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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把握治理實踐中的多重現實關系

摘 要:新時代背景下,要準確理解和科學把握國家治理的內涵,需要高度重視和妥善處理其中的關系,具體包括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和國家治理主體多元化之間的關系、國家治理客體問題化和社會主要矛盾之間的關系、國家治理理念整體化和以人民為中心之間的關系、國家治理方式現代化和歷史傳統之間的關系、國家治理效能總體化和具體化標準之間的關系、統籌國家治理和全球治理之間的關系。

關鍵詞: 國家治理 社會主要矛盾 辯證統一

【中圖分類號】D63 【文獻標識碼】A

“現實的關系決不是國家政權創造出來的,相反地,它們本身就是創造國家政權的力量。”[1]處在多重現實關系中的國家,如何處理各種關系是國家治理的基本問題。具體來說,包括以下方面:在國家治理主體日益多元化的情況下,需要維護黨中央的權威;在國家治理客體所呈現的問題日益復雜化的情況下,應首先處理好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在國家治理理念整體化下,應凸顯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理念;在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國家治理方式應實現歷史傳統和現代化的協力共進;在國家治理效能總體化下,實現不同地區具體化標準的相協調;在復雜的國內外環境下,應通過全球治理深化國家治理;等等。因此,深入分析和探究這些關系,有助于我們全面認識和準確把握國家治理的時代方位、內在機理和歷史使命,從而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助力。

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和國家治理主體多元化之間的關系

馬克思指出,“主體是人,客體是自然”。[2]主體是見之于客體、具有認識能力和實踐能力的人。在國家治理中,治理主體是治理活動中的能動存在,是治理的依靠力量,具體表現為“由誰治理”。傳統政治思想中,國家治理的基本含義是“統治者治理國家和處理政務”。[3]在今天的語境下,國家治理是“國家政權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關者等多元行動者在一個國家的范圍內對社會公共事務的合作管理,其目的是增進公共利益,維護公共秩序”。[4]從國家治理的實踐進程來看,治理主體逐漸由權威關系轉向共治關系,多元化已成為國家治理的顯著特征。

治理主體多元化,一方面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伴隨著社會分工的進一步細化,國家治理領域更加明確化,社會組織更加專業化,自然形成了多元的治理主體;另一方面,由于社會成員主體意識的提升以及治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治理主體由被動關注公共事務轉變為主動參與社會治理。國家治理有別于其他治理,對國家治理主體的把握應立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邏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重大命題,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兩者的共同點皆表現為多元主體。這標志著多元主體參與國家治理的雛形已初步形成。黨的十九大指出,“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5]這意味著我國國家治理的主體已不再局限于政府和其他國家公共權力的實體,不再限制在“政府—市場—社會”的傳統框架,而是涉及不同層級、不同領域的多元主體集合。在這些治理主體中,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關鍵主體。從這個意義來說,“黨的任務是對所有國家機關的工作進行總的領導”。[6]新時代背景下,我國形成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元協同治理體系。

基于此,新時代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要深刻認識到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和國家治理主體多元化之間的辯證統一關系。首先,國家治理中的多元主體需要依靠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由于每一個治理主體都具有價值理念、思想文化、行為方式等內在屬性和自身特性,在相互協作過程中難免會因為主體特性而產生沖突和矛盾。中國共產黨作為協調各方的領導力量,能夠站在戰略高度規劃和協調治理主體活動,并促使治理主體的目標和方向趨于統一。其次,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是在凝聚多元主體力量基礎上形成和推進的。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并不是片面強調黨對一切國家事務的控制力和影響力,而是統籌多元主體力量,形成推動國家治理的合力。伴隨著多元治理主體參與到國家治理中,不同領域和不同層次的主體將對治理過程和治理效能呈現出不同訴求,這勢必將對黨的執政方式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只有實現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元主體協同治理,才能真正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

國家治理客體問題化和社會主要矛盾之間的關系

在實踐活動中,客體是存在于主體之外,作為主體活動對象的事物。在國家治理中,治理客體一般是指通過治理要解決的社會問題或治理政策要對其發生作用的社會成員。從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來看,隨著現代化的深入,社會呈現出復雜的發展態勢,社會矛盾和問題已不再是單一、個別、簡單的重復出現,而是相互交織、相互關聯、相互制約,并呈現出復雜性、不確定性的特征。針對這一現狀,國家治理要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和回應社會矛盾相關的系列難題和風險挑戰,維護社會穩定。從治理政策要對其發生作用的社會成員來看,隨著經濟全球化與市場化進程的深入推進,社會成員開始關注與自身利益相關的公共政策問題,并對治理提出更高訴求。但治理資源和治理條件的有限性,以及不斷提升的治理需求加大了治理難度。

