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社會科學院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針對被監督單位紀檢監察建議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佀海 攝
政治監督是以“兩個維護”為“綱”和“魂”,以捍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見效、督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保證權力在正確軌道上運行為著力點,對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等的監督,旨在從政治上發現問題、糾正偏差、防范風險。
中央和國家機關在黨和國家政治架構與組織體系中處于中樞位置,是踐行“兩個維護”的第一方陣,是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第一棒”。黨的十九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強化派駐監督,指出“派駐監督本質上是政治監督”,要求“不斷擦亮監督‘探頭’”。對此,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加強組織領導,推動派駐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紀檢監察組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兩個大局”,聚焦“兩個維護”,心懷“國之大者”,緊盯“關鍵少數”,結合被監督單位職能職責,強化政治監督,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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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認識派駐機構
強化政治監督的重要意義
從百年黨史看,強化政治監督始終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首要職責使命。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我國革命、建設、改革的重要經驗,是我們黨歷經百年風霜雪雨,戰勝一個又一個困難、取得一個又一個勝利的根本政治保證。紀檢監察機關因黨而生、為黨而戰、興黨而強,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時期,始終擔負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重大職責使命。黨章規定,紀律檢查機關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黨章對監督工作作了19處規定,這些內容也明確了在監督工作中紀檢機關的職責和任務,明確了政治監督的內核和精神,凸顯了紀檢監察機關的政治屬性。派駐機構“一出生就帶著政治監督的基因和使命”。1962年9月,黨的八屆十中全會規定派駐監督制度,就是要維護黨章、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加強黨的集中統一和反對分散主義。1978年恢復重建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后,黨的十二大黨章規定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黨的紀律檢查組或紀律檢查員。中央紀委于1983年下發文件明確派駐機構職責任務,其中首要的就是協同黨委檢查駐在部門和系統執行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黨中央明確要求,派駐機構要以嚴明的紀律確保中央政令暢通,堅決維護中央權威。2018年10月,黨中央印發《關于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基本原則的第一條就是堅持政治監督,要求“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派駐機構改革全過程,使派駐機構更好履行政治監督職責,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貫徹落實”,推動派駐機構工作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從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實踐看,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論述為政治監督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政治監督,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一系列明確要求,強調新時代強化政治監督的根本任務就是“兩個維護”;必須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全黨步調一致、行動統一;抓黨的政治建設、強化政治監督,根本是要防范化解思想渙散、紀律松弛風險,使全黨自覺而緊密地團結在黨中央周圍,時時刻刻向黨中央看齊,把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到實處;要抓住關鍵少數,破除一把手監督難題;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的監督;政治監督要在4個方面著力,即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動搖,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見效,督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保證權力在正確軌道上運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闡明了政治監督的根本任務、目標要求,體現了對全面從嚴治黨規律、紀檢監察工作規律的精準把握。
從中央和國家機關地位作用看,推動派駐機構強化政治監督意義尤為重大。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推動黨中央治國理政、管黨治黨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領導機關,政治上必須過硬。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和國家機關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黨的建設取得顯著成績,反腐敗力度不斷加大,政治生態不斷向上向好,但政治意識淡化、黨的領導弱化、黨建工作虛化、責任落實軟化等問題仍然在一些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央和國家機關出問題危害很大,屬心腹之患而非皮癬之憂,小毛病不治久而久之也可能引發大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派駐機構要牢記使命,找準職能定位,突出監督重點,創新方式方法,盯住這些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司局級以上干部,提高發現和解決問題能力。因此,必須從戰略高度和全局高度強化政治監督,推動派駐機構準確把握中央和國家機關作為政治機關的根本屬性,把黨中央決策部署與派駐監督職責科學地歷史地具體地結合起來,督促中央和國家機關帶頭踐行“兩個維護”,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反腐,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更好地從黨和國家事業大局出發作決策、抓工作、促改革,持續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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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央和國家機關開展政治監督的實踐成效
