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類社會正在從信息時代進入一個新的時代——傳播時代。傳播所具有的多重屬性不斷發展演變,經歷了傳輸屬性、互動屬性、交換屬性、社會建設屬性等發展階段。傳播時代,人們在歷史上第一次不再僅僅是身體的存在,同時也是數字的存在;與此同時,輿論生態、媒體格局、傳播方式發生著深刻變化。應客觀、全面、理性地理解和認識傳播時代的傳播規律,積極承擔新時代所賦予的新義務和新責任,努力構建與傳播時代相適應的健康、多元、平等、有序的傳播場域和傳播環境,使新型媒體這個最大變量成為推動社會發展的最大增量。
【關鍵詞】信息時代 傳播時代 傳播效果 主流媒體 社交媒體
【中圖分類號】G206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1.09.011
洪浚浩,上海大學新聞傳播學院特聘講席教授,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傳播系教授,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心研究員。研究方向為傳播學理論和研究方法、國際傳播與國際政治、傳媒與社會發展、新傳播技術對社會的影響。主要中文著作有《傳播學新趨勢(上、下)》(主編)、《傳播學》(主編)、《解讀美國政府媒體在后冷戰時期的新趨勢》(論文)《中華文化國際傳播的必要性、緊迫性與挑戰性》(論文)。
不經意間,似乎是悄無聲息、不知不覺地,我們經歷著一個極為重要的變化和一個時代的轉換:正在步入一個新的時代。近年來已有不少國內外學者提出,人類社會正在經歷一個巨大的轉變,即從“信息時代”進入到一個新的時代——“傳播時代”。這兩個時代有著密切的聯系和很多共同點,是兩個無法割裂的時代;同時,它們也有著極為鮮明的差異性。這些差異書寫著兩個不同時代的本質特征。
信息時代的理論界定
從20世紀60年代起至70年代前后,美國一些社會學家陸續提出了關于信息時代的理論觀點,認為在一些發達國家中,一個新的經濟和社會范式正在出現,其形成主要是基于信息產業和相關服務業的發展(Feenberg, 2019)。這些理論指出,在信息時代,信息與知識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加快擴散,互聯網的出現使世界范圍內的大多數人可以隨時隨地獲取、運用信息和知識,更為重要的,先進的信息技術每時每刻都在進步和更新(Coleman & Ganong, 2014)。雖然對信息時代的相關理論一直存在著不同的意見和爭論,但是信息時代理論的提出對于預測和規劃人類社會的發展方向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互聯網的開放使億萬普通民眾步入了信息時代,開啟了真正意義上的全球化的信息時代。基于電子郵件、網絡論壇和博客中各種類型的政治參與和討論,計算機離開工程師的辦公桌進入普通民眾的日常生活,從單純的信息傳播技術變成了社會傳播媒介。從這一角度看,億萬普通用戶改變了計算機網絡的本質,影響了這一技術發展的方向。這一轉變具有深刻的理論意義和重要的社會意義。
信息時代的到來得益于計算機不斷微型化的演變和發展,這一時期從20世紀70年代末個人計算機問世開始,直至90年代互聯網被大多數公眾所采用。信息技術改變了人們的日常生活及教育和生活體系,人類社會的現代化進程基于全球通信和網絡發展進一步加快,信息社會也因此被看成是現代化社會的重要標志之一。與此同時,信息技術也成為促使人類社會的組織結構和管理運行更為有序的一個重要原因。
“信息技術”一詞涵蓋了過去幾十年來與計算機技術的許許多多相關領域。在“信息時代”這一人類社會發展的新階段,已經很難找到一個領域或行業至今尚未受到信息技術的廣泛影響。而互聯網則是信息時代的一項決定性技術,其帶來的巨大變化使得整個人類社會通過互聯網緊密地聯系在了一起。從技術層面看,互聯網把計算機連接在了一起;而從理論層面看,互聯網是使整個世界由此連接在了一起,使各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連接在了一起,使生活在世界上各個角落的人連接在了一起。20世紀90年代,互聯網的全面普及以及互聯網技術的迅猛發展引起的巨變使得世界人民共享信息成為了普遍和普通的現實(Negroponte, 1995; Castells, 2019)。
傳播時代的理論界定
信息時代的繼任者和它的下一個范式即為傳播時代。如果說信息時代的代表性特征是“信息”和“告知”(information/informing),那么傳播時代的代表性特征即為“傳播”、“溝通”和“交流”(communication/communicating)。傳播一詞來源于拉丁文前綴co-(意為“與”或“一起”)和詞根munia(意為“分享”“給予”或“服務”)。因此,傳播的形成需要他人的參與,是人們共同創造和分享意義的一種集體活動。盡管我們有時會說“我傳播”或“你傳播”,但事實上傳播是無法由個體單獨完成的,須由人們共同完成。比如,自己一個人背誦不是傳播,對他人演講才是傳播,就是這個道理。傳播是利用信息來創建和參與社會現實的協作過程,我們的個體身份,所處的關系、組織、社區以及文化和思想的交流和溝通,都是通過傳播來完成和實現的。而這些方面都是社會現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或群體成員所認同的一系列的社會判斷。
告知(informing)和傳播、交流、溝通(communicating)之間有著復雜而顯著的區別。其中一個極為重要的區別是:informing是單向的、靜態的;而communicating是雙向的、動態的,通常會引起互動。傳播時代最主要的信息溝通和傳播技術形式是社交媒體,而社交媒體最主要的功能是交流。社交媒體帶來了集溝通、互動、對話和共同參與于一體的傳播方式,與主要基于單向告知的傳播方式截然不同。傳播時代,媒體和技術融入到了社會和人們生活的各個領域,傳播在多元背景下穿越時空,在虛擬或真實的場景下通過新型媒體技術進行信息傳遞、交流、溝通和互動。
