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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城市社會風險的形勢研判與韌性治理

【摘要】特大城市是龐大的人造產物,又是龐雜的人居系統。在新的時空下,極端天氣、疫情、事故災難極易造成特大城市的巨大風險。特大城市的風險表現出“疊加效應、溢出效應、放大效應、鏈式效應”四大特點,風險防控存在“權責失配、防控失衡、協同失調”三大難題。對此,有必要推動韌性城市治理,建好風險防控的權責體系、防控一體的全周期機制、大數據驅動的智能治理體系。

【關鍵詞】風險防控  大數據驅動  特大城市治理    【中圖分類號】D669.3    【文獻標識碼】A

今年,山西、河南等部分地區出現罕見暴雨洪災,全國多個城市出現疫情反復,一些沿海城市陸續遭遇強勢臺風、引發城市內澇,暴雨、疫情、高溫、臺風等讓人們直面和感受身邊的風險。特大城市人口體量巨大、經濟社會系統復雜,所面臨的風險挑戰更大。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指出“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加強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風險防控”。特大城市既是落實國家安全和抵御風險的重要單元,更是我國應對重大突發風險的“重要尺度”和“抓手”。

特大城市社會風險的新形勢與新特點

據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我國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特大城市共14座,分別是武漢、東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陽、青島、濟南、長沙、哈爾濱、鄭州、昆明、大連,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超大城市有上海、北京、深圳、重慶、廣州、成都、天津7城,本文將這21座城市統稱為“特大城市”。近年來,自然災害類風險(如地震、洪災等)、公共衛生風險(如疫情等)、事故災難類風險(如火災等)、社會安全類風險(如社會沖突等)頻頻出現,給城市造成了巨大的威脅。

特大城市社會風險面臨新的形勢。其一,極端天氣引發巨大的災害風險。受氣候變化影響,全球各地極端天氣發生的頻率更快、強度更大,一些特大城市遭遇了極為嚴重的災害風險。據應急管理部消息,2021年7月份,全國共發生8次強降雨過程,北方部分地區降水明顯偏多。有的城市出現雷暴、大風、龍卷風等強對流天氣,甚至遭遇災害性海浪過程,強降雨疊加外洪入城、外水頂托引發城市內澇、山體滑坡、泥石流等風險。與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因災死亡失蹤人數、緊急轉移安置人次和直接經濟損失分別上升38%、30%和21%。千百年來,人類逐水而居、城市沿水而建,不少城市內河水系復雜、地勢低下、頭頂“一盆水”。在極端天氣引發的自然災害面前,城市的脆弱性更加凸顯。

其二,各類疫情引發巨大的健康風險。由于城市化的快速推進,人類與大自然的交互日益頻繁。受環境污染、氣候變化等因素影響,動物疫情復雜多變,人畜共同性、共通性傳染病的類型激增。特大城市人口密度高、流動頻繁,加上空調系統、公共廁所、垃圾場所等易于微生物繁衍和傳播的環境,傳染病毒的適應性和擴散性增強。有統計顯示,過去33年,疫情暴發多達12102次。這些疫情對特大城市威脅巨大。特大城市是全球各類資源要素高度聚集和流動的“節點城市”“流量城市”,一旦出現傳染病例,很容易出現爆炸性增長,疫情防控的“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壓力非常大。

特大城市社會風險的“四大”特點。歷史地來看,城市的產生往往基于對人們安全需求的滿足。但是,風險將長期存在于城市生活。當下,特大城市所面臨的社會風險有四大特點。

第一是“疊加效應”,在特大城市,傳統安全風險與非傳統安全風險疊加交織。各種生產建設如火如荼,存在化工、危險固廢、醫療器材與設備、危化品生產與倉儲等重點行業領域,以及建筑工地、油氣管道、密集輸電線、公路建設、密集交通、食物生產流通、飲水用水、高層建筑、垃圾處理等易生災害的生產生活領域。與此同時,電力、能源、網絡、科技日益成為城市生活和風險防控的底盤基座,這個基座一旦遭遇攻擊或破壞,風險防控網絡就會面臨癱瘓和失序的困境。