十九屆中央紀委把“兩個維護”作為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責任,堅持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監督就跟進到哪里。派駐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紀檢監察組按照中央紀委常委會部署,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大局強化政治監督,在推動中央和國家機關帶頭做到“兩個維護”、全面履行職能職責、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政治監督意識日益增強。派駐機構立足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開展政治監督,將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作為政治監督的首要任務,緊盯“十四五”規劃貫徹落實、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統籌發展和安全等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主動跟進、靠前監督,注重從政治上發現問題、糾正偏差、查處案件。
政治監督重點更加突出。隨著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派駐機構政治監督重點越來越清晰。一是緊盯主體責任,抓住關鍵“人”。通過談心談話、專題會商等方式,壓緊壓實被監督單位黨組(黨委)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派駐機構主要負責同志經常與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交換意見、通報情況。二是緊盯職能職責,抓住關鍵“事”。圍繞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減稅降費政策落實、促進暢通國內大循環和國內國際雙循環等重點工作,持續強化監督。三是緊盯權力運行,抓住關鍵“點”。主動把監督融入治理之中,緊密結合中央和國家機關權力運行特點,以及對下領導、條線指導或垂直管理實際,督促相關單位公正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
政治監督機制逐步健全。著力加強政治監督機制改革和制度建設,政治監督威懾力不斷強化。一是加強頂層設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認真落實《關于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健全領導體制、明確制度機制,賦予派駐機構監察權;印發協作配合指導意見、措施使用管理辦法、派駐機構考核辦法、重要情況報告辦法等制度規定,為開展政治監督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健全貫通協同機制,形成監督合力。在紀檢監察系統內部貫通協同方面,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相關監督檢查室會同派駐機構、地方紀委監委探索形成并鞏固完善“室組”聯動監督、“室組地”聯合辦案機制,推動監督效能不斷提升。在對外貫通協同方面,與被監督單位綜合行政部門、內部巡視機構、組織人事部門、機關紀委等建立溝通機制,互通情況、共享信息,加強對機關紀委督促指導,聯合開展線索核查、查辦案件工作。三是推動政治監督制度化規范化。派駐機構普遍建立報告被監督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違規違紀問題、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問題、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領導班子成員從嚴管黨治黨及本人黨風廉政情況等“四項報告制度”,完善定期會商、重要情況通報、線索聯合排查、聯合監督執紀等“四項工作機制”,圍繞談心談話、監督調研、線索處置、審查調查等制定配套制度,政治監督實現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政治監督方式方法不斷豐富。派駐紀檢監察組主動作為,結合職能職責,適應形勢任務需要,積極探索創新、豐富完善政治監督方式方法。一是持續深化日常監督。堅持把講政治、講黨性貫穿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全過程各方面,優先辦理涉嫌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問題線索,嚴把選人用人關特別是政治關。通過列席會議、督促督辦、調研檢查、制發紀檢監察建議等方式,推動被監督單位履職盡責。用好追責問責、執紀執法等方式,形成震懾、倒逼改革。二是靶向開展專項監督。對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管黨治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督促被監督單位開展集中整治或專項治理,先后組織或參與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等專項任務。三是積極實踐嵌入式監督。針對基礎薄弱、問題突出的單位開展駐點調研、嵌入監督,深入了解掌握政治生態狀況,找準問題癥結,精準進行政治畫像,有針對性地推動整改。四是穩妥探索信息化監督。接入被監督單位信息化平臺,建立監督對象基礎信息系統,積極探索運用“大數據”幫助發現問題。
政治監督成效明顯。通過扎實開展政治監督,監督治理效能不斷釋放,管黨治黨責任進一步夯實。在“兩個責任”貫通協同方面,推動被監督單位黨組(黨委)主動履行主體責任、自覺接受政治監督,派駐機構主要負責同志與黨組(黨委)書記溝通基本實現常態化、機制化,“兩個責任”同向發力、同頻共振、同題共答的良好態勢初步形成。在審查調查方面,堅持把審查調查作為政治監督有力手段,特別是通過嚴肅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強化政治監督有效性。在落實“三不”一體推進方針方略方面,充分利用典型案件開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帶動被監督單位政治生態逐步好轉。在糾治“四風”方面,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堅持糾“四風”樹新風并舉,推動中央和國家機關作風建設不斷向縱深發展。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要清醒看到,派駐機構理論水平、政治能力與推進政治監督的要求、承擔的職責使命還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對政治監督的內涵和方式認識不夠到位、把握不夠精準。