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常州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從12月1日起將開展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屆時,在該市從事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的靈活就業人員,都可以通過簽訂繳存協議的方式,自愿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與單位在職職工同等享受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等政策優惠,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僅可以享受年度結息權益,還可以免繳個人所得稅。自此,住房公積金制度將覆蓋常州市所有就業人群。
住房公積金作為一項政策性金融制度,在設計之初主要解決各類單位在職職工的住房問題。靈活就業人員是伴隨著市場經濟發展產生的新就業形態,并不在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覆蓋范圍之內。但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度發展和互聯網技術的廣泛應用,靈活就業的形態越來越多樣,隊伍越來越壯大,已成為我國市場經濟中十分重要的就業形態。支持靈活就業人員住房消費,幫助他們改善居住條件,既是落實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更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推動在住房領域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內容。
江蘇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吳海泳介紹,常州市開展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其目的就是要重點解決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幫助靈活就業人員改善居住條件,為推動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提供“常州方案”,同時,也是為常州市打造“國際化智造名城、長三角中軸樞紐”在留住人才人力方面提供基礎支持。
據了解,目前全國開展試點的城市共有6個,分別是廣州、深圳、重慶、成都、蘇州和常州。與其他試點城市相比,常州市的試點工作特點明顯:
從靈活就業人員特點看——最大程度體現靈活性。針對靈活就業人員的職業、收入等方面不穩定的特點,體現“寬進寬出”。“寬進”,放寬人員“身份”,無正式單位就業的人員均可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放寬人員“年齡”,16-6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都符合條件;放寬繳存方式,繳存額度在當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度的上下限范圍內實行申報制,既可按月繳存,也可按一定周期提前預繳。“寬出”,自愿終止協議,未申請貸款或貸款已還清的,可隨時終止繳存協議,自由退出住房公積金繳存,并可提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的資金;轉移互換靈活,在我市靈活就業繳存戶與單位繳存戶的不同身份之間,以及在與外省市繳存之間的異地轉移,均可方便辦理。
從制度改革的方向上看——最大程度體現公平性。我市試點的《實施方案》最大的特點就是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一視同仁,充分體現了對靈活就業人員的“同權”思路。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后,可以與在職職工同等享受提取、貸款和年度結息等住房公積金權益,所繳住房公積金可以免繳個人所得稅。
從探索實踐的經驗上看——最大程度體現傳承性。一方面,在全面總結我市個人繳存探索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試點工作繼承了協議繳存、資金統籌使用等已有的良好做法,保證了個人繳存向試點工作的穩妥過渡;另一方面,試點工作又在上述靈活性、公平性方面進行了政策優化,增強了政策的吸引力,有利于推動試點工作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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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上世紀90年代初期,在借鑒新加坡公積金制度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建立的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制度安排。住房公積金在設計之初,主要是為解決城鎮在職職工的住房問題,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出現了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住房公積金制度未覆蓋群體。為幫助解決這類群體的住房問題,2005年,住建部出臺了《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個人自愿繳存,允許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參照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2006年,常州市在行業內較早開展了個人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探索實踐,出臺了《常州市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及其雇用人員等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暫行辦法》。2015年,我市又進一步精簡材料,規范管理,個人繳存呈現快速增長之勢,每年新增量增至萬人以上,約占當年全市新增繳存人數的10%以上。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計有14.4萬人以個人自愿繳存的形式參加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繳存總額達35.8億元,其中,有2.51萬戶申請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余額71.63億元,享受了住房公積金政策紅利。我市個人繳存規模約占全國的七分之一,居全國之首。
進入新時代,伴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度發展和互聯網技術的廣泛應用,我國的就業形式發生了深刻變化,越來越多的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就業的新形態出現,并且發展規模有井噴之勢。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專門下發《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意見》,明確“個體經營、非全日制以及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多樣的就業方式,是勞動者就業增收的重要途徑”,要求各有關部門在發展渠道、創業環境、保障支持等多方面給予靈活就業人員幫助和支持。支持靈活就業人員改善居住條件,帶動這部分制度未覆蓋群體在住房領域實現共同富裕,成為住房公積金制度在30周年發展路口的一項重要改革內容。
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再次以敢為人先的改革勇氣,勇挑重擔,承擔了全國“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并在全面總結已有個人自愿繳存管理實踐的經驗基礎上,發揚“勇爭一流、恥為二手”的城市精神,進一步在靈活性、公平性方面進行政策優化,增強政策吸引力,為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貢獻“常州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