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古以來,公文保密工作歷來受到封建統治者重視。古代公文保密工作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目的明確,維護封建王朝統治;機構健全,強化公文保密職責;制度嚴密,實行規范化管理;程序完備,注重全程管控。
【關鍵詞】古代公文 公文保密 公文處理 【中圖分類號】G277 【文獻標識碼】A
“中華文明上下五千年”,其跨度之久、影響之深,有目共睹。伴隨著文字的出現、國家的形成,公文應運而生,并在中華文明的千年傳承中不斷被發展完善。作為“御天下”“臨民治事”的工具,公文在歷朝歷代統治中都發揮著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維護統治、鞏固政權等重要作用。
自夏朝開始,公文不斷以不同稱呼和形態存在于歷代王朝之中。例如,殷商“典冊”、周“中”、秦“典籍”、漢“文書”“文案”、三國“公文”、唐宋“文卷”“案卷”、元“文卷”“簿籍”、明“文牘”“案牘”、清“牌子”“本章”等。①由于公文特有的政治功能,對其進行保密管理在某種程度上成為統治者共識,倍受歷代統治者重視。我國對于公文的保密管理最早可追溯至夏朝太史令將“圖法”進行“宮藏”②,發展至清代已基本形成一套制度完備、運行順暢的管理系統。
目的明確,維護封建王朝統治
公文是公務活動的直接產物,涉及諸多政治要情與國家秘密。在一定時間與空間范圍內保證其信息內容不被泄露,對穩固統治者地位、穩定政權運行至關重要。《易經·系辭(上)》就指出:“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③《韓非子·說難》也強調:“夫事以密成,語以泄敗,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語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④
封建王朝統治者歷來重視公文保密。自商朝設立“守藏史”一職掌藏國家圖籍,至清代設立“軍機處”規避機密泄露風險,歷朝歷代對公文保密越來越重視。一方面,對事關國家機密、政務要情的公文在呈送上傳、批復下達過程中所面臨的信息安全問題尤為關注;另一方面,對辦畢公文在存儲保管環節中的保密工作同樣重視。清代雍正皇帝曾言:“所有皇考朱批諭旨,俱著敬謹封固進呈,若抄寫存留,隱匿焚棄,日后發覺,斷不寬宥,定行從重治罪。”⑤足以窺見封建王朝統治者對公文保密的重視程度。層層把關、全程管控的公文保密系統為封建政權的穩定運作提供了有效支撐,其背后所承載的權力流動、勢力對抗等被置于統治者所劃控的特定范圍之下,事端滋生、紛爭四起的可能性從而在某種程度上有所減弱。
機構健全,強化公文保密職責
文書是檔案的前身,自其形成開始流轉至辦畢進行處置,保密工作始終貫穿其中。公文保密工作隸屬于文書檔案工作,并分別于文書階段和檔案階段由不同機構與人員負責。
在文書階段,中央文書機構在政務處理、政情溝通過程中至關重要。秦朝形成“以丞相府為主,御史大夫寺為輔的中央秘書機構”,兩漢設立“尚書臺”作為處理文書業務的秘書機構⑥,隋唐確立以中書省為中心的“三省”(“中書出令、門下審議、尚書執行”)為文書檔案工作最高管理機關,明朝中央文書機構包括內閣、通政使司、六科、司禮監、文書房等⑦。這些文書機構作為中央與地方、帝王與臣民的溝通橋梁,承擔著上傳下達的使命職責,同時肩負著保證公文質量、保障公文安全、保守公文秘密的核心任務。其中,公文保密是其重要工作內容。唐代針對中書舍人明確“四禁”制度,規定“一曰漏泄,二曰稽緩,三曰違失,四曰忘誤,所以重王命也”⑧,指明中書舍人在保守公文機密方面的職責。明代《明律集解》(卷三)規定:“若近侍官員漏泄機密重事于人者,斬;常事杖一百,罷職不敘。”