第二是“溢出效應”,特大城市要應對各類風險的沖擊,并且極易形成“風險外溢”。風險并不固定在特定的邊界以內,因為人群流動頻繁和跨域邊界模糊等因素,特大城市的風險會迅速擴大傳播和影響范圍,有的則會外溢出城市,給社會帶來巨大的損失。

第三是“放大效應”。在現代信息社會背景下,風險信息特別是“小道消息”在傳播過程之中會不斷得到加強。個體和社會公眾對風險信息的認知結構、解讀能力等會影響風險判斷,人們對風險的感知會得到放大,進而產生其他風險。

第四是“鏈式效應”。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風險具有較大的能級,風險出現后又可能引發次生風險,產生“災害鏈”“風險圈”等鏈式反應。在嚴重的情況下,風險的“鏈式效應”會造成整個城市社會系統失控。

特大城市風險防控的三大短板

經過多年的發展,特大城市已經完成主要的空間架構,從空間擴展進入“提質升級”的內涵發展階段。在風險社會背景下,特大城市的風險防控仍然存在一些短板。

其一,風險防控的“權責失配”問題。風險防控具有領域性、專業性特點。在日常工作中,不同部門按照風險類型實施專業化管理。就大的分類來看,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主管動物防疫工作;衛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應急管理部等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自然災害類救援;政法部門負責社會穩定風險防控;市場監管部門負責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等等。但是,大多風險防控工作都遵循權力等級序列自上而下的執行,來自上級部門的任務往往需要最基層的街道辦(鄉鎮)和居委會(村委會)來協助落實,這就出現了“條條指揮塊塊”的現象。通常的情況是,越是基層,其防控的責任就越大、權力和資源配置越是不足。例如,“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生態環保”已經成為基層工作的“三大底線”,基層政府部門和居(村)委會要付出巨大精力處理這些任務。在特大城市,社區往往要承擔十多個大類、二十多項小類(包括防汛、防火、防災和安全生產檢查等)的風險防控工作。基層單位和工作人員既缺乏相應的資源、專業能力和執法權,還要背負“誰發現問題誰解決”的壓力。有的基層工作人員反映,這么繁重的任務難以完成,不出問題純屬僥幸,出了問題就要被問責。

其二,風險應對的“防控失衡”問題。風險的預防和控制是一個完整的整體,但是,在風險應對過程中,還存在一些“輕預防、重控制”“平戰轉換瓶頸”等問題。不少地方在風險預防方面重視不夠、投入不足,在風險來臨時又“急于表功”“過度防控”。有的地方在風險排查、演練方面走形式、走過場,將風險防控當成階段性應急工作,存在“災停即止”“被動應對”的現象,在疫情防控形勢向好的情況下,出現麻痹松懈、形式應對等問題。風險處置是一個專業化與政治性高度結合的工作,一旦處理不好就會攸關萬千居民的安全,也會攸關處置者的個人命運前途。風險的“危、急、快、重”特性,“風險剛性”與“處置彈性”之間的巨大張力,考驗一線負責同志“臨機決斷”“擔當負責”的能力。在風險來臨時,個別官員出于“避責”的考慮,畏手畏腳、處處等待上級指示、貽誤時機,不能迅速打開局面。

其三,風險防控的“協同失調”難題。特大城市的風險防控,既需要黨政系統的內部整合,也需要社會、市場和市民的共同參與,但其中還面臨“協同失調”的難題。在黨政系統內部,各部門專業化有余、協同化不足,各自按照職能目標獨立運行,在風險防控中缺乏溝通、合作,存在各自為戰的狀態。僅以食品安全監管為例,相關監管部門存在“分散性和碎片化的問題”,往往只關注商品的生產、流通或消費之中的某一環節的問題,忽視全過程、全環節的貫通。在社會合作方面,各類社會組織、市場組織和居民的參與沒有得到很好的協同。社會組織、企業、志愿者空有一片熱心,卻難以精準援助資源、開展救援服務;日常風險防控的壓力壓在基層行政系統和居村體系身上,居民群眾的積極性沒有有效發揮。

