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科技進步對城鄉融合發展既有促進作用,也可能存在負面影響和風險,即有可能加大城鄉差距,加強城市對農村的虹吸效應。當我們討論科技進步對鄉村振興的重要性的時候,首先要關注的是有沒有相應的體制機制作保障。只有深入破除城鄉融合進步的體制機制障礙,構建有利于城鄉融合發展的新機制,科技進步才能真正發揮帶動農業農村發展、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的作用。
【關鍵詞】新科技 城鄉融合 鄉村振興 產業融合
【中圖分類號】F32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1.02.005
城鄉融合是新時代鄉村振興戰略的內在要求和重要目標。黨的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中就包括城鄉融合,“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從統籌城鄉發展,到城鄉一體化,再到城鄉融合發展,反映了中國在處理城鄉關系上的政策理念的演變。統籌城鄉發展理念把城鄉視為兩個主體,只是在政策上加以統籌,但是沒有回答統籌的水平如何,以及怎樣統籌這個問題;城鄉一體化理念開始朝著城鄉融合方向思考,但還是把城鄉預設為兩個主體,只是運用政策使城鄉更加均衡,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就是要構建城鄉一體化的保險政策體系;城鄉融合發展理念不僅在政策和服務上要求城鄉一體化,而且還要求消除城鄉社會經濟和政策的邊界,實現城中有村、村中有城、城鄉優勢互補和滲透等。也就是說,城鄉融合發展是在城鄉統籌與城鄉一體化基礎上的顯著提升,說明國家對城鄉關系的認識有了進一步的升華。
新型城鎮化與城鄉融合、鄉村振興之間的銜接及其張力
城鄉統籌和城鄉一體化是否已經達成預期目標呢?總體上看,過去二十年,城鄉關系有了明顯的改善,特別是農村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公共服務水平顯著提升。但是,城鄉差距依然還是很大,城鄉之間的不平衡發展問題依然非常明顯,農村依然留不住青年人,“老齡化”“空心化”現象相當普遍。全國還有6億多人月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他們基本上來自農村,分別是農村流動人口(農民工)、農村常住人口和少量城鎮貧困人口等。由此可見,城鄉統籌和城鄉一體化政策(甚至可以說是干預行動)都還沒有完全實現鄉村發展、振興和現代化,更沒有完全達成城鄉平衡發展、共同發展的目標。正是在這個背景下,國家在城鄉統籌和城鄉一體化的政策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意味著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鄉村發展的政策支持和資源投入力度。鄉村振興戰略包含著城鄉融合發展和一二三產業融合兩個融合政策理念,實際上這兩個融合在一定程度上有交疊的關系,也有相互支持的關系,至少可以說,城鄉融合應該包含一二三產業融合,而一二三產業融合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借助城鄉融合的力量和條件,本文會對此進一步展開討論。
目前關于城鄉融合發展的研究和討論有很多,這里簡單介紹幾種觀點。有一種觀點認為,走城鄉融合發展的道路,是馬克思、恩格斯的理論思想觀點之一,體現了人類發展的必然趨勢。有研究者指出,馬克思、恩格斯認為,人類社會經歷了城鄉無任何差別的統一、城鄉的分離和城鄉利益沖突、城鄉的融合三個階段。由此可見,城鄉融合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最高階段,是生產關系與生產力的系統變革的體現,實現了真理與價值的統一,能夠使社會成員得到全面發展。國家實施城鄉融合戰略能夠解決鄉村發展的不平衡問題,而物質基礎和制度優勢則是現實條件。[1]有一種觀點認為,中國的城鄉關系已經出現逆城鎮化的空間變化,特別是在大城市郊區農村出現“城鎮型要素”,使大城市地區部分鄉村功能發生了變化,為城鄉融合發展奠定了現實基礎。[2]另一個相似觀點是中國的城鎮化已經進入中后期發展階段,從此進入以縣域為主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階段,今后可以采取有效推動城鄉融合的重要舉措。[3]還有學者認為,城鄉融合是一個動態過程,區域上存在明顯的差距,數據表明南北差距超過東中西差距,而且城鄉融合還處在低水平狀態,向上提升的速度很緩慢,為此提出多元推進城鄉融合的政策建議。[4]有學者還對一些地區的城鄉融合進行指標測量,同樣發現城鄉融合是動態過程,存在區域差異。[5]
