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日內瓦總部發表題為《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演講,提出建設一個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開放包容、清潔美麗的世界。今年4月,習近平主席在領導人氣候峰會上呼吁各國“共同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作為完善全球治理和世界生態文明建設的中國方案,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和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的倡議正推動全球環境治理倫理轉向。
環境倫理缺失影響全球環境治理
人類一直癡迷于科技進步而不是倫理提升。科技快速發展和倫理緩慢生長,導致地球生態系統被肆意改變,環境狀況持續惡化。全球環境變化實為人類缺失道德所致,說到底是一個倫理問題。但國際社會卻主要依靠科技與制度來加以應對,而不是通過對國與國關系和人與自然關系注入環境倫理以尋求徹底解決,這就使全球環境治理出現嚴重赤字。
一是價值目標缺失。由于環境倫理尚未跨越國界,尚未鎖定在人與人之間,各國長期缺乏命運共同體意識,并未意識到人類天生就是一個生態共同體、人與自然是一個生命共同體,因而未把推進全球環境治理、進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為共同追求的價值目標。
二是責任意識薄弱。對于全球環境治理,國家作為主要行為體一直缺乏一種為了本國、他國、人類乃至其他物種的繁衍生息而承擔責任的意識。結果,各國是否參與、在多大程度上參與全球環境治理,完全由它們自主決定,最終陷入集體行動的困境。
三是推進動力不足。當前全球環境治理好比一輛二輪推車,即只有科學之輪和制度之輪,沒有提供牽引力的倫理之輪。而且,由于在治理目標設定和責任劃分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各國難以真正齊心協力,導致國際合作治理的力度與全球環境變化的程度不匹配。
給全球環境治理提供倫理支撐
全球環境治理需要倫理價值指引,否則就會迷失方向。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通過倡導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和各國是命運共同體,構成對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的本質揭示,并為人與人關系、國與國關系和人與自然關系確立了環境保護的社會倫理、國際倫理和自然倫理。這三種倫理疊加而成的全球生態倫理正在推進全球環境治理。
確立價值目標。人類命運共同體呼吁各國弘揚人類命運與共的全球倫理精神,培養同舟共濟、共生共榮的全球倫理意識,最終把生態危機隱現的“地球村”建設成為一個清潔美麗的世界。這就確立了全球環境治理的價值目標。
強化責任意識。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要義就是承認人類,包括個人和國家,應基于其身份擔起應盡的責任。由于人類只有一個地球,各國共處一個世界,人類命運共同體首先是一個責任共同體,各類國際行為體都應當有保護全球環境的責任意識和擔責意愿。
增強推進動力。由于國家之間在相關責任分擔上分歧嚴重,加之一些國家搭便車,致使全球環境治理的推進動力嚴重不足。而人類命運共同體為國家間關系確立了一種新范式,通過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則革新傳統邏輯,強化國家保護環境的責任意識,為全球環境治理提供了新動力。
命運與共下的全球環境治理需要倫理轉向
隨著全球生態危機的日趨嚴重,各國形成一個生死相依的命運共同體,如同坐在同一艘因發生故障而危在旦夕的太空船上,此時必須踐行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才能避免自身的毀滅。為此,改善全球環境治理需要進行倫理轉向。
首先,進行動力系統的全面升級,即從二輪驅動到三輪驅動。由于對污染環境沒有負罪感,人類一直以來僅依靠科技和制度來驅動全球環境治理,其有效性和公平性不足。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時代,應給全球環境治理增加倫理之輪,這樣不僅能夠全面改進全球環境治理的動力系統,而且還可促進法律制度和技術的環境友好化,加快治理步伐。
其次,對價值取向適度校準,即從國際環境正義到全球生態正義。為了建成人類命運共同體所倡導的普遍安全和清潔美麗的世界,全球環境治理需要超越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國際環境正義,追求全球生態正義。世界環境正義致力于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富人與窮人、當代人與未來世代之間,實現環境利益的公平分享、環境風險的公平分擔、環境責任的公平分配。此外,還應當對國際環境正義做“種際”延伸,即人類要考慮其行為對于其他物種的影響,因為人類與其他物種是一個生命共同體。
最后,對治理支點進行根本轉換,即從國家環境主權到全球生態責任。對于全球環境治理來說,人類命運共同體揭示出人類“共在與共榮”,各國應共商共建共享。其中最重要的是應共擔,即共同承擔環境保護責任。在主權國家對環境保護作為或不作為都會給其他國家帶來嚴重影響的當今時代,需要給主權國家設定相應的環境保護責任,使其不再推卸應承擔的相關責任,使“共同責任”與“有區別責任”之間實現聯動。
(作者:俞國鋒,系福建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莆田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李春林,系福建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福州大學法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