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提出中國碳達峰、碳中和的時間表,即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簡稱《綱要》)中再次強調“積極應對氣候變化”,要求“落實2030年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這一重要部署將對未來我國的經濟金融體系形成較大影響,給經濟學研究帶來新的課題。
一
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具有重大戰略意義。一是對我國長期高質量發展有重要意義,有助于我國經濟以更加可持續、對社會和環境更加友好的方式實現長期、穩健增長,從而兼顧長期目標和短期目標。二是意味著我國經濟增長方式和增長動能將發生巨大變化,同時有助于克服能源進口依賴。三是做出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承諾,體現了我國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責任擔當,有助于進一步提升國際影響力。
碳減排是學界近年的熱點問題。2018年,耶魯大學經濟學教授諾德豪斯在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時發表的演講就是“氣候變化:經濟學的最終挑戰”。他利用動態氣候和經濟綜合模型,估算出美國一噸碳排放帶來的社會成本是31美元(2010年價格)。
對于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學界對此進行了各類研究分析,這也成為當前經濟學、金融學最有挑戰的問題之一。對達峰值的估測,現有研究大多基于兩個假設:2030年單位GDP碳排放強度下降程度和未來十年年均GDP增速。目前測算達峰值有多種方法,各界對碳達峰時二氧化碳排放的可能峰值做了預測,有機構預測是108億噸,也有預測最高會達到120億噸。但總體而言,還缺乏較為清晰的核算方式和結果。
我國的碳中和目標不僅時間緊,而且任務重。從時間上看,我國承諾實現從碳達峰到碳中和的時間,遠遠短于發達國家所用時間,需要付出艱苦努力。從任務上看,人們容易將其簡單理解為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的改變,但其實它涉及領域極廣、影響面極深。與西方發達經濟體相比,我們需要做出的變革更為劇烈,實現碳中和目標面臨一系列挑戰。
首先,實現碳中和不僅是技術問題,也是經濟和管理問題。需要從經濟學理論層面明確碳中和短期目標、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的關系,權衡發展和減排的關系,解決技術路線選擇問題以及減少污染物和減排的優先順序問題,等等;此外,還需要構建清晰的碳排放總量指標——最終均取決于成本—收益分析的結果,因為不同的技術路徑對應著不同的投融資總額、投融資結構、產業和區域影響。
其次,實現碳中和,不僅涉及目標和任務分解,也關乎制度設計和公共政策。即使構建出清晰的碳排放總量目標和日程表,也需要根據大量微觀指標設計激勵和約束機制,比如,研究采用何種工具能糾正碳排放的負外部性、研究如何通過碳交易市場實現外部成本的內部化、研究如何建立碳價格形成機制、如何構建相應的財稅制度,等等。
再次,實現碳中和不僅是宏觀問題,也是微觀問題,尤其需要研究如何把企業和個人納入碳中和的過程。比如,如何激發微觀主體的參與積極性、踐行低碳生活方式,以何種機制鼓勵商業模式創新以促進碳減排。
最后,實現碳中和既需要有為政府,也需要有效市場,為此需要加強市場機制與政府作用二者關系的研究。相比于產權清晰的商品市場,在碳排放領域研究這一問題將更為復雜。
總之,如期實現碳中和目標,機遇與挑戰并存。從制度層面看,涉及國家層面的治理變革;從政策層面看,需要圍繞碳中和設計財稅體系、投融資體系等;從技術層面看,對低碳技術、零碳技術、負碳技術等技術創新的需求會越來越大;從產業層面看,碳中和會帶來企業商業理念的變化,重新塑造企業治理、戰略、投資決策、內部管理、工藝流程等內容。這一系列變革,為經濟學、金融學理論創新提供了可能。
二
回應經濟實踐是經濟學發展的根本任務。筆者認為,實現碳中和目標,經濟學需要對以下具體問題做出回答:
碳中和目標如何改變生產函數。談及經濟增長,常會提到“索洛模型”,該模型強調經濟增長依賴資本和勞動力的投入增加以及全要素生產率(TFP)的提升。但是,在碳中和目標下,“碳要素”可能會從一個約束條件變成一個重要的生產要素,成為與資本、勞動力并列的生產要素。若如此,“碳要素”將會對生產函數從而經濟學的發展提供新空間。
碳中和目標會對經濟社會發展模式、產業和區域的動態發展產生怎樣的影響。以金融行業為例,碳中和目標會引起金融體系的變化。比如,在金融產品和服務上,會有更多更好的綠色債券、綠色貸款等涌現出來;會改變金融中介服務流程及背后的金融思維,更多圍繞碳定價、碳交易等活動提供金融服務;會推動綠色銀行等新型金融組織形式的創新。
如何計算實現碳中和目標需要的投資額、資金來源、投資結構和投資回報率,如何設計相關金融產品與服務。目前估測,我國要在2060年實現碳中和,需要一百萬億元以上的投資,每年的投入相當于GDP的3%。但是資金來源、投資領域、資金效率等問題都需要金融學進行具體分析。
如何計算我國碳排放的社會成本,不同政策和技術情境下的成本—收益分析有何差異,如何制訂碳交易機制和優化方案。碳中和不僅是技術問題,更涉及激勵機制創新,好的激勵機制可使企業、個人及地方政府有動力有意愿做出與碳中和目標一致的行為調整。比如,可以用碳匯和碳金融的方式,引導債券發行、股權融資向著有利于實現碳中和目標的方向做出配置。但市場機制如何設計、稅率如何設定,這些問題都將是新的挑戰。比如,“碳價”很難在全國范圍內統一設定,畢竟單位二氧化碳排放的經濟影響在不同地區差異較大。再比如,如果為了完成目標需要削減一些行業的產能,如何平衡穩就業和碳排放,同樣是各級政府面臨的一項挑戰。
此外,如下問題也需要學界做更深入的研究:如何構建碳中和的產業路徑和區域協調機制,比如,如何基于投入產出的定量研究選擇輕重緩急的產業發展順序,如何基于區域經濟特征確定碳中和過程中生產力布局、經濟布局、財稅轉移等;研究碳中和的商業場景和模式創新,比如,基于能源生產端和技術端的創新、能源生產消費結構改變趨勢、消費端生活習慣和偏好的變化,研究市場機制在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形成的微觀商業場景和商業模式;研究數字經濟與碳中和的關系,比如,大數據應用如何提高清潔能源技術的應用收益和成本下降空間、區塊鏈應用如何提升碳排放的透明性;如何推進碳中和國際合作;碳價格會對未來的匯率制度產生怎樣的影響等。
(作者:劉 俏,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