盡管廣大受眾群體處于不同年齡階段,但幾乎都在同一時間從信息時代進入到了傳播時代。從上世紀30~50年代出生的一代人,到本世紀初出生的千禧一代,以及比他們更晚出生的一代,都受到了傳播方式變革的深刻影響。人們不但通過互聯網相互關聯,也通過各種社交媒體進行互動,人人都在傳播和被傳播。在信息時代,人們認識了互聯網技術,但并沒有通過這一連接產生更多的關聯;而在傳播時代,人們連接、參與、互動,使得整個人類社會變為了一個一體化的、生生不息的傳播場域。這個新的概念將虛擬空間和通信技術作為人們發展、維系并促進與他人關聯及互動的場所和方式,其既涉及基于面對面傳播原理的傳統概念,又推進了媒介傳播概念的最新發展。
傳播時代的“傳播”突出強調了三個關鍵成分:“關聯”(connecting)、“參與”(engaging)和“互動”(interacting)。對于這三個成分的闡釋,在傳播學傳統原理的基礎上形成了更具時代性、關聯性的傳播理念。一方面,隨著科技、媒體和通信的不斷融合,傳播更為深入地滲透到億萬人的日常生活中;另一方面,急劇增多的社會化媒體、社交網站基于移動計算技術極大地增加了人們非面對面傳播的便利性,由此產生的復雜性也使人們迫切需要更好的溝通能力以及更強的、獨立的、批判性(在中文里更準確的意思是“審辯性”)的思維能力和判斷能力。
從根本上講,傳播是雙重性的,它包括“創造”和“參與”。古希臘人將傳播的這兩項職能稱之為poiesis(創造)和praxis(行動)。以往多數學者更重視傳播實踐,或者說更為關注如何將傳播作為一種工具來完成特定任務。但近幾年來,傳播的創造(poiesis)屬性開始獲得更多的關注。認識到傳播能夠產生新的社會現實這一點,對于如何傳播及如何判斷傳播的影響力和社會作用有著重要的意義。
對傳播而言,連接是根本,當前連接的方式也發生了巨大的改變。面對面傳播和媒介傳播曾被視為兩種截然不同、相互獨立的行為模式;而如今,他們是密切相關的。從本質上看,傳播的整個過程就是關于連接和參與的過程。連接是指傳播能將我們與其他人、群體、社區、社會機構和文化聯系或關聯起來。現代信息科技的移動性使人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容易實現連接,無論是白天還是晚上,人們幾乎能夠和任何需要的人取得聯系,敲幾下鍵盤或觸摸平板電腦就可以獲得來自世界各地的新聞和信息。在這樣的連接中,傳播被視為創建和參與社會現實過程的核心。人們在個人和社會關系的動態的和復雜的系統中進行傳播,而每個人與其他人的關聯度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高。然而,連接本身還不足以充分體現傳播在改變人們各自的身份、關系、社區和社會現實中的潛力。傳播還必須要有參與和互動,簡單地“連接”到互聯網或社交網站并不能充分實現人們期望達到的傳播意愿和目的,而是必須相互“融入”、實現參與。傳播時代是通訊、技術和媒體融為一體的時代,并且是“融合”滲透到億萬人日常生活的時代。這種融合指眾多形式的媒介傳播及面對面傳播在人們日常生活中重疊和交叉的方式,這一空前的融合程度不僅影響到“我們做什么”,也影響著“我們是誰”的問題。人們在歷史上第一次不再僅僅是一個身體的存在,同時也是新的傳播技術中一個數字化形式的存在:人們同時維持著物理真實和網絡虛擬雙重空間的存在,個體可及的邊界和對世界的影響遠遠超出了其占據的物理空間,從數字化的角度看,個體可以穿越廣闊的時空。傳播融合的最主要的影響之一是極大地增加了我們與他人相關聯的機會,無論是在數量還是類型方面。然而,融合在釋放巨大潛力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挑戰。當我們利用科技、媒體和通信進行交流時,大量的信息可能會分散我們關注的重點,模糊傳播的重點,這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傳播的效應難以長久。相關研究結果顯示,傳播的熱點效應通常只能保持七天之久,抑或只有短短不到兩三天甚至更短的時間。
傳播時代,通信、技術和媒體將全面滲透到幾乎每一個人的日常生活中。年長一些的人被稱為“數字移民”(指在后來的生活中學習和運用數字技術的人),他們見證了數字信息技術在日常生活應用日漸普及的過程:無論你做什么、去哪里,都離不開數字信息技術、媒體和通信。而“數字原生代”指在其出生之時,數字技術,如電腦、手機、視頻游戲等就已經存在的一代人,他們在被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型信息傳播技術滲透的世界中長大。今天,移動設備已成為世界上大部分地區的主要上網工具,此外,專家預測我們將很快看到更為激進的傳播融合和滲透。我們已然成為同時居住在物理世界和虛擬世界——一個獨立但又與現實世界互補的、緊密相連的虛擬世界——的第一代人。
網絡世界是集所有信息于一體的空間,這一空間為人們創建、發布和傳播信息提供了新的無限大的空間和平臺。人們在這個空間里的關系、所建立的社區和進行的傳播都是現實的,會帶來實時的體驗。但是,這個空間是虛擬的,并沒有與真正社會相同的物理存在。虛擬性是對網絡空間中將熟悉的物理空間再造的總稱。現在,VR (虛擬實境)、AR(擴增實境)、MR(混合現實)已經成為我們非常熟悉的存在和體驗。面對面傳播和以數字技術為媒介的非面對面傳播已經自然地滲透和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并互為補充。人們經常同時使用兩者,或在這兩個世界里自由進出和切換。很多人已經實現虛擬與現實等多種情境的無縫轉換。
為何會從“信息時代”進入“傳播時代”?
