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今后“三農”工作的重心所在。鄉村振興離不開金融支持,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上,金融業應發揮更大作用。為此,本報推出“金融支持鄉村振興”系列評論,探討下一步如何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前瞻性、更好觸及末端金融需求,以及打通金融“活水”等問題。
鄉村美不美,農民富不富,金融的作用很關鍵。隨著我國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金融須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中進一步發力,積極將金融“活水”引入田間地頭。
引金融“活水”入鄉村并非易事。長期以來,農村金融一直是我國金融體系中的短板。服務農村的金融機構相比城市而言,存在供給不足的現象。
金融機構不愿意服務農村有著多方面原因。首先,農民普遍缺乏抵押擔保物。與城市居民的大多數房屋不同,農民的房屋不屬于商品房,流動交易范圍有限,難以成為抵押品。農用生產工具估值較低。其次,農民互聯網大數據明顯不足,金融機構不容易判斷農民征信狀況,難以給農民“精準畫像”。最后,很多農民長期生活在農村,銀行針對“老賴”限制高消費、限制飛機高鐵出行的手段難以對農民起作用。這都讓不少金融機構望農卻步,農民融資難、融資貴現象突出。
針對有關問題,國家需要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做好對農戶、小微企業基礎信息收集、加工評價工作。應從政策層面創新基于農村各類產權的金融產品和抵押擔保工作,盤活農村資源、資金、資產。
金融機構則應立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服務需求,創新業務模式和產品服務,助力農業變強。隨著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業現代化進程的加快,以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代表的新興農業經營主體將會更多出現,金融機構應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斷改善和優化金融供給。
需要指出的是,引金融“活水”入鄉村需要金融機構的真心和誠心,金融機構工作者要真正做到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助力“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貢獻力量。
金融機構的信貸員要懂農業。比如,一個合格的農村信貸員需要知曉生豬養殖周期、養一頭豬的利潤、一平方米能養多少頭豬、養殖母豬一年能下幾次仔、一次大概能下多少頭等具體的農業生產常識和相關知識。這樣才能更好防范貸款中的風險點。
金融機構的信貸員要愛農村、愛農民。在浙江,有這樣一名信貸員,她放棄城市辦公室的工作,前往山區為農戶提供金融服務,在3年的時間里,她腳下的里程達7萬多公里,為300多戶農戶發放貸款,貸款總額3000多萬元,無一筆不良貸款。只有這樣愛農村、愛農民,才有利于把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工作做得更加扎實、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