回應國家治理客體出現的相關問題,一方面要把社會主要矛盾放在突出位置。在國家治理中,社會主要矛盾是基本矛盾的具體體現,在社會發展中起關鍵性作用。它連接著國家治理政策和社會現實問題,決定著國家治理的工作重心。從這個角度來看,抓住了社會主要矛盾,解決好社會主要矛盾,客體所呈現的問題也將迎刃而解。因此,需要把社會主要矛盾放在突出位置,從根本上解決客體存在的問題。另一方面,要把握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的趨勢。不同的歷史時期,社會主要矛盾展現的形式不盡相同。從社會主要矛盾對國家治理的影響來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也會使國家治理中所呈現的問題發生改變。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發生歷史性轉變,主要體現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隨之對黨和國家工作提出了許多新要求。鑒于此,應對已經變化和正在發生變化的社會主要矛盾,既不能好高騖遠也不能作空頭承諾,要量力而行解決客體存在的問題,緩解社會主要矛盾。

國家治理理念整體化和以人民為中心之間的關系

理念是目標的指南,是行動的先導。治理理念體現了治理思想、治理觀念和治理規則。而新的歷史條件需要倡導契合時代需求的國家治理理念。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國家治理能力可以理解為制度執行力,表現為治理主體在既定的制度框架下如何實現高效治理國家。此外,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7]的新發展理念。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及新發展理念是黨對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整體思考,是內涵豐富、引領全局變革的科學理念。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把人民作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邏輯起點,把群眾路線貫徹到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過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全面總結了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13個方面的顯著優勢,其中堅持人民當家作主、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是最為鮮明的特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體現了國家治理的初心和歸宿。馬克思在人的發展理論中,提出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把人的發展作為社會發展的核心,即生產力發展和人的發展的統一。國家治理就是要實現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美好生活的統一,真正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因此,國家治理理念和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要求在根本上是統一的。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國家治理的價值訴求,貫穿于國家治理實踐的全過程。國家治理理念應明確為什么發展、發展為了誰的問題。在制度設計和安排上,應堅持以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為前提,總結國家治理的優秀經驗,匯聚治理智慧、創新治理理念。同時要著力協調推進各領域建設,為人民充分發揮主動性、創造性和能動性提供有利的客觀環境,充分發揮人民參與治理的主體性。

國家治理方式現代化和歷史傳統之間的關系

治理方式主要解決的是“具體依靠什么手段實現治理目標”的問題。換言之,國家治理方式是為了實現國家治理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目標所采用的治理手段、方法等。國家治理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國家治理方式。國家治理方式的選擇至少應把握以下幾點:

首先,國家治理方式的選擇要充分尊重歷史傳統。選擇什么樣的方式治理國家,或以什么樣的方式提升治理能力,顯然不能根據任何人的“臆想”來決定,也不能是對西方國家治理方式照抄照搬,而是由“這個國家的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決定的”。[8]對國家治理的實踐探索不是外在動力的驅使,而是歷史傳統的內生慣性。在本土歷史文化土壤和傳統治理智慧中去探尋治理方式,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立場。為此,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要堅持從國情出發、從實際出發,既要把握長期形成的歷史傳承,又要把握走過的發展道路、積累的政治經驗、形成的政治原則,還要把握現實要求、著眼解決現實問題,不能割斷歷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來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飛來峰’”。[9]不忘歷史才能開辟未來,善于繼承才能善于創新。把歷史傳統作為國家治理方式選擇的立足點,充分運用中華民族五千年積累下來的智慧結晶,在歷史傳統中尋覓適合本國發展的治理經驗。

其次,國家治理方式的選擇要把握時代特征。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個動態過程,國家治理方式也會隨著治理環境的變化而呈現出階段性特征。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深入展開,現代化成為我國國家治理發展的基本導向。新時代國家治理方式的選擇需要重點把握以下幾個要素:一是民主化。在現代化的進程中,民主化最主要的是完善相關制度,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二是法治化。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化解社會矛盾、解決社會問題的根本方法。法治作為一種約束手段和激勵機制,能夠緩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三是文明化。文明化更注重用文化因素塑造人、引導人、規范人。善于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四是科技化。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時代的到來,為新媒體賦權打開了新的空間。以網絡信息技術為依托的政務新媒體逐漸成為推動治理現代化的工具。因此,需要借助先進的信息技術手段、信息網絡平臺以及其他科技工具和手段提升治理水平。

