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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識別我國企業創新的短板與難點

——基于對廣東、江蘇近600家企業的問卷調查

摘 要:對廣東、江蘇兩地近600家企業的創新問卷調查數據顯示,我國企業技術供給端的創新仍是突出短板,信息化技術的支持成為新時期影響企業創新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企業創新最突出的障礙是關鍵人才缺乏和過高的創新成本,而技術信息的缺乏是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的重要障礙。本報告建議,我國應采取更有針對性的政策,引導企業加強技術供給端的創新。加強環境政策、產業投資政策、人才政策與創新政策的協調,為企業創新活動營造更加柔性、包容的創新生態。

關鍵詞:創新政策 企業創新 創新生態

中圖分類號F276 文獻標識碼A

為準確識別我國企業創新的短板與難點,以及創新政策存在的突出問題,2021年上半年,我們對廣東、江蘇兩地584家典型企業進行了問卷調查*。這次調查既包括半導體、人工智能等高科技行業企業,也包括服裝、鋼材、機械等傳統工業企業,其中:高新技術企業為183家,規模以上企業為121家。參與此次調查的企業中,超過95%的企業有創新活動,45%的企業有獨立的研發機構(或研發部門)。此次調查的數據對于進一步完善我國創新發展政策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廣東、江蘇兩地企業創新調查的主要結論

此次問卷調查重點選擇了兩個經濟發展水平相對發達、企業創新能力相對較強的省份,主要包括企業創新活動的類型、影響企業創新成功的關鍵因素、創新面臨的障礙性因素、企業創新資源的獲取途徑、企業創新成果的轉化路徑和支持企業創新政策的實施情況等六個維度45類因素性指標,調查企業根據各類因素對企業創新的重要性(分為高、中、低和無影響四個等級)進行選擇,并分別賦予1、0.75、0.5和0.25的權重,加總折算后比較不同因素對于企業創新的相對重要性。從調查的結果來看,我國企業創新仍存在以下五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企業普遍重視需求端的創新,對技術或新材料、新的中間產品的創新重視不夠

如圖1所示,此次問卷調查將企業創新活動劃分為六類,即主營產品創新、新的原材料和中間產品創新、技術或工藝創新、組織創新、營銷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對于主營產品創新,大約近70.0%的企業選擇了“高”和“中”,是六類創新活動中占比最高的一類,其次是商業模式和營銷創新,占比均超過了65%。與之相比,只有大約1/3的企業認為技術創新的重要性高于商業模式和營銷創新,主要集中在高新技術企業和規模以上企業,而新材料或中間產品創新則是最不受企業重視的創新活動。由此可見,我國企業創新主要是以降低成本或擴大市場規模的“效率改進”式創新為主,而具有更高價值的技術創新或引領市場的“顛覆式”創新仍是“短板”。這種企業創新格局更適合于傳統工業化時期的經濟活動,很難滿足我國應對全球新一輪技術競爭,實現創新發展的戰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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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資金和信息化(IT)技術的支持是企業創新成功最為關鍵的三大因素,一些傳統政策工具對企業創新的有效性下降

如圖2所示,在問卷所比較的十大類影響企業創新成功的關鍵因素中,超過40%的企業認為人才和充足的資金是決定企業創新成功最為關鍵的兩大因素,其次是信息化技術支持和設備智能化,對企業創新成功的重要性已超過了供應商和下游客戶等市場因素;生產設備的支持在所比較的十類因素中重要性相對最低,但規模以上企業除外,該因素對此類企業的創新仍具有一定影響,與“政策激勵”因素相當。這一趨勢反映出部分傳統工業化時期的政策已不符合新發展階段企業創新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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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高新技術企業來看,超過50%的企業認為新市場的開拓相比現有的政策激勵更加重要,另有超過1/3的企業認為關鍵原材料或零部件保障對于企業創新成功也非常重要,反映出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潛在的風險,如美國等技術領先國家對我國的技術封鎖,短期可能會影響到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活動的正常進行。對于規模以下企業和非高新技術企業而言,超過半數的企業在“政策激勵”因素中選擇了“高”和“中”,同比高于“信息化技術支持”和“設備智能化”等兩類因素,企業占比也比其他類型企業更高,表明中小企業和非高新技術行業的企業創新需求與其他類型企業顯著不同,我國現行創新政策對此類企業創新活動的支持仍較為薄弱。

