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來,我國開展了卓有成效的綠色金融實踐,在全球綠色金融發展領域形成了鮮明的“中國經驗”,有效推進了我國綠色技術創新和經濟的綠色轉型。雖然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取得了較好成績,但仍需進一步提高綠色金融服務綠色技術創新的水平和質量。面向未來,應加快體制機制創新、完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推進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強化ESG信息披露、大力發展數字綠色金融、推動綠色金融國際合作。
【關鍵詞】綠色金融 綠色技術 創新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綠色技術創新是未來技術創新的重要方向,也是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發展的核心,在促進綠色技術創新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開展了卓有成效的綠色金融實踐,在全球綠色金融發展領域形成了鮮明的“中國經驗”,有效推進了我國綠色技術創新和經濟的綠色轉型。面向未來,應加快完善綠色金融體系,推動綠色技術創新取得更新更大突破。
我國綠色金融支持綠色技術創新的實踐經驗
制定日趨完善的頂層設計方案。近年來我國逐漸開啟了綠色金融服務綠色技術創新的頂層設計過程,政策指向性愈發明朗、政策體系日趨完善。原中國銀監會于2007年出臺《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2012年制定《綠色信貸指引》,2013年出臺《關于綠色信貸工作的意見》;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2017年中國證監會出臺《中國證監會關于支持綠色債券發展的指導意見》等。這些政策涵蓋了綠色金融體系的總體框架、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品種、碳市場強制性信息披露機制、政府綠色基金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多個方面,搭建起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四梁八柱”,為綠色技術創新構建起了良好的綠色金融宏觀政策環境。
開展各具特色的地方實踐。2017年以來,地方政府積極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實踐,有力推動了地方綠色技術創新和綠色產業發展。2017年我國批準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和新疆五省(區)八地(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圍繞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支持傳統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加強對現代農業和清潔能源的金融支持、建立大數據綠色金融信息共享基礎設施、加強粵港澳綠色金融合作、發展綠色金融市場等方面先行先試,取得了積極成效,形成了一批綠色金融推動綠色技術創新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2018至2019年,國家又先后批復桂林、深圳等城市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進一步鼓勵和推動綠色金融與綠色技術創新的改革探索。當前,我國數十個省(市、自治區)都在省一級層面出臺了鼓勵綠色信貸與綠色債券發行的政策,而地級市也制定了相應的配套政策,地方政府以綠色金融為手段來促進綠色技術創新的自主性逐步增強。雖然不同省份的政策支持重點各異,但都為我國綠色金融改革、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構建提供了自下而上的豐富經驗。
形成系統的服務綠色技術創新的市場體系。一是涌現了一批服務綠色技術創新的金融機構。二是綠色金融市場體系不斷完善。除了通過完善股票市場、債券市場來緩解綠色技術企業資金緊張局面,我國還設立了支持綠色技術創新的碳排放交易所,目前我國已設立深圳碳排放權交易所、重慶碳排放權交易中心等多家碳排放交易場所,相關業務涉及碳基金、碳資產質押融資、碳資產托管、碳排放配額回購融資等多個方面。三是綠色金融產品不斷豐富。除了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PPP、綠色基金、綠色信托、綠色租賃等綠色金融產品不斷涌現。
推動較為廣泛的綠色金融國際合作。2016年,中國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G20議題,倡導成立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我國還與歐盟等經濟體共同發起可持續金融國際平臺(IPSF),與多個國家一道成立了央行與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絡(NGFS)。同時,構建起中歐、中法、中英高級別財金對話等多邊和雙邊平臺,不斷加強“一帶一路”綠色投融資合作,為全球綠色金融治理貢獻中國力量。
我國綠色金融支持綠色技術創新的未來路徑
