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作為中國特大型國有企業,三峽集團積極落實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中,通過搭建“企地共建”新渠道,健全“企地合作”新聯系,不僅幫助定點扶貧地區實現順利脫貧、高質量脫貧,也在制度層面上為不斷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做出了積極探索。
關鍵詞:企地合作 三峽集團 地方治理 制度優勢
【中圖分類號】D63 【文獻標識碼】A
企地合作是指企業集團與地方政府的協同合作,在本文則更多討論的是企業集團與地方政府在鄉村振興和精準扶貧工作中堅持共建共治,全面推進地方和基層治理現代化的治理實踐。這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戰略選擇,與我國的制度優勢和組織優勢緊密相關。作為中國特大型國有企業,三峽集團在長期的企地合作中,探索創新出一整套與地方政府共建共治、合作共贏的制度之路,值得加以系統總結和提升,以期在未來的地方治理現代化和鄉村振興中發揮更大的功能和作用。
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這是中國現代化在各個發展階段中,制定和執行長期一貫的發展戰略的根本保證。在黨中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在重大工程和戰略性發展目標的推進實施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如在精準扶貧的實施推進中,黨中央和國務院統一決策、統一部署,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則負有具體政策執行和工程落實的第一責任。同時,作為中央管理企業,三峽集團具有龐大的資金和技術優勢,在創造高額的企業利潤的同時,還肩負著巨大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下,三峽集團與地方政府建立了長期合作的制度性通道,集中力量辦大事,從而充分發揮了國企在地方現代化發展中的巨大支持作用。
企地協同的組織優勢
在中國的現代化發展中,如何把制度優勢轉化為地方發展的治理效能,其中關鍵的落實機制是企地合作的組織優勢。這體現為地方政府和中央企業各自組織體系和組織功能的聯通和整合:地方政府負有具體領導、指揮和協調各方力量,整體推進地方發展的主體責任;三峽集團作為中央企業,在創造巨大的企業利潤的同時,負有執行中央戰略的政治責任和回饋社會的社會責任。地方政府和三峽集團(企業集團)之間存在著能夠貫通的組織通道和組織聯系,即黨的組織系統。通過各級黨組織的橫向聯系,企地合作中的組織優勢得以制度化保持和發揮,具體體現在以下幾方面:第一,三峽集團與省級黨政系統的組織聯通,如三峽集團與云南省、四川省的組織對接和合作。第二,三峽集團與地市級黨政系統的組織聯通。如三峽集團與云南怒江、四川涼山等地市州的組織合作。第三,三峽集團與縣級黨政系統的組織聯通,如三峽集團連續多年選派優秀黨員干部在定點幫扶的貧困縣掛職副縣長。只有通過制度化的組織化聯系和組織化渠道,才能更好地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同時,三峽集團領導班子定期赴幫扶地方考察和協商,三峽集團幫扶工作隊的制度化組織聯系,貧困地區干部到三峽集團黨校學習和考察,三峽集團派駐黨員干部下到鄉鎮和村莊一線駐村幫扶等等,都是建立穩定的組織聯系和組織渠道的有效舉措,保證了企地雙方資源和資金的暢通交流和共享。
制度優勢和組織優勢轉化為治理優勢
三峽集團在定點扶貧、援藏援疆援青、助力脫貧攻堅和長江大保護等重大行動中,之所以能夠發揮巨大的治理潛能,并能探索出一套企地合作的制度化體系,是因為其始終堅持在黨中央的統一部署下,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和組織優勢,轉化為現代化實踐中的治理優勢。
