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我們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協調發展,創造了中國式現代化新道路,創造了人類文明新形態”。這一重要論述,闡明了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和屬性。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形成于中國式現代化的歷史進程,保障了中國式現代化的發展成熟,創造了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新亮點,并在此過程中生發出獨特的內涵、特征和邏輯。
1、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內涵
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是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深化改革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體制機制,不斷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實現國家治理的科學性、民主性、法治性和有效性的過程和事業。
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是在中國基本經濟關系和制度不斷發展的基礎上得以推進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決定了實現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主體格局、基本形態、體制結構和矛盾運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決定了實現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必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激發和培育政府與市場、國家與社會的雙引擎和雙動能,實現政府、市場、社會的互惠共生與良性互動,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復合治理機制。
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及其發展變化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原動力。改革開放后,1981年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明確指出:“在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國所要解決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基于這一判斷推進的改革開放事業,極大促進了經濟、社會、文化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僅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而且是不斷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重要抓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正是在解決社會主要矛盾的過程中不斷得以發展的。
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內容涉及優化和完善政治權力關系、公民權利關系以及兩者之間的互動關系。就優化政治權力關系而言,在執政黨與國家關系方面,不斷加強和完善黨的全面領導和集中統一領導體制,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在國家政治方面,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完善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的相互關系,完善中央與地方關系,形成權責統一、科學配置、體制完善、運行高效的政治權力結構。就完善公民權利關系而言,貫徹依法治國戰略,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引導全體人民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和堅定捍衛者。就政治權力與公民權利關系而言,明確權力的邊界、規范權力的運行,積極培育和實現公民權利,推進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良性互動,達成公共權力與個人權利的合作共治,實現國家治理、社會調節和居民自治之間的良性互動與相互強化。
2、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特征
第一,堅持中國共產黨對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領導。
黨的領導確保國家治理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方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我國國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本質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在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從根本上確保中國國家治理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方向。
黨的領導確保國家治理的公平正義取向。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現代國家治理的基本價值訴求。如何保證國家治理不被資本集團與利益集團所俘獲,保證國家治理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偏離社會公共利益,關鍵在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共產黨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與人民休戚與共、生死相依,沒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從來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團、任何權勢團體、任何特權階層的利益。”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探索出一條黨長期執政條件下實現自我革命的有效路徑,確保黨是長期執政的革命黨,也是堅持革命的執政黨,確保黨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其先進性、純潔性保證國家治理的公平正義與公共性取向。
黨的領導確保國家治理的集中統一和高效實施。巨大的人口規模、復雜的人口結構、多期疊加的現代化建設和發展任務、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決定了中國國家治理必然面對高度復雜的社會利益結構、利益訴求和利益矛盾。如何保障人民根本利益,在發展中維護社會的統一和穩定,同時激發和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實現發展與治理的有機結合,達成現代化發展與治理的雙優績效,是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面臨的現實問題。中國共產黨具有巨大的政治能量和高度的政治權威,在國家治理中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實踐證明,黨的領導是解開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諸多困結的最大秘訣和關鍵。
黨的領導確保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進行現代化建設。民主集中制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領導制度,在推動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彰顯巨大優勢。實踐中,我們黨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形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治理運行機制。一方面,黨充分發揮政治組織力與政治動員力,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國家治理。另一方面,黨充分發揮政治領導力與政治執行力,把握國家治理的社會主義方向,保障中央權威與決策的集中有效,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持續有效發展。
第二,堅持人民在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的主體地位。
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內容。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本質上是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堅持、實現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實踐過程,是人民主權與人民治權有機聯系、相互強化、共同發展的過程,是以系統有效的整體性治理集中體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過程。
