難獲得,即使可以通過一定途徑進行查詢,也存在耗時低效問題。由于不能及時、準確、完整地得到行業信息,對小額貸款公司監管的金融技術創新也就無從談起,現實中面臨的種種情況制約了小額貸款行業監管的金融技術創新進程。傳統人才管理體制導致金融監管技術創新缺乏內驅力。在監管部門內部,領導的重視程度、高科技人才儲備情況、相關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對小額貸款公司監管的金融技術創新至關重要。一些管理人員存在守舊思想,缺乏主動探索小額信貸行業監管技術手段創新意識,在金融監管技術創新方面缺乏內驅力。
互聯網金融思維融入深度不夠。現有監管模式沒有跟上互聯網金融發展步伐,無法通過監管方式改變只是在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主導下進行簡單的業務作業的運營現實,并未對“支農支小支微”發展實際拓寬融資渠道,制約監管效率的提高。同時,隨著行業競爭的加劇,監管技術難度增加,迫切要求將互聯網思維積極運用到監管流程和監管手段中。由于眾多網絡借貸平臺面臨嚴格的監管壓力,在轉成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過程中需要格外考慮非系統性風險以及轉型后產生的影響。
科學引導小額貸款公司穩健發展
健全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體制機制,高效科學引導小額貸款公司穩健發展,這有利于我國小額貸款公司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對于探索中小微企業高效運行也具有積極作用。
發揮政府基礎保障作用。合規管理和防范金融風險是小額貸款公司基礎管理活動,但在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的不同階段特別是強監管環境下會面臨不同挑戰,需要有新的要求和側重。小額貸款公司后續發展面臨資金不足的現實,需要政府發揮基礎保障作用,通過市場化監管手段進行解決。“只貸不存”模式使得小額貸款公司的財務杠桿普遍不高,政府在制定有利于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的同時需要完善監管環節的各個流程。相關部門可以強化政策宣傳力度,消除小額貸款公司對政策理解的空白,提升監管效率。完善市場機制促進小額貸款公司良性發展。以市場兼并為主的方式,以最大限度維護客戶利益,小額貸款公司需要設計和制定安全可靠的信息備份方案。在規劃小額貸款公司未來發展時,要根據當地經濟總量和類型科學規劃,通過有序競爭推動各地協調發展,最終形成協同發展效應。面對激烈的行業競爭,通過完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提供優勝劣汰的渠道,推動小額信貸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加強監管手段創新。整體上,需要加快構建針對小額貸款公司的高效率低成本的金融監管系統,加快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行業監管系統的試點工作,對錯綜復雜的金融數據進行快速整合,對偏離社會功能的現象進行及時預警,特別是要加強對“支農支小支微”作用的研究,實現全流程、全方位智能化的監管,運用互聯網和人工智能技術降低監管成本。鑒于無法提供系統的制度保證,建議建立雙層小額貸款公司協同監管機制,中央監管全國試點和進度,地方進行后續監管,通過協同合作,嚴厲打擊吸收公眾存款和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增強小額貸款公司“支農支小支微”的可持續性。嚴格區分使用審慎監管和非審慎監管的不同情況,通過加強各方適度監管,突出對借款利益人的保護,既可以為建立有效治理結構奠定基礎,又可以根據小額貸款公司自身任務特點給予必要靈活性。
運用互聯網思維推動監管智能化發展。強化金融技術創新,整體上看可以有效提高小額信貸業務資源配置效率,實現資本資源在時間和空間兩個維度運行效率的正向提升。提倡使用小額貸款信息管理軟件,加快信息電子化進程,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共享平臺技術,提升信息提供和提取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在提高小額貸款信息使用效率過程中降低成本費用,為后續業務的順利開展解除后顧之憂,推動全行業科技智能化發展。
在小額信貸公司強化金融科技創新建設過程中,要注意:金融技術創新是好的數據創新,一方面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小額貸款公司運營效率和社會服務效率,另一方面減少信息不對稱。要把數據作為一項重要的核心資源,明白數據“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之間的關系,注重數據的有效使用。要注意社會福利效應,金融要有價值觀,社會要有倫理觀。
履行自律管理職能。要使小額貸款公司長期健康發展,需要借助小額貸款公司行業協會自律管理的作用,在國家和地方層面形成協會分級體制建設和配套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出臺。行業協會要做好基礎性制度的起草工作;探索建立協會與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機構統計信息共享機制;按照監管部門要求,積極推動小額貸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統;為更好實現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行業協會需要對會員公司的信用評級進行分類管理,從而激發會員公司的發展活力;行業協會需要對會員公司進行統一編碼,通過建立數據庫的方式共享會員公司的基礎信用信息;各級協會要積極做好人員培訓、宣傳教育和溝通工作,從而提升自律組織的監管效率。
強化自律意識,在各個地區成立民間金融商會,借助有效外部監督提升運作效率,通過健全的行業信用披露機制推動小額貸款公司穩健發展。將小額貸款公司吸收為商會會員,發揮商會組織在監管和服務上的優勢,既能迫使當地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開展行業自律活動主動遵紀守法、誠信經營,又能為小額貸款公司和政府監管部門溝通交流提供平臺,實現合作共贏。
(作者為吉林大學商學院金融學博士研究生,吉林大學通信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實驗室研究生助研)
【注:本文系吉林大學省部共建項目“吉林省農村金融改革試驗的科學決策與效果評價”(項目編號:502041)和2020年度吉林省社會科學院委托課題“吉林省金融業發展水平評價及對策研究”(項目編號:JLSKY 202006)的成果】
【參考文獻】
①洪正:《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改革可行嗎?——基于監督效率視角的分析》,《經濟研究》,2011年第2期。
②張龍耀、楊駿、程恩江:《融資杠桿監管與小額貸款公司“覆蓋率—可持續性”權衡——基于分層監管的準自然實驗》,《金融研究》,2016年第6期。
③盧亞娟、孟德鋒:《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金融服務業的目標權衡——基于小額貸款公司的實證研究》,《金融研究》,2012年第3期。
④王承萍:《主要省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制度比較》,《上海金融》,2014年第2期。
責編/銀冰瑤 美編/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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