第一,中央企業與地方政府的戰略對接。三峽集團把企業自身的發展戰略融入和對接到地方發展規劃之中,如三峽集團開發金沙江流域的水電資源,與云南省、四川省的地區發展規劃實現有機銜接和合作共贏。第二,中央企業與地方政府的優勢互補。三峽集團有其龐大的資金、技術和人才優勢,地方政府有其龐大的資源、土地和勞動力優勢,雙方通過組織聯通和協同,實現雙方資源、技術和人才的互通和共享,如在四川涼山州特色農副產品深加工和縱向一體化方面的全面合作,是實現雙方的優勢互補和共贏發展的典型案例。
與此同時,隨著精準扶貧和鄉村振興的有機對接,未來三峽集團在這些地區的產業振興中,將進一步發揮自身的技術和人才優勢,在壯大這些地區產業發展的同時,也會贏得長期的自身發展優勢和盈利空間。
探索鄉村振興中企地合作的創新模式
脫貧攻堅是鄉村振興的基礎和前提;而鄉村振興是關系全局性、長遠性、前瞻性的國家總布局,是國家發展的關鍵問題。在三峽集團與地方政府的協同合作中,貧困地區交通設施的完善、貧困人口的集中搬遷、教育扶貧和健康扶貧的推進、產業扶貧項目的落實,貧困地區人才隊伍的培養等等,都為貧困地區的鄉村振興打下了堅實基礎。
在脫貧攻堅中,三峽集團逐步探索企地合作的鄉村振興模式。如鄉村振興中的產業振興,這是鄉村振興的基礎,三峽集團發揮其資金和技術優勢,在貧困地區的水電資源開發、特色農產品深度加工、生態旅游資源開發等方面,探索出了一系列具體的實施機制;又如鄉村振興中的人才振興,三峽集團在派駐優秀干部深入貧困地區幫扶的同時,也利用自身的教育資源,加強對貧困地區干部隊伍的培訓,其中三峽集團黨校和三峽集團大學成為培養貧困地區干部的人才基地。同時,在旅游資源整合和一體化管理方面,三峽集團也發揮了核心和中樞紐帶作用,如將三峽庫區旅游景點和巫山縣旅游景點,實行一體化推介和貫通,實現旅游資源的共建共享,實現央企與地方振興的合作共贏。三峽集團在精準扶貧中探索出的制度機制,在鄉村振興中得到了進一步完善和鞏固,再創企地合作的制度樣板。
探索地方治理現代化的企地合作模式
在20多年來的企地合作中,特別是在長江大保護的企地合作中,三峽集團不但在資金、技術和人才方面,給予政府極大的支持和幫助,同時,也推動著地方治理和基層治理的現代化制度建設。
三峽集團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中,在治理現代化的制度機制方面,也做出了一系列有價值的探索和創新:
其一,在中央的統一部署下,探索中央企業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的組織體系和體制機制。在三峽集團與省級政府,三峽集團與地市級政府,三峽集團與縣級、鄉鎮級政府的合作中,都形成了一系列長期合作的組織體系和制度方式。而這些組織體系和制度方式,將進一步推動地方政府治理現代化的實現。
其二,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和公民參與的治理實踐中,作為央企的三峽集團,不但發揮了一個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也在不斷探索如何與地方政府、地方社會組織、地方基層民眾建立有效的制度化合作機制,進而在地方治理中發揮各自的制度優勢,實現多元參與、協同治理。在地方黨委、地方政府、企業組織、社會組織、基層群眾的互動關系中,三峽集團如何建立協同性、互補性的制度化機制,未來還需要在鄉村振興的合作推進中,進一步開拓制度化探索和完善。
總之,三峽集團作為大型國有企業,在落實黨中央的戰略部署,積極搭建“企地合作”渠道,健全“企地組織”聯系,助推地方和基層治理現代化等方面,做出了積極探索,在為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作出巨大貢獻的同時,也為國家治理現代化做出了具有一定啟示意義的創新探索。
【本文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政治理論研究室主任、首席研究員】
責編:賀勝蘭 / 臧雪文
聲明:本文為《國家治理》周刊原創內容,任何單位或個人轉載請回復國家治理周刊微信號獲得授權,轉載時務必標明來源及作者,否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