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日,《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發布,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試點在全國范圍內展開;2011年7月1日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自2014年2月起,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并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新農保深刻推動了農村養老模式變革,促進了農村社會保險制度不斷發展完善。
記者: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自2009年開展以來,為農村和農民生活帶來了哪些變化?
吳國寶:新農保自2009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以來直到2011年底,全國有32643.5萬人參保,8922萬達到年齡的人口領取了養老金。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并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后,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從2012年的48369.5萬人增加到2020年的54244萬人。據有關部門估計,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中參保農村居民占9成左右,我國農村適齡人口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了90%左右。由新農保試點推動建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深刻地改變了我國農村數千年的養老傳統和方式,重塑了國家養老保險的版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在保障農村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在縮小城鄉社會保障差距方面邁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記者:新農保制度對于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有怎樣的歷史意義?
吳國寶:新農保及由此衍生出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對完善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劃時代的歷史意義。在新農保誕生之前,我國農村主要依靠家庭為基礎的“養兒防老”和親友鄰居互助養老,事實上造成部分無子女與親友等支持的老人經濟沒有來源、生活缺乏依靠。新農保探索建立了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一起,架構起了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奠定了具有基本性、公平性、普惠性等特點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新農保試點后建立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樣是完善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關鍵步驟和重要內容。
記者: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來,有了哪些新進展新變化?
吳國寶:2014年2月,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兩項制度合并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該制度建立以來出現了一些新的重要變化。第一,全國參保人數增加了4494萬,實際領取待遇人數增加了1909.6萬。第二,擴大基礎養老金統籌范圍,從縣級統籌逐步轉向了市級、省級統籌,估計不久即將實現省級統籌。第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正在建立,基礎養老金逐步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自建立時確定的每月70元,調整到2020年的93元。各地對年滿65周歲及以上待遇領取人員加發基礎養老金。第四,各地進一步強化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等基礎養老金激勵機制。第五,基本養老保險金跨地區轉移接續服務更加健全和便捷。
記者: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應如何進一步促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
吳國寶: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健全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要發揮重要和積極的作用。第一,應根據各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健全參保繳費激勵機制,積極引導參保居民選擇更高檔次繳費,逐步提高養老保障水平,更好地發揮社會保障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縮小城鄉和地區發展差距上的作用;第二,應逐步實現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第三,不斷完善基本養老金跨地區轉移接續服務,并加強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保制度的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