顯然,從理論到實踐,都表明中國需要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而且目前城鄉融合也在進行之中,鄉村有了一些“城鎮型要素”,“以城帶鄉”政策也在陸續出臺。中國一方面在推行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另一方面又提倡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戰略,這兩者能否實現相互促進,并共同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呢?新型城鎮化是指人的城鎮化,這是相對于過去注重物的城鎮化而言的。具體地說,人的城鎮化至少有兩層涵義:一是解決進城而沒有成為市民的人口城鎮化問題,要消除常住人口城鎮化與戶籍人口城鎮化之間的鴻溝,同時還要消除新發生的類似現象;二是使鄉村人口融入城鎮現代文明體系,也就是說新型城鎮化是指城鎮現代文明向鄉村傳播的過程。[6]第一層涵義意味著新型城鎮化確實有利于解決非城鎮戶籍人口徹底城鎮化的問題,但是,不同城市對這個問題的態度以及解決力度有很大的差異,同時,如果這些人口實現徹底城鎮化,可能會造成鄉村振興所需要的青壯年等人力資源大幅減少,不利于鄉村振興。而第二層涵義確實是與鄉村振興緊密關聯,如果在鄉村也能享受城市現代文明,那么鄉村人口就不一定非要進城生活。城市現代文明不限于城市生活方式,還應包括像城市那樣的就業方式、收入水平和勞動條件,等等,這就要實現城鄉融合發展與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同步進行。科技的發展和進步(特別是互聯網以及相關技術)能否有效地解決新型城鎮化與城鄉融合發展、鄉村振興之間存在的張力和問題呢?
科技對城鄉融合的可能效應
科技進步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當前最受關注的是依托互聯網而誕生的各種新技術,如大數據、物聯體系、通訊和信息系統等,科技大大地縮小了城鄉空間距離,同時使信息傳播達成“共時性”,空間距離的阻隔已不再是問題。在過去十多年中,國家對鄉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實現了交通、電信、廣播電視等鄉鄉通、村村通,強有力地支撐起立體式城鄉交流網絡。
以貴州為例,它曾經是“人無三分銀、地無三寸平、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的欠發達地區,2015年實現了縣縣通高速公路。農村居民進城越來越方便,越來越多的村莊都實現了在本縣縣城半小時或一小時車程范圍內。比交通發展更快的是網絡覆蓋范圍,越來越多的農村居民享受到互聯網提供的信息服務,即使是一些偏遠地區也能隨時接收到網絡信息。交通和信息的發展全面打通了鄉村與外部世界的交流渠道,加快了城鄉人流、物流速度,使許多原本難以進入市場的土特產品得以向外銷售,同樣也帶動了鄉村休閑、娛樂、購物、餐飲等活動,活躍了鄉村經濟。
云南省怒江州貢山縣獨龍江鄉是另一個代表案例。獨龍江鄉生活著我國人口最少的民族之一——獨龍族人,全民族只有7000多人,其中有4000多人現在還生活在獨龍江鄉。獨龍江鄉位于高黎貢山深處,1999年前沒有公路,那里的人得爬天梯、過溜索、翻雪山、入深澗、穿森林,風餐露宿3、4天時間,才能到達縣城,冬天基本上無法徒步穿越,因此幾乎與外界隔絕。獨龍江鄉于1999年9月9日才通馬路,但是路面很不好,上山下山都很陡,還經常遇到泥石流、塌方等危險,那時從縣城開車到獨龍江鄉單程需要一天時間。2014年,公路隧道打通、道路加寬、路面硬化,大大改善了獨龍江鄉對外交通狀況,目前正常情況下3個多小時就能完成之前一天的行程。公路的興建和交通的改善直接帶動當地人購置交通工具,迄今為止,全鄉有363輛二輪摩托車、27輛拖拉機、73輛貨車、233輛小型普通客車(主要是面包車),還有2輛垃圾車。獨龍江村民外出上學、打工、就醫更加便利。另一個明顯的變化是,長期不為人知的山珍得以走出大山,進入外部市場,城里的商品和客流也得以進入,經濟活躍起來,獨龍江人的生活水平不僅明顯提高,而且引入了越來越多的城市生活元素,城鄉之間的互動在如此偏遠的深山里也得以呈現。
獨龍江鄉雖然是一個特例,目前交通問題還未徹底解決,但是從中可以看到,得益于科技進步和先進的公路建設技術,才能克服過去幾十年都不能解決的困難,在高黎貢山上挖通隧道、拓寬公路。全國絕大多數鄉村的交通條件都好于獨龍江鄉,村莊與縣城的距離基本在1到2小時車程范圍之內。農村居民進城,早出晚歸。網絡覆蓋鄉村,使得鄉村居民足不出戶,就能購買到他們自己需要的各種商品,也可以輕松地將農產品賣出去、運出去。這幾年淘寶村發展相當快,2017年全國就有2118個淘寶村,到2020年6月底,則增加至5425個。鄉村快遞業務量急劇上升。雖然5425個淘寶村與全國近60萬個行政村、300多萬個自然村相比,是一個很小的數量,但是淘寶村展示了鄉村電商的迅猛發展勢頭。國家越來越重視數字鄉村建設和發展。2019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數字鄉村發展戰略綱要》,大力推進數字鄉村建設;而隨著數字鄉村建設的推進,鄉村與外部社會尤其是城市社會就能加快融合,這更有利于鄉村振興。
當然,科技對鄉村社會的滲透不僅僅限于基礎設施和信息傳播等,而是全方位的,其中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影響是促進農業產業化、現代化以及圍繞農業而形成的一二三產業融合。當下時興的有機農業產品,實際上也是科技發展的產物。表面上看,好像有機農業產品是回到使用化工肥料和農藥之前的傳統農業生產形態,實際上并非如此。“有機”是一個現代化概念,更確切地說,是城市文明帶來的,但是與此同時,也有一些傳統的生產因素。在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過程中,科技、城市與傳統生產模式之間的融合越來越明顯了。農業現代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于滿足城市社會的需求,同時也提升了農業生產率和農村收入水平,因此,圍繞農業形成的一二三產業融合,一方面是城鄉融合帶來的,另一方面會進一步推動城鄉融合。所以一二三產業融合既是城鄉融合的基礎之一,又是城鄉融合在生產領域的體現。