為什么人們不滿足于接收、獲取信息,還希望進一步參與傳播呢?為什么越來越多的人企望傳播,熱衷參與傳播,愿意把時間和精力花在傳播上?這里既涉及心理原因,也涉及社會原因。傳播學理論家Gregory Shepherd等指出,在人類所有的欲望中,有兩個是特別“由衷”的:一方面,我們總是希望有一定的話語權,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能決定自己的命運——不再是命運的“傀儡”,嵌套于齒輪上的小人物,或是海上沒有錨鏈固定的浮標;另一方面,我們也不希望自己是孤單的(Shepherd; St. John & Striphas, 2006)。傳播能幫助人們滿足這些深層次的欲望,將若干元素由潛在的領域帶入實際的領域(Frey & Carragee, 2007)。它將我們連接起來,通過互動和參與建立共識、關系和關于現實的共同愿景,使人們能夠掌握自己的命運,尋求未來的無限可能,并作出自己的貢獻。
傳統媒體時代,新聞和信息是通過“高度集權”的制作機制公之于眾的,少數人掌控著向公眾傳播的權力,新聞媒體控制著哪些信息可以傳播。這種單向傳播方式導致了鮮有公眾參與新聞傳播的局面(Lanham, 1993; Warnick & Heineman, 2007)。而在以社交媒體為主要代表的新型媒體時代,傳播學者開始探索互動媒體發展的無限可能(Davis, 2011; Ledbetter et al., 2011)。這一變化體現了一種新的傳播方式,也標志著一個新時代的開始,新型媒體所帶來的變化使人際傳播和社會傳播包括新聞傳播都發生了關鍵的轉變:從某個實體對廣大受眾進行傳播,變為很多人與很多人之間的相互傳播、交流與溝通(Peters, 1999)。這一轉變的理論意義是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型媒體提供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新平臺,讓世界各地的用戶可以彼此對話,為億萬人提供了向他人傳播自己想法、意見和信息的無限可能。換句話說,新型媒體創新了雙向或多向傳播,在這一傳播模式下,受眾能夠回應新聞、信息和消息,而不只是簡單地接收它們。
新型媒體使人們能夠實現互動,并通過發送和接收消息實現傳播。隨著各種互動傳播技術的發明,人們開始有了新的傳播、溝通、交流渠道。對普通人來說,新型媒體顯得更為民主和公平(Warnick & Heineman, 2007),人們享有自由傳播的權利和眾多的信息源,能夠通過媒體與他人和社會建立更為緊密的關系。而這一切,則主要歸功于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信息與通信領域發生的一系列變革。迄今為止,這一新的信息通訊技術的最主要代表就是社交媒體(Nickson, 2016)。自其出現以后,互動傳播信息技術就成了人們日常溝通的最主要工具,并極大地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行為方式和思維方式。
以社交媒體為主要代表的新型媒體的出現和它的迅猛發展,在短短20多年里,已經給人類社會帶來了廣泛而深刻的變化。那么,新型媒介與此前的其他媒介有什么不一樣呢?為什么會給人們的生活和社會帶來如此深遠的影響?雖然歷史上傳播技術的每一次革新和突變都給人類社會帶來了巨大的變化,但是以往的每一次變化都發生在一定的范圍內,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比如,從印刷時代(包括叢書、報紙到雜志)到電影時代,再到廣播電視時代,每一次傳播技術的革命都給整個人類社會帶來了相當大的影響。但是,沒有一次影響能像今天的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型媒體所帶來的影響這么大、這么廣、這么全面,這么深刻與深遠,這么具有顛覆性。
社交媒體這類新型媒體所表現出的影響力源于其自身的本質特點。加拿大傳播學家馬歇爾·麥克盧漢在其《理解媒介:論人的延伸》一書中說,從本質上講,medium,即媒介或媒體,是人體的延伸(McLuhan, 1964)。之前所有形式的傳播技術遠不像社交媒體這類新型媒體對人體的“延伸”之大、之廣,這一延伸可以說是一種超越了時間、空間的無限延伸。從理論和技術的層面上看,在連接互聯網的情況下,通過社交媒體發送的信息能夠被位于全世界任何一個地區的人瞬時接收,這樣巨大的“威力”確確實實是史無前例的。作為一種新的社會力量,新型媒體給傳播模式帶來了顛覆性、革命性的改變。這里的“革命性”(revolution)并不是指暴力的、流血的變革,而是指突變、巨變。較之于evolution(多指漸進的、緩慢的演變),revolution通常指極大、極快、極強烈的改變。
這類新型傳播技術與傳統傳播技術之間的另一個根本性差別,是新型傳播技術與社會及社會成員的連接方式要簡便和容易得多,社會各團體之間互動以及個體對社會事務介入的可能性及便利性極大提升,并形成了一種“無差別”的傳播范式,這也是為什么中國現在會有近10億的新型媒體使用者。而這種“無差別”的意義,在于從經濟上和技術層面上已經基本不存在對使用者范圍的局限性了。
以社交媒體為主要代表的新型媒體給人類社會帶來的另一個極為重要和深刻的變化,是使有限大的現實世界和無限大的虛擬世界融合在一起,形成了另外一個新的世界。這個由兩個世界組合起來的全新的、從真正意義上說確實無限大的世界,不但是一個全新的概念,也帶來了一種全新的生活和生存體驗。人們無需復雜的轉換和適應過程就能夠迅速地適應它,接受它,并越來越依附于它、離不開它。
根據大眾傳媒有關理論,媒體從兩個層面對人和社會產生影響:一個是宏觀的、社會的層面,一個是微觀的、個體的層面,這兩者是交叉的。新型媒體對于“新的世界”的影響,一方面是表層的、易見的影響,即對人們生活方式、行為方式以致思維方式帶來的極大改變,且影響的范圍已由個體延伸到社會,使現行的社會運行方式也隨之發生了極大的改變;另一方面,也是更為重要的影響,是對整個人類社會隱形的、表面不易見的、更深層次的影響,其主要體現在促使、迫使或造成了社會結構的重新組合,使原來統一的、一體化的社會,逐步變成了若干“小社會”,從而給整個政治體制和思想意識形態的形成和管理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戰。現在經常講的社會走向碎片化和部落化的現象就是社會結構重組的一個突出表現,且這種影響和變化趨勢已經不可阻擋。與此相關聯的是,在每一個碎片化的小社會里都有其各自的“意見領袖”,即每一個虛擬“部落”都有自己的政治傾向和價值認同,亦即有著某種程度的只屬于他們那個群體的政治意識形態和文化價值觀體系。這種影響和變化幾乎在每個“部落”都有不同程度的呈現。作為二級傳播理論最重要的發現,“意見領袖”在社群傳播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在這樣的情境下,原先很多自上而下的社會管理或治理模式,在當前現實與虛擬相結合的新的社會形態里,將會因為難以達到預期效果而需要重新設計和制定,這在很大程度上給社會管理和網絡治理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與此同時,新型媒體對個體和社會這兩個層面的影響,也在不斷地交互作用。比如,新型媒體對人的生活方式和行為方式以致思維方式的改變,推動了社會結構的重新組合,而社會結構的重新組合和由此帶來的社會管理或治理模式的改變,也會反過來影響新型媒體的使用和發展。相應地,新型媒體的進一步發展,又會帶來人們生活、行為、思維方式的進一步改變,且這一改變又會給社會帶來更為深遠的影響。簡言之,只要新型媒體不斷發展變化,就會給個人和社會不斷帶來新的影響。這已是近年來全球范圍內的普遍現象,也將會是今后全球范圍內相當長的時期內多數社會演變的普遍趨勢。
為什么社交媒體能促生一個新的時代?