構建“風險防控一體”的韌性城市治理體系

“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加強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風險防控”,“建設宜居、創新、智慧、綠色、人文、韌性城市”。雖然目前仍存在一些短板,但經過多年的發展,特大城市的社會風險防控意識和能力得到了相應的提升,社會組織、志愿者參與風險救援的熱情高漲,新媒體等新的社會動員方式出現,對形成新的風險應對和治理模式具有啟發意義。要基于前有的經驗和教訓,推動風險防控一體的韌性城市建設。

第一,構建韌性城市治理的“權責體系”。特大城市的風險往往種類豐富、災難性后果大,需要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域、跨領域的治理。要在黨組織領導下,構建體系完整、銜接有力的風險防控組織體系,特別是首先做好“黨政部門的內部整合”,將以往“單災種導向”“分門別類、各負其責”的部門協調融入應急管理組織架構中,擬定綜合應急管理體系工作職責,細化各主體在應急中的職責清單與合作機制;要推進編制資源向基層傾斜,提升基層應對風險的能力;明確政府、企業(生命線機構)、社會在風險防控中的職責,積極動員社會組織和居民參與風險防控,推出政商社一體的應急體系。

第二,完善防控一體的全周期管理機制。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城市是生命體、有機體,要敬畏城市、善待城市,樹立‘全周期管理’意識,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現代化治理新路子”。特大城市的風險防控要建立起以居民為中心的“風險識別、預警到應急決策、行動再到恢復、學習適應”的全周期、全過程治理機制。在城市風險應對中,既要“防”字當頭,常態化開展城市風險隱患排查,完善風險防控的多樣化空間基礎和風險預警業務體系,加強風險災害預防演練;又要“控”字有力,完善風險應急預案體系,重視“平戰貫通”“平戰轉化”的機制設計,出臺措施鼓勵干部在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中擔當作為,完善風險管理的調查、倒查機制,對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責任人嚴肅問責,既要防止問責不力,也要防止問責急就章、泛化。

第三,推動全環節智能風險治理體系建設。在維護電力、通訊安全的基礎上,借助5G、衛星遙感、傳感網、物聯網、大數據分析等新技術,完善全環節智能風險治理體系。首先,加強大數據信息感知系統建設,建好城市智慧平臺,推動城市地上地下空間、社會公共安全數字化管理和一網統管;其次,建好大數據預測系統,在獲取大數據信息的基礎上精準預測各類風險;再次,做好風險預警,運用大數據動態預測與監測風險,形成城市風險電子地圖、對重大突發風險進行分級預警,將各類風險信息及時傳遞到指揮系統、子系統和公眾;最后,智慧化鏈接資源,通過大數據精確整合風險應急的供求信息,整合不同行動主體、鏈接應對重大風險的資源與行動等。

(作者為南開大學中國政府發展聯合研究中心研究員、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

【注: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課題“大數據驅動的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風險防控研究”(項目編號:21ZDA069);國家社科基金重點課題“基于供需平衡的復合式城鄉基層治理體系研究”(項目編號:20AZD087);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2021年度科學研究與咨政服務項目“城鄉結合部新型社區治理的實踐與思考”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高小平:《構建常態與應急結合治理體系應把握哪些重點》,《國家治理》,2020年第18期。

②劉鵬、鐘曉:《智慧監管真的智慧嗎?——基于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監管改革的案例研究》,《廣西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2期。

③吳曉林:《城市社區如何變得更有韌性》,《人民論壇》,2020年第29期。

④湯偉:《傳染病為何多“新發”于城市?》,《看世界》,2020年第3期。

責編/李丹妮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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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周小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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