城鄉融合發展與城鄉融合政策體系和機制
科技進步對城鄉融合發展既有促進作用,也可能存在負面影響和風險,即有可能有加大城鄉差距,加強城市對農村的虹吸效應。過去的情況已經表明,隨著城鄉之間交通越來越便利,越來越多的農村居民走出農村,進入城鎮,有的是為了打工,有的是為了上學,有的是為了體驗城市生活,農村人口越來越稀少,越來越老齡化、空心化。科技進步是否會加速這個趨勢?因為互聯網的發展、電視廣播的全覆蓋以及其他層出不窮的新媒體發展,讓農村居民更容易并更多地了解外面的世界,讓他們知道自己生活的環境相對落后,對城鄉差距的認識越來越清晰,可能會激發他們離開鄉村的意向和沖動。在這樣的背景下,農村的其他資源也會跟隨他們而流向城市,比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城鎮購房,他們在城里賺來的錢在城市消費,而不是帶回農村。還有一些來自農村或者戶口在農村的年輕人,在城市過著工作1天、休息3天的日子,沒有追求,沒有什么欲望和想法,一度被媒體熱炒的深圳“三和大神”就是這樣的情況。在深圳龍華新區,有一處大型職業介紹所——“三和人才市場”,數百家廉價網吧、旅館、雜貨店坐落在市場周圍小巷內的殘破建筑物中,那里住著眾多流落深圳的年輕人,他們曾是農村的留守兒童或者外出的農村流動兒童,長大后不愿回到農村,在城市也找不到滿意的工作,于是失去了進取精神,有的干脆丟棄身份證件,一周打1、2天工,其余時間或在網吧玩游戲,或在狹小的房間蒙頭大睡,有的甚至露宿街頭,在無望中掙扎,根本沒有想到返回農村,也不愿找個穩定的工作,更沒有向上流動的欲望,也看不到向上流動的希望。[7]雖然他們是非常極端的一群人,但是這個現象反映了現在一些農村年輕人的心理,哪怕在城市混得不好,也不愿回到農村。雖然這不一定都是科技進步對城鄉融合的負面影響,但是,科技也無力促使這些人回歸鄉村。
所以,科技進步與城鄉融合發展的關系是復雜多樣的,或者說,它們只是城鄉關系演變的輔助手段,關鍵取決于有沒有相應的城鄉融合政策和機制。因此,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在《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下文簡稱為《建議》)中明確提出,要深化農村改革,“健全城鄉融合發展機制,推動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8]那么,城鄉融合發展機制究竟有哪些呢?這些機制究竟是否發揮作用了呢?或者說它們是否還處于文本的規定中,而沒有落實到行動上呢?本文從政策和實踐兩個方面進行梳理和分析。
《建議》在“深化農村改革”的小目下提出了六方面的改革和創新意見。
第一,健全城鄉融合發展機制,其中最關鍵的機制是讓生產和發展要素在城鄉之間實現雙向流動和平等交換。從目前的社會經濟狀況來看,如果沒有外部要素向鄉村注入,那么鄉村內部的要素也難以激發,而鄉村內部的要素如果不能進入流通領域,其價值也難以實現。不論是土地資源,還是文化資源、生態資源、農產品,等等,只有在城鄉流通和交換中才能實現其價值,才能使農民增收、生活改善從而推動鄉村發展。城市蘊藏著很多發展要素,比如資本要素、知識和技術要素、經營要素以及對美好生活追求的要素等,都可以助力鄉村振興。所以,構建城鄉發展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機制勢在必行,能極大地激發鄉村發展活力。
第二,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構建專業化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這方面的實踐早已經開始,不是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后才開始培育和構建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是相當快的,截至2018年,全國各類新型農業主體和服務主體總量超過300萬個,家庭農場達到60萬家,其中縣級以上示范家庭農場達到8.3萬家,家庭農場經營的耕地達到1.62億畝。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達到217.3萬家,是2012年的3倍多,縣級以上示范社有18萬多家。全國各種從事農業生產托管的社會化服務組織有37萬個。家庭農場實現多樣化經營,包括糧經結合、種養結合以及種養加一體化,出現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依法按交易量(額)分配盈余的農民合作社數量約是2012年的2.5倍,3.5萬家農民合作社創辦加工實體,近2萬家農民合作社發展農村電子商務。農業生產托管面積為3.64億畝,實現了集中連片種植和集約化經營。農業農村部在關于印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2020~2022年)》的通知中提出,到2022年,各級示范家庭農場要達到10萬家。顯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中擔當了重要的角色。[9]