互動性、個性化、靈活性、創意性,以及始終不斷地發展變化,是傳播時代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型媒體的主要特點,也是傳播時代的傳播特點。在傳播時代,任何人都可以成為新聞或信息發布的作者、編輯,藝術家、教育家、音樂家等,都可以是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即用戶生成內容)的創造者。與傳統媒體時代不同,互動媒體讓每個使用者都能夠選擇說什么、何時說、如何說。人們通過下載、上傳、更新,搜索最新的信息來源,分享自己需要和想要的信息。作為新型媒體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互動是通過社交媒體實現的一種不受距離限制的傳播現象,即通過發送和接收幾乎實時的數字編碼信息,讓用戶在動態的環境中進行雙向或多向傳播,如在博文等網絡文章下發表評論。
新型媒體的另一個顯著特點在于其個性化。不同環境下或不同互動背景下的傳播具有各自獨特的環境或情境特點,影響著信息如何使用以及意義如何被構建。傳播時代,傳播環境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模糊和重疊。傳播常處于多個環境的混合之中,其中每個環境都可能包括面對面傳播、媒介傳播,或二者某種形式的組合。如今的傳播者可以利用不斷出現的新技術與更廣泛的受眾分享他們的信息,受眾也可以通過網上評論等方式積極參與其中。盡管報紙、書籍、廣播、電視等都是大眾傳播的載體,但在這類大眾傳播中,消息的生產者和受眾之間幾乎沒有互動,也是出于這個原因,大眾傳播在歷史上多被認為是以單向為主的。雖然互聯網的出現使得大眾傳播也能夠實現互動,比如用戶有機會通過評論、評分進行一定程度的互動;但與社交媒體相比,這一互動仍是較為原始和基礎的。社交媒體為傳播提供了更多的個性化機會,使得大眾傳播和人際傳播的邊界變得更為模糊。新型媒體依托個性化平臺與它的用戶建立了關系和路徑,在特定的時間、以特定的方式為特定用戶提供其特定想要的信息。盡管這樣的推送機制也有其弊端,可能會使用戶接觸到的觀點和信息變得局限,但更為重要的是,新型媒體搭建了開放共享的舞臺,提供了使用者向他人表達自我的平臺,也創造了傳播的無盡可能。這就涉及到了傳播時代的一個核心理念,即每一個人都應該有、也能夠有機會、手段和能力來傳播——獲取即時信息和表達自我。
新型媒體一直處于變化和發展中。隨著信息和傳播技術的不斷進步,人們的互動和溝通風格已經從慣常的面對面傳播轉變為新的傳播場域中的傳播,即在一個無限大卻又匿名的環境中進行交流和互動(Walther & D'addario, 2001; Walther, Loh & Granka, 2005; Arvidsson, 2006; Ellison, Heino & Gibbs, 2006)。從事CMC(Computer Mediated Communication,即以計算機為載體的傳播)研究的學者認為計算機將重塑人際傳播,如今這個論斷已經成真(Poster, 1990; Sproull & Kiesler, 1991; Hiltz & Turoff, 1993; Ledbetter et al., 2011)。相比于面對面討論,通過新型媒體的非面對面自我表露對于使用者而言變得更為舒適,且越來越多的人表現出更強的自我表露意愿。可見,新型傳播技術不但改變了個體的傳播方式,也逐漸改變了社會的主要傳播方式(Poster, 1990; Goffman, 1999; Walther et al., 2005)。而改變數十億人傳播方式的新型傳播技術,正是以Facebook、Twitter、Flickr、微信和抖音等為代表的社交媒體(Palomares & Lee, 2010),這些社交媒體都是CMC領域最重要的新發展(Greenhow & Robelia, 2009)。
傳播屬性的演變與發展
近百年來,傳播所具有的多重屬性不斷地發展和演變,也被學者們不斷地發掘和認識。基于傳播學者的梳理,傳播屬性的演變和發展主要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Edwards, et al., 2012)。
傳播的“傳輸屬性”最早于20世紀40年代被認識和界定(Shannon & Weaver, 1949),其強調傳播是信息的線性、單向的傳輸,即信息源通過一個渠道或介質向接收器發送消息,并把傳播看作是信息從一個人傳遞到另一個人的渠道和過程。當然,對于這一屬性的界定也有明顯的不足,即將發送人視作是主動的,接收方是被動的;實際上,大多數傳播是雙向的。因而,在這之后,傳播的“互動屬性”的提出很好地彌補了這一缺陷。
20世紀50年代,傳播的“互動屬性”被提出,指出傳播是一種雙向的行為過程(Schramm, 1954)。它吸取了傳輸隱喻的基本元素,但增加了兩個重要組成部分:反饋和經驗。反饋指接收者對于發送者的消息的反應。基于反饋,發送者能夠實時地調整他們傳輸的信息以增加傳播成功的機會。此外,因為每個發送者和接收者都是獨特的個體,這個模式也涉及到了經驗領域,比如我們每個人在傳播過程中的態度、觀念和背景。然而,與之前的傳輸屬性一樣,這一屬性在本質上仍然是將發送者和接收者分開看待的。
事實上,傳播還具有“交換屬性”,即承認人們通過溝通聯接在一起,并通過傳播有所建樹,這是超越(trans-)信息往來這一層面的。20世紀60年代提出的傳播的交換屬性摒棄了單一的發送者和接收者的概念,指出參與者同時是發送者和接收者,二者彼此關聯。在傳播中,基于信息交換,參與者和他們的關系會隨著傳播發生改變。傳播影響其參與者的原因在于每個消息都有兩個維度:內容和關系(Watzlavick & Beavin, 1967)。信息的內容指其表面的含義;信息的關系指的是信息是如何表達的,及其與參與者之間的關系。信息的關系維度不僅體現了相關的人在那一刻的關系,也塑造了他們之間未來的關系。
而在這之后提出的傳播的“社會建設屬性”,則進一步擴展了傳播影響傳播者的這一思想。具體來說,社會建設屬性強調傳播能夠塑造和創造更新和更好的社會現實(Berger & Luckmann, 1967; Craig, 1999)。傳播的社會建設屬性將傳播者的角色由發送者/接收者擴展為共享社會世界的共同創造者,即參與者通過共同努力,有意或無意地去塑造實際的、真實的、可接受的、可信的和可行的社會現實。在一定意義上看,消息遠不止是多條信息的集合,而是社會現實的基石。社會建設屬性假設人們在與他人的傳播過程中也進一步塑造了自我,與此同時,傳播的過程也是人們參與社會發展和建設的主要手段之一。
