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如何治村已經成為一件極其嚴肅的事情。這些年來,基層減負儼然成為國家治理中的一件大事,國家機器在高速運轉,村莊也被卷入其中。其中的重要表現是,全國各地的村莊幾乎都有行政化的趨勢,村級組織承擔了越來越多的治理任務。村干部不僅要處理糾紛調解、移風易俗等各種村務,還要完成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振興等各項政務,專職化、坐班制成了常態。那么,如何理解這一現象?
《村莊治理現代化的實現路徑》,杜姣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
以形式主義為主要表征的“治村”困境逐漸顯現出來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基層治理體制基本上維持了“鄉政村治”的架構,鄉鎮是最低行政層級,村一級則實行群眾自治。應該說,這一制度設計有強大的合理性。畢竟,千百年來,村莊是大多數國人的棲息之地,人們根據血緣和地緣關系相互連接,并在交往過程中生產出情感和價值,大多數公共事務也因人們之間的交往而產生。
村民自治制度,既讓村莊納入了國家治理體系,使得村莊具有“行政”的色彩,又讓群眾當家作主,簡約高效地完成治理目標。但是,眾所周知的是,村民自治的實施并不是沒有問題。自1998年全面推行村民自治后,“擴大民主”一直是村級治理的主要目標。也因此,全國絕大多數地區通過“海選”等技術設計,在村莊實現了強勢民主。以選舉為中心的村民自治,一直受困于賄選、派系競爭、村霸等問題,尤其是對黨的領導產生了極大沖擊。因此,黨的十八大以來,“治理有效”逐漸取代了“擴大民主”,成為了村級治理的主要目標。
為此,各地通過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高了村民自治的民主質量,強化了群眾性自治的制度效能。比如,四議兩公開進入了相關法律法規,有效回應了群眾參與的需求,并解決了“兩委關系”的制度困境。更重要的是,各地均不約而同地采取了切實有效的措施,規范了選舉,有效規制了賄選等問題。通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一大批挾持基層政權的村霸被清除出村干部隊伍。
與此同時,黨和國家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過程中,構建了黨領導下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在這個體系中,“村治”僅僅是治村的一種方式,且它本身也構不成自洽邏輯。只有在黨的領導之下,將村民自治和法治、德治結合起來,才能真正發揮“村治”功效。客觀上,今天的村級治理效能的確大大提高了,過去習以為常的基層失序現象甚是少見。但是,以形式主義為主要表征的“治村”困境,卻逐漸顯現出來。
簡單而言,國家在基層的資源投放、注意力分配等都越來越多,但中間耗損也在加大,治理績效和資源投入不成比例。
很多地方對“治村”存在一種錯誤的現代化想象
尤為麻煩的是,今天的村級治理之所以呈現出這種狀態,無不是伴隨著治理現代化、治理創新等實踐出現的。那么,造成這一意外的制度后果的原因是什么呢?學界習以為常的解釋是,國家和社會之間天生就有隔閡,官僚機器進入社會領域,很容易因為基層的不規則性而陷入困境。也是在這個意義上,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變通等現象,其實是官僚制度的必然產物。然而,今日之官僚病的深度和廣度,遠超過去,連“治村”這個似與官僚病無關的領域,也深受形式主義之害。君不見,村干部自稱“管天管地管空氣”“村里的打印機都累死了”。反過來,村干部群體也越來越要求有更好的待遇,似乎每個地方的政府部門都把提高村干部待遇當作一個政績,全然不顧村干部本來就是兼職人員,他們本來的身份就是農民。
2019年,中國城市化率已經超過了60%,絕大多數村莊都主動或被動地卷入到了城市化進程中。無論從哪方面看,村莊確實在朝現代化的方向變化。有些村莊已經完全融進了城市或城市帶,村莊只是一種名義上的、管理體制上的存在,其內核早就城市化了,哪怕是人們的生活方式,也高度城市化。有些村莊,雖保留了村莊的生產生活形態,但因為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其具有鮮明的服務城市運轉的功能地位,比如,村莊的土地主要是種植經濟作物,村民也主要是在城市從事服務業,城鄉之間相互獨立卻又緊密聯系。而廣大的中西部農村,很多都走向了空心化的道路,農業生產形態完整,但村莊生活樣態卻殘缺不全。很顯然,很多地方對“治村”存在一種錯誤的現代化想象。
在可以預見的相當一段時期內,中西部地區的空心村還將廣泛而持續地存在。他們顯然不會是城市化意義上的現代農村,把已經完全融入城市的村治的治理形態嫁接到空心村,以此來實現鄉村治理現代化,無異于緣木求魚。畢竟,處于不同的城鄉關系中的村莊的公共事務性質,治理目標,都具有質的差別。在制度設計上,當然也要因地制宜。本書探討了不同城鄉關系背景下的村莊治理現代化的實現路徑,可謂是切中要害。
簡約有效的治理,就是現代化的治理
在我看來,這本書的最大貢獻在于重新定義了治理現代化。什么樣的治理才是現代化的治理?簡約有效的治理,就是現代化的治理。在治理事務足夠復雜,也可以標準化的地方,治理現代化可能是要建立在功能齊全辦事大廳、一本正經的坐班人員、前沿炫酷的治理技術的基礎之上。
但對于廣大中西部農村地區來說,這些現代治理的基礎設施,與其說是助力,還不如說是干擾。有多少形式主義,是為了滿足技術和制度的要求而做無用功,反而耽誤了實實在在的為民辦事的?在這些地方,通過走群眾路線有效動員留守村莊的村民,自己組織起來辦好自己的事情,就是最為現代的治理。
本書的類型學方法,潛在地預示著,村莊治理現代化也不存在一個線性的發展規律。不同城鄉關系中的村莊治理模式,其實是一個并立關系,他們將長時期共存。因此,已經融入了城市的村莊的治理模式,不會是空心村治理模式的未來。在這個意義上,本書重新找到了村治的意義,也回答了如何治村的問題。
是為序。
(作者為武漢大學社會學院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原標題:治村與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