人才缺乏和過高的創新成本是當前企業創新中最為突出的障礙性因素,技術信息的缺乏是高新技術企業創新中的重要障礙

企業創新面臨的障礙性因素中,在“缺乏合適的人才或人才流失”中選擇“高”和“中”的企業所占比重最高,約為63.5%;其次是“企業創新費用成本過高”,選擇的企業比例約為58.6%。大約1/3的企業認為受政府環境治理的限制和產業投資政策的限制,企業無法進行創新,這兩類因素對于規模以下企業的影響相對更大,選擇“高”和“中”的企業所占比重分別為33.1%和34.7%,說明我國環境政策、產業政策與創新政策之間的協調仍需進一步改進。在“缺乏風險投資支持”和“缺乏銀行貸款等其他外部資金支持”等融資類因素中,選擇“高”和“中”的企業比例分別為43.7%和40.2%,同比要低于市場信息、市場需求等市場因素對企業創新的影響,可見“融資”并非當前企業創新過程中的主要瓶頸。

需要特別關注的是,在高新技術企業和規模以上企業中,對于“缺乏技術信息”因素選擇“高”和“中”的企業所占比重分別為61.7%和65.3%,成為僅次于人才問題的另一個影響企業創新的重要障礙。這一障礙的凸顯一方面與全球技術競爭環境的變化、發達國家對先進技術的管制有關,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國企業創新與科學領域的基礎研究缺乏有效的融合,并未建立起獲取先進技術信息的渠道。隨著企業創新不斷向更前沿領域的推進,這一障礙還可能被進一步強化,政策層面需引起足夠重視。

公共研發基礎設施利用率偏低,針對企業創新的稅收減免等支持性政策的有效性亟須提高

如圖3所示,我們重點對企業研發平臺(主要包括實驗室、工程中心、技術中心、檢測中心等)、關鍵人才、創新活動的稅收減免、政府其他對接服務(政策申報、項目補貼等)和金融機構的相關服務(融資擔保、增信等)等四類創新資源進行了調查。其中,55.8%的企業選擇“缺乏關鍵人才”,但只有42.8%的企業引進過關鍵人才,非高新技術企業中引進過關鍵人才的企業占比最低,約為34.7%。擁有各類政府支持的研發平臺的企業占比為11.8%,其中主要集中在高新技術企業和規模以上企業,這兩類企業的占比均超過了20%;使用過非本企業擁有的各類政府支持的研發平臺的企業占比非常低,僅為3.3%,反映出我國公共研發基礎設施對企業創新的支持作用并未有效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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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從創新政策資源來看,在參與調查的近600家企業中,研發活動享受到稅收減免的企業尚不足1/4,非高新企業和規模以下企業的比例更低,分別為6.7%和16.0%;企業享受到銀行金融機構對接、提供擔保或者增信等服務的比例約為27.1%,非高新技術企業的占比相對更低,約為19.0%。政府針對企業創新提供的對接服務覆蓋面相對更廣,總體占比約為53.8%,其中高新技術企業和規模以上企業占比接近80%。總體來看,我國創新政策的有效性仍需進一步改進,尤其是對非高新技術企業和中小企業的創新支持要加強。

我國企業科研成果轉化過度依賴于傳統路徑,更具專業化的渠道亟須拓展

無論是高新技術企業還是規模以下的中小企業,在創新成果轉化過程中,更傾向于選擇與其設備、原材料、組件或軟件供貨商和客戶或消費者進行合作,選擇“高”和“中”的企業占比約為43.4%和52.7%,在此次調查所比較的11類合作對象中占比最高。企業通過與市場分析或中介機構和風險投資機構等更加專業化服務機構合作進行成果轉化的比例相對最低,全部參與調查的企業中,選擇“高”和“中”的企業占比尚不到1/3,只有7%左右的企業選擇“高”。對于高新技術企業,與高校和研究機構合作是除了與上下游企業合作之外的另一個重要的成果轉化路徑,選擇“高”和“中”的企業占比大約為45.9%;對于非高新技術企業和規模以下企業,與行業協會合作進行成果轉化相對更加重要,選擇“高”和“中”的企業占比分別為34.9%和36.0%。由此表明,我國企業創新成果轉化的路徑主要還是依賴于傳統產業鏈上下游企業之間的合作,與我國現階段企業創新能力較低、創新主要集中在需求端有關,這種轉化路徑最大的弊端在于缺乏行業間和不同技術體系之間的融合,很容易陷入低水平、封閉的技術循環,創新空間受限,對國家整體經濟的技術溢出效應也較小。