從以上關于傳播屬性的分析中能清楚地看到,傳播每一個新屬性的提出都建立在之前的基礎上,并通過不斷革新進步,逐步認識和揭示了傳播的巨大力量和社會作用。從世界歷史的演變進程來看,許多社會變革都始于傳播領域的演變或與之相關,隨后傳播領域的演變又反過來影響和促進社會領域的演變和發展。因此,充分利用好傳播對社會變革的力量能為人類社會建構更好的社會現實。多年來,對傳播屬性的認識不斷發展和加深,傳播在創造社會現實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和扮演的重要角色得到普遍認同。
除了社會層面,從個人層面來說,個人所理解和認同的傳播屬性也會影響到個人的生活、行為和思維方式。比如,有些人認為傳播只是簡單地從一個人到另一個人傳遞信息的手段,即傳輸屬性;還有些人認為傳播是合作的過程,涉及內容、關系和環境,即交換屬性;另外一些人則認識到了傳播具有改變和創造新的社會現實的力量,即傳播的社會建設屬性。研究表明,那些認識到傳播不僅可以用來傳遞信息,還可以用來實現目標和改變、創造新的社會現實的人通常具有更強的傳播能力(O'Keefe, 1988)。而在傳播時代,具有更好和更強傳播能力的個人、團體、公司、組織甚至國家,則往往具有更多更好的發展機會和前景。
傳播者在傳播時代的權力、義務和責任
傳播時代,每一個人都成為了有意識或無意識的、自覺的或不自覺的、積極的或消極的、成功的或失敗的傳播者。因而,在這個新的歷史時代——傳播時代,每一個人作為一個傳播者,都要承擔新時代所賦予的新義務和新責任。
隨著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型媒體的不斷發展和普及,新的傳播方式已經融入全世界絕大多數人的日常生活。在傳播時代,幾乎每一個使用者都有了自己的“媒體”,因而社交媒體在中國也被形象而又準確地稱為“自媒體”。每個自媒體的使用者都“控制”著自己擁有的“媒體”。隨著雙向和多向傳播成為主要傳播形式,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實現了多人與多人的對話。也就是說,傳播中的任何人都可以成為出版商、編輯、新聞記者甚至專家或名人,這為信息的傳播、意見的深化和政治、文化、商業、娛樂、教育的融合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廣闊無垠的空間。從本質上講,現在的傳播方式已經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革。在這一新的傳播時代,傳播道德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道德是基于尊重自己、他人和周圍環境基礎之上的行為代碼。簡單地說,道德涉及對與錯的行為判斷。作為傳播者,每個人都必須肩負自己的社會責任和道德責任,只有具備道德的傳播才能提高個人和社會的福祉。社交媒體是迄今為止發展最快、使用者最多、影響最大的一種新型傳播技術、傳播方式、傳播工具。社交媒體時代的自媒體使用者不再僅僅是純粹的自媒體用戶,而同時是一個媒體人,一個媒體的擁有者,在法律意義上說,自然也就成了一個沒有注冊的而實際上的媒體法人。人們發出的每一個聲音、每一條信息、每一張圖片,在現實世界或虛擬世界里進行的每一次傳播,都可能對他人或社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作為一個自媒體的媒體法人,也應對自己所說的話、所塑造的形象、所表述的觀點持審慎的態度,并對可能產生的影響承擔相應的后果。
由于自媒體使用者擁有多重身份,即用戶、媒體擁有者和法人,因此自媒體(社交媒體)用戶需要充分認識這三個層面上的義務和責任。第一是個人層面的,即個人在傳播行為中應該具有的道德責任;第二是社會層面的,即個人在傳播行為中應該具有的社會責任;第三是法律層面的,即個人在傳播行為中應該具有的法律責任。目前,絕大多數的自媒體使用者還遠遠沒有意識到自己應該規守這些義務和責任,更沒有自覺地規守這些義務和責任。在這樣的狀況下,一方面要加強相關教育引導,提升自媒體使用者的責任感;另一方面,要制定完善和實施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條例、制度、章程等,引導自媒體使用者(亦即自媒體擁有者)遵守作為媒體法人所必須承擔的個人、社會及法律層面的義務和責任。在傳播學研究中,歷來強調媒體在追求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并在這兩者之間尋求平衡;同時,在兩者發生沖突時,要以考慮社會責任為主。這對于現在無以計數的自媒體的使用者/擁有者來說,也是完全適用的。社交媒體平臺不是個人可以隨心所欲地用自己手中的“媒體”進行傳播而不負任何責任的法外之地;相反,作為一個“媒體人”,自媒體使用者的傳播行為必須基于道德層面的考量,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如何確定傳播行為能夠對自己、他人和社會負責?傳播哲學家和倫理學家哈貝馬斯認為,道德的傳播能夠促進自主性和責任感。道德的傳播尊重個人選擇和自我決定的權利,同時對社會責任感起到鼓勵和示范作用。他指出,剝奪了人們自由意志的傳播是有潛在危險的,因為它們剝奪了人們作出明智決策和控制自己命運的機會。同時,哈貝馬斯也強調,在實現自由的過程中,人們除了要對自己負責,也必須承擔對他人和對社區的共同責任,越大的權力意味著越大的責任。信息和互動是構建社會現實的有力要素(Habermas, 1979),也就是說,一個傳播者傳播權力的增大,相應地也意味著責任的增加。
隨著傳播屬性的演變與發展,傳播的道德標準也隨之變化。比如,傳播者傳送給接收者的信息必須合乎道德,其首要的即消息必須是真實的,如實反映真實情況,且具有事實完整性。互動屬性承認反饋的過程,及每個人都有獨特的經驗領域。因此,道德的傳播需要提供反饋的機會并積極回應它。交換屬性強調了人們彼此通過傳播互相連接,因此,要認識到傳播的信息可能對參與者及他們之間的關系產生的影響。最后,社會建設屬性強調傳播能夠創造社會現實。因此,把傳播視為社會建設的過程需要特別關注兩點:力量和約束。力量是指運用傳播創造人們想要的社會現實的權力和自由。但也必須同時認識到,他們創造的社會現實可能是“籠子”,面臨社會現實的約束或限制。因此,企望通過傳播實現改變和創造新的社會現實的過程也是如此,總是既包含力量又受到約束。
社交媒體影響社會的類型和主要因素