第三,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是推動城鄉融合的又一個重要支點。實際上這也應屬于城鄉融合的重要機制之一。《建議》之所以進一步突出這一點,是因為城鄉不平衡中很重要的一點是建設用地市場的城鄉不平等。換句話說,以前農村基本上不存在建設用地市場,這一方面極大地限制了農村產業發展和建設,另一方面也減少了農民從建設用地市場上產生的巨大收益中獲得本應屬于他們的那部分收入。鄉村振興戰略中,產業振興是關鍵,沒有建設用地市場的發育和發展,產業振興也就難以獲得更大的空間;而建設用地市場發展既有賴于城鄉一體化,又需要城市其他要素的支持,所以這也是城鄉融合不可或缺的重要機制。
第四,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的權益。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特別強調要深化農村改革,其中要從制度上確保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同時也鼓勵他們依法自愿有償流轉。這種自愿流轉一方面使得落戶城鎮的農戶可以通過流轉籌集到部分資金,有助于他們更好融入城市,另一方面會激活農村相應的市場,吸引城市居民在農村承租房子和土地,在農村從事農業生產以及生活休閑等,這樣既可以減輕進城者的生活負擔,又可以發育和發展農村要素市場,培育農村發展新的增長點,讓城市居民下鄉生活,有助于資源向鄉村轉移。這樣的雙向流動會激活城鄉融合發展。
第五,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前提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這個改革究竟朝什么方向進行、怎么能體現其是新型呢?這里要跟過去的集體經濟進行比較:過去的集體經濟在產權上是不清晰的,特別是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取決于掌握集體經濟處置權的村干部的想法和行動,新型集體經濟必須是讓老百姓擁有股權的經濟,其利益是明晰的。這樣的經濟是否能激發相應的市場發展,比如股權交易市場?相信這個問題在不遠的將來就會得到答案。
第六,普惠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將解決村民在鄉村發展的資本短缺問題,而農業保險、農業科技金融、生態農業金融等可以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災害和市場波動對農業生產帶來的風險,使村民減少損失,提升生存和發展能力。當然,還需要一些其他方面的機制,比如以城帶鄉、以工補農等。以城帶鄉不僅僅指擴大城市輻射能力以帶動鄉村發展,而且還應包括城市財政向鄉村轉移、公共服務向鄉村擴散,更需要建立城市相關部門和組織對口幫扶村莊發展,等等。當然,這些問題還需要深入系統的研究和探討。
這些機制對于農村農業發展至少提供了產權保障和確定性,可以有效降低風險,同時確保收益提高等。但是,即使有這樣的保障機制,依然難以吸引人們特別是中青年農村勞動力從事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業生產勞動。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科技進步可以減輕農業生產的艱辛程度,提升農業農村經濟產出率,使農戶與市場的聯系更方便、及時,進一步拓展農產品的市場范圍,可能就會改變這個局面。所以,科技進步并不必然帶來鄉村和農業的發展,并不必然帶來鄉村振興,前提是要深入破除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構建有利于城鄉融合發展的新機制,只有在這一背景下科技進步才能發揮帶動農業農村發展、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的作用。
結論
就理論而言,沒有城鄉融合,就難以達成鄉村振興,而就現實而言,城鄉融合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復雜、系統的過程。城鄉融合既是目標性社會現象,又是工具性和實踐性社會現象,這里將其概括為城鄉融合的“三性”問題。所謂城鄉融合是目標性現象,是指一種要到達的目標狀態,包括產業融合、市場融合、文化融合、生活融合、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融合、生態融合、價值融合,它們是城鄉融合發展最終要實現的,也是鄉村振興的標志;同時,城鄉融合更是工具性的,也就是說,通過城鄉融合,帶動農業農村發展和現代化,在城鄉融合中,一些很重要的要求要確保得到滿足,比如城鄉要素要實現雙向流動,鄉村產權要有法律保障,等等,這就是城鄉融合帶來的一些變化,沒有這樣的變化和發展就難以帶動鄉村振興。城鄉融合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復雜的實踐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會有多方利益主體參與其中,會產生各種交互影響乃至張力和沖突,也會出現一些失敗,或者說需要一些試錯性實踐,在這里,城鄉融合體現了多主體性、空間性、時間性、組織性等實踐性。