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以維護、實現和發展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宗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從人民根本利益出發,構建治理格局、制定治理戰略、優化治理體制機制、實施治理方針政策,集中體現了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人民性。
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以優化和完善國家的政治權力體系和制度體系為基本內容。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創設政治權力民主監督的體制機制,確保權力按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運行。由此可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不僅奉行人民之政,而且貫徹人民之治。
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以維護、保障和實現人民權利為出發點。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根本動力在于人民群眾的社會實踐。在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實踐中,人民以巨大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多領域、多層次、多范圍、多方面開拓創新和完善發展民主治理的機制和路徑,使得人民參與治理與自我治理有機結合,使得國家治理現代化體現為人民正當權益的實現,落實為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與此同時,積極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健全社會公平正義和公民權利的法治保障制度。因此,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是公民權利真實平等廣泛實現的現代化。
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以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為根本路徑。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統一于我國真實、廣泛和有效的人民之治的偉大實踐。
第三,辯證思維是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邏輯。
唯物辯證法是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哲學基礎與思維方式。中國國家治理秉持馬克思主義辯證邏輯,在國家治理中構建了“一”與“多”辯證統一、相輔相成的邏輯結構,體現了國家治理的東方智慧。
在治理的經濟基礎方面,中國國家治理遵循“一”與“多”共存的辯證邏輯。貫徹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資源配置的基礎,同時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的經濟運行機制。在“一”與“多”的辯證統一中,發揮多種所有制、分配制度和經濟運行機制的優勢,服務于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的任務。
在治理的主體方面,中國國家治理堅持黨全面領導、多元社會主體共同參與的治理模式。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把握國家發展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方向,有效整合、化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利益矛盾與利益沖突。同時,尊重社會的多樣性,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引導其有序參與到國家治理的基本框架中,在“一”與“多”的互動關系中,形成政黨—國家—社會協同共治、互強互動的治理邏輯。
在治理的出發點方面,中國國家治理奉行公共利益優先、兼顧個人利益的治政要領。在國家治理的意義上,優先性集中體現為在社會發展中將社會公共利益置于至高地位。雖然公共利益來源于個人利益,但公共利益獨立于個人利益,并優先于個人利益。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以人民的共同利益為社會公共利益的基礎,強調公共利益優先,以公共利益統合個人利益;同時,高度重視個人權利的實現與個人利益的保護,表現為“一”與“多”共存的辯證邏輯。
在治理的基本價值方面,中國國家治理弘揚“和而不同”的優秀傳統文化精神。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奉行一元價值主導、多元價值共存的基本價值取向。在實踐中,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吸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精髓,借鑒世界各國現代化建設的有益經驗,積極努力實現社會生活多重價值的協調發展與有機融合。在治理精神與治理價值層面,體現“一”與“多”有機結合、協同共生的辯證邏輯。
3、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實施
建構性治理是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實施路徑。所謂建構性治理,就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尊奉人民主權,優化國家治權,保障公民人權,在問題導向與問題解決的治理實踐中,建構和優化國家治理的主體結構、制度結構與價值結構,形成中國特色結構性治理模式,并且據此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
首先,以權威治理整合社會,以構建結構性治理主體格局為依托。統一、有力、強大和有效的權威,是建構現代國家治理格局的必要條件,也是促進市場發展和社會有效治理的重要前提。新時代國家治理的實踐表明,面對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社會的多樣性多元化,中國共產黨運用強大而有效的權威力量,建構和維護了社會公共秩序,保證了公共規則的有效供給與實施,規范了人們的經濟和社會生活,將個人理性整合為公共理性,從而實現了社會公共生活的有效運轉,保證了多元社會主體之間的有序互動與協同合作。因此,統一強大的權威性與多元多樣的民意訴求的有機融合,使得中國共產黨能夠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統合和建構結構性治理格局,并且運用這種結構性治理格局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
其次,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以國家治理制度建設為根本路徑,在此基礎上提升制度執行能力,優化制度的運行和效能。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建構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通過優化治理主體間的利益關系,改革國家治理的體制機制,打破既定利益格局,實現體制機制創新;提升治理主體的制度執行力,將治理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以治理效能作為制度評價的基本標準,以效能為依據推進制度的優化升級。
再次,實現治理與發展的緊密結合,在發展和改革中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中國國家治理是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總體歷史進程中,在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中,系統實施和持續創新的建構性治理。建構性治理不斷創新治理制度安排,全面改革制約生產力發展的治理體制機制,優化政治權力關系,完善公民權利;在治理創新中建構現代國家治理結構和治理體系,提升政治權力主體與公民權利主體運用國家治理制度達成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協調利益矛盾的能力,提升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能力。同時,按照社會主要矛盾和國家治理的主要戰略和任務,分階段建構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實現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有機結合的現代治理結構。
最后,治理兼具現實針對性與現代化超越性。一方面,建構性治理從實踐出發,堅持問題導向,以實際問題為改革的有力抓手,通過解決現實問題,著力針對性地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另一方面,建構性治理堅持不斷探索和創新治理結構,進行頂層設計,把問題解決與國家治理戰略有機結合,基于實踐構建治理現代化的模式,并且以此引領國家治理現代化實踐。因此,建構性治理又具有超越性和引領性的特點。
總之,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共產黨人基于中國國情,不斷深化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對實現什么樣的治理形態和治理文明,如何構建和實現這樣的治理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實踐探索,不僅是中國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對于其他國家實現治理現代化也有借鑒意義。
(作者:劉舒楊 王浦劬,分別系北京大學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院助理教授,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