加快形成有利于綠色技術創新的綠色金融體制機制。綠色技術創新具有外部性、復雜性和不確定性等特點,綠色金融支持綠色技術創新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雖然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取得了較好成績,但仍需進一步提高綠色金融服務綠色技術創新的水平和質量。未來應著力提升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的政府治理效能,加快形成有利于綠色技術創新的體制機制。一是應進一步完善綠色法律體系。二是強化跨部門綠色金融監管與協調,包括以綠色金融發展戰略目標為導向強化“一行兩會”綠色金融監管協調,也包括加強金融監管部門與發改、環保、財政等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推動綠色金融政策措施的實施落實。同時,還應對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給予獎勵、貼息、風險分擔和定期評估,提高金融機構服務綠色技術創新的可持續性和積極性;細化社會資本參與綠色項目的項目優先準入、稅收優惠、財政貼息等優惠政策等。
持續完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目前在我國綠色金融市場上,綠色信貸仍然占有很大比重,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等金融產品所占比重相對較少,提供綠色金融服務的機構也以銀行為主。未來應優化多層次服務綠色技術創新的金融機構體系,積極推動設立綠色基金,鼓勵商業銀行針對綠色技術創新開展投貸聯動業務,鼓勵綠色PE/VC基金專注于綠色技術投資。要完善服務綠色技術創新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支持綠色技術企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上市和掛牌融資。
穩步推進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以市場為目標導向,不斷完善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助力綠色技術創新。一方面,應加快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建設,依據《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內容與時俱進制定和修改綠色債券、綠色信貸等金融標準。另一方面,應加快建立綠色技術界定標準,在城市綠色發展、新能源、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生態環境污染防治、能耗等重點領域盡快形成綠色技術標準,為金融市場服務綠色技術創新提供科學合理的綠色項目評估認定方法體系。此外,還應培育更多針對綠色創新企業包括信息咨詢、法律協助、融資擔保、項目評估、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第三方評估機構。
不斷強化ESG信息披露(ESG,即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包括信息披露、評估評級和投資指引三個方面)。在資本市場上,ESG信息披露一方面可以減少企業的信息不對稱,降低其融資成本、代理成本,提高公司價值和股票價格;另一方面也能通過增強企業信息的透明度,提升資本市場投資者信心。因此,對于政府部門而言,應著力推進強制ESG信息披露制度,有效防范在綠色產業和綠色技術投資領域的“洗綠”風險。對于金融機構而言,應積極發揮金融杠桿作用,促進貸款企業及被投資企業努力提升環境管理及信息披露。對于企業而言,應持續提升ESG投資理念,加強能力建設,定期披露綠色化戰略目標和政策、綠色項目所取得的環境效益和綠色資金的實際用途等ESG信息。
大力發展數字綠色金融。一般情況下,綠色項目環境效益的量化、識別、認證和披露往往較為困難,而隨著大數據、區塊鏈、物聯網和人工智能等技術的日趨成熟,對企業各類污染物和碳排放情況、節能情況以及生產流程等情況的監測將更為方便,對綠色技術創新帶來的環境效益進行高效率、低成本的認證、貼標和評估將變得愈加容易。未來,要著力強化現代數字化手段在綠色金融中的運用,發展數字綠色金融。一方面應積極利用金融科技推動環境信息共享、披露,降低綠色主體和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另一方面應積極利用數字技術手段盤活綠色資產、開發新興綠色金融產品、構建“綠色資產交易所”,便利各類有環境效益的綠色資產的交易。
積極推動綠色金融國際合作。要充分發揮我國在綠色金融政策體系成熟、綠色金融市場巨大等方面的優勢,穩步推進綠色金融領域的金融開放進程,同時要利用既有的NGFS等雙邊、多邊平臺,積極宣傳推廣我國在服務綠色技術創新領域的金融實踐,講好綠色金融領域的“中國故事”。此外,還應著力加強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綠色金融合作。
(作者分別為廣西財經學院采購辦教師;廣西民族師范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助教)
【注:本文系2020年廣西社科界智庫重點課題“加快廣西數字經濟發展的對策研究”(項目編號:GXSKZK202008)與廣西哲社課題“廣西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量提升的效率與對策研究”(項目編號:17CJY003)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①尹艷林:《加快我國支持技術創新的金融體系建設》,《宏觀經濟研究》,2016年第7期。
責編/李一丹 美編/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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