針對企業創新的短板與難點,加快推出匹配性更強的系統性政策

盡管我國企業創新能力經過多年的發展顯著增強,但此次問卷調查暴露出我國企業在技術創新領域仍存在突出“短板”,政策層面也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形成的深層次原因在于新一代技術進步和我國發展階段的變化,企業創新模式滯后于發展階段轉換要求,相關政策又與企業新的創新需求不相匹配。因此,亟須面向國家創新發展和科技自立自強的戰略需求,聚焦新發展階段企業創新的需求,調整政策著力點,建立有利于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的發展生態。

第一,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引導企業加強技術供給端的創新,為增強我國科技自立自強的長期創新能力奠定基礎。正如問卷調查數據所顯示,目前我國企業創新具有明顯的“重商主義”傾向,更多是以降低成本為目的的商業模式或營銷等需求端創新,而能夠創造更多增加值和新市場的技術創新能力卻較低。隨著發展階段的轉變,這種創新格局將很難推動我國經濟增長轉向以創新為核心動力。企業之所以不愿加大技術研發的投入,根本原因是由于技術創新風險更高、創新周期更長,企業很難在短期內獲得收益。因此,需要針對新一代技術革命背景下企業技術創新的需求,建立以明確技術需求為核心導向的創新政策體系,為企業的技術創新提供更長周期、更包容的政策扶持;避免過度泛化企業的“創新活動”,將更多的政策扶持聚焦于企業技術創新領域;進一步細化支持企業創新的財政補貼、稅收減免、產業投融資等政策,引導企業將更多的創新資源投入到技術供給端,尤其是技術領域的基礎研究之中。

第二,提高政策的有效性,通過更多渠道來緩解我國企業創新面臨的關鍵人才短缺問題。此次問卷調查主要針對發達地區的企業,所反映的人才短缺問題,并非一般意義上的人才,更多是關鍵領域“頂尖”或“領軍”人才的缺乏。這是決定我國創新能力的關鍵,需要采取更有效的政策加以應對。重點包括:一是面向未來產業變革和新興技術的發展,加快我國人才培養體系的結構化改革,促進更多勞動力資源向更高技能水平的人力資源轉變;二是優化國內人才成長環境,通過財政補貼等政策,支持重點企業以“人才訂單”定向委托培養急需關鍵崗位的高層次人才;三是支持企業或研發機構在國外布局研發基地,建立與國際創新人才溝通平臺,以企業合作、聯合研發、留學訪問等方式,帶動更多全球高層次人才流向我國企業,增強企業創新能力;四是加快推進高校人才培養模式,根據戰略性新興技術的創新需求,培養領軍人才的同時還要重視培育更高技術水平的工程師隊伍和高技能型人才,為企業創新提供完整的人才支撐體系。

第三,在對我國現行有關企業創新政策全面評估的基礎上,推進系統性改革,降低企業創新的綜合成本,多方面增強企業創新能力。此次問卷調查的結果暴露出我國一些傳統創新政策工具(如:當前支持企業設備的投資、公共研發設施的建設布局、稅收減免、環保政策和產業投資等)并不能充分滿足新發展階段企業創新的需求。因此,需對相關政策進行全面系統的評估,更加精準地確定政策的著力點。具體建議包括:一是加大企業信息化或智能設備投資的稅前扣除,逐步替代目前一般生產設備投資的支持政策,適應數字化時代企業創新的基本需求;二是對公共研發設施建設使用的情況要進一步評估,有效控制各地區、各部門以支持創新為由建設各類創新平臺,防止創新資源被低效利用;三是弱化以行業標準對企業創新活動支持的政策工具,建立以創新鏈不同環節為主體的創新政策體系,使更多非高新技術行業的企業和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動能夠得到更多政策支持;四是加強環境政策、產業投資政策、人才政策與創新政策的協調,為企業創新活動營造更加柔性、包容的創新生態;五是政府要發揮更積極的作用,加強科學基礎領域與技術基礎領域的貫通,為企業獲取先進技術信息建立更暢通的渠道。

【本文作者 孫志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研究員;鄭江淮,南京大學產業經濟學系教授。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新舊動能轉換機制設計與路徑選擇”(批準號:18ZDA077)和南京大學長江三角洲經濟社會發展研究中心暨區域經濟轉型與管理變革協同創新中心聯合招標重大項目“長三角區域世界級產業集聚培育和協調發展”階段性研究成果】

責編:李 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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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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