第三,國家治理方式的選擇應該是基于歷史傳統和現代化的有機統一。歷史傳統決定了國家治理方式的底色,而現代化則是國家治理方式對歷史傳統的傳承和超越。兩者統一在國家治理的實踐之中,是治理方式選擇的重要依托。唯有將歷史的初心和時代的步伐結合起來,才能更好實現國家治理的有效性和目的性。

國家治理效能總體化和具體化標準之間的關系

治理效能的呈現可以分為不同的層次和標準,一是總體化,指治理效能要覆蓋治理領域的各個主要方面。另一個是具體化,是指具體領域、行業和階層的治理過程和治理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講,國家治理效能的總體化和具體化標準實際上是一種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關系。前者由后者綜合分析得來,后者是前者的重要構成要素。因此,為了實現國家治理效能最大化就需要我們進一步理清兩者之間的關系。

首先,需要凸顯國家治理效能的總體化。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為人民幸福安康、為社會和諧穩定、為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是當前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大歷史任務。而“這項工程極為宏大,必須是全面的系統的改革和改進,是各領域改革和改進的聯動和集成,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形成總體效應、取得總體效果”。[10]因此,為了使國家治理效能呈現總體化效果,必須運用多樣化手段,全面把握和梳理各個領域治理現狀,從整體上綜合考慮問題,把握大勢,避免“只見樹木不見森林”。

其次,需要兼顧差異性,建立具體化標準。在國家治理實踐中,我們應該清楚認識到,中國國土遼闊、地域差異性明顯,不同地域面臨的治理現狀是不同的。由于存在這種差異性,在治理過程中就容易產生因資源分配不均而引起的社會公平問題,從而成為制約國家治理效能發揮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時,應以地域特殊性為依托,將治理目標明確化、治理數據精準化,層級分析治理現狀,在可行性目標的前提下建立具體化標準。同時在國家治理的實踐中,不同地域根據自身的特點探索出諸多有益的經驗,應創造條件推動各地域理念的創新從而匯集成治理智慧。

最后,需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實踐中,深刻把握兩者關系。全面深化改革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是涉及眾多領域的綜合性事業,在推進改革過程中必然會涉及各個領域的方方面面。從全局和局部的關系來看,“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總體目標,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領域體制機制的完善是具體化安排,兩者統一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邏輯中。因此,深刻把握兩者關系應以全面深化改革為目標,既總攬全局又兼顧各方,實現國家治理效能總體化和具體化兩者的有機統一。

統籌國家治理和全球治理之間的關系

國家治理環境指的是影響國家治理活動的內部和外部環境。從國家治理的內部環境來看,經過長期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我國的國家治理開始面對新任務新要求。一方面經過長期努力,我國的國家治理取得顯著成效,各個領域、各個群體、各個環節都涌現出新活力。另一方面,傳統治理模式顯現出深層次問題,各種社會矛盾不斷出現,使得國家治理面臨的任務前所未有之重,風險挑戰前所未有之多。從國家治理的外部環境來看,世界正處于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球經濟政治格局正經歷大變革大調整,我國發展的外部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

全球治理是治理在全球化背景下誕生的詞匯。全球治理就其內涵來說是一種非國家中心的治理狀態[11]。這意味著其不僅包括生產要素和商品之間的流通,同時也推動了各種意識形態和價值觀的互融,進而對不同國家的國家治理產生深遠影響。

面對復雜的內外環境,我們需要統籌全球治理和國家治理。一要積極參與全球治理。中國作為社會主義大國,要積極發揮建設性作用,為全球治理體系改革貢獻智慧和力量。在國際交往和全球治理中,應堅持正確的義利觀,充分彰顯大國擔當,為國家治理贏得良好的國際環境。二要借鑒國外有益治理經驗。隨著各國之間文化和價值的深度交融,中國要有海納百川的心胸氣度,借鑒西方國家先進治理經驗。但我們也應該做到取舍有度、揚棄結合,做到以我為主,堅定制度自信,堅持國家發展的根本方向。

【本文作者為山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哲學基礎研究”(項目編號:18ZDA001)階段性成果;山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研究生李明芮對本文有重要貢獻】

注釋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378頁。

[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85頁。

[3]王浦劬:《科學把握“國家治理”的含義》,《光明日報》,2013年12月29日,第7版。

[4]何增科:《理解國家治理及其現代化》,《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14年第1期,第11頁。

[5]《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38頁。

[6]《列寧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64頁。

[7]《十八大以來黨的治國理政思想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70頁。

[8]《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105頁。

[9]習近平:《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5頁。

[10]《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105頁。

[11]何亞非:《全球治理的中國方案》,北京:五洲傳播出版社,2019年,第11頁。

責編:臧雪文 / 賀勝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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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賀勝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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