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特大城市研究院社會治理創新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徐君
鑒于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治理公共政策的實施涉及超大城市的全體人口,各類行為體的數量巨大,其行動意識和能力各異,互動關系復雜,需要搭建和優化網絡化的實施機制,才能將垃圾分類的政策期望及目標有效地轉化為現實結果。本著這一思路,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強化黨建引領機制
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涉及垃圾生產、分類、收集、清運和處置等多環節運行,包含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基層社區、社會組織、志愿者、社會工作者和全體居民及其家庭等眾多行為主體的參與,涉及行政機制、市場機制和社會機制等的綜合運用,是一個復雜的巨系統,這就需要充分發揮城市黨建總攬全局和治理引領的作用。
對于生活垃圾分類這種治理重心下移的公共事務來說,基層黨建引領機制的建設尤其重要。可考慮做實街鄉及社區兩級黨建協調委員會,安排區縣和街鄉黨員領導干部擔任下一級黨建協調委員會主任,實行地區單位黨建聯絡員制度,真正實現地區黨建網絡全覆蓋,把垃圾分類這種現代城市治理中的難題和硬仗納入基層黨建區域協調機制,催化和激活地區各類主體的活力和積極性,使城市基層黨的群眾工作有抓手、能落地和有作為。
搭建公民治理平臺
超大城市垃圾分類公共政策的目標群體是全體市民,其最終成敗的關鍵就在于能否確立起市民的分類意識和行為習慣,可以說公民是這類政策最為基礎的行為體,城市垃圾分類治理本質上就是公民治理。
搭建公民治理平臺,提供公民參與渠道,激發公民主體精神,對于實行城市垃圾分類目標及戰略具有強基固本的作用。可以列舉的創新實踐有:在街道社區層面建立經常化和制度化的志愿者活動機制,引入環境保護類組織,協同開展濕垃圾發酵堆肥與家庭、居住小區和社區綠化活動;拓展社區論壇、社區議事會等基層公共領域,重視居民在垃圾分類治理中的訴求和意見表達,發揮溝通交流、學習,以及公共監督等方面作用。
創新社會企業的作用機制
社會企業是介于營利部門和非營利部門之間的一種創新性的組織形態,其在經營策略上重視市場機制或商業手段的運用,但在組織使命上追求的是一定社會問題或環境問題的解決,是對社會使命與營利機制的創新性融合,其在相對低利潤的諸多社會事業領域(包括垃圾分類治理)能夠發揮出較為獨特的作用。
當前我國的超大城市垃圾分類治理,也應當重視引入這類組織形式及其治理機制。例如,對于市民捐贈的衣服、家具和家電等,如能采取前店后廠的慈善超市形式接收并整修一新,無償或低價配售給有需要的低收入居民;對于街道社區范圍的濕垃圾干燥、發酵、分解或堆肥,以及其中的廢油脂提取和中水回收等業務,可以委托給有專業能力的社會企業去運營。
實施信息技術賦權
打破體制障礙,搭建一體化的城市數據大腦和物聯網等體系,對于包括垃圾分類在內的城市環境治理來說必不可少。
在信息技術賦能垃圾分類治理方面,可以列舉的具體應用有:運用大數據和云計算,設計和調整垃圾清運車輛的行進路線;對于垃圾收集、清運和處置等實施全程可視化和監督透明化;在新建住宅區,安裝加載通信系統的生活垃圾計量回收設備,保障實時監控和計量丟棄物。
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生活于超大城市的每一個個體都是有向往、有目的、能學習和會適應的主體,個體與共同體之間是交互作用和共同演化的,這就決定著超大城市垃圾分類治理體系本質上是一個復雜適應系統,這一系統的進步程度取決于其對世界的開放程度和學習能力。
對于境外城市的先進經驗及創新實踐,需要保持敏感和關注;與環境類和垃圾治理類國際非營利組織的溝通與合作,還需進一步加強;同時也應當鼓勵和培育那些能夠走向世界的中國社會組織和社會企業,使之在城市垃圾分類相關領域提出中國方案和中國標準,并以此為載體不斷提高國際交流與合作的水平。