有的對政治監督思考不深,對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重大問題理論研究不夠。有的沒有找準政治監督和日常工作的結合點,不善于透過業務看政治。二是政治監督工作不夠深入聚焦,對被監督單位黨組(黨委)一把手監督仍存在畏難情緒,面上監督較多,具體人和事的監督偏少。三是在統籌推動發揮系統優勢、形成監督合力方面機制不夠健全,橫向貫通協同不足、縱向信息傳遞不暢,一些管理體制較為復雜的單位特別是垂管單位,內部監督不到位不到底的問題沒有很好解決。四是政治監督方式方法仍需改進。有的陷入被監督單位具體業務之中,把政治監督當成業務監管,甚至越位過界、包辦代替。有的對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看臺賬多、看效果少,對貫徹落實中的偏差看得不夠清、抓得不夠準。有的推動問題整改不到位,存在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書、召開專題會商會后,督促黨組(黨委)整改力度不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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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對中央和國家機關的政治監督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強化對中央和國家機關的政治監督,要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在監督對象上緊盯“關鍵少數”,在監督內容上聚焦“國之大者”,在監督合力上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黨內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協同,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保證全黨團結統一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在建立健全具體化常態化監督制度機制上下功夫。聚焦政治監督的重點任務和關鍵環節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機制。一是健全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情況閉環監督機制。督促黨組(黨委)向派駐機構通報重要指示批示總體數量、涉及工作和貫徹落實等情況,完善臺賬,對賬銷號,形成閉環。二是健全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問責機制。動態跟蹤、定期梳理,對于發現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三是健全政治生態分析研判機制。加強聯系監督檢查室與派駐機構對被監督單位各類“活”情況的交流,共同繪制政治生態“全景圖”,為做好政治監督提供依據和參考。四是研究制定關于強化政治監督的制度文件。對紀檢監察機關強化政治監督的實踐經驗進行規律性總結,研究制定規范性文件,推動政治監督理論和實踐不斷完善、深化和發展。
在做實做細對“關鍵少數”監督上下功夫。認真貫徹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要求,推動加強黨的政治建設。一是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圍繞遵守制度、落實決策、履行責任、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督促一把手帶頭做到“兩個維護”。二是加強對黨組(黨委)的監督。重點監督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執行民主集中制、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等情況,注重發現和解決普遍性問題。三是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的監督。綜合運用檢查抽查、民主生活會督導、信訪舉報分析研判、問題督辦等方式,重點監督黨內政治生活開展、問題整改、選人用人等情況。
在積極探索務實管用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堅持守正創新相結合,完善方式方法,增強政治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一是深化運用專題會商機制。堅持定期會商和及時會商相結合,與黨組(黨委)集體會商和與相關分管負責同志小范圍會商相結合,研究解決部門、行業和系統在黨的領導、黨的建設、管黨治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升會商質效。二是強化政治思維。研判問題線索首先從政治上審視,查辦案件首先從政治問題查起,注重精準發現和解決問題背后的政治風險和政治危害。三是用好紀檢監察建議。完善“室組”信息互通、聯合研判機制,共同研究問題,強化跟蹤問效,提高紀檢監察建議的精準性、規范性和實效性。四是把講政治貫穿民主生活會監督全過程。嚴把思想認識關、材料審核關、個別談話關、批評團結關和整改落實關,推動被監督單位各級黨組織開好民主生活會。五是推動談心談話常態化。針對情節輕微的一般性問題,既和風細雨,又見人見事、紅臉出汗,通過談心談話提高政治覺悟。
在推動形成監督合力上下功夫。發揮派駐機構身處“四項監督”匯聚點的優勢,形成常態長效監督合力。一是健全“室組”聯動監督機制。強化系統觀念,加強對派駐機構監督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室做好聯系指導和協調服務,派駐機構主動請示報告有關事項,推動“室組”聯動監督由“物理結合”向“化學反應”轉變。二是完善“室組地”聯合辦案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制度建設和能力培養,建立相對穩定的辦案對接機制,提高“室組地”聯合辦案的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三是推動派駐機構加強與其他監督主體的協同聯動。重點提高與中央巡視組和被監督單位機關紀委、組織人事、內部巡視、財務審計等部門協同聯動水平。四是深化垂管單位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督促駐垂管單位紀檢監察組加強對內設紀檢機構的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推動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政治監督體系。
在發揮派駐機構主要負責同志牽頭抓總作用上下功夫。強化派駐機構主要負責同志責任意識、擔當精神,督促其帶頭忠誠履職盡責。一是推動全面履職。完善考核評價機制,結合被監督單位職能職責,統籌謀劃推進政治監督工作。管好用好紀檢監察權,堅持組織授權、體現組織原則,嚴格按照規定權限、規則、程序行使監督權。二是加強請示報告。督促派駐機構主要負責同志嚴格執行重要情況報告辦法,及時、全面、準確向委機關報告有關事項;定期向分管委領導報告開展政治監督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監督中發現的重要情況。三是強化隊伍建設。壓實派駐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抓班子帶隊伍責任,推動完善組內干部培養鍛煉、輪崗使用機制,把政治監督納入派駐機構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