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自今年2月起至2023年2月止,在全國檢察機關深入開展“司法救助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專項活動,對進入檢察辦案環節的因案致貧返貧的當事人、生活困難的涉法涉訴信訪人等5類農村地區貧困當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
近年來,各級檢察機關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精準扶貧的部署要求,主動將自身工作融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的偉大實踐,在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貢獻檢察智慧和力量。
張某某系某單位從事安全保衛工作的聘用職工,2010年在門衛值班室拆飲水機時,因用力不當摔倒,導致胸部受傷,被診斷為“食管破裂并破入左側胸腔,右側胸腔積液”。
2011年,張某某向當地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人社局以張某某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限為由,作出《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隨后,張某某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但均被駁回。張某某因不服法院裁判,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檢察機關受理張某某的監督申請后,通過深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認為張某某申請工傷認定確已超過法定期限,根據相關規定,人社局作出不予受理決定符合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不支持其訴求也并無不當。
“對行政裁判和行政行為并無明顯不當,但‘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的,應當積極協調司法救助。”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楊春雷表示。該案中,檢察機關考慮到張某某的家庭是低保戶,其實體訴求有正當性、合理性,但通過法律途徑難以解決,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因此,檢察機關在依法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的同時,對張某某進行了司法救助。
“檢察機關為其申請司法救助金,既化解了行政爭議,也傳遞了檢察溫度。”楊春雷說。
社會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兜底手段,然而,有一些人卻打上了違規享受低保等政策的“歪主意”。為此,不少地方檢察機關通過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確保精準扶貧政策落實落地。
河北省沽源縣曾經是國家級貧困縣,該縣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西辛營鄉在落實國家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和貧困人口贍養政策中履行職責不到位。沽源縣檢察院立案調查后,通過詢問走訪發現,有的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填報不真實,鄉政府在核查工作中未嚴格履行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民主評議、結果公示等程序。
2020年6月20日,沽源縣檢察院向西辛營鄉政府公開宣告送達檢察建議書,建議對已享受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和貧困人口贍養政策的相關人員進行重新審核,嚴格落實申請審批程序,全面核實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對不符合政策條件和處于貧困人口漸退期的居民,區分不同情況,落實應退盡退、應保盡保政策。
西辛營鄉政府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立行立改,對全鄉23個村已享受該政策的1819戶進行重新審核,取消了3戶不符合政策條件人員的資格,并對13戶處于貧困漸退期的家庭完善了檔案,落實了動態管理。
如今,檢察公益訴訟正主動融入服務鄉村振興戰略,2020年前11個月,全國檢察機關聚焦“三農”領域問題,立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29249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或民事公益訴訟公告22015件,提起行政公益訴訟137件、民事公益訴訟(含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646件,以實實在在的辦案成效助力鄉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