在檔案階段,我國古代王朝多設立專門機構來對公文進行保管存儲。公文辦畢之后其“身份”有所轉變,后續由保管機構對其進行管理與處置。據可考文獻,我國歷史上最早的中央檔案機構——“天府”誕生于周朝。⑨《周禮》記載:“天府,掌祖廟之守藏與其禁令。”公文“藏于金匱、登于天府”由此始于西周。⑩隨著大一統王朝的建立和鞏固,“藏書之所”愈發正規與完善。漢代設有石渠閣、蘭臺、東觀等。《三輔黃圖》記載:“石渠閣……所藏入關所得秦之圖籍。至于成帝,又于此藏秘書焉。”崇文院、秘閣為宋代“中央收藏檔案典籍之館閣”,后續皇帝檔案由此處分離,進入專屬檔案庫,其保密要求與程序更為嚴苛。據悉,兩宋時期共建十一座皇帝檔案典籍庫。?明代檔案庫包括兩種類型,一類保管帝王文書及其世系;另一類保管中央和地方機關檔案。前者較為典型的即皇史宬,后者有文淵閣庫樓、后湖黃冊庫。明代具有嚴格的檔案保密制度,例如,黃冊庫唯恐“諸人測知后湖之虛實”,戒備森嚴、隔絕外界,“擅越湖者必以重治”。古代檔案保管機構的日趨完善為辦畢公文提供了一個可靠的“安身之所”,加之機構自身的嚴格管理,公文所承載的“信息密碼”在此得以保守。
制度嚴密,實行規范化管理
作為“管理公務、臨民治事的工具”,公文在推動國家發展、維持社會穩定、保證政權穩固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而公文管理的質量和效能直接關系到公文能否在專制統治中發揮其應有價值。為此,歷朝歷代均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專門公文制度。其中,保密管理便是公文制度規制和約束的一個重要方面。
隨著大一統王朝的建立,社會各方面運行亟需統一化的思想理念進行指導和約束,以維持和穩定來之不易的大一統局面。憑借著這一獨特的政治優勢,秦漢在完善公文制度方面形成了開創之舉。“書同文制度”確定公文書寫的標準字體;“行文制度”規定公務請示“必以書”;“校勘制度”保證公文傳遞信息的準確性;“避諱制度”強調“王權至上”要在公文整個運行過程中得到遵從;“用印制度”標記公文形成的責任者并說明公文效力;“傳遞制度”確保公文的順利流轉與及時到達;?“保管制度”規范公文保存及利用。秦漢公文制度為日后公文保密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礎。
相較于秦朝之前關于公文保密的一些慣習式約束,秦漢及其之后的歷朝歷代逐漸將公文保密上升為一種更加制度化、規范化的工作,制定明文法律即為其突出表現。唐朝《唐律疏議》規定了一系列文書制度,涉及“稽緩制書官文書”“制書官文書誤輒改定”“上書奏事犯諱”“文書應遣驛不遣”等多個方面,對秦漢文書制度有所繼承和發展。其中,《唐律疏議》亦對公文保密管理作了一些強制規定,多具有懲戒性特點。例如,“諸盜制書者,徒二年。官文書,杖一百;重害文書,加一等;紙券,又加一等”“諸私發官文書印封視書者,杖六十;制書,杖八十;若密事,各依漏泄坐減二等。即誤發,視者各減二等;不視者不坐”等,分別對盜竊和私拆文書所可能引發的文書失密現象作了約束和規制。宋代《慶元條法事類》規定:“緣邊事應密行下則不得榜示,時政邊機文書禁止雕印。”即邊防要事應當以機密公文下達,不準公開榜示,同時公文要嚴格控制,不準復印,以免外傳。?《明律集解》(卷三)分別對如何懲戒“若邊將報到軍情大事而漏泄者”“若私開官司文書印封看視者”“若近侍官員漏泄機密重事于人者”等作出了規定。總體來說,公文保密管理在我國歷朝歷代中基本已形成共識,通過法律對有關行為進行約束,施以嚴格的懲戒措施,是封建統治者的普遍做法。
程序完備,注重全程管控
隨著保密制度與技術的日臻完善,古代公文保密逐漸從側重某單一方面發展至關注全程管控。在公文起草階段,拆字法、隱語法、反切法等為常見的保密方法。在公文傳遞階段,古人常用泥封法、斗檢封、用印等確保公文信息安全。例如,漢代為了保證公文在傳遞過程中的信息安全,采取了三個措施:一是由發寄人在公文捆扎繩結處加封泥、蓋印章,并注明相關信息,到達郵寄機構處再重新封裝;二是憑借嚴密的收發轉手續登記公文中轉情況,確保公文流轉的可追溯性;三是通過嚴明的紀律和嚴格的程序查驗公文是否正常到達。?在公文保管階段,專職保管人員和專門保管機構是公文保密的強大支撐。全流程管控系統為公文保密管理打下良好基礎。具有奠基作用的秦漢公文制度即對公文起草、傳遞、保管等多個階段行為進行了約束與規制,這使得后續諸朝在制定公文制度時都或多或少對此框架有所借鑒。公文保密管理作為公文制度重點規范的一個方面,亦受到全流程管控。