為什么在有些國家和地區,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型媒體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而在另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影響卻沒有那么明顯呢?這是因為新型媒體對不同類型的國家地區、社會形態的影響是不一樣的。關于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型媒體對社會影響的不同情況,相關研究將其歸納為四種類型。第一種是“核武器型”,認為新型媒體對社會的影響會導致社會全面的、顛覆性的突變。比如,在新型媒體的助推下,有的國家在一夜之間政權發生了更迭,如“阿拉伯之春”“茉莉花革命”“顏色革命”等等。第二種類型,把新型媒體看成是引領和推動激進的社會變革的發動機,因此被稱之為“發動機型”。2016年美國總統選舉前,學界還普遍認為新型媒體的“核武器型”和“發動機型”的影響通常發生在不發達國家,或是政治體制趨于專制型或威權型的國家。然而特朗普贏得2016年美國總統選舉證明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特朗普利用社交媒體的影響力來宣傳自己的競選主張,與反對他的主流媒體博弈,從而戰勝對手,贏得了選舉。可以說,如果沒有新型媒體,特朗普是很難在2016年的大選中獲勝的。這個例子說明,新型媒體的影響不只局限于不發達國家和專制型、威權型的社會,也可能發生在經濟發達國家和政治開放的社會。
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型媒體對社會影響的第三種類型是“催化劑型”,亦即新型媒體促發和推進了各種形式或各種程度的社會轉型。社會轉型與社會變革在理論涵義上是有差別的。塞繆爾·亨廷頓在其《文明的沖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一書中也對社會轉型作了理論界定(Huntingdon, 1996)。社會轉型不同于社會變革,社會變革也不同于社會革命,三者在意義上有著嚴格的區分。之所以把新型媒體叫作“催化劑”,是指新型媒體本身雖然不是一個引領變化的主體,但是在由其他社會因素作為引領的情況下,它可以或能夠作為一種重要的或巨大的促進力量推動社會的轉型。
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型媒體對社會影響的第四種類型是“平臺型”,即認為這類新型媒體的出現產生或擴展了社會中的公共空間。過去一般認為這種類型的影響在西方社會中出現得比較多。但近年來,這一影響也不僅僅局限于西方社會了。
除了上述討論的四種類型外,新型媒體對社會的影響還有第五種類型,即“潤滑劑型”。正如中國這些年一直在倡導的,新型媒體的發展有利于增強和促進政府與公眾之間的溝通,從而提升雙方的了解程度和溝通效果,增強彼此的互信度和社會治理的透明度。作為公共空間和社會溝通平臺,新型媒體成為公眾表達意見的新場域。當前,中國正處于社會轉型階段,新型媒體的潤滑劑作用也是迫切需要借力和運用于實踐的。
這里涉及到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即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型媒體對社會的影響程度究竟取決于哪些因素?為什么有些起到的積極作用比較大,而有些則是負面作用比較大?從理論層面回答這個問題,概括地講,主要取決于三個方面的因素。
一是從總體上說,媒體對社會影響的程度取決于政治結構與社會體系。這里提到的社會政治結構與社會體系不涉及價值判斷,不涉及哪種政治結構和哪種社會體系的好與不好,而只是討論其取決于哪種政治結構、哪種社會體系。如果處于同樣的政治結構和社會體系,那還要看其當時所處的發展階段。每個社會在一個時期都處于一個特定的發展階段。根據著名社會學家羅斯托對現代化與社會經濟發展提出的理論模式(Rostow, 1960),一個社會的現代化發展可以分為五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基礎積累階段,第二階段是經濟起飛階段,第三階段是持續性發展和穩定發展階段,第四階段是實現全社會大多數人的富裕階段,最后一個階段也是最重要的一個階段,是社會進入具有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階段。如果社會只處于高速發展狀態,最終并沒有建成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也不能算真正實現了現代化。對那些同屬于一個社會體系中的社會形態,還要看其當時處于什么樣的發展階段,即處于平穩發展階段、轉型階段,還是突變階段,等等。在不同的社會體系和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中,新型媒體對社會的影響程度和所起到的作用也是不一樣的。
二是新型媒體對社會的影響程度也取決于媒體扮演和承擔的社會角色。“角色”前面的“社會”二字,強調的是其在社會層面承擔的整體角色。以social media為例,中文里通常把它翻譯成社交媒體,但這一譯法是有局限性和誤導性的,會讓人認為它的主要功能是社交性的。其實,social media的主要功能和角色是社會性的。總體功能是社會性的,不等于它沒有社交性的功能。但是其廣泛的、史無前例的社交性功能帶來的結果是社會性的作用。因此,新型媒體在一個社會中所扮演和承擔的角色,也是決定其對社會影響程度的重要因素。
三是新型媒體對社會的影響程度還取決于其在社會中的發展狀態和階段。新型媒體在不同社會形態中呈現出高速發展、低速發展甚至是“零發展”的狀態,與此相應地,其對社會的影響程度也大為不同。首先,這一影響涉及到新型媒體使用者所占人口總數的比例,即在一個社會中有多少人在使用新型媒體。比如,部分非洲國家僅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在使用新型媒體,那么其暫時還很難掀起大風大浪。但在一些已有超半數甚至絕大多數人都在使用新型媒體的社會,則其可能產生的社會影響就完全不同了,其影響有可能是極其廣泛的。以今天的中國為例,在這樣一個有十幾億人口的國家,目前新型媒體的使用者達到了人口總數的70%以上,成年人總數的90%以上,其對社會的影響力將是難以估量的,應予以高度重視。其次,新型媒體在一個社會中的影響程度還取決于新媒體使用者的素質,尤其是青年使用者的素質。當前,有相當數量的使用者覺得在虛擬社會中做什么、說什么、怎么說是自己的權利,不必受任何約束,也不用擔心任何后果。不論是有意還是無意,這種錯誤的認識必然會導致不負責任的行為,從而引發產生嚴重的負面社會影響。最后,新型媒體對一個社會影響的程度還取決于執政者管理新型媒體的能力。如果執政者管理不力或缺乏管理經驗,新型媒體則有可能成為顏色革命的“催化劑”;反之如果管理有方,則其可能成為促進社會溝通與社會和諧的“潤滑劑”。
傳播時代來了,我們準備好了嗎?