城鄉融合會面臨許多困難和問題,而深化城鄉體制改革,構筑城鄉融合的機制和制度,是關鍵的任務。科技進步確實會強化城鄉的交流,但是卻難以確保城鄉雙向交流是對等的,如果不能確保雙向交流至少能實現平衡甚至向鄉村傾斜,那么新科技就有可能強化城市對鄉村的虹吸效應從而更快地導致鄉村的衰落。所以,當我們討論科技進步對鄉村振興的重要性的時候,首先要關注的是有沒有相應的體制機制保障。新科技要為城鄉融合服務,就得建立相應的服務機制,比如構建將新科技向鄉村傳播、推廣的系統,這個系統的最關鍵點是新科技人才愿意參與到傳播和推廣之中,與此同時要有相應的培訓支持系統,讓廣大的村民能及時學習到新科技知識和技能,還有一套用于獎勵村民應用新科技知識和技能的政策措施。新科技具有助力城鄉融合的潛力,但是要轉化為真正的實力和能力,并不是自然、自發的。總而言之,城鄉融合是一個不斷建構的過程,新科技發展就越來越有可能服務于這個建構過程,讓我們看到城鄉融合發展越來越有希望的前景,當然關鍵在于新時代需要實施更合理、有效的鄉村建設行動,新科技才能充分發揮催化劑的效用。
注釋
[1]徐宏瀟:《城鄉融合發展:理論基礎、現實動因與實現條件》,《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5期。
[2]張強、翟露萍、祝煒:《城鄉融合發展、逆城鎮化趨勢與鄉村功能演變——來自大城市郊區城鄉關系變化的觀察》,《經濟縱橫》,2020年第9期。
[3]陳明星、葉超:《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與城鄉融合發展的思考與建議》,《國家治理》周刊,2020年第32期。
[4]郭海紅、劉新民、劉錄敬:《中國城鄉融合發展的區域差距及動態演化》,《經濟問題探索》,2020年第10期。
[5]項松林、周澤宇、劉牧晨:《安徽省城鄉融合發展水平測度與分析》,《安徽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6期。
[6]李強、王昊:《什么是人的城鎮化?》,《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2期。
[7]《三和人才市場和三和大神是什么時候形成的?》,https://wenda.so.com/q/1550968552215582,2021年1月18日更新。
[8]《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22頁。
[9]《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2020-2022年)〉的通知》,http://www.moa.gov.cn/gk/tzgg_1/tz/202003/t20200306_6338371.htm,2021年1月18日更新。
Risks and Responses: Urban-Rural Integrated Developmen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New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ang Chunguang
Abstract: Though the progres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motes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rural integration, it may also has negative effects and risks, that is, it may increase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strengthen the siphon effect of cities on rural areas. When we discuss the importance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to rural revitalization, we should first pay attention to whether there is a corresponding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Only by thoroughly breaking the institutional barriers of urban-rural integrated development and creating a new mechanism conducive to it, ca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progress really play a role in driving agricultural and rural development and promoting urban-rural integrated development.
Keywords: new technology, urban-rural integration, rural revitalization, industrial integration
王春光,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博導。研究方向為應用社會學。主要著作有《社會結構新增長點——鄉鎮企業社會交換論》《社會流動與社會重構》《中國農村社會變遷》《中國城市化之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