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亚洲tv在线观看,精品国产污污免费网站Av,欧美日韩无砖专区一中文字,亚洲欧美日韩国产综合五月天

網站首頁 | 網站地圖

大國新村
首頁 > 理論前沿 > 前沿理論 > 正文

破立并舉建立應用型本科教育評價體系

作者:浙江科技學院副研究員 應衛平

教育評價事關教育發展方向,有什么樣的評價指揮棒,就有什么樣的辦學導向。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明確提出“推進高校分類評價,引導不同類型高校科學定位”,“探索建立應用型本科評價標準,突出培養相應專業能力和實踐應用能力”。方案的發布為深化新時代應用型本科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吹響了深化應用型本科教育評價改革的號角。當然,教育評價問題不僅僅是教育發展問題,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應用型本科教育評價更是新生事物,涉及不同領域、不同主體、不同對象,實踐操作難度很大,必須破立并舉,方可久久為功。

首先,要堅決破除應用型辦學的認識誤區,明晰應用型本科教育的評價對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以人才培養定位為基礎,我國高等教育總體上可分為研究型、應用型和職業技能型三大類型”,應用型本科學校“主要從事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本科以上層次應用型人才培養,并從事社會發展與科技應用等方面的研究”。顯然,應用型本科高校主要任務是培養本科以上層次應用型人才,創新型人才和職業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并不是應用型本科辦學的初衷,其本科生培養應占較大比重,研究生的培養也應以專業學位為主,其畢業生的主要去向應該是扎根地方而不是升學或出國留學,一些堅持學術導向或以創新型人才培養為己任的本科高校不能歸屬為應用型高校。應用型本科教育評價宜采取學校自評和專家評估相結合的原則,按學校類別依次展開,評價對象首先應該是列入教育部應用型本科高校建設的普通本科高校,其次是通過合格評估的新建本科院校,最后才是獨立學院和其他應用型本科高校。

其次,要堅決破除教育評價功利化傾向,堅持地方性、行業性、應用性的評價導向。要堅決克服“五唯”的頑瘴痼疾,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針對應用型本科教育的突出問題和需求側對應用型人才培養的現實要求,引導高校從治理結構、專業體系、課程內容、教學方式、師資結構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系統性的改革。針對學校評價,要堅決破除重規模輕內涵、重學術輕應用等傾向,樹立堅持扎根地方、服務行業、崇尚應用的辦學導向,突出企業工程師為本科生上課、“雙師型”教師占比、應用型課程、應用型專業、來自企業的學位論文(畢業設計)、產教融合項目(平臺)、應用性研究和成果、畢業生地方就業占比等;針對教師評價,要堅決破除重學歷輕能力、重科研輕教學、重校內輕校外等現象,樹立潛心教學、服務地方、全心育人的評價導向,突出師德師風、課程思政、教學實踐、應用研究、成果轉化、社會服務、學生指導等;針對學生評價,要堅決改變用分數給學生貼標簽的做法,創新德智體美勞過程性評價,突出學術誠信、學習過程、知識應用、綜合素養、社會實踐等。

然后,要堅決破除評價模式和評價工具的簡單化、模式化和僵硬化,堅持定性和定量、局部和整體、個性和共性相結合的評價原則。近年來,我國教育管理信息化取得了較大發展,建立了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等一大批高質量的教育信息管理平臺,在推動高等教育公平公正、促進高等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必須看到,我國教育管理信息化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依然存在。一方面,信息化平臺泛濫的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另一方面,信息化平臺的使用過程中出現了評價模式的簡單化、模式化和僵硬化等現象,違背了科學評價的基本原則。人才培養是一個系統工程,僅僅通過某個階段或某個時點的少量數據、少量個體和幾個方面等進行評價肯定是不客觀和不公正的。科學有效的評價體系必須堅持定性和定量、局部和整體、個性和共性相結合的原則,必須學生、家長、教師以及社會等多方參與,不斷與時俱進、推陳出新,這就必須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不斷完善數據平臺,不斷創新評價工具。

最后,要堅決破除評價考核與結果應用“兩張皮”現象,構建政府、學校、社會等多元參與的應用型本科教育閉環評價體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從應用型本科教育的突出問題入手,堅決糾正多頭評價、重復評價和片面評價,努力構建政府、學校、社會等多元參與,全過程、全方位、多維度的應用型本科教育閉環評價體系。要堅決扭轉“唯名校”“唯學歷”“唯稱號”的用人導向,充分發揮評價的指揮棒作用,進一步完善評價結果運用,可以將評價結果與財政經費投入、績效分配、合格評估、招生指標、專業認證、專業碩士和專業博士學位點申請等掛鉤,綜合發揮評價結果的調控和導向作用。同時,也要堅決摒棄一些錯誤做法,不要把人才稱號和數量作為應用型本科高校承擔科研項目、職稱評聘、評優評獎、學位點申報的限制性條件;不要將學科科研平臺數量、SCI論文數量與應用型本科高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鉤;不要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為用人選人的限制性條件;不要通過任何形式以合格率、畢業率、升學率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不要將論文數、項目數、課題經費等科研量化指標與績效工資分配、獎勵掛鉤等等。

[責任編輯:張堯]

    1. <menu id="zcyhi"></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