從信息時代進入傳播時代需要具備兩個基本條件:一個是必要條件,即新的通信和信息技術的技術基礎;另一個是充分條件,即政治和社會的需求以及該社會在特定社會階段的要求。當前,傳播時代已然到來,但是我們準備好了么?從中國的情況來看,需要在以下三個方面努力改進和完善。
首先,法律法規體系方面。近年來,與新型媒體及其使用者的傳播行為緊密相關并切實可行的法律、法規、政策、條例、制度和章程雖日益完善,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其針對性、時效性、實際可操作性較為有限,導致后期不得不依靠日常行政手段進行管理,總的來看不利于將新型媒體和使用者傳播行為的管理在整體上納入法律法規的軌道和體系。盡善盡新、完美無缺的法律法規體系是不存在的,在推動其不斷完善的過程中,既要考慮社會和國家的利益,也要考慮到新型媒體的發展和其使用者的權利,做到統籌兼顧、放眼長遠。
其次,社交媒體使用者方面。健康良好的傳播時代需要一個健康有序的傳播場域和社會環境,而這一環境的形成有賴于社交媒體使用者良好的道德認知和媒介素養。當前部分使用者認為,進入自媒體時代,人人都有自己的發聲平臺,可以自由選擇想說什么、怎么說、何時說,仿佛身處永無時限的和毫無限制的“狂歡節”。事實上,“人人都是傳播者”本身也是一把雙刃劍。它在帶來傳播的多元化和平權化的同時,也可能帶來傳播行為的混雜、無序,不負責任的社會傳播甚至有意制造的社會混亂。由于缺乏必要的媒介素養教育和面對法律法規的自我約束和規守,自媒體時代時常會呈現出一種無序、混亂的狀態。據統計,每天高達數以億計的虛假信息在網絡空間泛濫成災,不但嚴重污染了虛擬世界,也嚴重污染了我們生活的現實世界,網絡治理已經到了不治不行、非治不行、非嚴治不行、非根治不行的地步了。但是理想的傳播環境并不能百分之百地依靠治理實現;恰恰相反,治理手段只能是一個輔助,有序的網絡空間環境需要建立在自媒體使用者的理性和責任感之上。應采取“雙管齊下”的措施,以切實可行的法律法規體系為基礎,輔以有效的媒介素養教育,依靠全體用戶共同構建與傳播時代相適應的健康、積極、多元、平等、理性、有序的傳播場域和傳播環境。
最后,傳統主流媒體方面。社交媒體或自媒體雖然也被稱之為媒體,也發揮著媒體的作用,但是它們并不能取代傳統媒體的功用。傳統媒體,特別是主流媒體,是社會事業發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并代表著社會的政治、文化和主流價值觀。當前,傳統主流媒體在“傳播時代”的影響力式微,越來越多的人習慣通過社交媒體(自媒體)獲得信息,這其中充斥了大量不準確的、片面的、極端的信息,甚至是有意混淆視聽、誤導公眾的謠言,使人們無法在眾聲喧嘩的混雜傳播場域中及時了解事件真相,許多學者因此將這一時期稱之為“后真相時代”或“無真相時代”(胡泳,2008;史安斌、張耀鐘,2016;史安斌、楊云康,2017;史安斌,2019)。當前,傳統主流媒體應承擔起傳播時代責無旁貸的重任,積極打造具有新聞專業能力和高度社會公信力的強大的傳播隊伍和團體,在新聞和社會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向全社會提供真相。當前,我國傳統主流媒體在上述方面還有著一定的改進和努力空間。應積極研究和采取切實可行的舉措,努力使受眾獲取信息的主要來源從社交媒體/自媒體轉回到主流媒體,積極回應傳播時代社會和公眾對傳統主流媒體的新期待、新要求。
當下,在中國社會需要盡力避免的“塔西佗陷阱”、“修昔底德陷阱”和“中等收入陷阱”的三大陷阱中,“塔西佗陷阱”是最具挑戰性,也是最需要予以規避和避免的。“塔西佗陷阱”的形成和發展與一個社會的主流媒體是否具備強大的公信力有著緊密的關聯(潘知常,2016年;2019年)。如果一個國家和地區缺乏具有廣泛公信力的主流媒體,則很可能導致執政者陷入“塔西佗陷阱”;而具有廣泛公信力的主流媒體,則會在很大程度上助力執政者遠離“塔西佗陷阱”。打造強大的、一流的、高質高效的、具有高度社會公信力的主流媒體,是刻不容緩的任務。基于當前實際,我國有基礎、能力和條件實現這一任務。與近百年來一直位居世界第一的通訊社美聯社相比,新華社這些年在規模和發展速度上已對其實現了超越。同時,根據筆者對美國的CNN和中國的CGTN(China Global Television Network, 中國環球電視網)的實地考察研究發現,與目前在世界上收看最廣、影響最大的媒體CNN相比,CGTN在技術裝備以及“三微一端”新媒體平臺建設等多個方面也實現了趕超。此外,近年來中國高校每年培養和輸出的新聞傳播人才的數量也已遠遠超出了美國高校。但也要看到,盡管我國在硬件方面具備了許多出色的基礎和條件,但打造強大的、具有高度社會公信力的主流媒體仍然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綜上所述,盡管傳播時代已然到來,但是我們在媒介環境的治理方面,在社交媒體/自媒體使用者的教育引導方面,在傳統主流媒體與時俱進地轉型、壯大和發展方面都還沒有充分準備好,還有著相當大的改進空間。應創新思路和舉措,努力適應、積極應對這一新時代的新要求、新挑戰。
結束語
信息時代的到來源于信息技術的出現,傳播時代的到來源于新型傳播技術的出現。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型媒體表現出的無差別介入性、瞬時傳播性、高度參與性、深度互動性,以及全民性、全球性、全息性等特性,帶領人類社會進入了一個新的時代。
信息時代未能從根本上改變傳播的結構與模式,傳播行為主要是單向接收獲取和“被告知”,存在著不同程度的時空局限;而傳播時代則從根本上改變了傳播的結構與模式,使傳播行為變為雙向的、多線的、動態的、多元的、互動的、可參與和無差別的,是一種促使傳播變得更有意義的行為和社會存在,具有推動個人和社會朝著更為積極的方向加快發展的力量。換言之,信息時代更強調信息的作用,信息被視為一種物質和技術手段;而傳播時代更強調傳播的作用,傳播被視為一種生活、行為和思維方式。從某種意義上說,信息時代,社會的作用更重要一些;而傳播時代,自己/本我的作用更重要一些。從信息時代到傳播時代的轉變,在某種程度上表現出了從過去主要強調“被別人傳播”,到現在更強調“向別人傳播”、更強調主動而非被動、更強調自己/本我(包括本群體、本組織、本企業、本單位、本社區、本國家等等)的重大變化。另外,信息時代的主要特征是信息的大量生產,信息本身是一種經濟或產業,甚至是主要經濟或主要產業;進入到傳播時代,信息時代的特征依然存在,但更側重于如何把信息傳播出去,突出強調了傳播的能力。傳播能力在某種程度上就是指傳播得好或是很好,不好或不夠好,差或很差;有效或是高效,低效、無效或是負效。這是一個強調傳播與傳播力重要性的新時代。因此在很多情況下,是否能夠成功地傳播、快速地傳播、有效地傳播,往往比是否掌握信息顯得更為重要;如果有信息但是傳播不了,或者不能實現有效傳播,那么跟不掌握信息是沒有很大差別的。