程序完備的公文保密系統具有兩大側重點。一是關注基于公文本身的保密技術與方法。從作為保密工作客體的公文本身出發,對其信息內容與載體形式進行加密,是公文保密的基礎環節。一方面,拆字法、隱語法、反切法等均是針對公文內容進行加密的方法。以拆字法為例,即發文者將擬傳達的內容隱藏在相關文字里,收文者須將文字拆解成若干部分,從而破譯其中隱藏的意義。武則天破“青鵝”密信即為例證,“青鵝”兩字拆分后為“十二月我自與”之意,裴炎起事之心暴露,后被處死。?另一方面,從公文外在載體著手,使用封印、裝盒等方式防止公文信息外泄。漢代重要公文緘口封泥,隋唐公文加蓋戳記并有時附加實物信符,宋代規定“諸官文書皆印年月日及印封”加蓋彌縫章并多頁首尾連粘,清代公文傳遞前需完成“做好封皮、粘上貼黃、用印、裝匣”等一系列封裝工作,且“其有密奏事件,則要加封儲匣”?。二是強調公文保密工作主體的行為約束與規范。從作為保密工作主體的公文管理機構及其人員出發,歷朝歷代出臺了一系列制度與規范對其進行約束,并明確了諸多懲戒措施。
我國古代公文保密工作,對我國當代的公文保密工作具有啟發與借鑒意義:一是當前我國公文依然在一定程度上或特定情境下具有保密需求,但其本質目的已發生改變,區別于維護封建王朝統治,維護人民利益是我國政權穩定運行的最終目的。因而平衡好保密與公開的關系是新時代的新課題。二是公文保密工作本身存在矛盾性,不可能有完全的公開或封閉,“力求在保守秘密與交流信息尋求恰當平衡”才是最佳選擇。這就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作為支撐,否則會出現各執一詞難以處理的情況。三是正規且專門的文書檔案機構必不可少,這是公文保密工作的組織保障。四是健全法制、依法治理是公文保密工作的基石。五是公文保密具有階段性特征,自其起草、撰寫、流轉至辦畢、保管,都應注意其信息安全問題。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信息資源管理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檔案事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注: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新時代我國檔案管理體制改革研究”(項目編號:19ATQ009)研究成果】
【注釋】
①⑥??丁曉昌、冒志祥:《古代公文研究》,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2000年,第2頁;第68、69頁;第70-74頁;第72、328、357、513頁。
②劉典:《古代公文 保密有方》,《財會月刊》,2013年第21期,第10頁。
③徐澍、張新旭譯注:《易經》,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68頁。
④[戰國]韓非著、蔣重躍注評:《韓非子》,南京:鳳凰出版社,2010年,第65頁。
⑤轉引自莊吉發:《故宮檔案述要》,臺北:臺北故宮博物院,1983年,第12頁。原注此檔案出自“宮中檔第七十七箱,九三包、二六四二號,雍正元年二月二十五日,吳升奏折”。
⑦⑨⑩???周雪恒:《中國檔案事業史》,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4年,第159、242頁;第52頁;第54頁;第209頁;第206頁;第123頁。
⑧[唐]李林甫:《唐六典》,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第276頁。
?方明:《武則天破密信》,《機電兵船檔案》,1999年第1期,第44頁。
責編/周小梨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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