需要指出的是,這樣的轉變并不意味著我們不再希望被告知,也并不意味著我們要完全否定信息時代。告知的需求仍然存在,我們沒有擺脫過去,不可能也無法擺脫過去。相反,面對新事物的到來,我們必須將舊事物整合到新的事物當中,以新的途徑來運用它,并學會感受和使用新的傳播時代所帶來的新的力量。我們需要更好地了解、認識、適應這個新的時代,勝任和完成新的時代所賦予的歷史擔當和偉大使命。
現在世界上多數國家已進入傳播時代,我們周遭的一切已經與社交媒體須臾不可分離。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型媒體通過對話、互動和參與功能開啟了傳播時代,并在全球范圍迅速擴展。社交媒體中“社交”一詞的本質意義是社會交流和社會溝通,這也是“傳播”一詞在傳播時代最為核心的內容。信息時代,不管是對社會還是對個人而言,信息是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命脈,因此,如何加快發展信息領域以及如何使個人能更多更快地獲取信息,成了個體和社會實現更好發展的關鍵(Shirazi &Keivani, 2019; Iftody, Sumara & Davis, 2011)。經歷了信息時代,國家、地區和個人在獲取信息方面的差距——亦即通常所說的信息鴻溝——已經大為縮小,這也對提升傳播能力與傳播效果提出了新要求。在傳播時代,掌握和獲取信息后如何實現更為有效地傳播,實現傳播能力及傳播效果的提升,成為推動個體和社會發展和進步的關鍵。基于這些前所未有的變化和現狀,對于傳播時代的系統深入研究顯得尤為迫切和重要。
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最新發布的第47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20年12月,中國網民的規模已達9.89億。當前,信息的無處不在、無所不及、無人不用,使得輿論生態、媒體格局、傳播方式發生深刻變化,新聞輿論工作面臨新的挑戰。習近平總書記(2019)指出:“要運用信息革命成果,推動媒體融合向縱深發展,做大做強主流輿論,鞏固全黨全國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大精神力量和輿論支持。”要科學認識傳播時代的傳播規律,加快推動媒體融合發展,使主流媒體具有強大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使全體人民在理想信念、價值理念、道德觀念上緊緊團結在一起,使新型媒體這個最大變量變成事業發展的最大增量。要統一謀劃、統一部署、統一推進、統一實施,努力建久安之勢、成長治之業,把中國這個新型媒體的大國建成一個新型媒體的強國。
當前,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型媒體仍在洶涌澎湃地、日新月異地發展變化,其影響日益廣泛而深入,將在更大程度、更廣范圍改變人們的生活行為及思維方式,繼續推進社會結構的不斷重組和調整,從而影響甚至左右社會發展與變化的進程和模式。這些情況都已經在世界范圍內被多個國家和地區印證了。對此,我們應更為客觀、全面、理性地理解、認識新型媒體帶來的傳播時代,并利用其優勢實現更好的發展。一言以蔽之,我們應堅持與時俱進和開放包容,來努力適應這個新的傳播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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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 編/張 貝
Are We Ready for Transitioning from the Information Age to the Communication Age?
Hong Junhao
Abstract: The human society is biding farewell to the information age and entering a new age - the communication age. The multiple attributes of communication have been developing and evolving, and have gone through the development stages of transmission attribute, interaction attribute, exchange attribute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ttribute. In the communication age, for the first time in history, people are not only the existence of bodies, but also the existence of numbers; at the same time, the public opinion ecosystem, the media pattern and the mode of communication are undergoing profound changes. We should objectively, comprehensively and rationally understand the laws governing communication in the communication age, actively undertake the new obligations and responsibilities imposed by the new era, and strive to build a healthy, pluralistic, equal and orderly communication space and environment suitable for the communication age, so as to make new media, which is the largest variable, become the largest contributor in promoting social development.
Keywords: information age, communication age, communication effect, mainstream media, social 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